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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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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就是以某组设想的目标为依据,应用有关的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通过有组织的一群人将某个现有实体转化为具有预期使用价值的人造产品过程。以下是小编准备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范文,欢迎借鉴学习。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7篇)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篇1

签订合同双方:

征用土地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被征土地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审批权力机关)批准的_________建设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和工程选点报告等文件,按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和_____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经甲方向征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机关申请和_____县(或市、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经甲方双方实地查看、反复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征用土地数量及方位

甲方征用乙方土地共____亩,稻田____亩,水塘______亩,菜地_____亩,坡地______亩,宅基地______亩,林木______亩,共有树木_____株。所征土地东起________,南起_______,西起_______,北起_______.

第二条征用土地的各类补偿和安置补助费

1.根据___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关于征用土地的补偿规定,各类耕地(包括菜地)按该地年产值的_____倍(一般为该耕地年产值的三至六倍)补偿。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征用园地、鱼塘、藕塘、苇塘、宅基地、林地、牧场草原等的补偿标准,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的办法执行;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还应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向国家缴纳新菜地开发基金。

2.根据___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规定,所征土地上的青苗按该地年产值的_____%补偿,所征土地上的水井、林木、水塘等附着物按_____办法补偿,房屋的补偿办法另订拆迁合同。乙方人员在开始协商征地方案以后抢种的作物、树木和抢建的设施,甲方一律不予补偿。

3.各类耕地的年产值按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核实,稻田按平均亩产大米为_______公斤,每公斤计价_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元;旱地按平均亩产玉米(或小麦)_____公斤,每公斤计价__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元;菜地按年均亩产大白菜____公斤计算,每公斤计价_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_元。

4.根据《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的规定,乙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征地前农业人口和耕地面积的比例及征地数量讲师,共计_____人;甲方对乙方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所征耕地每亩产值的二至三倍计算(年产值按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但每亩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其年产值的十倍);征用宅基地不付安置补助费(征用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场、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省、市、自治区政府制定的标准计算)。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实地勘验征用地界、定立永久性界桩后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或商定于某段时期内几次)支付全部各类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共_____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土地年产值的二十倍),付款通过建设银行转帐托付。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篇2

甲方:(建筑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乙方:(承建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厂房A—5层,总高度24.15M,建筑层水平投影面积15160.6㎡;

(2)厂房B—5层,总高度24.15M,建筑层水平投影面积8851.82㎡;

(3)旧宿舍在原有楼层上加二层;

暂定厂房A、B,宿舍加层建筑层水平投影面积约25000㎡,合总价2100万,(每平方米以850元计价,如与报建合同不符以本合同为准)工程完成建筑层水平面积大于25000㎡的面积按每平方米850元计价。

工程名称:东莞市佳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

工程项目:厂房A、B、宿舍加层(不包括原有宿舍装修)

工程地点:东莞市凤岗镇天堂围西旺工业区佳达工业园

开工期限:自开工日起300个晴天,不包括节假日,工程在期限内未能完工,如未超出一个月不奖不罚。

第二条付款方式

1、厂房A、B、宿舍加层,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后至工程完工支付工程款1600万到乙方账户,余款500万元在工程完成日起后36个月内每月平分支付(即按每月付款138800元不等给乙方,每月15日前至少支付138800元)。

乙方指定账户,开户名:邓康强,开户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凤岗支行,账号:6230388888000009099

2、1600万工程款在开工前甲方需要支付乙方订购钢材费用360万元、商品混凝土费用200万元(开工三天前)、工程其他材料费用100万元。开工后完工前按照进度支付宿舍建筑费用85万元、门窗工程费用100万元(分两期,其中窗框工程50万元,窗肉工程50万)、外墙装饰工程费用50万元、工程完工代支工人工资65万元。剩余工程款640万元按照每层梁板混凝土浇捣完,按进度比例付款乙方(即厂房A每层梁板混凝土浇捣完付80万元,厂房B每层梁板混凝土浇捣完付48万元)

第三条建筑材料标准:

