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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论辩赛中什么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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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辩论赛也叫论辩赛,还叫做辩论会。它在形式上是参赛双方就某一问题进行辩论的一种竞赛活动,实际上是围绕辩论的问题而展开的一种相关知识的竞赛,思维反映能力的竞赛,语言表达能力的竞赛,也是综合能力的竞赛。下面小编为你整理法律辩论赛中重要事项,希望能帮到你。

  法律论辩赛中什么最重要

  我理解,所谓的辩论赛技巧就是在论辩规则之下,具有普适性的技巧和方法。在法律类的论辩赛中,往往是给定一个案例或者至少是一个法律方面的题目,控辩(正反)双方基于法律规定、适用、定性等展开论辩,其中最重要的,当然还是辩论的内容,即必须要说理,建立一个清晰的逻辑体系,要将辩题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讲清楚、说明白,这是前提和基础,在此之上才谈得到技巧和战术,如果脱离说理,一味强调技巧,将成为没有根基的诡辩,除非评委只是来看热闹的,否则必然不会取胜。

  那么战术和技巧这些套路又有什么用呢?当然,由于辩论赛的特点就是让双方都有话说,不论是何种辩题,必然会有法律适用、事实定性的模糊地带,给双方发挥的必要空间,换句话说,谁的观点都不是无懈可击的,控辩双方的观点都不是真理,而辩论的技巧就要在本方逻辑说理的基础上,在这个预留发挥空间内,最大限度的达到短时间内说服评委的目的。参加论辩赛的队伍,辩手的专业素质往往都是过硬的,又经历了长时间的充分准备,因此最基本的逻辑体系构建和专业理论,各个参赛选手或者队伍间应该说差别不会太大,这时套路就显得特别重要了。

  法律类的论辩有一对一、三对三、四对四等多种形式的,一对一的相对简单,并不涉及辩手间的配合问题,本文以目前实务届论辩赛较常用的三对三为例,解析论辩技巧和团队配合等具体套路。

  一辩如何完美陈词

  一般情况下,人们往往认为一辩这个角色较为简单,因为一辩是队伍中第一个发言的,特别是控方一辩,是整场辩论的第一个发言者,他没有驳斥的对象,要做的只是把事先准备好的稿子流畅地背出来就行了。但其实一辩这个角色要做好也并不容易。

  具体来说,一辩的立论要无懈可击。就像我前面说过,每一方的论点其实都不是无懈可击的,但是在破题的时候,每一方都要找出本方观点最薄弱的环节,想办法通过查找观点、引用理论甚至生活经验等,找到自己的逻辑落脚点,使本方的观点能够自圆其说。这个破题的过程,当然不是一辩一个人的事儿,是本方队员群策群力的过程,因为这是本方整场论辩的基础,每一个队员都要将本方的逻辑基础烂熟于心,论辩中都要始终坚持,才不会出现自相矛盾、互相拆台的现象,给人以一个整体的感觉。但一辩的任务是,如何能够将本方的逻辑体系,在立论的时候,清晰地表达出来,让人听的过程中易于理解,听过之后留有印象。这其实并不简单,一般情况下,根据规则的不同,一辩的发言时间是两分半到三分钟,却要将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在三分钟内说得清楚、全面,往往都是感觉时间不够用的,一般有以下方法可以借鉴:

  一是立论中要尽量避免复杂的法律问题。有的时候,理论的逻辑体系构建并不是只有一条路,可能有多种选择,这个时候,最好就选择一条最容易解释清楚的路来走,尽量避开比较高深的法律专业概念和理论,让非法律专业的评委容易接受,也让自己在论证以及辩论的过程中,相对轻松。比如曾经有一个论辩案例,是会开车有驾驶证的A在小区里指导不会开车没有驾驶证的B练车,B错把油门当刹车,撞死了C,辩题是A是否构成犯罪。从控方的角度,我们的第一印象是A构成一个不作为的犯罪,A对B有监督并且阻止的义务,其没有正确履行而导致了死亡结果的发生。但破题过程中发现,这个案例还可以从作为的角度来阐述,A指导、鼓励并陪同B驾驶都是作为行为,而这个作为行为本身就是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的并导致结果的发生,而显然,不作为理论性较强,在一个论辩过程中,论证一个作为犯罪比论证一个不作为犯罪相对容易得多,因此最终我们选择了论证作为犯罪的立论方式。

  二是陈词语言要吸引人。立论陈词的主要任务就是逻辑体系的构建,又是大段的陈述,相对比较枯燥,因此语言一定要兼具优美和易懂,换句话说,就是要让观众听着不累。要将深刻的立论用别人听得懂的语言表达出来,并且陈词与结辩不同,不是太需要价值的升华和煽情,因此要避免使令人费解用长句,用干净利索的短句,清清楚楚地将观点送入观众和评委的耳中。

