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销售合同简易样板五篇
合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财产流转系的协议,各国的合同法规范的都是债权合同,而广义的合同还应关系的基本依据。如果想看更多的请点击销售合同查看,衷心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2021销售合同简易样板1
甲方(买受人):
国籍:性别: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
证件类型:身份证□暂住证□护照□永久居留证□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住所(址):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出卖人):
住所:邮编:
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
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
注:1、合同编号方法:单位简称+年份(4位阿拉伯数字)+合同序号(4位阿拉伯数字)。
2、在本合同中需选择的项目,以打“√”为准。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物
经双方协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车辆给甲方: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排气量:
首选颜色:次选颜色:
第二条数量与价款
1、车辆成交单价:元,大写。(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货价及正式完税发票)。数量:台。
2、其他费用:,由方承担。运费元,由方承担。出库费元,由方承担。
3、车辆交付后,如甲方需委托乙方代办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书(附件二),有关费用及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条付款方式
甲方选择下述第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乙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合计人民币元,大写
。
2、车辆抵押贷款方式: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合计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年月日前,支付余款,合计人民币元,大写。
甲方可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①甲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与银行办妥有关抵押贷款事宜(以银行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②甲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办理贷款手续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分期付款:
(1)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作为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车价款。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在乙方把甲方订购的商品车交给甲方,并经甲方办理交车手续时,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3)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上牌手续,则经双方协商有关合同车价的余额人民币元(大写:)在乙方办妥有关委托事项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其他约定:。
4、其他付款方式:。
第四条质量及相关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乙方提供汽车办理牌证的随车资料,附有中文使用说明书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维修指引。
4、乙方保证售卖给甲方的车辆,在交给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年月日前。
2、提车方式(在□中打“√”选择):□甲方自提;□乙方送车上门;
□其他约定:。
3、交车地点:在乙方的经营场所内,或。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在选取栏打“√”):(1)100公里□,(2)公里□。
(注: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发生的公里数。)
5、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车辆合格证(国产车)或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进口车)。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
(5)随车工具、备配件及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甲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基本使用功能和随车工具(备配件)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内饰、随车物件及功能等有异议的,应当场向乙方提出,经乙方确认后负责调换、处理。
7、乙方向甲方交付汽车及随车物件,双方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附件一),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乙方应提前3天以上通知甲方接收车辆,如甲方因故不能按时接收车辆的,双方应协商延期。如协商不成或甲方延期提车超过7天的,视为甲方放弃,乙方有权处理有关车辆,不退还定金。
9、从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所有权和风险责任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第六条关于定金
甲方未按约支付车款,或不能按时提车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未按约交付车辆的,应当在合同解除后十日内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双方特别约定:
第八条违约金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乙方有权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后,乙方有权单方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亦有权将此款项在甲方已付车价款中直接扣除,余款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解除通知书后十日内退还甲方。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约定的车辆,甲方有权按已支付的车价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后,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同时退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车价款。
第九条有关维修、保养
1、生产厂家(或乙方)指定以下的特约维修店向甲方所购买的本合同所述的车辆提供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网点可向乙方查询。
