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合同>合同范本>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标准范本

航就分享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消防工程施工合同标准范本,欢迎大家分享。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标准范本篇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 项目消防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 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图纸及乙方完善、优化后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和招标答疑记录、设计变更、乙方投标预算和招标文件范围规定内容,以及经双方确认、 消防局审核批准的自动报警系统优化设计方案,供货及安装内容为:

1) 与泵房连接、与消防中心连接的水、电管线工程

2) 消火栓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3) 喷淋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自动喷淋系统

4) 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的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及消防中心须增补的设备

5) 消防广播、电话系统设备及控制线路;消防广播兼做背景音乐。

6) 整个商住楼通风防排烟系统设备及控制线路,各设备从相对应的双电源转换器直接取电。

7) 消防电梯系统相关消防控制线路,由消防施工单位向电梯专业提出配合要求。

8) 移动灭火器设备配置。

9) 风机、防火卷帘设备及控制线路;双电源转换器的后面部分全部由消防施工单位完成。

10)切断非消防电源线路。

11)消防水池水位报警系统、线路等。

12)消防设备的监控及反馈系统。

13)气体灭火的设计、施工。

上述消防设计图纸,由乙方负责报送 消防局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消防工程施工;如需在上述图纸基础上增加工程内容才能通过 消防局审核和验收的,增加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由于间隔或功能改变的增加工程除外。

上述1~13项工程内容涉及的材料、设备、设施均由乙方采购供货、运输和安装,所有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1.4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即本工程乙方必须包报建及费用、包工、包料、包深化设计、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配合费、包调试、包验收通过、包施工安装发生水电费、包利润及税金等方式进行,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属于交钥匙工程。

第二条:工程造价(大包干价)

2.1 本工程大包干承包总价为(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

2.2 超出合同范围外的子项内容,必须在施工前报甲方确认,施工后由本项目监理公司和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工程量,按 进行计价结算。增加工程造价总计在 万元内的,不支付工程款,多于 万元部分按实支付。

第三条:工期

3.1 乙方须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工,须于 年 月 日前施工完毕, 年 月 日前完成消防验收。如因甲方施工进度或现场未达到乙方进场施工条件,工期由双方协商另行确定。

3.2 自双方签订合同乙方正式开工之日起算,至本工程竣工并经甲、乙双方及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为止,称为本合同实际总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4.1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省市验收标准、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等级以上,乙方并保证工程如期开通使用和质监、消防验收通过。

4.2 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自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报告正式批出之日起计 贰年 时间。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5.1 工程所需所有材料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产品成品材料由乙方提供样板给甲方、监理方看样板认可同意后,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除外)

5.2 所有材料设备供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及生产许可证件,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进行检验,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5.3 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5.4 材料设备采用投标文件承诺采用的品牌或同类产品(采用的产品品牌须经过甲方的书面确认)

第六条:工程价款支付

6.1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2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3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4 所有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且消防系统全部开通后,付至大包干造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5 工程经消防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交 份完整竣工图纸资料和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10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款至合同结算价的 %;

6.6 余款 %作为质保金,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在保修期满后10天内支付。

6.7 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

6.8 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当于甲方付款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七条:现场签证与结算

7.1 现场签证

7.1.1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导致的合同清单内项目增减或发生合同清单外的签证项目时,乙方须在签证项目完成后 五 天内组织甲方和监理公司验收并提交签证申请(涉及到隐蔽项目的必须在隐蔽前通知甲方验收)

7.1.2乙方应提交签证申请的资料包括:工程联系单(如由乙方发起的工程联系单,必须有甲方及监理的意见及签字盖章)《施工现场签证单》(必须有工程量、有单价、有总价。工程量应附计算过程,清单计价的应有单价分析表,定额计价的应有套价书)现场验收计量的原始单据(甲方工程部人员、乙方、监理方签字)及照片、工程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资料、签证的书面理由陈述、对应本签证的单项工程验收单;合同外现场签证项目还应包括《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

7.1.3 以上资料由甲方签章确认有效。已签证确认的费用按含税造价处理(不再另外计算其它任何费用),到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双方协商的计费方式计付。

7.2 结算

7.2.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乙方应提交以下结算资料:

1) 工程结算书打印稿四份及电子文件一份,结算书装订内容及顺序为封面、《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编制说明、计费表、分部分项结算书、主要材料用量价格表;

