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第一纪检监察室工作总结_纪检监察工作个人总结
纪检监察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修订,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室工作责任重大,今天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找来第一纪检监察室工作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0纪检监察室工作总结篇一
今年以来,鼓楼区纪委、监察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纪委的领导下,围绕主责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夯实“两个责任”,助推从严治党
区纪委主动协助区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同时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促进“两个责任”有效落实,助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一是明晰责任清单。认真落实省委“五抓五看”要求,配合区委对“两个责任”内容进行梳理,制定《鼓楼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明晰区委领导班子、区委主要负责人、区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区纪委承担的责任,并督促全区10个街镇、20个区政府工作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两个责任”清单。二是强化责任考核。协助区委开展20PC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由区委带队,组成10个考核组,对10个街镇和10个区直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重点考核,对考核排名靠后的2个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责任谈话。开展街镇党政主要领导向区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工作,组织区纪委委员评议述廉述责情况。分析责任制考核工作程序、考核内容中存在的不足之处,研究制定20PC年度责任制检查考核评分细则,力求考核办法科学化。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省对市、市对区责任制考核“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整改期限,加强督查督办,确保逐项整改落实。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平常督查发现的51个问题,列出清单,逐条提出整改意见建议,督促各单位限期抓好整改落实并反馈整改情况。同时强化问责,今年1—9月,对6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以问责推动责任落实。
二、践行“四种形态”,强化纪律审查
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运用批评教育、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及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一是加大信访初核力度。落实信访举报“零暂存”工作要求,准确运用市纪委信访件分流及跟踪管理系统,对信访举办件即时签收、逐件处置,做到办理全部覆盖、状态实时跟踪、逾期多方督办。今年1—9月,区纪委共受理检控类初信初访71件,初步核实62件,谈话函询9件,查实问题14件,查实率23.33%,转立案13件,批评教育1件,实现了“零暂存”。二是保持惩腐高压态势。围绕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查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基层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党的后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行为。今年1—9月,新立案件19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件,其中,乡科级干部3件,同比增加2件,经济大案7件,比去年同期同比持平。其中,温泉小学教导主任马艳霞利用职便受贿、安泰街道多家下属企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区数字办下属企业区数据信息服务中心干部职务侵占、违反廉洁纪律等典型案件的查处,起到震慑作用。三是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转变理念,改进方式,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立足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一般性、苗头性和轻微违纪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谈话提醒、教育诫勉,把问题消除在破纪之初、违法之前。今年1—9月,开展廉政谈话函询32人,给予轻处分10人、组织(适当)处理7人、重处分1人,轻处分和组织(适当)处理占98%。
三、紧盯“四风”问题,持续开展督查
按照“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的要求,寸土不让,弛而不息纠“四风”,促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一是持续加大督查力度。健全常态化督查机制,会同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成立4个督查组,持续对全区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7轮日常督查,防止“四风”反弹。抓住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6轮次明察暗访,重点督查治理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利用婚丧喜庆敛财等“节日病”。二是大力督促部门履职。按照省纪委“1+X”督查工作的要求,制定《关于开展“虚假名义违规报销”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转发市纪委《20PC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纪律集中督查工作细化方案》,督促区财政局、审计局、人社局等10个职能部门根据各自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担负的职责开展监督检查。中秋国庆期间,区相关职能部门共检查了67家单位,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区纪委,区纪委以下发“问题清单”的方式进一步调查核实。三是公开曝光违规行为。开展典型问题集中通报、重点类型专题通报、问责案例专门通报。今年1—9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起,处理违规直接责任人11名,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辞退4人。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9期,转发省、市有关通报4期。核查上级纪委转办的8条疑似违规问题线索。此外,出台《关于严明纪律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的通知》、《关于为推进福州市重大项目“抓征迁、促落实”百日攻坚行动提供纪律保障的工作措施》,围绕百日攻坚行动强化纪律宣传和纪律督查,为百日攻坚行动提供纪律支持。
四、坚持“三廉”并举,打造廉洁生态
