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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国留学生落户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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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在北京落户的需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申请;下面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归国留学生落户北京相关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用。

  归国留学生落户北京的条件

  一、北京留学生落户准入条件

  1、我国教育部承认的国外大学硕士毕业;

  2、在国外待满360天(以护照上出入境时间为准);

  3、落户政策有效期为回国后两年,也就是说,在你回国入境两年后,落户政策就对你失效了。

  二、北京留学生落户基本条件

  1、在国内从未办过就业分配手续、出国留学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

  2、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满360天);

  4、申请在北京落户的需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申请;

  5、申请到其他省市省会城市(不包括 上海、深圳) 落户的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归国留学生落户北京的流程

  一、北京留学生落户所需材料、流程

  1.办理《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2.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个人档案调动;

  4.工作单位在留服立户,办理CA证书;

  5.个人在留服系统注册,准备齐全相关落户材料并预约递;

  6.从留服取得《落户介绍信》和两张《就业报到证》;

  7.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办理《准迁证》;

  8.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

  9.档案调到对应档案保管机构;

  10.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办理新身份证。

  二、北京留学生落户办理地址

  可前往各区县公安局办理,地址如下:

  北京市公安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邮编:100740

  电话:69243071

  东城区公安分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大兴胡同45号

  邮编:100011

  电话:81081110

  西城区公安分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39号

  邮编:100032 电话:010-66034778

  崇文区公安分局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幸福大街32号

  邮编:100061

  电话:010-67102060

  宣武区公安分局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梁家园1号

  邮编: 100052

  电话:010-83164100

  朝阳区公安分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红领巾桥西北

  邮编:100026

  电话:010-85953400

  海淀区公安分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5号

  邮编: 100036

  电话:010-82519110

  丰台区公安分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26号

  邮编:100071

  电话:010-63811992、63897537

  石景山区公安分局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里甲1号

  邮编: 100043

  电话:010-68873814

  门头沟区公安分局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45号

  邮编:102300

  电话:010-69842494

  房山区公安分局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6号

  邮编:102488

  电话:010-81389117

  大兴区公安分局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

  邮编:102600

  电话:010-69243071

  通州区公安分局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街303号

  邮编:101100

  电话:010-69523305

  顺义区公安分局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路8号

  邮编:101300

  电话:010-69440212

  昌平区公安分局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西环路甲68号

  邮编:102200 电话:010-69746110

  怀柔区公安分局

  地址:北京市怀柔城区府前街6号

  邮编:101400

  电话:010-89687608

  平谷区公安分局

  地址:北京市平谷区新平东路

  邮编: 101200

  电话:010-69961567

  延庆县公安分局

  地址:北京市延庆西街4号

  邮编:102100

  电话:010-81198020

  密云县公安分局

  地址:北京市密云县西大桥路12号

  邮编:101500

  电话:010-69045456

  归国留学生落户北京攻略

  1. 就业报到证、落户介绍信可回国办理,但只能办理一次,丢失后果自负;

  2. 已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的留学人员回国不能办理落户及就业报到手续;

  3. 出国中间假期回家的时间不算在360天内;

  4. 申请在京落户的非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请将申请材料交由聘用单位统一办理,中心不受理个人申请;

  5. 留学生需要和用人单位已经依法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