2) 工程量计算书打印稿及电子文件一份;

3) 工程竣工设计资料(含工程竣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修改及变更通知书)一套(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4) 现场签证单一份(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5) 合同书一份(复印件);

6)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一份。

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则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

7.2.2 本工程的工程量按施工图纸及甲方签证计算。工程师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60个工作天内,由甲方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甲方签证及本合同核实审定工程结算总价,双方应按工程结算总价进行结算。

7.2.3 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图纸、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则甲方有权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上述事项不予结算,视乙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双方责任

8.1 甲方责任:

8.1.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套。

8.1.2 开工前 天内完成由甲、乙方和设计方、监理方参加的施工图会审。

8.1.3 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图纸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 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

8.1.4 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它事宜。

8.1.5 保证按第六条支付工程款的办法进行工程款项支付。

8.1.6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由此而造成乙方的停工、返工、材料等损失。

8.1.7 协助乙方解决施工期间水源、电源及材料堆放和施工人员的住宿场所。

8.1.8 在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8.2 乙方责任:

8.2.1 收图后,在开工前 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在开工前 天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送甲方。

8.2.2 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并保证安全施工,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场地清洁卫生,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监理方及有关部门。

8.2.3 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8.2.4 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

8.2.5 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8.2.6 乙方负责办妥消防报建、验收手续(注:由于本合同范围外项目引致不合格的问题不属乙方责任)

8.2.7 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8.2.8 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 天内清理场地并撤离施工现场。

8.2.9 在施工中,甲方发现乙方工程进度或工程质量等与合同要求或施工组织设计等不符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究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如因乙方材料质量不合格或材料质量保证资料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的要求而导致工程不能按期通过质量监督站或广州市消防部门的验收,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工程验收

9.1 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

9.2 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验收表,以书面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 天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时由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9.3 单项工程竣工前 天,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并在竣工后 天内验收完毕。甲方不按时验收,则视作甲方认可乙方单方验收。

9.4 乙方在本工程施工安装完毕,应在完工前 天由乙方申请要求市消防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保证验收通过和开通使用,属于交钥匙工程,并按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如实际竣工日期比合同约定竣工日期延迟的,乙方应承担延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9.5 自动报警系统和相应部分经乙方优化设计修改后,如市消防部门验收通不过而需重新整改所需的工程费用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并由乙方承担因此延误交工而造成甲方的损失。

9.6 属于甲方负责完善的消防工程项目(包括防火门、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管井的封堵等)应在消防验收前达到验收标准,否则乙方竣工验收时间顺延。

9.7 工程竣工后,在工程结算之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纸资料各 份。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及编制竣工资料;工程变更较大的,应由乙方重新绘制竣工图,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9.8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

第十条:工程变更

10.1 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优化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设计及消防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10.2 在工程进行中,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修改、补充、增减原有工程设计,乙方应依照甲方要求进行。其增减工程量由监理单位和甲方签证确认,并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内容结算。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3%.

11.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若乙方逾期超过十天仍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1.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处罚,金额为 元/次。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11.4乙方如将甲方的技术或资料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11.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1.5.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或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11.5.2“欺诈行为”是指谎报事实,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标过程中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其他欺诈行为,使甲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进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11.6乙方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付清。

11.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条款

12.1 甲方已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建设监理,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公司的管理,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验收、工程签证必须经监理公司和甲方盖章确认。

12.2 工程保修期内,如因乙方原因的质量投诉或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四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如逾期处理,甲方将另行委托,其所有费用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2.3 施工用水源、电源设施甲方接到工程主体内,由乙方接到施工现场内各施工地点并按表向总承包单位缴交水、电费。

12.4 甲方对乙方工程进度或质量不满意时,虽经甲方提出要求改善,而乙方并未执行,则甲方有权不须提出任何理由而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必须遵从在 天内退场,甲方保留对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的索赔权。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13.2双方在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乙方联系方式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并在本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甲方按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对因联系方式错误及未书面通知甲方联系方式变更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第十五条:附则

15.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2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5.3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4.3.1 《消防工程施工设计图纸》

14.3.2 《报价一览表及工程量清单》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标准范本篇2

发包方: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总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精神,本着各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消防工程具体情况,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有限公司一期消防工程

