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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各学院复试通知

玉莲分享

  北京航空大学,它今年各学院的复试也是相得映彰的。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17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各学院复试通知,供大家参阅!

  2017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数学学院考研复试要求与安排

  一、复试基本条件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数学学科、统计学学科,满足我院复试线的上线学生(总分320分,其中政治/英语5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80分),复试名单见附件。

  注:学院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行,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招生人数:

  我院预计招收统考生23人,其中:数学学科21人;统计学学科2人。

  三、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挑选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合格的学生,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5.坚持客观评价。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6.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耐心回答考生提出的各种问题,全心全意为考生服务

  四、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郑志勇(组长)、郑志明、李红捷、佘志坤、刘铁钢、陈迪荣、高鹏、杨义川、冯仁忠、丁丁。

  2.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3.按学科专业特色成立复试小组,一般由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硕士生导师组成,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

  4.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5.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五、资格审查

  参加第一志愿学院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除需携带复试通知书外(复试通知书可于3月10日后从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下载,无须盖研招办公章),还须携带以下材料,材料齐全方可进入复试。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持本人学生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2.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或北航校医院出具的复试前一个月内的体格检查表(具体样式见附件,体检内容不得少于所列项目),注意需随体格检查表附各种检查的化验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需交纳复试费100元。

  4.应届生还需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5.往届生还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a.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需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全国统考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参加全国统考本科结业生、专科毕业生)以及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要加试“实变函数”和“偏微分方程”两门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注:

  1.凡提交的各类材料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所有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3.被录取的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航,户口将根据学校户口办公室要求办理,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调档函将于6月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未将人事档案按时调入北航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4.联系人:谭老师联系电话:010-82317930地点:北航教学区主楼317

  六、复试相关

  1.时间安排:

  1)资格审查:3月22日上午:9:00-10:00;地点:教学区主楼主321;

  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3月22日上午:9:10-10:30;地点:教学区主楼主314;

  3)复试时间:3月22日下午13:30开始;地点另行通知;

  2.复试成绩:满分共300分(没有笔试,只有面试),其中包括:

  1)专业基础:100分

  2)专业综合:100分(其中逻辑分析30分、创新精神30分、综合素质40分)

  3)专业外语与口语:100分

  3.复试过程:

  1)每个学生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2)考生用英语口述个人基本情况、兴趣、学习情况等,面试小组老师就考生基本情况用英语提问,考生用英语回答问题。

  3)面试小组老师就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及其综合应用提问。

  4)问答结束后,考生退场,面试老师根据考核要求和面试情况,对考生进行评分。

  5)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老师根据总体情况,对所有考生进行综合评估和比较,给出复试成绩。

  七、录取原则

  1.拟录取: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3月27日在我院网站(smss.buaa.edu.cn/招生信息)公示拟录取名单。

  2.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合格(如: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时,得分低于180分)。

  3)体检审核未通过。

  4)政审不合格。

  5)未按时提交培养协议、人事档案或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6)提供虚假信息。

  八、说明

  已于2016年9月参加了我校免试生复试的拟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此次统考生复试。若有需要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定向就业的,务必于3月18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交相关说明。

  九、其它

  1.学院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申诉或投诉电话:010-82317930

  2.未尽事宜参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相关规定,其它与复试相关事项请与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日

  2017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考研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组织管理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组长:郑晓齐

  副组长:李亚梅赵世奎张德辉吴铭心

  成员:雷庆、胡象明、方卫华、徐治立、沈映春、邓丽芳、章琰、谢凌玲

  秘书:李厚之

  按照专业类别,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笔试、面试考核工作。

  二、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客观评价,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三、复试资格基本线和拟录取人数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我院各学科专业招生规模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决定,我院各学科专业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基本线如下:

  *我院科学与技术教育、公共管理(MPA)专业硕士接收校内调剂,其它专业均不接收调剂。

  *科学与技术教育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理工科专业考生调剂,详见(www.hss.buaa.edu.cn/info/1139/3079.htm)。

  *公共管理(MPA)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MBA、MPACC(满足MPA报考条件)考生调剂,详见(www.hss.buaa.edu.cn/info/1139/3088.htm)。

  达到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名单详见学院网站,请考生自行查询。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

  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如下:

  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复试考生,3月19日上午8:00到教学区主M楼402报到,交验相关材料,通知笔试和面试地点。

  其他专业所有复试考生,复试当天上午8:00到教学区图书馆西配楼二层(高等教育研究院)报到,交验相关材料,通知笔试和面试地点。

  五、复试内容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各专业面试内容均包括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专业素质考察三部分。每名复试考生的面试时间总计不少于20分钟,其中,思想政治情况考核5分钟,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5分钟,专业素质考察不少于10分钟。

  学术硕士(科学技术哲学、教育学、应用心理学、行政管理)和科学与技术教育专业硕士复试考生需参加专业英语笔试,笔试内容为英译汉或汉译英,笔试时间30分钟。笔试中允许使用印刷版词典,但不允许使用各种电子词典。

  教育学、应用心理学专业、科学与技术教育专业硕士复试考生需参加中文写作笔试,笔试时间30分钟。

  行政管理专业复试考生在专业素质面试环节须提交一篇本人撰写、能代表自己学术水平的论文(可以是未发表)。

  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复试考生需参加思想政治理论笔试(重点考察党的以来中央文件精神),笔试时间60分钟。

  六、评分标准和录取规则

  各专业复试成绩满分均为300分。面试环节思想政治情况考核不计入总分,考核不合格者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科学技术哲学、行政管理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40分,专业英语笔试满分60分,专业素质考察满分200分。

  教育学、应用心理学、科学与技术教育专业硕士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40分,专业英语笔试满分60分,中文写作笔试满分60分,专业素质考察满分140分。

  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满分100分,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40分、专业素质考察满分160分。

  所有专业考生的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未达到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情况考核合格、复试成绩达到180分以上(含180分)的考生,分专业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所有专业复试结果将于3月24日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请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七、复试提交的材料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按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b.buaa.edu.cn/)公布的《北航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基本线及复试规定》交纳复试费,并交验相关材料。所提交材料按照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应届)、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非应届)以及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盖章)顺序装订成册,个人体检报告(含化验单且体检医院盖章)、发表论文(专业明确做出要求)单放。

  八、特别提醒

  复试考生提交的体格检查表(附件:申请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样式).doc)必须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或北航校医院出具,且为复试前一个月内的,体格检查表需附各种检查的化验单。同时,请在体格检查表右上角写上自己的联系电话。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所有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推免生无需参加本次复试,但需要按学校要求寄(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政审表》。

  拟录取为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类别、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类别、非全日制学习方式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均须签订相应的协议,未按时提交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所有考生进入复试现场后务必关闭通讯工具,否则以违规处理。

  九、复议制度

  对复试过程和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申诉和投诉。联系人:李厚之,电话:010-82339719,电子邮箱:lihouzhi@buaa.edu.cn。

  考生申诉和投诉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或复试小组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考生。

  上述各项规定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解释。如与学校相关规定冲突,以学校规定为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7年3月10日

  2017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国语学院考研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原则

  复试本着科学、全面、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择优录取。

  二、复试分数线

  本学院只允许第一志愿报考我学院、且初试成绩(含总分及单科)达到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线的考生参加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三、拟招生名额

  四、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外国语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学院分党委书记和研究生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过程、结果实行公示制度,复试专家成员由学院工作小组统一聘任。

  组长:向明友

  副组长:史文军、董敏

  成员:钱多秀、刘娜、彭予、李蒙、邢力、徐涛、吴晓樵、武晓霞、胥国红、李英

  秘书:吴珊

  五、复试形式和内容

  复试形式为面试,主要考察外语口语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结构,具体分为三部分:

  (一)外文自我介绍、思想政治及道德品质考核,此部分满分100分;思想政治及道德品质考核不计入总分,但作为面试重要参考依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外文短文现场阅读、翻译及就短文相关内容回答问题,此部分满分100分;

  (三)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问答,此部分满分100分。

  每生面试时间20分钟,复试总成绩为三部分分数之和,满分300分。

  六、录取办法

  1.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相加,得出考生总成绩,根据各专业、各学习方式招生名额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拟录取;

  2.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即得分低于180分者),或者任一部分复试成绩不合格(即任一部分得分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3.复试结果于3月25日在学院公告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七、时间安排

  1.签到及资格审查:

  时间:3月24日(周五)上午9:00—12:00

  地点:北航学院路校区主南401教室,届时将通知面试的具体分组、顺序、时间及地点。

  2.面试

  时间:3月25日(周六)上午9:00—下午17:00

  地点:北航学院路校区,具体地点以3月24日安排为准。

  3.公布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

  时间:3月25日(周六)下午18:00(暂定)

  地点:待定

  4.领表

  拟录取的考生领取政审表,非全日制英语笔译专业拟录取考生领取并签署相关协议。

  时间:3月25日(周六)下午18:00(暂定)

  地点:待定

  八、资格审查

  签到时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考生必须提交的全部材料如下:

  1.复试通知书(可从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下载,无须盖研招办公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持本人学生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应届生需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4.往届生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a.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需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5.专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无专四证书,可提供六级证书及复印件)

  6.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或北航校医院出具的复试前一个月内的体格检查表(具体样式见附件一,体检内容不得少于所列项目),注意需随体格检查表附各种检查的化验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意:以上材料1-5的复印件按顺序左侧装订,6体检报告单独提交,不用和其它资格审查的资料订在一起。

  九、复试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需交纳复试费100元。

  十、学费

  我校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均需缴纳学费

  十一、协议签订

  拟录取的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非全日制学习方式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的考生,均须签订相应的协议(请点击相应类型进行下载,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未按时提交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十二、关于调剂

  1.我院不接收任何第一志愿未报考我院考生的调剂申请。

  2.报考我院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考生,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者,可以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学习方式。

  3.3月25日18:00开始接收调剂申请,相关调剂安排另行通知。

  十三、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体检审核未通过;

  2.政审不合格;

  3.未按时提交培养协议(仅限于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以及非全日制学习方式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的考生)、人事档案或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4.提供虚假信息。

  十四、复议制度

  对复试过程或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向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和投诉。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10-82316840,邮箱:fls@buaa.edu.cn

  北航外国语学院

  2017年3月14日

  附件一:申请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样式)

  附件二: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协议

  附件三: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协议

  附件四:非全日制学习方式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协议

  附件五:复试考生名单

  补充说明:一切以我院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2017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考研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根据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016年12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北京市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补充意见》(京考研招〔2016〕3号)等文件要求,以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管理规定》,为了保证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组长:王云鹏徐斌

  副组长:吴江浩郭全全

  成员:郑晓宁鲁光泉余贵珍孙凌玉陈军柯鹏林海英田大新杨世春许骏吴超邵琳

  秘书:段斌

  2、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组成人员不少于5人,成员需要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组长由学院工作小组指定,在学院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相关工作。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3、根据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统计结果和各专业招生规模情况,决定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复试线如下:

  学院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4、我院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学习方式,各招生专业及统考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如下:交通运输工程(085222)专业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国民用航空大学(ENAC)“航空器适航技术”硕士研究生项目(简称中法双学位项目)招生简章详见以下网址链接介绍:transportation.buaa.edu.cn/info/1064/2958.htm

  5、复试程序及相关规定:

  (1)一志愿成绩达到我院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可以参加一志愿复试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各150分,复试满分300分。笔试为闭卷,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知识(100分)和专业英语(5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及现实表现、专业能力、专业外语及口语、逻辑分析、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时,按照学院统一的复试记录表进行记录。

  (2)一志愿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方法: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部分专业按照培养方向或专项计划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低于180分,或者单科(笔试或者面试)成绩低于90分者,一律不予录取。

  (3)调剂考生复试形式为面试,面试成绩满分300分。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部分专业按照培养方向或专项计划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面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一律不予录取。

  (3)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及学院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6、关于调剂:

  (1)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在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的复试结束后视情况进行组织。调剂专业、调剂名额和复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学院网站上及时公布。

  (2)我院不接收任何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校的考生调剂申请。

  (3)报考我校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为工学[08]且初试各项成绩达到我校复试资格基本线,且满足我院的调剂复试要求,经我院同意后,可参加调剂复试工作。

  (4)调剂专业应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考数学二(302)科目、数学三(303)科目不得向考数学一(301)科目的专业调剂,考英语二(204)科目不得向考英语一(201)科目的专业调剂。

  7、注意事项:

  (1)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招生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未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复试专业及是否拟录取等,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信息。

