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抵押担保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抵押担保合同1
合同编号:_________
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债务人(乙方或者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丙方之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所签订_________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 乙方担保的主债务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与_________方签订的_________合同项下的以下债务:
1._________
2._________
……
以上约定的担保债务外的其他债务均不进入担保范围。
第二条 双方约定乙方担保的范围包含以下各项中的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未选中的不包括在担保范围中选中。
1.主债权
2.主债权利息
3.乙方/丙方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
4.乙方/丙方违约金
5.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6.乙方/丙方对甲方的损害赔偿金
第三条 乙方以以下有权设置抵押权的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其他可以处分的权利提供抵押担保:_________。
1.其中法律规定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始设立抵押权的财产为: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其中财产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经设有_________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_________,担保方式为:_________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
2.法律规定不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设立的财产为: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其中财产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经设有_________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_________,担保方式为:_________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
以上财产名称、权属证书编号、基本状况描述、价值评估等基本信息由乙方提供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若乙方所提供的以上抵押财产与清单不符,低于清单所描述的价值致使担保债权不能完全实现则乙方当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有权随时对抵押财产状况进行检查,若遇抵押人不当使用或者保管将可能致抵押物价值减损,甲方有权制止不当使用或者使用有利于保护抵押物的方式保管,必要时可以要求抵押人维修,抵押人不维修的则甲方可以自己维修,保管费用和维修费用由抵押人负担。但抵押人提供其他等额的物的担保则甲方不再享有前项权利。
4.抵押物上如果存在赋税事项则甲方有权随时监督抵押人缴纳赋税。
第四条 双方约定在抵押权设立前由_________方对第三条约定的以下抵押财产向保险公司上_________保险,保险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保险期间为_________,保险费由_________方负担,续保由_________方及时办理。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办理保险事务乙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
若乙方或者丙方违反前款约定致使抵押权设立后保险事务尚未办理完毕而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损不能完全清偿债务或者抵押财产毁损灭失,乙方或者丙方应当另
若约定甲方办理保险,在抵押权设立前甲方没有办理完毕致使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后无法主张保险理赔则乙方有权以该抵押财产清单上所载明的评估价值抵消主债权。
第五条 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所获得的保险赔偿金由保险人向_________提存以担保债权的履行,提存费用的负担依法律法规规定。
抵押财产被第三人侵权所获得的赔偿金由乙方向_________提存以担保债权的履行,提存费用的负担依法律法规定。
发生前两款情形债务人要求提前履行债务,甲方不得拒绝。
第六条 以下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协同甲方办理登记,法律法规规定须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一起办理登记的,则甲方和抵押人一起去登记单位办理。
1.法律规定办理登记后抵押权始设立的财产:
财产a: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
2.法律规定不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设立的财产为:
财产a: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3.登记于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
4.登记机关要求填写的担保登记期间届满由_________方办理延续登记。
5.登记需要缴纳的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6.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由双方协商办理。
第七条 主债务人违约或者侵权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以以下方式处理下列财产,抵押人可以监督甲方处理:
1.以下财产折价处理: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2.以下财产变卖: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3.以下财产拍卖: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4.折价、变卖、拍卖的各财产所得价款按照以下顺序实现甲方的债权,实现全部担保债权后剩余款项归还抵押人。
A 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即折价、拍卖、变卖这些财产所合理支出的费用
B 罚息或者复利
C 主债权利息
D 主债权
第八条 主合同效力不影响本担保合同的效力。
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经_________审查批准后生效,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请。
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不需经过国家行政审批则本合同生效采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签字盖章则生效。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3)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4)本合同自_________(附某一种或者多种条件)成就时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当事人各方各执一份,经公证的公证机关执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 各方以本合同书上载明的通讯地址和电话送达文件和口头通知,若有变动当及时通知各方。
第十条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主合同债权和债务都不得转让,否则乙方有权撤销本担保合同;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变更主合同,否则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若主合同双方均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实际履行主合同则乙方免除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 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各方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签订地点是:_________
甲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关于抵押担保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的股权作质押担保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据_______号《贷款合同》(下简称“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就本合同质押事宜征得a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并在a公司股东名册上办理出质股份的登记手续,并将股权证书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押股权,并从所得款项中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及时归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产申请的。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优先清偿甲方的贷款本息。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合同。
