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创办于1999年的民办高校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它的出生年龄和你们的一样吗?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17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供大家参阅!
2017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上级及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进行。
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三条 基本情况
学院全称: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3122
在陕招生代码:8103
办学地点:
长安校区:陕西省西安安区大学城子午大道南段36#。
西咸校区:国家级西咸新区
太平校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草堂基地太平峪。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学校网址: www.xhtu.com.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招生就业办、教务处等部门组成,负责进行计划编制,综合评价办法制定及考生职业能力测试等。
第五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审核下达。
第四章 入学申请综合评价考核原则第六条 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
第七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日8:30至6日17:00,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向学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八条 考生可选择在所属地地市或前往学院长安校区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各地市测试时间地点由学院招生办在2017年3月7日前通知,学院长安校区测试时间为2017年3月 11 日、12日,3月25日,26日。
第九条 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科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考核科目为学院组织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条 职业技能测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占30%,面试占70%。主要从考生品质与学习态度,志向与兴趣爱好,文体艺术口才等特长、独立性和实践性及组织能力等诸方面对职业技能进行综合测试。
第十一条 学院于2017年4月1日前,将参加测试考生名单及成绩库报送省招生办。于2017年4月6日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报送省招办,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二条 预录取学生于2017年4月7日至16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注册报到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院录取资格。
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
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成绩组成为高中学业水平各科目考试成绩合计折算后满分为100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折算后满分为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由学院评判满分为100分,合计300分。
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成绩组成为学院组织的文化基础考核150分,职业技能测试150分,合计300分。
对没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普通高中学生,按照高中同等学力人员进行考核。
第十四条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七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总和。A为100分;B为96分;C为93分;D为90分。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十六条 学院对入学申请者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第十七条 学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七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第十八条 学院具有完善的奖助体系,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奖学金(学院各类奖学金覆盖率超过40%)。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元—3500元/年。各类校设奖助学金500—5000元/年。
第十九条 勤工助学: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助学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补助200元—500元/月。
志强助学:入学时助学企业为志强助学学生垫付学费5000元,学生利用假期前往助学企业课程实习代偿学费。
第二十条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由学院招生就业办负责解释。
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介绍
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简称“西高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备独立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国家统招普通高校。
学院有位于西安市大学城的长安校区和位于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的太平校区,共占地800余亩, 28万平方米校舍。学院已经形成西安理工大学教授、博士导师领衔的百余名教授和博士为核心的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的师资队伍。(2015年数据)
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教学建设
2015年学院官网显示,学院有工程造价、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商务管理、工程监理、物业管理、财务信息管理、工商企业管理、软件技术、建筑经济管理、建筑工程管理、资产评估与管理12个院级特色专业。其中省级重点专业:财务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省级优势专业: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工程造价、建筑工程管理、会计电算化;校级重点专业:软件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工程监理、现代教育技术、物流管理、电子商务。
贫困生绿色通道
1.凡该院注册制录取和A志愿录取的新生均能得到资助和减免;
2.学院合作企业“志强助学”资助统招专科新生200名(额度5000元/年
),该项目限报工商企业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两个专业。
3.凡符合生源地贷款的录取新生,学院也将提供相关证明。
数千万元奖助学金
学院每年向学生提供额度为2500-8000元的奖、助学金,总金额近千万元,获奖励与受资助的学生达数千人。
实践、创新能力培养
学院以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培养为重点,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构建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将实践技能教育贯穿于实践教学的全过程。学院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的训练,实践教学环节体系合理,层次分明,内容丰富。依照知识技能体系进行整体优化,不断完善实训条件,提高实训质量,保证人才培养需要。
就业竞争力突出
学院与中国百强企业、世界500强企海信集团、美的、佳能、神舟电脑、华硕股份等数百家签署了校企合作发展战略协议,近一年来又与苏州一建、上海建工、三星股份、恒力股份、大陆股份、三一重工、江都建工、海博智能等30余家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学生实习合作协议、项目承担和开发合作等协议,保障学生就业。
学院与三星等十余家世界500强企业合作专业设计,按照世界500强企业用人标准确定人才培养方案。分别与中国百强企业、全球500强企业海信集团、美的、佳能、神舟电脑、晶澳电子、航空电子、金象电子、阿斯特股份、川奇光电、宇理电子、华硕股份、恒力股份、大陆股份、海博智能、泰山科技、科林股份、松陵饭店、康力电梯企业、友达光电集团、同维电子、中集制造、玖龙包装、三一重工、江都建工、金螳螂装饰、苏州一建、上海建工、东莞船井电机厂、光宝电子集团、精成电子集团、艾美特、能率集团、正葳集团、深圳新利实业有限公司、深圳中兴集团等百余家企业签署了校企合作发展战略协议,内容涉及产学研一体发展、专业建设、教师与工程师互访计划、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客座教授讲师推荐聘请等方面的建设合作、实习就业基地建设合作、项目承担和开发合作等,为该院办学与学生就业开辟了广阔的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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