1、厂房A、B内地台浇捣C20混凝土10CM厚。

2、厂房A、B首层地面分格原色水泥水磨石,楼面分格原色水泥金刚砂。

3、宿舍加层楼面水泥砂浆铺贴500X500陶瓷地砖。

4、卫生间楼地面水泥砂浆铺贴陶瓷防滑地砖。

5、厂房A、B楼梯休息台平面及楼梯踏步级水泥沙浆,铺贴每平方米100元以内的大理石决料。

6、厂房A、B、宿舍加层楼地面的踢脚线用600X600的地板砖割成5块,120MM长条砖粘贴。

7、厂房A、B卫生间墙面用250X400每块约1.5元的瓷片粘贴2.2M高,加层宿舍卫生间粘贴至板底。

8、厂房A、B、宿舍加层所有内墙抹灰找平压干刮腻子。

9、厂房A、B、宿舍加层所有天柵底梁柱面不可抹灰,只用刮腻子。

10、厂房A、B、宿舍加层外墙水泥沙浆抹底灰,面粘贴每平方米16元的纸皮砖。

11、厂房A、B楼梯扶手用304型厚1.0的不锈钢材料制安。

12、厂房卫生间门用铝材料制安。

13、铝窗用雄业牌白铝白玻,玻璃5MM材料制安。

14、层面防水按二布三油铺贴。

第四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1)、天然基础检测费由甲方支付。

(2)、10万元以上的城建押金由甲方支付。

(3)、城建基础设施费,建筑监督部门放线费由甲方支付。

(4)、静压桩检测费由甲方支付。

2、乙方责任

(1)、10万元以下城建押金由乙方支付。

(2)、工程公司管理费、建筑工程税金,工人社保,费用,工地工程用水用电费由乙方支付。

(3)、静压桩工程费由乙方支付。

(4)、乙方包括厂房A、B化粪池建造,楼层内排污、排水安装,但是不包厂区内排污、排水管道及设施,不包防雷设施工程,不包水电安装工程。

(5)、工程完成竣工后期如楼板产生裂痕,由乙方负责补修及费用,但甲方不可扣减工程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工程款不按时支付或停工,甲方应赔偿乙方因停工所造成的损失。(按照每名工人150元一天、材料涨价所造成的损失计算)

2、甲方未按照约定在工程完成日起后36个月内每月平分支付500万元余款,若有拖欠则按照应付款的千分之五每天加收滞纳金。

3、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并解除合同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未尽事宜

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不可预算的其他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认可,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篇3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该工程为民房住宅一栋,为明确双方权利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签字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住宅平房一栋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概况:该住宅毛石基础、地圈梁、红砖结构、钢筋混凝土现浇面,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四条: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模板租赁费、脚手架、工具、用具安全费以及主体工程所需一切建筑材料费,均有承包方自构,甲方把关材料质量。

第五条:工程施工依据:以甲方提供图纸及施工说明书为依据进行施工。如需要变更的双方协商。

第六条:承包金额:每平方米人民币元,共平方,共计 元,竣工决算按实际建筑面积结算。

第七条:付款方式:基础工程完成付给人民币完成付给人民币 元,内外墙抹灰完成付给人民币 元,余款工程全部竣工后一次性结清该款。

第八条:施工工期为天,自年 月 日止。如有不可抗拒的天气变化造成停工,工程双方协商顺延。

第九条: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一) 甲方有权监督所用的工程材料,劣质材料不得使用。

(二)工程质量监督有甲方指定人员,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提出。

(三)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执行,付款到位,否则造成停工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一)乙方有权自主组织精干施工人员对工程质量严格要求,按图纸及施工说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过关。

(二)在施工期间确保安全,不得违章做业,如造成不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工程竣工后由甲乙双方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验收落实好双方的权利与责任,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承担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篇4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承包范围

工程名称:依山星苑7#楼平基工程

工程地点:市检察院后面

工程内容:(承包范围):该工程的场地平基土石方工程的开挖及破碎(由于地理条件特殊,土石方工程在施工当中,不能采用爆破方式施工,只能采取机械破碎或人工处理的办法);保证该工程以后能达到施工条件,以及达到建设单位的要求条件。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发包方及建设单位的要求条件。

四、合同价款

合同价:土石方综合价每立方为300元,大写:叁佰元,全石头每立方叁百叁拾元。

五、工程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承包方进场工程进度达到一半时由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的80%作为材料费,工程余款甲方必须在工程竣工后15日一次性付清余款。

六、其他约定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内容:

1、承包人在施工途中不能以任何理由增加合同单价:

2、承包人在施工途中不能中途退场,如果自动不干,要求自动退场,发包人不予进行工程款的结算,并且在承包人不愿意施工后一天内必须全部清场,搬出所有自己所有的施工机械及施工工具、用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如果不搬出施工场地,产生如工期延误、建设单位的罚款等后果一切由承包方全部负责。

七、工程质量用及施工要求

1、承包人要严格遵照发包人要求及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规范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作业:杜绝一切违章作业。

2、施工期间的一切质量、安全责任均由承包方全权负责,发包方不能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刑事责任。