第七条 甲方未能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取得a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的决定的,乙方有权取消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对甲方的贷款(或提前回收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 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并自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提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关于抵押担保合同3
抵押权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之间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 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______年___月_____日甲方与______有限总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的____有限总公司应支付的___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_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万元;_____年_____月___日支付_____万元。
第二条 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市___路___号的_____大厦的房产作____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____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
第三条 抵押物担保范围
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____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 抵押权人的义务
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第五条 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 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年 月 日
关于抵押担保合同4
出借人(抵押权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抵押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担保人自愿为出借人给予借款人之借款提供抵押担保。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立约各方依法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合同
本合同的主合同是出借人与借款人签订的编号 的《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 人民币,贷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抵押物:
抵押人自愿提供自有的 (抵押物名称)为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详情见本合同之附件《抵押物清单》。
第三条 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范围具体包括:借款合同及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及拍卖费用等。
第四条 担保期间
抵押权与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同时存在;债务消灭后,抵押权才消灭。
第五条 抵押物的占有
1、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占有和保管,但抵押物的权利凭证应由出借人保管。抵押人同意随时接受出借人对抵押物的检查。
2、抵押人应妥善保管抵押物,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维修,抵押人应及时进行并自行承担维修费用。
第六条 抵押物保险
1、抵押人将抵押物权利凭证移交出借人之前应当按照出借人要求的险别投足额保险,出借人另有要求的除外。
2、抵押物需要保险的,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保险的连续性。如抵押人中断保险,出借人有权代为续保,并由抵押人承担保险费用。抵押人对出借人因保险中断而蒙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出借人为抵押物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第七条 抵押登记
1、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应会同出借人依法持本合同到有关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抵押人办理抵押财产登记手续后,应将有关登记文件送交出借人。
第八条 费用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
第九条 抵押权的实现
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担保人违约而由出借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担保人均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出借人有权直接处分抵押物,并以所得款项偿还债务。
抵押人承诺:当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放弃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抵押人承诺仍以其提供的抵押物就出借人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条 声明与保证
(一) 抵押人声明:
1、抵押人向出借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均是准确真实的,如有虚假,一切责任由抵押人承担。
2、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完成的所有权,如抵押物为共有财产,则共有人已书面同意以抵押物为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担保。因抵押物权利存在争议所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抵押人承担。
3、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上未设定任何租赁、抵押或其他权利限制,抵押物流通不存在任何法律上或契约上的障碍。
4、抵押物不存在为出借人所不知的质量瑕疵。如抵押物存在隐藏的质量瑕疵,致使出借人债权未完全受清偿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抵押人承担。
5、抵押人承诺,当借款人未依约履行本合同项下债务时,无论其他担保是否有效,抵押人均无条件的承担担保责任。
(二)抵押人保证:
1、抵押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在不影响出借人实现债权的前提下,有权向借款人追偿款项。如借款人同时面临出借人在主合同项下任何支付要求和抵押人的追偿时,抵押人同意借款人优先偿付其对出借人的债务。
2、如果借款人与抵押人已经或将要就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签订反担保合同,则该反担保合同不得在法律上或事实上损害出借人在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
3、如因为自然灾害、意外事件、侵权行为及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灭失或财产价值明显减少,抵押人应立即书面通知出借人,并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4、本合同担保的债务清偿完毕前,无论何种原因致使抵押物价值减少致使不足以担保主债务的,抵押人应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新的足额、有效担保。
5、本合同担保的债务清偿完毕前,抵押人保证妥善保管抵押物,未经出借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再抵押、质押、出售抵押物。
第十一条 违约事件
(一)下列任一情形视为担保人违约:
1、抵押人未履行本合同第十条中的声明与保证;
2、担保人未履行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义务。
(二)担保人违约,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几项措施:
1、限期要求抵押人纠正违约;
2、要求抵押人提供新的足额有效担保;
3、直接处分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4、要求抵押人赔偿损失;
5、宣布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提前到期;
6、要求抵押人支付总额不超过主债务余额1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独立担保
本合同所设的抵押担保具有独立性,不论何种情况,本合同不因主合同无效、被撤销或变更而无效。
抵押人保证借款人履行主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借款人违约与否,均不影响抵押人履行本合同项下担保义务。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 (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者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 通知
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出借人。否则,当抵押人联系障碍时,出借人以本合同抵押人的地址发出特快专递邮件三日后,即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 份,立约方各执一份,提交抵押财产登记管理机关一份,各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抵押权人): 抵押人及共有人:
日期:
关于抵押担保合同5