2.设计单位:

3.工程地点:  路

二、各方职责

甲方:  乙方:  丙方:  技术文件和承包范围

技术文件:

1、(一期工程)施工图

2、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杭公消审[  ]第  号

3、施工图审查报告

4、(二期工程)消防系统图

5、投标文件(预算书)

承包范围:

主厂房、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全部消防系统

包括:消防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包括二期工程消防接口位置)、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地下层通风和排烟系统、消防广播和消防电话系统(包括二期工程消防接口位置)、成套消防箱(含水枪和消防带、报警按钮等)、成套灭火器箱(含灭火器)、室外消火栓接合器、成套消防和喷淋泵系统(含控制柜)、消防报警备用电源、电梯消防接口、投标预算书中所列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疏散指示灯的联动控制系统;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疏散指示灯供货安装除外)等全部消防系统的采供、安装和调试。

第一条 工程造价

主厂房、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全部消防系统造价按一次性包干总价   万元(其中包括如下费用)。

1、总包管理费3%

2、市场价格风险调整的不可预见费用

3、消防验收、消防检测费用(电气检测费用除外)

4、设计变更调整的费用(以提供的技术文件为依据)

5、其它与领取《消防工程验收合格证》的所有费用。

6、对建设单位消防系统及设备操作维护人员的培训。

7、涉及对非承包范围的工程(如防火门等)进行检查、指导,资料整理和消防验收。

第二条 工期要求和开工日期

1、工期要求:

主厂房:  天(到  年 月  日止)起始时间要明确

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工期及起止时间

2、同时必须满足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的施工进度要求。

(工程局的施工进度表要抄送消防工程的施工单位)

第三条 质量要求和评定标准

1、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消防和设计要求

2、评定标准:按国家和杭州市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四条 安全生产规范执行

必须符合国家和杭州市有关规定要求。

第五条 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方式和要求

1、本工程的材料及设备由丙方采购。按规定报甲方、总包、监理单位验收,由甲方、总包、监理单位盖章确认。

2、材料及设备品牌必须采用投标时确定的品种、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并且符合消防要求,以保证质量。

第六条 工期、质量保证金

1、丙方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全部达到本协议承诺的要求,愿支付给甲方项目保证金为 万元(其中质量保证金  万元,工期保证金 万元,文明、安全保证金 万元)。

2、项目保证金的支付:

本协议签订后七天内,丙方交纳给甲方项目保证金 万元。

3、竣工后经验收达到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的,在二个月内,甲方将项目保证金退还给丙方(项目保证金不计息)。

第七条 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 房屋结顶 天,甲方支付给丙方  万元;

2、 丙方支付给乙方总包管理费  %(   万元);

3、 房屋结顶后,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

4、 竣工后并且交付《消防验收合格证》和全部竣工技术资料时支付到总工程款的 %;

5、 余款 万元(其中  万元作为工程保修金),在满一年后支付  万元, 万元工程保修金满二年后按规定返还(保修金不计息)。

6、 接受工程价款的

单位名称:

帐号:

开户银行:

第八条 工程质量保修  保修期为二年。在保修期间,丙方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起  小时内派员进行保修,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修理,费用从保修金内直接扣除。

第九条 违约责任及处理

1、工期违约:丙方如不能按期竣工,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同时每逾期一天再按每个单体工程计  元/天计算罚金支付给甲方。

2、质量违约:丙方保证消防工程全部达到合格并符合设计和消防要求,丙方如未达到以上承诺,  万元保证金作为丙方违约金予以罚没。

3、安全文明:符合国家和杭州市有规定要求。丙方承诺确保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任何人员安全事故,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所有费用,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丙方全额承担,并愿将  万元人民币作为丙方违约金予以罚没。

4、自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之日起,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具、临时设施等全部在一个月内撤出施工现场,逾期按丙方违约处理。每逾期一天,丙方应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按  元/天计取。

5、丙方必须接受总包单位、监理公司和甲方的管理和遵守总包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罚款,每次  元/次。

第十一条 其它

1、丙方必须负责施工范围现场的治安、环卫、防盗、防火,安全等多项管理,负责与环卫、交通、环保、市容、园文、治安、居民等部门的关系疏通工作,如发生费用问题由丙方自行承担。

