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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版货物买卖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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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版货物买卖合同书是怎样的呢?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2022年新版货物买卖合同书,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

2022年新版货物买卖合同书篇1

供方: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产品名称、商标、型号、金额、供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住宅烟气集中排放系统,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_________________按皖20______112标准验收,供方对质量负责,供方将质保书、合格证随货提供给需方。

第三条交货地点、方式:供方送货到需方工地。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由供方负担。

第五条交货期限:本合同生效后十天进场安装

第六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条款约定验收。如遇质量异议,由需方收货后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供方以实际安装数量经施工员、质检员签字确认为结算依据,并向需方开具税务发票。

第八条付款方式:安装到顶后经验收付75%货款,余款待甲方验收后______月内付清。

第九条双方责任

1、买方提供上楼吊运和少量钢筋料头及提供符合相应标准预留孔位。

2、卖方安装就位。

3、需方须提供安装工人的住宿等生活条件。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供方如迟延供货,除赔偿需方损失外,迟延期间应向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应供货物价的千分之十计算

2、如遇价格上涨停止供货,除赔偿损失外,应按未供部分货物的总金额%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3、如供方未按合同履行,需方有权通知供方解除合同

4、需方如未按约付款,应向供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一计算。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肆份,供需方各壹份,公司财务、项目财务各壹份。

供方:_________________需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2年新版货物买卖合同书篇2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买方购进,由卖方出售下列商品,订立本合同:

1.品名及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2.合同总值:

3.包装:

4.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5.唛头: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装运期限: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分割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前开到卖方。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到期。

10.装运单据:卖方应提供下列单据。

(1)已装船清洁提单;

(2)发票;

(3)装箱单;

(4)保险单。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索赔:卖方同意受理因货物的量、数量和(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异议索赔,但卖方仅负责赔偿由于制造工艺不良或材不佳所造成的量不符部份。有关安装不当或使用不善造成的索赔或损失,卖方均不予受理。提出索赔异议必须提供有名的、并经卖方认可公证行的检验报告。有关量方面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个月内提出,有关数量和(或)规格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0天内提出。一切损失凡由于自然原因或属于船方或保险公司责任范围内者,卖方概不受理。如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信用证开出,或者开来的信用证不符合合同规定,而在接到卖方通知后,不能按期办妥修正,卖方可以撤销合同或延期交货,并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1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其他有关机构所出具的证明。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方负担。

15.其他:对本合同之任何变更及增加,仅在以书面经双方签字后,方为有效,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前,无权将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自本合同签订后,以前有关本批交易的函电均作为无效。

16.备注: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

注:经买卖双方以电传或电报谈妥条件,议定合同货物品、数量、交货期及价格等,尔后由卖方书就售货合同,正式签约后作为成交的依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2022年新版货物买卖合同书篇3

买方:____________ (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 (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 ____________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 按照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 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 。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 __________。

第三条 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 险: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

第五条 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

2、验收方式:

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检验机构按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甲方(购买人):

乙方(供应商):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20__年x月x日 20__年x月x日

2022年新版货物买卖合同书篇4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依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铝型材供应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产品内容:

(1)产品名称:坚美牌铝材

(2)表面处理: 素材、粉末喷涂、氟碳喷涂

(4)合金状态: 6063-5 ,高精级;6063-6,高精级。

(5)订单数量:约400吨

(6)工程名:

二、产品价格、结算方式

(1)素材门窗型材:按订单当天南海__定价元吨;粉末喷门窗型材(国内知名品牌常规色):按订单当天南海__定价元吨;氟碳三涂型材:按订单当天南海__定价元吨;

(2)包装方式:按厂统一纸包装,重量约60177;5G

(3)交货地点:甲方生产工厂

(4)计算重量方式:实磅计重。

(5)以上报价含税含运费,合金状态为6063-5,6063-6价格在原价基础上另加500元吨,特殊金属和特殊表面处理价格面议。

三、交货时间:

(1) 合同签订后,收到甲方第一批订货单后在现有模具情况下约15天交货,(法定的不可抗力情况除外),后批的订单约20天交货。

(2)如果乙方原因不能按期交货,乙方还应承担甲方的相应损失。

(3)如果乙方不能按期交货,是甲方货款不到位的原因,乙方不负责任。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20%定金,订单完成后,每车(12吨内)货到工地后十五天内支付该车货款,订金在最后一车货款中扣除,甲方不按照约定付款,乙方有权停止发货。

(2)付款方式:电汇或支票。

五、产品质量标准:

产品按国家标准GB5237-20或有关行业标准执行(具体详见双方确认的订单)。

六、相关事宜:

(1)乙方按甲方的订货单进行生产(订单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擅自改动,否则由乙方负责。由于甲方原因下错单,或其它原因,责任由甲方负责。如需退货的,须经乙方同意,退货价格按回收当天“南海灵通”A00相应铝锭的七折执行(不含包装物)。

(2)如果乙方未按甲方订单和产品型号、长度、厚度生产则由乙方负责(尤其是壁厚,不得超过国家规定误差要求,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3)在有模具情况下,若乙方超出25天仍未能完成交货,乙方需按该批货的货款的3‰天的罚金付予甲方。

(4)订单完成后,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提货,若甲方在20天内不提货,甲方需按该批货货款的3‰天的滞纳金付予乙方,甲方在50天内不提货,视为放弃提货,按六

(1)项退货价格处理。

(5)甲方如发现材料质量问题,需在收到货后三天内反馈给乙方,乙方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包退、包换和赔偿有关损失。

(6)对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的任何模具和产品,如果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知识产权及发生经济纠纷等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赔偿由此带来乙方的各项损失。