维修站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2、乙方售卖给甲方的车辆,按照生产厂家规定的保养、保修手册进行维修、保养。
(1)乙方售卖给甲方的车辆的保修期,为年或者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如果车辆用于出租或营运则保修期为年或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购车发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车辆交接日期为起算日期,以最后到达者为准。
(2)新车的易损件保修期按生产厂家公布规定执行或参照保养和保修手册。
3、乙方有责任督促车辆维修站按照保养、保修手册和用户手册的内容对所售车辆进行保养。
4、甲方使用汽车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如属甲方使用不当、保养不当或擅自改装、装潢造成而引起的相关联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甲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凭保修凭证到乙方或生产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在保修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或主要部件总成质量问题经2次以上(含2次)修理,车辆的安全性仍达不到出厂检验标准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负责向生产厂家申请换车或退车还款(扣除折旧),具体执行按生产厂家的保修手册。
6、保修期内,如因自身故障致车辆停用时间累计超过天,则保修期在状态恢复正常时重新起计,具体执行按生产厂家颁布的保修手册。
7、保修期中,甲方所购车辆出现质量故障并经厂家特约维修站确认的,在日内(按厂家规定时限内)未能修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向生产厂家主张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赔偿。
8、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认定或生产厂自认,甲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甲方有权向乙方或生产厂家主张索赔,乙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乙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9、甲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按照生产厂公布的具体要求办理交涉。
第十条甲方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1、甲方是乙方所购车辆的最终用户,在办理上牌入户前不得为任何商业目的转售所购车辆。不得将所购车辆用于有损乙方及该车辆品牌标志形象的活动。
2、甲方不得故意移卸、添加或以其他方式来掩盖、替代所购车辆上的商标、徽章等标志。
3、甲方在购车前,已事先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或符合当地相关的规定所要求的资格,并且已了解甲方入户所在地对入户车辆的一些限制性法规,保证能够在购车后的规定时间内办理一切相关的牌证手续,否则因此造成对乙方的任何损失、索赔、纠纷等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对于违约事项,双方有定金约定条款和违约金约定条款的,一方违约时,对方既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选择其一。
2、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质量问题或证件不全导致甲方无法上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和退车,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实际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同时采取各种合理手段减少不可抗力给双方造成的影响,并应在10日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4、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任何一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并且非属该方的过错或过失致使其迟延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洪水、地震、_、爆炸、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行为、运输工具或其它公用事业的中断或停顿或在乙方供应商的工厂内发生的罢工或停工。
5、乙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车辆,或要求乙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6、滞纳金应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二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佛山市及各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佛山市各级消费者委员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种方式解决:
(1)向佛山或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对车辆质量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确定由双方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鉴定。如双方不能共同确定检测机构的,则由佛山市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该产品手册的技术质量的,鉴定费由对质量提出异议的一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另一方承担。
第十三条双方的联系方式及资料
1、甲方联系资料
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日间)(夜间)
传真号码: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资料:经双方协商,确认任一方采用以下任一种方式进行联系都有效。
详细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部门:联系电话:(日间)(夜间)
传真号码:工作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2021销售合同简易样板2
一.双方当事人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产品名称、数量、金额:
1)产品名称:燃料油M100-752)总数量:吨(±10%)。
2)库提单价:元/吨(大写:)。
3)合同金额:元(大写:)。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装船口岸出具的CIQ和现场取样为准。
四.计量标准:数量以港库区出库磅单数量为准。合同执行期限: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交货地点、运输方式:港库区交货,需方自提,运费自理。15天内风险划分:货物通过油库鹤管进入需方承运车辆的油罐口时货物风险
五.该批货物提完。(剩余货物超出时间租罐费用自理)
六.转移给需方。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双方物权转移后需付供方费用亿元人民币
(30%),待货物完成后,需方再支付供方货款亿元,(大写:人民币).若需方提货超出合同规定的提货期限,需方需要承担全额的超期仓储费。