2、甲方负责将施工用水、用电接至消控中心和泵房,其余由丙方负责验收。

3、施工用水、用电由丙方直接与总包单位结算。

4、甲乙丙方同意本协议与今后签订的补充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招标文件及的承诺书、补充协议书等与本协议有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

5、本协议履行地为本工程所在地。

6、本协议一式六份,叁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杭州富新反光材料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标准范本篇3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要求,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在建腾冲县中房国际购物中心工程项目的消防安装工程承包乙方施工。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特制定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室内的自动报警系统工程、自动喷淋系统工程、消火栓系统、疏散指示系统、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水泵房及水箱间工程。本工程不含水泵接合器的挖沟及砌井的工程量。(自动报警系统、疏散指示系统按预埋管,不含配管的工程量。防排烟及水泵房不含电气的一次接线。水箱间不含水箱的给水和泄水管的工程量)

第二条:质量要求

消防验收合格标准。

第三条: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验收合格

第四条:工程承包价款

本工程一次性包死价为玖佰万元整(消防工程建筑面积平米综合单价为180元/m2,该建筑建筑面积为50000m2)。

第五条: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2012年5月1日,竣工工期:2012年12月31日。

第六条: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甲方预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施工过程中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至工程总价的85%;消防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工程总价的97%,余3%的工程款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工程预付款分三次扣回。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标准范本篇4

甲 方:

乙 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建立企业与劳务双方协调、稳定的劳务关系,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报警系统(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安装,但不包括防排烟系统及室外管网,并结合现行规范及现场实际条件,达到消防部门验收标准)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施工机械)。

第二条、工程要求

1. 消防工程施工严格按照图纸设计、结合现行消防规范和国家标准,进行施工安装。

2. 施工过程中设计图纸与消防规范有差异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按甲方指示施工。

3. 甲方派驻的项目经理 (手机号: )、负责工地的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乙方应服从管理和指挥。

4. 乙方在做隐蔽工程施工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下一道工序。

5. 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有安全措施( 必须携带安全帽),确保安全施工,杜绝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工程进度和质量

1. 工 期:根据土建施工进度同步施工,并结合总包方总进度计划要求组织施工,绝对不得影响工程进度。

2. 质量标准:按消防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合格

第四条、工程劳务费价款

1. 劳务费计价: 合同暂定价为: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

第五条、劳务费结算与支付:

1、 乙方应将每月所完成的工程量应在当月25日呈报给甲方,经甲方核对无误后在下月10日按上月所完成工程量的80%劳务费支付予乙方。

2、 消防自动喷淋、消火栓、报警系统按上月所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予乙方。

3、 消防安装工程所有工程量按设计图纸全部安装完毕后15日甲方应按全部完成工程量应结算至90%给乙方。

4、 系统经消防支队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必须在两个月内和乙方结算清楚工程量,并按结算结果付予乙方劳务费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壹年)。

5、 进度款支付流程:甲方将每月工程进度款汇款或现金方式给予乙方。

备注:

(1) 在施工过程中如有些施工项目在本报价中没有报价的项目,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增加工程报价项目。

(2) 各系统按实际安装、据实结算。

(3) 如有特殊情况可考虑给予一定的施工费奖励。

第五条、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协调施工用水、用电到现场, 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2. 甲方负责主要设备及施工材料运到场,由甲方签收。

3. 甲方负责协调与乙方有关施工方面的事务。

4. 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罚。

5. 甲方提供乙方施工工具房一间。

6. 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人住宿及饮食,甲方每月补贴乙方300元作为房租补贴。

7. 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焊条、大切割片、膨胀钉、液态生料带、PVC胶水)均由甲方承担。

8. 当乙方因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进度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安排其他施工队进场帮助施工,费用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情况严重时,甲方有权直接将乙方清理出场直至终止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有权向乙方索赔。

9. 甲方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如有图纸变更和设计变更单等资料要及时发放给乙方负责人,如没有及时发放,造成返工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10.甲方负责组织各相关部门对本工程的所有验收活动,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1.甲方负责本消防工程所有资料的整理及备案。

第六条、乙方责任

1. 严格按照甲方下达的指令进行工作安排,确保工期与施工质量,同时对施工所需材料和设备提前一个星期申报,未报、漏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 严格遵照消防规范进行施工安装,特殊工种岗位应持证上岗。(焊工证、管工证、电工证)