  (2)学院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处已分别在网站上公布了各自的监督电话,受理考生投诉,及时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学院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010-82339923

  联系邮箱:545522854@qq.com。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3月10日

  2017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可靠性与系统工程学院考研复试基本要求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王自力副组长:曾声奎

  成员:赵廷弟、马小兵、孙宇锋、吕琛、高成、李晓钢、殷永峰

  秘书:曹思婷

  二、复试原则

  本次复试按上线人数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遵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复试、录取。

  1、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基本线及统考拟录取人数

  2、调剂原则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达到我院复试资格基本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工业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直接进入复试。

  3、推免生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三、复试要求及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英语笔试、专业面试及英语口试三部分,采取集中和分组方式进行。

  1、专业英语笔试

  专业英语笔试内容:科技英语阅读、专业英语翻译。

  2、面试内容

  (1)专业知识面试

  在综合面试对考生的专业知识基础、科研能力/潜力、创新意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控制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素质考核,同时还考察考生的教育背景和非应届考生的工作业绩。

  (2)英语口试要求

  学生用英语自我介绍2-3分钟,然后进行简短对话,最后从若干专业科技英文资料中随机抽取一段,进行现场口译。

  (3)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情况,政治思想审查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评分标准和录取规则

  复试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英语笔试100分,面试2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录取类别,复试成绩不及格(即复试成绩低于180分)不予录取。

  五、复试时间、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3月21日上午9:00-9:40,地点:主M401教室。

  专业英语笔试时间:3月21日上午10:00-11:00,地点:主M401教室。

  2、面试时间:3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6:00。

  面试地点:第一组:为民楼218会议室;

  第二组:为民楼320会议室;

  第三组:为民楼413会议室;

  第四组:为民楼520会议室;

  第五组:为民楼620会议室。

  3月21日下午在学院网上公布面试分组名单。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月24日中午12点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结果。

  六、复试资格审核及材料提交办法

  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含统考生、单考生、强军计划考生)于2017年3月21日上午9:00至9:40在主M401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时除复试通知书(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无须盖研招办公章)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只有材料齐全方可进入复试:

  (1)一志愿考生提交“可靠性与系统工程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纸,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的,复试前一个月内的体格检查表(具体样式见研究生院招生简章附表,体检内容不得少于所列项目)。注意需随体格检查表附各种检查的化验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需交纳复试费100元;

  (5)应届生还需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6)往届生还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a.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需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7)现役军人、国防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我校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考生需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并与我校签署相关定向就业协议书;国防生等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需书面向学院说明保留入学资格年限及保留年限内的去向;其它定向就业的考生,也需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并与我校签署相关定向就业协议书。被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均不转人事档案、户口等,我校不负责就业派遣。

  (8)根据京发改[2013]2587号文件,我校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请随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9)凡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所有提交的材料均以A4纸按以上顺序加封面(见附件)统一左侧装订(体检表除外)。

  投诉举报电话:82313661

  可靠性与系统工程学院

  2017-3-10

  2017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物理学院考研复试执行办法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吕广宏

  副组长:耿立升

  成员: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全体成员

  二、复试资格分数线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吕广宏

  副组长:耿立升

  成员: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全体成员

  二、复试资格分数线

  三、拟录取名额:预计28人左右

  四、复试考生名单

  五、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3月24日(具体安排请于复试资格审查时查看)

  2.复试办法:学院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50%。

  3.复试资格审查:

  时间:3月24日上午9:00-11:00期间

  地点:北航学院路校区老主楼316会议室

  各位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均须进行复试资格审查,须携带材料明细如下,材料齐全方可进入复试。

  1)复试通知书(复试通知书可于3月10日后从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下载,无须盖研招办公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持本人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或北航校医院出具的复试前一个月内的体格检查表(具体样式见附件,体检内容不得少于所列项目),注意需随体格检查表附各种检查的化验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附件:申请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样式).doc

  4)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规定,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交纳复试费100元。

  5)应届生还需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6)往届生还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a.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需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7)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全国统考、法硕联考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我校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考生应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拟录取后与我校签署相应学习方式的定向就业协议书;欲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书面向学院说明保留入学资格年限及保留年限内的去向;其它定向就业的考生,也须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拟录取后与我校签署相应学习方式的定向就业协议书。

  凡提交的各类材料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不符者,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4.复试形式:面试