  三是适度演绎,先声夺人。一篇完美的一辩陈词准备好之后,剩下的就是一辩如何在场上将其表现出来。这可不仅仅是简单的背诵,而是一辩根据自己的辩风,恰到好处的把握语速、节奏、抑扬顿挫,将整个一篇稿子从内容到表现,完美融合达到最佳。适合做一辩的队员,男士的辩风往往是比较沉稳大气,能够“压得住场”,女士往往是刚柔并蓄、娓娓道来,能够“稳得住神”,因此一辩的语速不能太快,不能给人一种开场紧张、节奏不稳的第一感觉,三分钟稿子的字数可控制在800字左右。同时陈词和演讲不同,演讲主要情绪充沛极具感染力,但法律之辩毕竟还是理性的,陈词的主要任务也是立论说理,因此要掌握好语气,不能过度演绎,否则会让人感觉表演痕迹太重、太假,效果反而不好。

  四是陈词用时要精确把握。陈词最理想的状态是在说出最后一个字时,恰恰时间结束的铃声响起,可收到先声夺人之效。这一点极难,并且也跟比赛过程中计时、情绪等很多因素有关,所以不必强求。但将最后剩余时间控制在十秒以内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一方面,由于三分钟的陈词时间本来就很短了,常常让人觉得都不够用,如果时间剩余太多,实在是过于浪费,也更加难以充分论证本方观点;另一方面,如果时间到了,话还没有说完,会破坏陈词的完整性,使气势大打折扣。例如某次辩论中,控方时间把握不好,最后一句话是重申己方观点“XXX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结束铃音在一辩说道“XXX的行为构成”时便响起了,此时听到铃音再加上为了强调观点,此时一辩略有停顿,场上瞬间有些尴尬,一辩赶紧又说出孤零零的“盗窃罪”三个字,居然引来了全场的哄笑。训练把控时间的时候,可以在场下练习的时候记住说完每一段话时,大约计时器上的时间走到了哪里,这样在场上随时查看计时器,就能做到心中有数,根据用时情况,随时调整节奏,保证不会剩余太多时间更不会超时。

  五是适度运用战术。既然一辩是开场立论,一般求稳,所以战术并不多,但也不是完全没有。比如控方的一辩可以在陈词结束时,给对方抛出一个精心设计的问题。这样给了辩方两难的选择,回答的话,可能会扰乱辩方一辩已经准备好的陈词,不仅占用宝贵的时间也难以与已经准备好的陈词开场进行衔接。不回答,又显得是在死记硬背准备好的稿子,临场不敢接话回避问题。但这样做对控方也有风险,就是可能会会冲淡陈词结尾的效果,并且对方回答问题后本方不能及时反驳,可以说是一个问出去收不回来的问题,对方很容易回避,不一定能起到进攻的效果,反而容易被对方利用,所以可以根据情况选择是否采用此战术。遇到这样的情况,辩方一辩比较理想的做法是巧妙地简单回应这个问题,然后赶紧拉回到本方准备好的立论中去,不要占用太多时间,也不会显得回避问题。这里的回应并不是真正的回答,而是貌似回答了,其实只是顺着对方的问题回到了自己的观点,这种方式十分万能,可以用在盘问、自由辩论等各个阶段。比如控方的观点是构成盗窃罪,辩方的观点是构成诈骗罪,控方一辩问“请问是不是有骗就一定构成诈骗罪?”,这个问题的答案一定是否定的,但辩方一辩开头就承认有骗不一定构成诈骗罪,仿佛否定了己方观点,此时辩方可以回应“我们只知道,一个在诈骗的故意支配下的骗,又侵犯了诈骗罪的法益,它一定构成诈骗罪,下面就让我来具体分析XXX的行为,......”这样就既回应了对方的问题,又强调了本方观点。

  辩论常用语

  1. 对方辩友有以偏概全之嫌哦。

  2. 对方辩友属于循环论证。

  3. 对方辩友滔滔不绝,只可惜前提错了。

  4. 对方辩友没有办法解决我所说的问题,所以选择了回避。

  5. 请您正面回答,不要再乾坤大挪移。

  6. 对方辩友的逻辑很有趣。

  7. 请您论证一下……请您论证一下……(纠缠不休)

  8. 您把**和**做类比,实在是说不过去。

  9. 华丽的言辞替代不了理性的思考,诗意的浪漫无助于情理的升华。

  10.一个严肃的辩论场,需要一个严肃的观点。

  11.对方辩友别忙着扣帽子/断章取义/偷换概念。

  12.谢谢,其实刚才一连串的争议都源于对方辩友展开话题时的几个关键性错误。

  13.我方已经从逻辑、理论、事实上证明了我方的观点,而对方辩友还死抠着个例不放,是不是有点说不过去?

  14.对方辩友说了这么多,完全是没牙齿的老太太嚼牛筋——白费口舌啊。

  15.对于这个问题我方不知论证了多少遍,倒是对方辩友还老爱吊在一棵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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