甲方(抵押权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_____元,评估值为_________ 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_______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_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 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____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 邮编:_____ 传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关于抵押担保合同6
贷款人:借款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借款,经出质人质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
第三条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第四条质押内容
出质人自愿以____________等动产、权利(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主动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___万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___万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未设定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5.出质人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为安全、方便也可将质物委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
6.质押财产在质押担保期间,由质押人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存,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较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7.按担保法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间一致。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9.质物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评估、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10.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11.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时,有权按第四条第11款规定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2.当出质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债权。
13.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条款的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4.出质人应予赔偿因其自身过失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帐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担保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____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出质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担保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清单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质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其他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出质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签约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关于抵押担保合同7
抵押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债务人(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与乙方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有效履行,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抵押财产
1、1甲方将其现有的所有动产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范围,本合同抵押期限为x年,从xx年至x年。
1.抵押财产详见本合同附件:动产抵押物清单
第二条抵押财产的占有和控制
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抵押物归甲方所有,在占有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和维护抵押财产,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乙方有权检查抵押财产的管理情况。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确定:
3.1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主合同债务人未按约定履行债务偿还义务的;
3.2根据主合同,主合同债权人声明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
3.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撤销;
3.4甲方的业务合并;
3.5甲方违反本合同恶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
3.6、本合同提及的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
3.其他严重影响乙方债权实现的情形。
第四条抵押财产确定后,乙方有权优先获得甲方当时所拥有的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类别范围内的全部财产的补偿,乙方有权依法对上述全部财产进行抵押。
第五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处分抵押财产时,甲方应予以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六条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取得的款项,其债权按以下顺序清偿:
(1)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成本;
(二)损害赔偿。
(三)违约金。
(4)复利;
(5)罚息;
(6)利息;
(7)委托人。乙方有权更改上述订单。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甲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具有足够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7.2甲方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并完全生效。甲方签署本合同和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会与其现行的公司章程和内部规章制度或对甲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和其他文件相冲突;
7.甲方保证是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完整、有效、合法的所有人或有权处分抵押财产;
7.4甲方保证设立本合同的抵押不受任何限制或不会造成任何违法情况,其抵押担保是自愿和真实的;
7.5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在抵押前未出租,或已出租但已书面通知乙方;
7.6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抵押财产的所有产权或使用权及其他有效文件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7.7、甲方应承担本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财产保险、评估、估价、登记、过户等费用;
7.8、抵押权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任何第三人侵害时,甲方有义务采取措施避免侵权;
7.9、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债权全部清偿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解除本合同项下的抵押;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处分抵押财产并清偿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权后,如有剩余,乙方应将剩余部分返还甲方;
8.2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权按期清偿后,乙方应协助甲方注销抵押登记。乙方保留该抵押财产的产权或使用权的,应返还给甲方
8.3乙方有权进入抵押财产,对抵押财产进行勘验、检查和询问;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人民币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第十条抵押登记
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共同到甲方住所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11条争端的解决
甲、乙双方关于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均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XX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12条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抵押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动产抵押物清单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署地点:
关于抵押担保合同8
经(以下简称贷款方)与(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自至,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贷款。
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日期:
金额(大写):
利率:
用途:
日期:
本金:
第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 %。
第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 %计算。
第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借款方以 ,价值 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借款方保管(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
第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抵押的物资和财产,抵还借款本息。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份,借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公证机关1份。
第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 贷款方公证单位
借款单位(章) 贷款单位(章)公证机关(章)
负责人(章) 审批组长(章)公证员(章)
经办人(章) 信贷员(章)
注:“借款方”与“贷款”之间的空档填写贷款种类。
关于抵押担保合同9
立契约书人债权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债务人x x x(以下简称乙方),兹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经双方同意订立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 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条 本约抵押借款金额人民币x x 万元。
第三条 本约抵押借款期间 ,自x x x x年xx月xx日起,至x x x x年xx月xx日止,共计x 年。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四条 本约抵押借款利息,依国家银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计算,并于每月一日计提利息。
第五条 本约抵押借款的土地应提向政府主管机关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并于办妥抵押权设定时,甲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乙方。
第六条 本约办妥抵押权设定登记后,其土地所有权、他项权利证明书及设定契约书均由甲方收执。
第七条 本约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及代办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本约期限届满前后,若乙方还清借款时,甲方应会同办理抵押权涂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届满不清偿,甲方得依法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的不动产土地。
第九条 本约自签订日下生效。
第十条 本契约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
甲方:x x 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乙方:x x 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x x x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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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 押 人:_____
抵押权人:_____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
第二条 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 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周记
关于抵押担保合同10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担保人(客户):(以下简称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为保证乙方与丙方签订的销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物为丙方提供担保。经审查,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甲、丙、乙三方根据以下条款,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甲方所拥有的房屋或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并赋予乙方优先抵押权,作为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的保证。
二、如丙方未能在主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付款,乙方可用抵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包括丙方应支付的货款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一切相关费用)抵充债务。处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主合同债务的,乙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向丙方追偿
三、抵押登记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应向抵押财产所在地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丙方予以协助;
2、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应将抵押房产相关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产权证原件交乙方代收保管;
3、抵押登记和保管所需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不动产抵押借款保险
1、甲方应按乙方要求为抵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正本交乙方保存。保险期限应比主合同的保险期限长。主合同期限延长的,甲方应当办理延长保险期限手续。被保险财产发生灾害性损失时,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先追偿丙方欠款。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人不得侵犯乙方的保险第一受益人身份和控制保险费的权利。
2、甲方负责支付保险费;
3、抵押财产的损坏不影响甲方保证责任的减少。如未获得保险赔偿或保险赔偿金额不足,乙方有权向丙方索赔;
4、乙方可以直接向丙方索赔,无需先索赔保险赔偿金。
五、抵押的解除
1、当主合同终止或解除,丙方已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时,甲乙双方可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抵押关系即行终止。乙方应在丙方付清全部款项后30天内,将抵押财产的原始凭证退还给甲方;
2、与解除抵押关系相关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
六、抵押财产的处置
(1)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处分抵押财产:
1、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
2、丙方依法解散、破产或被撤销,无人代其承担债务/
(二)处置方式:乙方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同意甲方折价转让;
2、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权乙方出售或拍卖抵押财产,并获得收益补偿;
3、以乙方认为合适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财产,并收取租金及其他应补偿的利益;
4、乙方向乙方经营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处分抵押财产的补偿顺序和分配原则:
1、处置抵押财产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支付给托管人或代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2、偿还欠乙方的全部本金和利息,以及违约金和赔偿金;
3、扣除上述金额后,如有余额,乙方应将余额返还给甲方、
(4)甲方同意,乙方按上述规定处分抵押财产时,有权签署与抵押财产的买卖、租赁有关的文件和合同,并有权出具收据或文件。
七、特别商定事项
在下列情况下:
1、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
2、甲方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查封或没收;
3、丙方无还款能力或可能破产;
4、甲方放弃抵押财产;
5、丙方发生其他影响其履约能力的重大变化时,乙方认为有必要。
乙方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甲方或/和丙方限期改正违约行为;
2、要求甲方采取补救措施;
3、按照本合同第6(2)条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
八、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和丙方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
2、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或隐瞒,在签订本合同前,所提供的抵押财产不得转让或抵押给任何单位或个人;
3、保证抵押财产在接管抵押财产期间保持整洁完好(正常损失除外),不改变其使用性质;