  5.复试内容:

  1)外语听说能力

  2)专业知识

  3)综合素质(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复试成绩组成:

  六、监督考核机制

  我院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确保招生过程的严肃性,同时坚持优胜劣汰和宁缺勿滥原则。学院研究生招生严格按照集体决策的程序执行,统一考核(考核小组由5人及以上的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研究生导师组成),考核教师须填写承诺书,整个考核过程安排完整的记录。考生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将于复试结束后1-2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公示。

  七、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共同组成,拟录取人选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八、其他说明

  1)根据京发改[2013]2587号文件,我校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请查看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网址yzb.buaa.edu.cn/home/newdetail/post/303/)。

  2)所有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学籍学历有问题的考生被学院拟录取后需提交相应的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3)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4)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有任何问题,及时与物理科学与核能工程学院联系。联系人:王老师(010-82317935)

  5)学院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学院受理申诉和投诉电话:010-82317935。

  6)未尽事宜请遵照北航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2017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考研复试方案

  为高质量完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北航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基本线及复试规定》的要求,特制定《北航法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复试资格基本线及复试时间

  根据北航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基本线,结合我院招生指标及考生上线人数,并经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决定,确定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基本线如下:

  复试时间:

  2017年3月24日上午9:00北航如心楼101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及复试费

  2017年3月25日上午9:00开始复试北航如心楼101查看具体分组安排

  二、复试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要求,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

  组长:龙卫球王琪全

  副组长:泮伟江李俊良

  成员:龙卫球王琪全泮伟江初殿清周友军黄卉李俊良

  秘书:董朝燕

  三、复试对象及拟招生人数

  第一志愿报考2017年北航法学院,达到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学院复试资格基本线要求且具有复试资格的全国统考、法硕联考生。推免生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复试专业方向:法学理论与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和非法学)。

  各专业拟招生人数:

  四、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含统考生、联考生)均需要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时除需复试通知书(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下载,无须盖研招办公章)外,还须携带以下材料,材料齐全方可进入复试(校内调剂考生可以无复试通知书,但需向调剂学院提供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无需盖章):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持本人学生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2)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的复试前一个月内的体格检查表(具体样式见附件,体检内容不得少于所列项目),注意需随体格检查表附各种检查的化验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需交纳复试费100元。

  (4)应届生还需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5)往届生还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a.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需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全国统考、法硕联考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参加全国统考及法硕联考的本科结业生、专科毕业生)以及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的主干课程(具体内容将另行通知相应考生)。

  (8)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我校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考生应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拟录取后与我校签署相应学习方式的定向就业协议书;欲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书面向学院说明保留入学资格年限及保留年限内的去向;其它定向就业的考生,也须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拟录取后与我校签署相应学习方式的定向就业协议书。

  (9)根据京发改[2013]2587号文件,我校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请查看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网址yzb.buaa.edu.cn/home/newdetail/post/303/)。

  (10)凡提交的各类材料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五、复试程序及内容

  我院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名单点击此处。

  1、复试形式:复试形式为面试,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复试过程通过面谈形式,对考生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2、复试内容:

  (1)专业英语口语和阅读(100分)

  (2)专业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100分);

  (3)逻辑分析、创新潜质与综合素质(100分)。

  3、复试程序

  (1)考生陈述个人情况(包括自然情况、学历、专业、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个人特长等,是否接受调剂;时间约5分钟);

  (2)考生回答提问(15-20分钟);

  (3)复试组成员根据考生复试情况分别给出成绩,各复试成员所给成绩的平均分作为考生复试成绩;

  (4)复试小组组长主持审核评议复试成绩,无异议后,复试组成员在复试成绩单上签字,成绩单上交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六、录取

  1.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法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根据总成绩按各专业方向排序并经综合评议、确定拟录取名单。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成绩及拟录取名单(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将于2017年3月27日左右在我院官方网站公布,其中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拟录取。

  3.所有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考生取消录取资格。政审表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学籍学历有问题的考生被学院拟录取后需提交相应的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5.被录取的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航,户口将根据学校户口办公室要求办理,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调档函将于6月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未将人事档案按时调入北航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6.学校其他相关规定。

  七、社会监督

  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电话:010-82316137

  邮箱:bhfxyyz@126.com

  北航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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