3. 消防水系统管道套丝安装处应做防锈和除麻处理,焊接钢管需先除锈刷漆后安装,管道及支吊架安装应横平竖直。

4. 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人工梯作业需有专人保护,高空作业需佩带安全带工作,接电必须有专业电工操作,否则,扣劳务费50至500元。

5. 材料和设备到工地后乙方负责配合卸车,负责材料保管。

6. 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未按照图纸和规范施工造成的返工及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

7. 乙方人员应遵守工地的一切规章制度,文明施工,并与其他施工队协调好关系,如工地发生打架或偷盗事件按甲方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8. 乙方因违章施工或保护措施不到位,造成业主或其他相关施工单位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 乙方负责人应按时参加工地及甲方有关会议,及时向工人传达会议内容,若发生有不服从管理,顶撞甲方管理人员现象的扣除劳务费500元,或解除合同。

10.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11.乙方不得无故中途退场,若有违约行为,按剩余工期,每天500元支付违约金。

12.乙方对甲方所购的建材,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一切损失。

13.乙方若施工中造成其它工序成品的破坏,则照价赔偿。

1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监理方分配的清理打扫卫生工作,如有不服从者产生的全部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15.乙方在施工后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材料加工剩余的废料要及时清理,若未及时清理而影响到其他施工方施工的处于50-200元的经济罚款。

第七条、乙方的接受通知方式:现场书面接收、手机短信接收(手机号:)

第八条、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第九条、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标准范本篇5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山东省消防管理办法》之规定,结合本项目消防设施安装的实际,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建筑消防设施概况:

1.1 建筑名称:

1.2 安装施工范围:

1.2.1消防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紧急广播系统、消防直通电话系统、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消防室外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图纸所含消防项目

1.2.2消防水系统(喷淋、消火栓、消防水炮、超细干粉灭火系统、人防平时项目和消防室外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图纸所含消防项目;

1.3开工日期: 年 月 日(暂定,以甲方通知为准。如延期,则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1.4竣工日期: 年 月 日配合精装修安装施工及验收日期另行确定。

二、 合同价款、付款和结算

2.1工程价款结算按《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版,工程取费类别按Ⅲ类安装工程取费。人工工日单价按:省价人工工日单价36元/工日,市价安装人日单价36元/工日,在此基础上安装费再优惠5%(不含主材、设备费);设备、主材价格按甲乙双方最终认定价计入结算(品牌及单价详见本合同附表),定价有效期至年 月 日,期间主材、设备价格不作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二次改造及增减项目以现场签证、审计结算为准(计价依据同上)。

2.2消防招标文件(合同附件1)、消防答疑(合同附件2)、消防招标工作联系单(合同附件

3)、消防投标预算确认单(合同附件4)、主材设备最终品牌及单价确认表(合同附件5)均作为合同附件共同构成本次消防合同内容。消防优化设计经甲方同意的,所节约主材和设备费用甲、乙双方按照甲方70%,乙方30%比例分成。

2.3 合同价款:估算合同价款 万元整( 人民币;)

2.4合同签订一个月内乙方须提供详细完整的预算书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乙方须在每月28日之前提报实际完成工程量报监理及甲方现场工程师审核完毕后,报甲方审核。甲方审核完毕后,作为付款考核依据。付款方式如下:

2.4.1工程进度达到40%,经甲方审核完毕后一个月内付已完工程量价款的60%;

2.4.2工程进度达到60%,经甲方审核完毕后一个月内付已完工程量价款的60%;

2.4.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取得消防验收证书及备案后,一个月内付至估算工程造价的80%;

2.4.4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一个月内,将工程款累计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余款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为从竣工验收之日起算两年。保修期满后在一个月内支付保修金。

三、设备、材料供应:

3.1乙方所采购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应按照合同附件所列型号、品牌执行,并经建设监督部门、消防部门认可的产品。设备、材料根据合同附表中设备、材料的单价为准,附表中未列的设备、材料价格以甲方参考市场价格的批价为准,由乙方进行采购,进场按有关规定验货。

3.2乙方所采购使用的所有材料、设备须满足工程质量的要求,若因材料、设备质量问题或乙方施工问题所造成的损失乙方须全面负责赔偿。

四、 双方责任

4.1 甲方:

4.1.1为乙方有偿提供用水、用电和办公用房一处(与总包单位进行协商确定),协调乙方与工地其它施工单位的协作关系;通知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验收,及时组织验收;

4.1.2 甲方在开工前十日向乙方提供公安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图纸肆套(其中三套设计院盖章图纸为消防竣工资料用)、电子版图纸一套;

4.1.3 督促检查乙方施工进度、质量,审核每月所完成工程量;

4.2 乙方:

4.2.1应及时采购设备,科学合理安排人员、材料配置,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安装质量,服从甲方的进度安排,每月提报所完成工程量清单。按时提供有关竣工资料并参加竣工验收,并保证工程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须缴纳2%的总包协调费(主材、设备费除外)。

4.2.2乙方应负责所有消防项目的消防材料检测。非乙方施工的消防项目(如防火卷帘、防火门、疏散指示、应急照明、挡烟垂壁等)的检测费由各专业安装队伍自负。最终的消防综合验收资料报验由乙方全面负责。

4.2.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

4.2.4质保期内发生因乙方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修复如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全面负责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修复,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4.2.5已竣工工程在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须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的,能查明原因的由相关责任方赔偿,否则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4.2.6乙方须确保一次性通过消防验收,如不能按期完成,每拖期一天,甲方将对乙方处以5万元/天的罚款;

4.2.7乙方于完工后15日内上报全套工程结算资料(包括设计变更、图纸会审、工程签证、材料批价等),逾期不报,每拖一天扣罚乙方1000元;

4.2.8乙方应保证在20--年11月30日前完工(精装修日期待定)。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每拖期一天,甲方将对乙方处以5000元的罚款。

4.3.乙方在合同签订后须根据项目总体施工进度节点做出合理的工期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核。甲方审核通过后,对乙方每月工程进度进行考核,对未完成当月工程进度计划的扣工程总造价的0.1%;

4.3.1如果乙方在施工期间因为施工质量、材料、工期进度等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须全面负责赔偿并应根据甲方的决定无条件退场;

五、 图纸变更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原则不变更。确需变更,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对方。实际须变更内容以甲方最终核定为准。

六、 工程质量和验收

6.1乙方在须于 年 月 日之前完工并于10日内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确保年 月日综合验收完工日期,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延误的则工期顺延;竣工后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消防设施竣工技术档案,甲方在30日内组织验收;

6.2如果发现因乙方原因产生的工程质量不合格项目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的24小时之内进行修复直至达到合格要求,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乙方未在甲方规定时间内进行修复的,甲方可另行聘请其他施工单位进行修复完善工作,工程造价按规定计算外,另增加25%的管理费,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 质保要求

7.1质保内容:见安装施工范围;

7.2质保期限:自验收合格交付招标方使用之日起保修贰年;

7.3质保期满后,按《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修保养办法》的规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

7.4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同时与甲方签订三年的维修保养合同。

7.5维保费暂定为每年 万元。

八、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通过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九、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质保期满终止。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标准范本篇6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4.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5. 竣工日期(工程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验收合格证的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条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及合同价款确定

1.工程价款:¥ 元, 大写: 元整,其中预算造价 万元,追加造价 万元,防护涂料 万元。

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付工程造价的 %作为预付款和材料准备金,每月支付进度完成量的%,工程完工检测合格后拨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自甲方检验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由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全部或扣除后的剩余部分。

3.合同价款确定:

乙方按照建审通过的施工详图和现行定额、取费标准及有关的建筑经济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工程预算。在报经甲方批准后,作为本工程的合同价款。

第三条 承包形式

第四条 图纸

甲方负责提供整套图纸 套。

第五条 双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

2.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六条材料设备供应

1. 材料设备供应范围:依据预算内容结合图纸要求供应材料及设备。

2. 采购要求: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

第七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 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

2.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试验、化验报告单,使用说明,检测、检验报告和设备验收标准。甲方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可以随机抽检原材料和设备,并有权对其进行化验、检测(化验、检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

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_、《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__、《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__、《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20__、《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__、《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512-20__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第八条 进度计划

1. 乙方于开工前十日内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及进度计划。

2. 甲方应在送达后一周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视为有效。

3. 乙方按甲方审批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并且接受甲方及消防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 工程设计变更