4、如抵押财产部分或全部受损,无论何种原因或任何人的过错,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施工损失。同时,甲方应及时将情况告知乙方,并尽最大努力防止损失扩大;
5、抵押财产贬值或不履行担保义务时,甲方有责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
6、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财产进行再抵押、出售、出租、捐赠、转让、抵减债务、信托、出借或处分。
7、甲方取得乙方书面同意出租抵押房产时,必须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如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承租人应在乙方发函通知承租人搬出抵押房产之日起30天内无条件搬出;
8、允许乙方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进入抵押物进行检查;
9、变更地址时应立即通知乙方;
10、按时缴纳与抵押财产有关的任何税费;
11、如有可能对甲方或其任何财产造成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传票,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12、根据乙方的法律要求,采取一切措施,签署一切相关文件,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
13、甲方发生合并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如甲方发生分立,变更后的机构应共同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甲方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按照第七条所述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九、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1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甲方或/和丙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迟给予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迟,均不得损害、影响或限制乙方根据主合同和本合同应享有的所有权益,也不得视为乙方对甲方或/和丙方违反主合同和本合同的任何许可。也不视为乙方放弃对甲方或/和丙方违反主合同和本合同的任何行为采取法律措施、
十。违约责任
1、如甲方保留本合同项下因保管不善而损坏的抵押财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该财产恢复原状,或收回经乙方同意的新抵押财产、
2、甲方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该房屋恢复原状或要求丙方提前支付主合同规定的款项,并可要求甲方或丙方支付未付款项总额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3、因甲方隐瞒抵押财产被共有、争议、查封、扣押或设定抵销权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十一、如果本合同在任何情况下在法律上无效或部分条款无效,丙方仍将履行其全部还款义务,乙方有权(以各种合法方式)立即向丙方追偿欠款。
十二、纠纷调解
甲、乙、丙三方的争议解决方式与主合同约定一致。
1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授权代表:
日期:
授权代表
日期:
丙方:
授权代表:
关于抵押担保合同11
抵押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在此为乙方提供抵押物,为乙方设定抵押权,条款如下:
一、被担保的债权:包括本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于实际的债权金额,各种罚息的计算方法和债务的偿还期限,单独的借据、透支合同、本票、协议、预约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这些附件中规定的所有事项的效力与本合同相同。
二、抵押物:其名称、数量、专用标志和说明,以及抵押物占有人的名称、方式和所在地,详见本合同标的物清单。
三、如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未达到还款期限,乙方也可随时通知甲方全部或部分清偿,甲方愿意立即清偿,无异议。
四、登记后如需在抵押财产上贴标签或品牌,甲方应协助乙方或登记机关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和抵押物提供方郑重声明,预开抵押物完全归甲方或抵押物提供方合法所有,与任何第三方的权利无关。如今后发生任何纠纷,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和抵押物提供者愿意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在本合同续签期间,甲方和担保物提供方保证担保物的拥有者将负责妥善保管担保物,因担保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如税费、维修和保养与乙方无关、
七、当抵押物现状发生变化时,甲方和抵押物提供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无论原因如何。如因抵押物现状或抵押物价值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债权无法清偿,甲方和抵押物提供者愿意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八、抵押财产应置于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物为交通工具,经乙方同意,甲方或抵押物提供者或其他第三方均可使用,一经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者应负责将抵押物停放在指定地点。
九、抵押物应向乙方同意的保险公司投保乙方指定的保险,并以乙方为唯一受益人。保险金额和条件由乙方约定,所有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所有保险单和保费收据由乙方保管;如乙方代甲方垫付保费,应通知乙方限期偿还。如甲方逾期未办理,乙方可将预付款计入甲方贷款金额,并根据情况计算保费。甲方无异议。但是,乙方没有义务代其投保或支付保费。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占有抵押物。
(一)有担保法规定的占有情形的;
(2)未经乙方许可,抵押物的品牌或所附标签受损。
(3)未经乙方同意出租抵押物的;
(4)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方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明显减少或有减少危险时。
(5)乙方认为甲方贷款使用不当时。
(6)乙方按前五项规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方拒绝交付的,乙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7)乙方因占有抵押物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有权收取抵押财产被占用后产生的孳息,以抵消收取孳息的费用和甲方的债务。
(8)乙方对抵押物的占有和处置应符合《担保法》的相关规定。
十一、甲方应寻找经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甲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付款义务。保证人愿意以本合同为证据,并声明放弃提前抗辩权及保证人在民法担保的各项法律法规中的一切权利。
十二、甲方愿意接受乙方对借款用途的监督,并对甲方的业务和财务进行审计。当乙方需要甲方提供行使监督审计权的任何相关材料时,甲方应立即予以遵守,但乙方无监督审计义务。
十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义务应在乙方经营地履行。如因本合同规定的事项发生争议,无论甲方、抵押物提供人或营业地是否变更,也无论其国籍是否变更,均以第一审法院为准。
十四、本合同中所列的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和共同担保人均包括其继承人、法定代表人、破产管理人或遗产管理人。此外,当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共同担保人同意变更本合同中乙方的代表时,承担其职务的人,即本合同中权利义务主体的代表,无需办理变更登记。
十五、除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外,甲方愿意遵守所有与贷款有关的条款以及现在或将来适用于金融业的所有相关条款,并无异议。
十六、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如果期限未满,期限可以延长。本合同有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代表(签名):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抵押品提供者(签名):________
共同担保人(签名):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抵押担保合同12
甲方:_________(抵押人)
乙方:_________(抵押权人)
为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为_________(以下简称被担保人),其有效身份证件号或单位注册号(或编号)为_________,以自有财产向乙方领用贷记卡提供抵押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约。
一、定义:本合约所称被担保人系指贷记卡商务卡持卡单位和个人卡持卡人。
二、担保范围:被担保人根据其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的《贷记卡领用合约》项下因贷记卡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信用额度内及超信用额度透支的本息、超限费、滞纳金、追索费用等)和乙方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上述债务的担保以抵押权设立时确定的价值为限,甲方对被担保人债务的偿还顺序为先偿还已计息贷款,后偿还未计息贷款,还款的顺序均为利息、费用(超限费、滞纳金等)、取现/转账和消费等贷款。
三、甲方提供的抵押物由本合约项下的抵押物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甲方陈述与保证:
(一)甲方确认已知悉并理解《贷记卡章程》、《贷记卡领用合约》和本合约文本,并在对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与用卡动机充分了解的情况下,自愿为其进行担保;
(二)甲方确认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抵押行为真实、合法,并已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
(三)如实说明抵押物的状况和存在的瑕疵;
(四)负责办理本合约项下有关的评估、公证、鉴定、登记等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五、甲方不得将已设立抵押的抵押物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六、甲方将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七、甲方发生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址)等变更情形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该义务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八、甲方转让抵押物的,应取得乙方的同意,并另行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担保,否则,不得转让抵押物。转让抵押物的价值明显低于其价值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日内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九、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乙方依法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等的担保。甲方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损害而得到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十、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有的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偿。
十一、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
十二、被担保人透支期限届满不履行债务的,乙方可以与甲方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抵押物折价、拍卖或者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十三、甲方若需提前终止本合约,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俟被担保人另行提供了经乙方认可的担保或被担保人销户后,本合约方可解除,但甲方对合约解除以前被担保人债务仍承担清偿责任。
十四、甲方的担保责任不因贷记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对被担保人收费项目或标准的变化、利率的调整、被担保人中途换领新卡、被担保人人数的增减、被担保人信用额度的调整等情形而改变。
十五、本合约不因乙方与被担保人所签订的《贷记卡领用合约》的无效而无效。
十六、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约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七、本合约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销户之日终止。依法需要登记的,则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十八、甲乙双方可以就本合约未尽事宜另行约定补充条款作为本合约附件,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甲方提供抵押的抵押物清单如下:
│抵押物│││││评估│所有权│使用权│
││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
地址:_________地址:
邮编:_________邮编:
电话: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
登记机关(盖章):
登记编号: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抵押担保合同13
抵押权人名称(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抵押人名称(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为确保________与________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屋作抵押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房屋抵押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自愿将其享有处分权的房屋抵押给甲方,作为偿还主合同之借款的担保,并保证承担法律责任。借款人以下房产为上述借款的抵押
房产权证号码:
房屋地址:
房屋面积:
房屋所有权人:
抵押物详细情况见本合同所附房屋所有权证。
第二条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_)。借款用途:用于________。借款利率:按每月____计算。借款期限为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如实际借款数额与实际放款日与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归还:利息由借款人一次性归还,利息人民币________万(大写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金到期一并归还,甲方归还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据,如推迟还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违约金千分之五。
第三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借款人应保证该抵押之房产无第三人主张权利。抵押期间,未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以订立合同日期起算,一年为期限,即本合同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借款人尚不能偿还清本金以及利息的,该抵押之房产归抵押权人所有。
第四条抵押期间从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设定抵押物需要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抵押登记,乙方应与甲方或借款人合作。乙方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保管。
第五条双方约定,在抵押期间该房产的孳息收入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应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应在十天内或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乙方不能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的,甲方可以选择提前处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权。
第七条抵押物抵押期间,乙方出租抵押物的,须通知甲方;乙方以变卖、抵偿债务、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物的所有权的,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处分抵押物引起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以订立合同日期起算,一年为期限,如借款人尚不能偿还清本金以及利息的,该抵押之房产归抵押权人所有。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可以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或行使抵押权。
2、乙方因隐瞒抵押房屋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十二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抵押手续办妥或抵押登记之日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抵押权人名称(甲方):
抵押人名称(乙方):
电话:
电话:
日期:
关于抵押担保合同14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债务人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与乙方于 年 月 日在 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一条 抵押财产
1、1甲方以其现有的所有 所有动产为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的范围,本合同抵押期限为 年,自 日至 日止。
1、2 具体抵押财产详见本合同附件:《动产抵押物清单》
第二条 抵押财产的占管
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占管期间应对抵押财产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维修保养,保证抵押财产完好无损,乙方有权检查抵押财产的管理情况。
第三条 抵押财产的确定及抵押权的实现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确定:
3、1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主合同债务人未依约履行偿债义务;
3、2 依据主合同约定主合同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
3、3 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3、4 甲方企业合并;
3、5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恶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
3、6 发生本合同所述之抵押财产价值减少情况的;
3、7 其他严重影响乙方债权实现的情形。