发挥我区地域优势,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强化廉政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一是在“创廉”上下功夫。充分挖掘三坊七巷历史人物勤政廉政家风家训文化资源,编篡勤廉人物家风家训集,汇集近30位名人家风家训和勤廉故事;依托三坊七巷名人家风家训馆开展形式多样的家风教育活动,自开馆以来,接受教育的干部群众达10万人次;以“九严禁、两坚持”廉洁纪律要求为素材,组织人员创作12幅漫画;以“清风扬正气、廉洁过新年”为主题,邀请20多位书法家创作68幅廉洁春联。二是在“观廉”上下功夫。准确把握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廉政宣传活动,如今年春节期间,利用全区140多面公众广告屏和LED显示屏播放廉政漫画,在温泉公园、五一广场等地展览廉政漫画和廉洁春联,举行廉政谜语竞猜活动,邀请广大干部群众参加,活动为期1个月,参观及受教育人次达2000多人。三是在“培廉”上下功夫。深化廉政文化建设“一街镇一特色”活动,巩固“于山廉政聊吧”、“西湖文化圈”等特色品牌;培育廉政文化示范点,授予鼓楼第一中心小学、区检察院、福屿社区等13个单位为示范基地,要求各示范单位结合各自特色和优势资源,因地制宜打造廉政文化品牌,带动全区廉政文化建设“六进”活动,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出台《鼓楼区关于深化廉政文化进社区推行“3+1”模式建设实施方案》,发挥社区在传播廉政文化中的基础性作用,围绕阵地、载体、机制、品牌四个方面,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实现“3+1”即“阵地建设、载体建设、机制建设”和“一居一品牌”,不断扩大廉政文化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五、落实“三转”要求,加强自身建设
按照中央纪委“三转”要求,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努力做到“自身硬”。一是积极转职能。落实三个提名考察办法,配合区委做好纪委换届工作,合理配置区纪委领导班子,优化区纪委委员结构;完成区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改革,改革后,设7个内设机构,执纪监督部门占内设机构总数71.4%,执纪监督人员占编制数75%;规范纪(工)委书记和纪检组长工作分工,促进基层纪检干部集中精力抓好主业。二是努力转作风。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举办“锤炼党性修养、做合格纪检干部”党课,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观王荷波生平事迹展,学习王荷波同志忠诚履职先进事迹,组织纪检监察女干部到三坊七巷名人家风家训馆接受教育,倡导纪检监察女干部带头成为家庭、社会的“廉洁使者”;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借贷、出借资金和融资担保专项清理,全区110名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清理;出台区纪委关于在一线考察干部工作的实施办法,坚持季度考察制,围绕忠诚、干净、担当三个方面,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在一线工作情况进行考察,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三是逐步转方式。主动适应“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要求,探索改进监督执纪方式方法。召开纪(工)委书记和纪检组长工作座谈会,加强业务交流,引导基层纪检干部改进工作方式。建好区纪检监察网站,用好“清风福州”微信公众号,通过现代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监督执纪科技化水平。
2020纪检监察室工作总结篇二
20_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州粮食局纪检监察及党风廉政工作在州纪委、州监察局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局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较好的完成工作任务。
一、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加强对党风廉政责任分解的监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科学分解,明确各自的目标任务,工作标准。健全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党组成员分工,于3月份制定了《湘西州粮食局20PC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
二、落实监督责任情况
1、认真传达学习上级党风廉政及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党章》。制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组织》宣传栏2个。
2.开展纠正“四风”监督检查专项活动。元旦、春节期间按要求开展纠正“四风”问题监督检查专题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州委“七条规定”精神,按时报送总结材料。
3、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直属单位党员观看录像片《不可触碰的底线》衡阳破坏选举案,组织科级以上党员参加了州纪委举办的“党纪法规在我心中”警示巡讲教育。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报告制度》。6月17日,局党组书记、局长上《讲政治、有信念是做好粮食工作的根本》廉政党课。
4、加强对重大项目、重大资金使用、重要人事任免情况的监管检查。5月28日参加了局选调2名工作人员的面试工作。6月中旬,参与军供、财务人员组成的督查组对危仓老库(军粮专项)维修改造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进行督查,同时对军粮差价补贴款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督查组对8县市危仓老库(军粮专项)维修改造资金是否按上级规定的维修范围和内容、施工安全和工程进度以及军粮差价补贴款的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督查。通过听取汇报、查财务账和实地查看的形式,认真进行了军粮专项资金的督查。总体来看,8县市危仓老库(军粮专项)维修改造资金基本做到了专款专用。
三、加强自身建设
积极参加州纪委的相关会议和培训。纪检组长石松参加州纪委在北戴河举办的培训班学习。同时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平常注重自学相关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综合素质。配合、支持州纪委办案,抽调两人时间30天以上。较好的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认真开展专项治理
按照上级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州纪委《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州纪〔20PC〕6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制定《自治州粮食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分工。重点整治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涉赌涉毒、公私不分、为官不为、执法不公八个方面突出问题。按方案要求我们从七个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以明查暗访形式多次进行抽查和检查,总体情况是好的,没有违规行为发生。按时上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对“两个责任”执行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监督党员干部按规定报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
(二)继续做好“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12月底结束)
(三)加强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开展作风督察两次一季度一次,并进行通报。
(四)加强对财务管理的监督。三季度对局机关及独立会计核二级单位财务收支、“三公”经费开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五)四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本单位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活动。
2020纪检监察室工作总结篇三
20_年,教育纪检监察工作在市纪委和教育工委的领导下,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围绕教育中心工作,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力挺规矩和纪律,确保中央、省、市反腐倡廉各项举措在教育系统的贯彻落实。在推进“两个责任”建设、纠正“四风”和查处顶风违纪案件等方面实施强有力的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受到市纪委的肯定,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谋划,强力推进廉政建设