3、发包人应积极配合承包人的工程施工,如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延误,责任由发包人负责,承包方不再负责,并由发包方负责承包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5、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部分,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经承、发包双方签字后生效,二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工完帐清自动换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篇5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电梯、桩基、机械挖土方工程除外)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1、按发包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有关设计文件、设计说明及施工过程中下发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等规定内容承包,除发包人明确直接发包工程外,均由承包人负责施工。

2、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方,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单位工程的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竣工日期:以单位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方提前一周通知发包人,发包人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以单位工程核准工期,自单位工程开工之日起270日历天。

文化馆主体封顶期限:60天(不含基础处理工期)。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_)执行,工程质量各项指标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_)规范必须达到合格。

五、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本合同款采用_

1、合同价款:

(1)文化馆主体工程不让利,以施工图预算前造价为准;

(2)室外和精装工程全垫付、以施工图预算前造价优惠5%;以上(1)和(2)两部分相加作为合同价款;

2、付款方式:按本合同第五部分第2款执行方式确定。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

1、设计变更、签证。变更、签证及工程洽商须经监理、发包人签字认可。________ 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一)工程价款编制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量清单综合基价》(08)版及其配套的定额解释和相关文件进行定额计价。

(二)工程取费标准:

(1)人工费调整;按豫建设标(20__)5号文件执行。零星用工按发包人零星工程标准(53元/日)执行。

(2)社会保障费由发包人代缴;其他规费不计。

(3)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安建(20__)33号文件执行;二次搬运费、夜间施工措施费、雨季施工措施费、远途施工增加费、缩短工期增加费不计。

(4)税金按规定计取。

(5)只计取30Km以内大型机械进出场费。

(三)材料价差调整依据安阳市人民政府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价格执行,具体调整按发包人审批的月进度报表工程量为准;当期材料价格信息没有的,由承包商根据市场价格报发包方,由发包方签字认可。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办法。

2、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采取分批付款,分别是文化馆主体封顶且验收合格之后支付所完成单体楼总造价的55%、外装修完成并验收合格之后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0%、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交齐之后支付至实际工程结算款的95%,预留5%作为本工程的质量保修金。

保修金的返还:若无质量问题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30天内无息支付90%,其余10%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内无息全部返还。

六、竣工结算

1、结算时工程定额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清单综合基价》(08)版及其计价办法、有关造价文件及其相关取费标准执行、本工程施工图纸、国家技术规范标准、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材料市场价格信息。

2、工程完工后1个月内按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中的条款做出结算并报给发包方,发包方在1个月内予以确认;如发包方没有提出异议,承包方视为发包方已认可上报的结算价。

七、违约

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1、按双方约定工期:每拖延一天罚承包人10000元。提前一天奖励10000元。

2、由于工程施工质量不合格,或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付全责。

3、工程承包后,承包人不得转包或分包该工程。发包人一旦发现承包人分包或转包该工程,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八、补充条款

1、 如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将承包工程留置优先受偿。

2、承包人做好电梯等外协项目的施工配合工作;配合费另行计算。

3、 农忙季节期间承包人保证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所配备的施工人员,满足发包人施工进度要求,否则将给以伍万元的违约处罚,该违约金将用来奖励保勤的施工人员。

4、经过批准在合同规定的工期之内,发包人需要施工单位临建、施工机械迁移的,施工单位必须积极配合,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故意拖延、拒绝配合的,发包人有权进行处罚。

5、发包人施工图纸出来后的一周内承包人需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6、合同总价:承包人需接受发包人总工程预算价,发包人预算方式以08年定额为准并向承包人出示询价清单(需询价的材料设备),若承包人无法接受发包人总工程预算价,则视为自动放弃签约。

7、发包人与承包人施工图预算核对完成后,双方另行签订正式《龙安区文化馆施工合同》,本协议与正式合同不一致的,以正式合同为准。

8、 本协议一式陆份,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协议生效

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___日

协议订立地点:__

本协议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给乙方修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范围:__________,建筑面积给平方米的主体修建。

四、承包方式:双包,乙方包工,包材料及施工机械、机具。

五、承包内容:

1、乙方负责该工程施工图纸内的主体修建工程,包括室内抹灰,外墙抹灰,粘贴外墙砖。

2、甲方义务施工前,负责三通一平,水电由甲方接至施工场地边。

3、乙方在进场施工前甲方负责把相邻的门市界线或用地协调完善,确保乙方顺利施工。

六、施工质量:乙方负责按国家建筑施工规范验收标准进行,保质保量完成施工图纸的主体及部分装饰修建。在施工中,必须按甲方要求,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七、工程单价:甲方以实际修建面积进行计算,每平方米甲方付给乙方元。

