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中反驳对方的“杀手锏”
在论辩中,面对辩敌咄咄逼人的进攻,如果直接反驳难以取胜,不妨巧妙地将敌我双方论据放在一起,使之形成比较,让对方错误的论点自行暴露。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辩论中反驳对方的“杀手锏”,希望大家能够从中有所收获!
辩论中反驳对方的“杀手锏”
一、假命题比较法
有时,辩敌没有可攻击的目标,常常以假命题发起攻击。我方如果就命题的真假与辩敌争夺城池,往往纠缠不清。这时候,如果能端出一个与对方命题相似的假命题进行批判,往往能取得很好的效果。
国务院前朱镕基访问日本期间,在一家电视台和日本民众进行了一次对话。对话中,一个自称渔民的青年男子问朱:“我来自长崎,我们那里的水受到了很大的污染,这是由于跟中国离得比较近的缘故,您对这件事怎么看?”
朱镕基说:“我在国内的时候也听我国的一些渔民说过,现在东海的鱼越来越少,他们把原因归咎为贵国对海水的污染,开始的时候我不知道是哪个地方,今天我明白了,原来是长崎。当时我就对那些渔民说,你们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也是愚蠢的,出了问题不仔细反思自己的行为,而将原因归咎于别人,是在推卸责任。”
日方渔民向朱镕基发问,声称长崎海水污染,是因为离中国太近,这显然是一个假命题。如果直接还击,难免牵涉很多问题,一时纠缠不清。于是,朱镕基造出一个与日方相近的假命题,说我东海鱼类的减少是离日本近造成的,并对此观点进行了严厉的抨击,以谬制谬,具有很强的反驳力度。
可见,数量比较法,能让辩敌的谬论暴露无遗;事例比较法,以对方论点为挡箭牌,辩敌如若来犯,便等于自打耳光;假命题比较法,以虚制虚,让对手措手不及。我们在论辩中,善用比较法这个“杀手锏”,往往可以轻松取胜。
二、事例比较法
面对辩敌的发难,如果就事论事和对方纠缠,有越抹越黑的可能,为了避免这种结果,我们可以依照同样的逻辑,拈来一两件与之相似的事例,进行比较,事实真相摆在面前,谁对谁错就不言而喻了。
在一次企业家年会上,有西方记者向一位中国企业家发难:“听说去年你们中国国庆活动花了很多钱,可是中国现在还有很多贫困地区,把这些钱用来治理贫困不是更好吗?何必搞这些华而不实的东西呢?”这位记者貌似在为中国提建议,话语中却夹杂着恶毒的挑拨和指责。
中国企业家说:“中国的钱该怎么花,用在什么地方合适,该由中国人自己说了算。对过去的纪念,正是为了未来的更好发展。一个国家,对自己历史上的纪念日隆重庆祝,已是国际惯例,并不是中国发明的,这也值得奇怪吗?1976年,美国为庆祝独立200周年举行了空前盛大的庆典;几年前,法国纪念大革命200周年,通过电视转播,全世界都看到了那次大规模的庆典盛况。纪念日庆典美国可以搞,法国也可以搞,中国就不可以搞了吗?美国也有无家可归的人,法国也有很多穷人,大家的情况都差不多嘛。”记者无言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