八.违约责任:如因需方货款不能及时到账或者无故解除合同致使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向供方偿付不能履行部分总价值的3%违约金。供方不能根据合同按时足量交货,向需方偿付不能交付货物部分价值的3%违约金。以货款到账时间为准。自然灾害、战争_、遇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供需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者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九.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如出现合同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不成的,由上诉方所在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其他约定事项:
(1)双方应共同遵守HSE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等管理规定。
(2)双方有责任和义务对本合同内容保密。
(3)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1销售合同简易样板3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履行地点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加油站
二、标的物(下称“油品”)90#汽油、93#汽油、97#汽油、0#柴油
三、质量:本合同油品符合国家标准。
四、数量:每月按实际购油数量结算。
五、结算价格:按购油时挂牌价结算,享受加油IC卡折扣。
六、货款结算方式:
预先对加油IC卡充值,IC卡内有金额时方可购油。
收款人(乙方)开户行:_______
账号:622727____________
七、履行期限:自__年月日到__年_月_日止。
八、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使用加油IC卡加油,乙方从加油IC卡余额中直接扣除油款,如甲方未能及时交款充值,乙方可以允许甲方把卡内余额用尽,但不允许甲方超额加油,余额用尽时乙方有权停止加油。加油卡挂失期间(包括暂时挂失和正式挂失),办理挂失手续后48小时内发生的单位卡消费由甲方承担其损失,48小时之后发生的消费由乙方承担其损失。
甲方遵守《中国石油加油卡章程》、《中国石油加油卡单位客户服务协议》的全部内容。
九、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油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以下第1款方式解决。
1、提交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效力及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1销售合同简易样板4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为了合作发展,本着双方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内容,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设备用燃料油
数量:按乙方要求的数量送货;
价格:1.冷喷燃料油
2.热喷燃料油
以上两种产品具体执行价格双方议定并体现在甲方出库单、送货单或者乙方收货单据上,并以此为准。由甲方负责运送到乙方指定地点,运费由甲方负担;
3.车用清洁柴油(0#/-10#)
按照以升计量的办法进行计量,乙方可以不定期抽检数量,价格甲方每升价格低于加油站元人民币。
发票:甲方提供全额发票。
结算方式:
1.现款结算
2.乙方预付款
本合同执行第一种结算方式。
结算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每年年底前结清。
二、产品质量约定:
1、质量技术指标以甲方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单》中指标数据或以双方约定的指标为准,同时双方认可各项指标数据允许的误差范围如下表所列:(《质量检验报告单》中未列出的指标为供方非检测指标,供方不作。)
2、凡属甲方常规产品,甲方保证适合价值400万以下挖掘机、运输车单烧使用正常。
3、非甲方常规产品(指甲方根据乙方提供指标要求生产的产品和甲方声明不作产品使用保证的产品),甲方保证产品指标真实(若有误差应在公认范围之内),但不作产品使用保证(双方另行约定认可的除外)。
4、如因乙方购买的甲方产品在双方约定的设备机型使用过程中损坏,乙方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24小时内去现场勘察,72小时内做出事故认定。如在约定范围之内,经双方确认完全是油品质量问题的由甲方承担该设备损坏部件的更换、维修费用作为损失补偿,不完全是油品责任的由甲乙双方确定责任比例并约定损失补偿金额。双方不赔偿因设备损坏造成的误工费等相关费用
5、以下情况致使油品质量改变、设备使用损坏的,甲方不负责任:(1)、在乙方运输过程中存储罐内、加油过程中未经过滤混入机械杂质致使设备损坏的;(2)、乙方将油品与劣质油品勾兑使用致使设备损坏的;(3)、因设备疏于维护、配件(如滤芯等)劣质不达标致使损坏的。(4)、正常易损件达到机件使用寿命的。(5)、因乙方不按要求使用设备的等甲方不负责赔偿。(6)、乙方对储存环境予以防护,保证无杂质进入加油设备并定期对储油罐及加油设备进行清理,也可与甲方协商相关费用。甲方派专业人士进行清理,防止设备因机械杂质造成的损坏。
三、计量标准及责任
1、甲方负责运输:数量以甲方地磅电子打印单据数为准,乙方可抽检核实,20kg/次为合理磅差,甲方保证货物在运输途中的安全,如出现意外、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合同执行期限:从20__年月日至2020__年月日。
六、质量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内容,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损失金额由违约方承担。
2、自然灾害、战争_、遇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供需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如出现合同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不成的,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期内,如没有甲方违约的情况发生,则乙方必须使用甲方产品。
2、本合同期内,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相关约定。
3、在本合同约定内,甲方应该保证不因为供应、调度等因素影响到乙方使用。
4、如乙方不能按照约定日期付款,则甲方可以停止供应。并有权追究相应利息及其他款项。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存档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传真件有效。
十一、本合同如有补充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1销售合同简易样板5
销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负责经办人:手机: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或公司注册号:
地址:邮编: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购买甲方汽车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标的车辆简况:
汽车品牌:
型号:
车身颜色:
坐椅颜色/材质:真皮;其他。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产地:
制造商:
自排挡或手排挡:
新车或二手车:
出厂日期:
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新车,甲方保证其所交付的车辆不是返修车、库存车,且应为零公里车(因办理手续、提车而进行的必要移动除外);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二手车,甲方保证:车辆没有被抵押、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里程表上的记录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对其进行任何里程回拨。
二、价款: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总价款为人民币,该金额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车价;元
2、购置税;元
3、保险费元;
4、牌照费元;
5、本合同第五条第款的代办费元。
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等费用。
三、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无偿赠送以下设备、配件和提供如下的免费服务:
五、经乙方的书面委托,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务,乙方打勾选定如下服务项目,同时应按甲方和保险公司、银行、车辆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所需的文件和证明。
甲方完成上述代办事宜后,应将相应的牌照、发票、保险单等票据凭证完整地交给乙方,乙方按票证据实支付。
因办理上述手续而产生的代办费由双方约定,甲方亦可免收代办费。甲方的代理行为应在乙方的委托授权范围内进行,否则后果自负,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代理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有关汽车保险;代办费:
2、代理乙方向有关银行提出并办理汽车贷款;代办费:
3、代理乙方参与汽车牌照的投标;代办费:
4、代理乙方为所购汽车上牌;代办费:
5、乙方要求的其他服务。代办费:
六、质量和维修: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和汽车行业标准如果汽车制造商的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则必须达到企业标准。甲方出售车辆应当与随车提供的产品说明书或车辆使用书的质量状况相一致。
乙方对车辆的特殊质量要求如下: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或合法的进口汽车。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并提醒乙方注意有关车辆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状况,不得做虚假陈述或隐瞒车辆的真实状况。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车辆时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书面文件:
(1)汽车销售发票;(2)车辆合格证、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进口车);(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中文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附件清单;(6)车辆行驶证、登记证及以往维修记录或维修单位和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电话(二手车)。
5、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乙方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使用性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8、甲方应当在交车时向乙方提供车辆交接单一份(见附件),由乙方对该车的外观、使用性能进行检查、确认。
9、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正常行驶状况下的安全性,而无安全隐患,《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应对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装置的时效、安全性的检测等作了详尽说明,并向乙方作了明确的告知。销售方及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有效期内,所有《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所载明的安全装置都处在有效的使用状态。
10、汽车在购买后,由买受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特约维修站联系、解决,但甲方应提供联络、沟通及协助的便利。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建立一定数量的特约维修站,并保证车辆能及时获得修理,汽车零部件充足,收费合理。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交付车辆,或交付车辆质量不符合本合同条件的,或车辆有潜在的隐蔽瑕疵无法在交接时查验的;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车款;不配合对方办理车辆贷款、保险、上牌的;任何一方违反保证、条款或不履行协作配合义务,致使对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均须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要求降低价款、无偿修理(七日内修理完成)、支付违约金(以每迟延一日,以车辆总价款的5‰计算)、换车、继续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项权利,上述权利可由守约方根据不同情况合理选择。
2、如属于在汽车交车以前出现的质量问题(包括外观),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权按照本条前款规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但甲方有证据表明对质量问题没有过错,甲方是不知情的,则甲方可以免责。
甲方虽然已向乙方交车,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条提供相关服务如上牌、代办保险时造成车辆损坏的,甲方应当及时免费修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适当降低车价或赔偿损失。
车辆的主要部件和系统如发动机、电路系统、油路系统、制动系统、方向系统出现故障而1年内经2次修理后仍不能修复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形严重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甲方提供的汽车由于各种部件发生质量问题,造成车辆频繁维修,而影响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损失;问题严重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八、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起仲裁。
4、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乙方购买车辆按揭贷款的,双方约定选择下列第种方法实施:
(1)银行同意对乙方按揭贷款的,则本合同生效;否则,本合同不生效。
(2)不管银行是否同意按揭贷款,本合同均为有效;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车款,但甲方同意给予一定的宽限期,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时限为: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和条款
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