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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北京高考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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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是“一分定生死”,在这种近乎残酷的竞争中,能穿上一件“加分”的马甲,意味着什么乃是不言而喻。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17年北京高考加分政策,仅供参考。

  17年北京高考加分政策

  在高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向学校提档,由学校审查录取的考生有6类。另外,有6类考生可在高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10分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

  (一)六类考生加20分提档

  1、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毕业生加分。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的应届毕业生加分。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通过全市统一测试的应届毕业生加分,统测项目限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健美操、跆拳道10项。

  4、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

  5、烈士子女。

  6、经有关中学推荐,市教委核准,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应届毕业生以及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区(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考生加分。

  (二)六类考生加10分提档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加分。

  2、台湾省籍考生加分。

  3、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分。

  4、获得下列奖项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加分。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的应届毕业生加分。

  6、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北京市三好学生”的应届毕业生加分。

  17年北京异地高考最新政策

  北京市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5项条件可以申请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5项条件分别为1.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有效居住登记卡、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2.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3.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6年。4.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已满6年(2011年9月至2016年8月是连续,不含补缴)。5.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5项条件可以申请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

  2017北京高考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京招考委〔2016〕19号)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在北京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2017北京高考报名相关政策说明

  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我市集体户口的学生,除下列情况可在限定范围内报名外,其他情况不得报名:体育类中专校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艺术类中专校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能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

  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时间:2016年11月9日8时至12日20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时间为10月11日8时至14日20时)

  16年北京高考加分政策及加分项目

  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协《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15年起,北京市将实施新的高考照顾加分政策,其中,6类考生高考可加20分提档。

  在高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向学校提档,由学校审查录取的考生有6类。另外,有6类考生可在高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或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线的,予以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同时符合多项照顾政策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只取最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投档。

  加分项目

  1、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毕业生。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的应届毕业生。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通过全市统一测试的应届毕业生,统测项目限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健美操、跆拳道10项。

  4、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5、烈士子女。

  6、经有关中学推荐,市教委核准,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应届毕业生以及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区(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考生。

  六类考生加10分提档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2、台湾省籍考生。

  3、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考生。

  4、获得下列奖项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的应届毕业生。

  6、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北京市三好学生”的应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