八、建筑面积正1楼以后墙至前门市柱夹为准,进行测量计算,二、三楼以实际面积进行测量计算。

九、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后乙方须交万元工程保证金给甲方,负一楼及正一楼主体修建完工后,甲方将万元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十、付款方式:负1楼及正1楼主体完工后,甲方以修建实际面积按80%工程款支付给乙方,二、三楼以此进行,待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将工程款付给乙方。

十一、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将支付守约方总工程款的30%的违约金。

2、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有权停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二、施工工期:在年月日完成,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则工期顺延。

十三、安全事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施工安全,严格按《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施工操作规程》,按标准化施工。乙方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绳,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任何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进场之前,必须向有关保险部门购买民工的民工保险,否则不能进行修建。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一式两份,结清账务本合同自然生效。

甲方:

乙方: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篇7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钢结构料件加工、制作由乙方负责;钢结构安装工程应由乙方或乙方指定有专业资质之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该公司的安装责任仍然由乙方承担。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4、 工程造价:乙方按甲方确认的图纸或设计院提供之蓝图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包干。工程总价计人民币: (RMB¥ ),其中钢结构制造费用为人民币: (RMB¥ );安装费用为人民币: (RMB¥ )。如甲方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变更工程内容或数量时,则承揽总价则按变更后之内容、数量及本合同议定之单价计算(不含总包单位管理费、配合费、挂靠费、报建费)。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钢结构件、屋、墙面围护系统及通风气楼的制作、安装(不含门、窗)

第三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执行

(一) 本合同协议书;

(二)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三) 工程量清单报价和图纸;

(四) 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通知、会议纪要和补充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 合同语言:汉语。

2、 适用法律: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工程所在地省、市的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3、 适用标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_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__。

第五条。 付款办法

1、首付款: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之30%,计人民币: 元整(RMB ¥ )。

2、钢构进场款:主框架构件进场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之30%,计人民币: 元整(RMB ¥ )(以材料到场之日起算,甲方应于7日内将该款汇入乙方指定帐户,若未见此款项,乙方有权作出停工选择,工期相应顺延,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 彩板开始进场时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之20%,计人民币:

元整(RMB ¥ )元整。

4、完工款: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10%,计人民币: 元整(RMB ¥ )(甲方收到乙方完工报告之日起3日内,支付完此款项)。

5、验收款:经甲方及有关之政府职能部门验收本工程后,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之7%,计人民币: 元整(RMB ¥ )。

6、保固款:乙方开据工程保固书之日起算满壹年后3日内,甲方支付余款总价之3%,计人民币: 元整(RMB¥ )(乙方提供工程保固书予甲方)。

第六条。 工程期限

工期由甲方书面通知及相关配合单位之配合工作,可满足钢结构施工之日起算;合计 日历天为施工工期。

第七条。 延期处理

如因甲方工程设计变更、或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天灾、政治、恶劣天气条件等)及非乙方因素之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之停工;甲方未按时提供施工配合条件和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 越期罚款

若乙方无法如期完工时,工期每越一日,甲方得按工程总价之万分之三作为其工程罚款,但最高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之百分之一为上限;反之,乙方完成工程每提前一天,按照相应比例给予工程奖励。若甲方无法按照合同付款时,每越一日,甲方得按工程总价之万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并且乙方有权选择停工,导致乙方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的,甲方应赔偿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第九条。 工程管理

1、 乙方在工程进行期间,应派富有工程经验及可靠之代表,常驻守工地(乙方派驻工地代表人员 )除非由于法律或实际原因不可能做到的情况外,应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工程的协调、施工和维修,以达到业主满意的程度,遇有事离开工地时,应委托人代理,并通知甲方监工人员。

2、 甲方所委托之监造工程师及派至工地之人员,(甲方派驻工地代表 )皆有监督工程及指示乙方之权,如发现乙方工人技术低劣,工作怠慢者,得随时通知乙方更换之;倘乙方所做工程草率,材料低劣,不合规定,有权通知乙方拆除重做,其损失由乙方负责;倘甲方所委托之监造工程师或甲方派驻工地之代表监督、指示有误,导致工程出现问题需要拆除重做,其损失由甲方负责,延误之工期相应顺延。