第四条 发生抵押财产确定情形时,乙方对甲方当时所有的、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种类范围的全部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乙方有权依法对上述全部财产行使抵押权。
第五条 乙方依据本合同处分抵押财产时,甲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六条 对于乙方在本合同下所得的款项应按下列顺序清偿其债权:
(1)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2)损害赔偿金;
(3)违约金;
(4)复利;
(5)罚息;
(6)利息;
(7)本金。乙方有权变更上述顺序。
第七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7、1甲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拥有充分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订立并履行本合同;
7、2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全部内部授权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并充分有效。甲方签署本合同、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不会与其现行章程和内部规章或对甲方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及其他文件相抵触;
7、3甲方保证是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有权处分者;
7、4甲方保证设立本合同的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或造成不合法的情形,其抵押担保的意思表示是自愿、真实的;
7、5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在抵押前未被出租,或虽已出租但已书面告知乙方;
7、6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有关抵押财产的全部产权或使用权凭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7、7甲方承担本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财产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等费用;
7、8在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时,甲方有义务采取措施以避免侵害;
7、9在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债权得以全部清偿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解除本合同项下的抵押;
第八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8、1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款项,清偿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全部债权后还有剩余的,乙方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
8、2在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权按期得到清偿后,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乙方如保管有抵押财产产权或使用权凭证、有效证明文件,应退还甲方。
8、3乙方有权进入抵押财产所在地,并对抵押财产进行勘验、检查、查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人民币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第十条 抵押登记
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共同到甲方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办理变更登记的,甲乙双方应在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由合同签订地即____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有关抵押登记机关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动产抵押物清单》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借款(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借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关于抵押担保合同15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
甲、 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自愿公平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房产抵押事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日已达成的《合同》(以下简称为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并拥有使用权的位于____市____镇,面积为_____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为抵押物)的全部权利抵押给乙方,作为履行该主合同的担保。该抵押物名称、数量和价值等情况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
第二条 本抵押合同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工程款,违约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三条 甲、乙双方特别声明,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甲方还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在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前,土地使用权等证明文件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处置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甲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甲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 发生以下情况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办理: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第六条;
(二)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九条 甲方保证乙方对主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工程款,违约金的利益有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第十条 处分抵押物的价款不足清偿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第十一条 处分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二条 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 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 甲方在占有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 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 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 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 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甲方保证在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在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 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债务人已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偿了债务或已提前清偿了债务,或甲、乙双方签定房地产转让合同并完成登记后,抵押权自动撤销。
第十五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物:
(一) 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产生后,甲方未依约清偿债务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偿债务。
(二) 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产。
第十六条 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一切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既得利益、预期利益和为处理此违约行为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等)。
第十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的协议。在未达成书面的协议之前,本合同的各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双方协商后仍未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补充协议必须是书面的。
第二十条 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关房产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
1、抵押物清单
2、甲、乙双方的有效证明(包括住所、电话、邮编、开户行、帐号等。)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