1. 施工中甲方要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工程变更。

2.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按实际发生进行结算,工期相应延长或缩短。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按工程款支付方式支付。

第十条 工程调试

1. 甲、乙双方约定的调试内容应与乙方承包的范围一致。

2. 乙方准备调试记录,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为调试提供必要条件。调试合格,甲方工程师在调试记录上签字。

3. 乙方工程调试周期为 个工作日,在调试工作开始前,各相关配合工种应竣工。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等级

达到国家或消防专业质量检验评定部门的验收标准及合格条件。

第十二条安全施工

1.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乙方自身的防火、防盗、人身、设备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条例等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有关费用及相关责任。对事故责任存在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

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竣工日期推迟,乙方除应按甲方要求抢工并承担因抢工费用外,还应承担因此而致甲方的一切损失,但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可以顺延:

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非乙方原因及其它工种配合不当造成工期延误;

4. 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提供图纸及形式条件;

5. 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预付款及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工期提前:无。

第十四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1.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处理好已经完成的工程并组织人员安全撤出施工现场。

2.本合同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罢工和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本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义务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如因不可抗力事由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则可相应免除合同相对方全部或部分合同所列义务,但当事方应在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10日内书面告知相对方,并提交有关部门证明的文件。

第十五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 验收部位:隐蔽工程、中间验收项目由双方商定。

2.验收方法:上述部位具备验收条件并经乙方自检合格后书面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应在记录上签字,乙方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修改并重新验收,乙方应承担以上费用,工期不顺延。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48小时后,甲方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或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48小时内甲方不参加验收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乙方可继续施工。

第十六条 竣工验收

1. 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

2. 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验收后七日内提供贰套竣工图纸和资料。

第十七条质量保修

1.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限为_________年,终身维护保养。

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3.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达到2次/月,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联系人:_________

4.质保金使用及返还

4.1质量保修金在规定的质保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付给乙方。

4.2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第二条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和质量责任,同时甲方加收维修费用10%的劳务费。上述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负责补足质保金。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的,由乙方另行支付。

4.3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于乙方原因,甲方无法同乙方取得联系,按照上一款执行。

4.4出现质量问题后,甲方是否与乙方指定的联系人取得联系及联系时间以甲方联系记录为准,维修项目及费用以甲方、实际施工方双方签字的发票为准。

4.5乙方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材料、工艺进行维修,对同一问题重复维修两次以上者(含两次),甲方有权视乙方为责任心不强,技术不过关而自行解决,费用由质保金中扣除。

4.6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维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费,不收取工时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第十八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解决乙方的施工场地,并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承担费用。

2. 负责协调处理乙方同其他施工单位之间的施工配合。

3. 对乙方进入工地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甲方工地有关制度的培训。

4.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5.乙方必须向甲方提施工组织设计、质保服务措施等相关文件和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

6. 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提供全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7. 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8.乙方负责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质保服务及提交消防验收报告等工作。

9.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10.乙方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1.乙方必须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

12.乙方对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乙方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消防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主动向甲方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工程的后期维护保养工作。

1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移交甲方前,乙方应负责工程未交付前的成品保护工作,并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九条违约责任、索赔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收到乙方的书面催告通知后在十日内仍未支付的,应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2‰的违约金。

2.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工程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3.工程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原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工程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或未通过政府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返工直至通过消防验收。

6.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内将竣工资料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第二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除质量保证条款及争议解决条款外,甲乙双方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并验收达到约定标准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二十二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相关说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标准范本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消防法》的规定,甲方将承包给乙方安装,经双方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2个室外栓、1个室内消火栓。

四、工程内容:室内消防栓工程。

五、工程总造价:叁万玖仟元整(¥39000元)。

六、(包干不含税)。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乙方工程款总价的40%给乙方,余款60%待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清。

八、工程质量:乙方所安装的产品必须是国家认可的合格产品,质量以消防部门验收为标准。

九、工期:。

十、施工要求:甲方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及乙方施工电源,配合乙方在施工现场的相关协调事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从简安装。市政管网由甲方自负接通。

十一、服务承诺: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保修一年。如果人为损坏或凝冻损坏由甲方负责所需一切费用。保修期满后乙方实行常年维护,维修材料由甲方负责。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1559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