3、 凡与本合约工程有关之其它工程及临时装置,经甲方交由其它承办人办理时,乙方与其它承办人,有相互协助合同之义务,甲方对此负有沟通协调配合之义务。如因甲方或其承办人之故,使工作不能协调,而发生错误,迟延或意外等情事,致生损害于乙方者,甲方应负责赔偿之;倘若为乙方之故,使工作不能协调,而发生错误,迟延或意外等情事,致生损害于甲方或他人者,乙方应负责赔偿之。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凡因自然灾害、战争、政府干预、自然天候不佳(依气象资料)及国家制订之庆典或其它非甲乙双方所可控制之事由,致甲乙双方不能依本合约履行其义务时,甲乙双方应不负赔偿责任。唯在该情事发生日期之前,依本合同应履行之义务仍行持续,一旦上述情事消失,即行继续履行合同,如该状况将延续三个月以上时,应由甲乙双方协议适当之补救办法。

第十一条。 工地安全及保险

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在工程施工和维护过程中所引起的任何人身或物资的损伤或损坏,并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它开支,但下述各方面或与之有关的任何补偿费或损害赔偿费用除外:

1、 经甲方验收完成之工程,并转由甲方使用之建筑物。

2、 甲方组织验收不及时或未经验收擅自使用,视为验收合格的。

3、 由甲方其代理人或不是乙方所雇用的雇员或其它承包人的行为或疏忽所造成人身或财产的损坏与损伤,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及损害赔偿。

4、 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无法避免的财产损坏或损伤。

第十二条。 配合工程:

甲方配合工程说明如下:

1、 负担施工所需水、电及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厂内协议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2、 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信道,以及协议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 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全由甲方负责)。

4、 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第十三条。 变更工程

本工程进行中,如甲方对原订计划有改善或变更之必要时,应提前通知乙方照变更设计图说明办理,乙方不异议,凡因变更计划以致该局部之原设计工程数量有增减时,一般情况按原合同附件分项单价执行,如遇特殊情况由双方另行议定合理单价及管理费,并相应调整工程造价及工期。

第十四条。 解除或终止合同

双方依下列各款规定,其相对之一方有权提请解除合同及请求补偿:

1、 甲方因故认为工程有终止之必要时,得终止本合同之全部或一部分工程。一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应立即停工,其已完成之工程及专用于本工程已进场或已备之材料,均由甲方立即核实付款,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2、 乙方如下列情事之一时,甲方需以书面通知乙方,若乙方接通知后十日内仍不改正,经甲方再次书面通知仍未未采取任何改正措施的,甲方得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a、 乙方越规定期限尚未开工,或开工后工程进行明显迟缓,作业无常,施工品质不良,经甲方两次以上书面通知限期改善但乙方仍无意改善时。

b、 乙方产生资金困难,明显不能继续施工或破产。乙方因前项各款原因而被子解除合同时,应实时停工,负责遣散工人,并将到场材料工具等交由甲方使用,由甲方自办或另招商承办,乙方已完成部分工作及在场材料之价款,应作现场点收,并办理结算。

3、 甲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时,乙方以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并就已完成工程及进场材料或已备之材料办理验收结算,并支付乙方人员及设备之损失费用。

a、 合同签订后越半年,因甲方原因不能全面开工者。

b、 甲方要求减少工程量及金额达合同总价百分之三十以上者。

c、 工程施工期间因甲方原因而需全面停工,且一次连续三十天以上,或累积达三个月以上者。

d、 甲方未按时付款两次以上或应付款累积延迟二十天以上时。

e、 甲方无力支付工程款时。

第十五条。 工程保管

1、 施工期间不论完成或未完成工作物,其于验收点交甲方前,不论遗失、减少或损(焚)坏均由乙方负责。

2、 甲方有实际需时,得要求乙方配合作部份点交验收使用,其于验收前由乙方负责,其于验收后,由点交使用单位负责。

3、 其他配合施工承包商之工作物与材料器具,分别由其各负责。

第十六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现行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图纸、施工规范、双方签订的协议及完工后建筑使用无碍为依据。

2、 甲方应于乙方通知甲方之日起算10天内完成检视及验收程序,并以书面之验收结果通知乙方,倘若甲方未能于上述之10天内完成检视及验收或如未经验收使用,则视为甲方已检视并同意验收合格。

第十七条。 保固责任

工程完工后,乙方提供保固书给甲方,由乙方负责工程保固壹年(自验收合格或未经验收但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保固期间内如因乙方材料或施工不良所造成这损坏,由乙方无偿修复;但如因甲方或第三人不当使用或周围环境改变及不可抗拒之外力所造成之损坏,经查非乙方责任者,则不在此限。

第十八条。 所有权:

当甲方依合同第四条付清乙方除保固款外其它所有款项及完成第十五条之验收程序后,本合同工程之所有权始转为甲方所有。

第十九条。 合同争议: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双方同意提交五家渠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第二十条。 合同时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届满,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二十一条。 附则:

1、 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 工程量清单报价和图纸、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通知、会议纪要和补充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章): 乙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165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