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方案2016
“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等。以下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关于学宪法讲宪法的活动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
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方案1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开展好今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的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岳西。
二、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岳西建设,为实现“四个示范县”创建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时间安排
2016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四、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全会《决定》,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要求,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更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五、主要形式
(一)12月4日左右,邀请县内知名律师为县委中心组举办《宪法》知识讲座。
(二)县分管领导于12月4日,在岳西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
(三)各地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农村、送法进社区宣传咨询活动。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宪法》知识送到基层,送到群众中。
(四)认真组织大众媒体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切实发挥好大众传媒的优势和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开展宣传,注重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移动通信等新媒体的传播优势,提高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
1、岳西电视台要在2016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期间,在综合频道黄金时间段滚动播放“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主题字幕。在新闻栏目及时播报各地、各部门活动的情况。
2、《岳西周刊》、岳西网要开辟专版宣传宪法知识,报道活动的相关内容。
3、各地、各部门凡有独立办公楼的,都应在活动期间悬挂“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标语横幅。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开展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五)全县中小学要大力开展宪法进课堂活动。组织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法制宣传志愿者等为中小学校在校学生讲一堂宪法课。
(六)各地、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参与司法部、国信办、全国普法办开展的“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宪法知识竞赛活动
(七)向全县公民发送以宣传宪法为主题的手机短信。
六、工作要求
(一)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准确宣传解读四中全会精神,准确宣传解读宪法知识。
(二)各地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三)宣传标语为“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等。
(四)各地、各部门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情况,请于12月20日前报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活动开展情况将直接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抄送:省司法厅、依法治省办公室,市司法局、依法治市办公室,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县委政法委、县分管领导。
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方案2
党的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对大力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是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重要节点,是开展全民普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法制建设,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我校首个“宪法日”宣传周工作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海陵
三、活动内容
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海陵”的主题,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充分发挥校报、板报、宣传栏、宣传橱站牌、电子屏、学校网站的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组织活动启动仪式。利用周一(12月1日)升旗仪式,邀请我校周冰校长和“小法官”夏天成同学为全校师生作动员讲话。
2.选拔新一批“小法官”(李江海、王宇、七年级各班班主任)
(1)选拔对象:初一年级学生,每班3名,计21名。
(2)选拔程序:自愿报名,家长同意,班级推荐,学校审核。
(3)选拔时间:11月21日前,班级完成推荐工作;11月28日前,学校审核。
3.“小法官”宣誓仪式及学习培训(区法院、校长室、李江海、王宇、初中各班班主任)
(1)时间:12月1日下午3∶30~4:30学习培训;4∶40~5∶10
(2)地点:1号楼七楼会议室
(3)参加对象:所有“小法官”
(4)学习培训内容:1.《“小法官”守则》;2.指导“‘小法官’走进班级”宣讲活动。主讲:区法院刑少庭法官 蔡萍。
(5)宣誓仪式:领誓人 蔡萍。
4.“‘小法官’走进班级”宣讲活动(李江海、王宇、杨欢、各班班主任)
(1)时间:12月3日下午3∶35~4∶15(班会课)
(2)地点:五年级各班
(3)形式:班主任主持和小结,6名“小法官”分别到各班宣讲
(4)环境布置:各班讲台前黑板上统一书写格式:
“12.4”首个国家宪法日(小字)
“小法官”走进班级宣讲活动(大字)
5.其他相关活动(李江海、王宇、杨欢、各班班主任)
(1)各班主题班会围绕“12.4”首个国家宪法日进行。
(2)团委、少先大队组织“八礼四仪”及法律法规知识竞赛。
四、有关要求
1.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做好今年“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当前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2. 形式多样,注重实效。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方案,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3. 及时总结。学校政教处及各班及时收集、整理、总结好我校此次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的情况,及时报送阶段性工作信息。
泰州市海陵学校政教处
2016年11月16日
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方案3
根据《xx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x教厅办字〔2016〕x号)精神,为落实国家“七五普法”规划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进一步深化“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经研究,决定在校区、系学生中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教育活动。
一、活动主题
紧密围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主题,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立足当代大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实际,通过宪法晨读、主题班会、演讲比赛、主题征文、知识竞赛、远程学习等形式,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学生深入了解宪法、尊崇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引导学生形成“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意识。
二、活动时间
10月18日-11月5日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宪法知识宣传活动。各系要充分利用教育部全国少年普法网“网上学宪法”栏目的教育资源,充分利用各种多媒体平台,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宣传挂图等形式,普及宪法知识,营造浓厚的教育氛围。
(二)召开“宪法在我心中”的主题班会。各系要通过班干部提前到“网上学宪法”普法网搜集有关学习资料,做好主题班会的组织和策划,通过观看宪法知识宣传教育视频、播放宪法知识宣传课件等形式,认真学习讨论《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与大学生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举办主题演讲比赛。在学习宪法的基础上,各系要全面动员和组织开展以讲宪法故事、讲对宪法的认识与体会、谈宪法精神等为主题的演讲预赛,并根据自身情况推选1~2名选手参加校区、学院主办的“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比赛决赛。本次比赛由文法系承办,设置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比赛结束后,学校将组织指导演讲比赛一等奖获得者录制5分钟宪法演讲视频报送省教育厅zd处。xx省择优推荐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比赛,最终优胜者将代表全国学生通过网络和电视平台面向全国做宪法主题演讲。
同时,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开通网络“海选”渠道,学生也可以自制5-10分钟的演讲视频上传,“海选”的优胜者也将参加最后的决赛。
四、活动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发动,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开展一次面向全体学生的法治教育,进一步强化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弘扬宪法精神。
2.各系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充分利用好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提供的网络教育资源,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人人学习宪法、人人了解宪法、人人维护宪法的浓厚意识。
3.各系根据自身情况可以推荐1~2名参加校区、学院演讲比赛的选手和指导教师,并将“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比赛报名表,于10月26日报文法系,联系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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