七、铝材运输、贮存、使用及保养注意事项:

1、铝材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应在承载车周边垫放软物、轻拿轻放,避免碰、撞上铝材。

2、贮存时应注意存放在__、干燥的室内,需露天堆放的,必须将外层包装物全部拆除。如铝材遭淋雨、雪,应立即拆除所有包装物并将铝材单支分隔开。

3、安装使用时,铝材连墙处应进行防腐处理,须避免被石灰、水泥、沙浆等强酸、强碱材料污染;不得使用高粒度和遇光照易分解的薄膜或包装物包裹、捆扎铝材,以免腐蚀铝材表面。

4、清洗铝材时,请使用柔布,用自来水或5%的中性肥皂水擦洗,禁止使用强腐蚀性溶剂二甲苯、丙酮等清洗和使用钢丝球刷洗。如违反以上注意事项,造成本乙方品出现表面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变形、凹凸、变色、斑迹、划痕、水印、脱膜、粉化等)均不属于乙方承诺的产品质量责任范围。

八、其它: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如其中一方出现违约情况,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至。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名:签名:____日期:日期

2022年新版货物买卖合同书篇5

买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卖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经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下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各条款,共同履行:

第一条货物名称:

第二条产地:

第三条数量:

第四条商标:

第五条价格:

第六条包装:

第七条付款条件:买方于签订合同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第八条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第九条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总金额%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本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第十条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第十一条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第十三条装船时间:

第十四条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立方(吨)。

第十五条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载重吨船来说,每天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十八条本合同于年月日在市用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买卖双方签字生效。

买方:卖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签约日期:

2022年新版货物买卖合同书篇6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二、品质保证:原厂包装、原厂标准。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供方负责送货至需方公司所在地,供需双方共同验收并签字确认。

四、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

五、产品保修责任: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主机保修24个月,人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坏除外,保修期满后供方负责使用原厂配件进行有偿维修。

六、付款方式:货到当日内支付总额的80%,十日内付清其余

甲方:

乙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年新版货物买卖合同书篇7

法务与资产管理部20__年第1期案例分析为《谨慎对待买卖合同中验收及违约条款》,共由五部分组成:

一 、案例背景

二 、案件争议焦点

三 、法院裁判

四 、以案释法

1、为何交货期为20__年8月30日,法院却判决20__年8月30日为应付款之日?

2、为何买方主张卖方逾期交货违约金,法院不予处理?

五、风险警示

1、明确验收期限,举一反三示例;

2、应约定适当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3、处理案件时应注意各项权利行使时间;

4、普通民商事案件中的常用期限归纳整理。

一、案例背景

20__年7月23日中船重工鹏力(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公司,卖方)与中电电气(南京)太阳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公司,买方)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主要条款约定:

第一条:合同总金额424650元;

第二条:卖方应在20__年8月5日前交付货物至攀枝花学院项目现场;

第三条:货到验收合格发票入账后三个月付全款90%,质保金10%在货到验收合格一年内支付;

第五条:若延迟交货,一天罚款人民币一万元整。

第七条:本产品将应用于买方生产的变压器或其他电力设备产品,最终验收地点在用户现场,以用户验收合格为准。

合同附则第五条:质量保证期约定为验收合格2年;

合同附则第八条第一项:如卖方不能按期交货,应向买方偿付合同总额或当批订单总额1%/天的违约金。卖方在接到买方所索赔通知后7日内将违约金汇付买方或者由买方在卖方的应付款中直接核减; 合同附则第八条第五项:买方逾期付款,应向卖方承担逾期付款部分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合同签订后中船公司分别于20__年8月9日将光伏汇流箱49台,于20__年8月30日直流配电柜2台和交流配电柜17台送至四川攀枝花市。自货物交付后至本案起诉时中电公司一直未组织验收。 20__年10月9日中船公司开具金额总计424650元的发票,并交付中电公司。

中电公司以没有验收未到付款期限为由迟迟未支付任何货款,并

要求追究中船公司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20__年9月中船公司将其诉至法院,要求中电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二、案件争议焦点

1、中电公司未组织验收,付款条件是否成就?

2、中船公司逾期交货,是否直接在货款中扣除违约金?

三、法院裁判结果

20__年9月9日,法院下发判决书,判决如下:

1、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中电公司应支付中船公司货款382185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自20__年8月31日开始计算,按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2、中电公司主张中船公司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由中电公司另案起诉,本案不予受理。

四、以案释法

1、为何交货期为20__年8月30日,法院却判决20__年8月30日为应付款之日,违约金自20__年8月31日期计算?

案件中货到中电公司一直未组织验收,也不能确定何时验收,根据法律规定,“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验收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中船公司20__年8月30日交货完毕,期间未提质量异议,20__年8月30日视为验收完毕。根据合同第三条:“货到验收合格发票入账后三个月付全款90%,”故法院判决支付中船公司货款382185元,违约金自20__年8月31日开始计算。质保金10%在货到验收合格1

年内支付;质保金支付时间为20__年8月31日前。

涉案法条:--------《合同法》第158条: 20__年第1期

“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2、为何中电公司主张中船公司逾期交货违约金,法院不予处理? 中电公司主张根据合同约定,中船公司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在从货款中直接扣减,但根据法律规定,买受人主张出卖人应支付违约金的,应当提起反诉,本案中电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反诉,则本案不予处理。

涉案法条-----《买卖合同解释》第四十四条

“ 出卖人履行交付义务后诉请买受人支付价款,买受人以出卖人违约在先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买受人拒绝支付违约金、拒绝赔偿损失或者主张出卖人应当采取减少价款等补救措施的,属于提出抗辩;

(二)买受人主张出卖人应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提起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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