教育纪工委主动参与党风廉政建设总体目标的谋划,根据市委和市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向局党组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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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文件精神,参照省教育厅的做法,研究制定了沧州市教育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对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进行了细化。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和反腐倡廉实际需要,确定了20PC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
(一)组织召开了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会议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和主管局长、县(市)一中校长,石油分局、市属高校、直属中学、幼儿园负责同志,局机关科级以上干部计200余人参加,规模大,效果明显,对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二)落实处级干部“一岗双责”的任务要求。5月份印发的《20PC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结合处级干部业务职能分工,对16名处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
(三)落实科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全员责任制。根据机关科室职能和承担职能权利的风险等级,对23名科级干部提出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要求。明确将各科室权利职能通过细化纳入监管和考核。
(四)将全员廉政教育作为专题进行规划。教育纪工委制定了《关于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分阶段开展廉政教育年“六个一”活动。组织155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参观了沧州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动员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第二届‘清廉中国’新闻摄影、公益广告、漫画征集活动”;组织局机关科级以上干部、直属学校(幼儿园)校(园)级干部共计106人观看廉政剧目《直隶巡抚于成龙》。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按照时间节点,纪工委定期不定期组织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法规、领导讲话读本学习,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重要时间节点,利用平台短信,发送廉政信息或通报,教育收到良好效果。
(五)启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末位约谈机制。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关于科级学校述德、述职、述廉“三考合一”的文件规定“在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测评中,得分平均值列在市直学校领导干部后5名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由教育纪工委进行约谈”。5月22日,教育纪工委首次启动约谈机制,对市直中学在20PC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中履职不力的5名领导干部进行谈话。要求他们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引起高度重视,端正态度,制定整改措施,做到立行立改,务求20PC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能力有较大提高。约谈机制的启动,倒逼学校领导干部认清形势,提高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找准定位,确保监督责任落实
加强对作风建设和防治腐败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对同级党委、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是纪检部门的重要职能。教育纪工委按照“三转”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强化措施,监督到位。
(一)以“三重一大”事项为重点,强化对教育局党组的监督。一是监督“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全过程,监督重大事项的关键环节,对8名校级干部的提拔任用、6项重大项目的招投标进行了全程监督。二是对局班子成员个人事项进行监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3名处级干部婚丧嫁娶如实进行了申报。在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过程中,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带头腾挪办公用房,整改工作彻底、到位。
(二)以“诫勉谈话”为手段,强化对学校领导班子的监督。一是实行年度考核结果诫勉谈话制度,对考核中发现的领导班子个人存在的问题,由纪工委书记进行谈话。二是对违纪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约谈。三是对上访问题反映强烈的学校,对一把手进行谈话。全年仅纪工委书记约谈校级领导干部就达15人次。
(三)以“立项监督”为抓手,强化对防治腐败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为保证权力正确行使,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一是立项监督,确定“20PC年教师招聘工作”“第十三中学扩建一期工程招投标”2项立项监督事项,监察室对每项工作环节进行协调和全方位监督。二是跟进监督,参与市直学校8名副校长提拔考察工作,把监督贯穿干部选拔考察工作全过程,监督考试院完成中考阅卷设备招标工作。三是日常监督,监督考试院完成研考、自考及中、高考工作,监督装备中心、电教中心、武术科完成初中升高中理化生实验、信息技术考试、体育测试工作,监督高师科完成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工作。
(四)以 “八项规定”为突破口,强化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20PC年,是全市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的一年,教育纪工委根据市纪委精神,持续发力,在教育系统营造“规定当头”的氛围。 一是再动员,掀起新一轮高潮。4月,在全市教育系统召开了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工作专题推进会,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再加压,会议印发了《教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的实施方案》。二是再警示,防止思想松懈。2月,印发《关于对寒假期间直属学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4月,印发《关于加强“五一”“端午节”期间执纪监督的通知》,转发市纪委监察局《关于进一步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9月,印发了中共沧州市教育纪工委《关于20PC年中秋国庆期间开展明察暗访工作的通知》。三是再检查,严防问题反弹。对机关和学校办公用房多次进行督导整改,对公车封存、公车使用进行明察暗访,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突出问题,纪工委全年共组织检查9次,通报整改问题21件次。
三、严格执纪,力挺纪律和规矩
4月份召开的全市教育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工作专题推进会,明确提出教育系统各级组织和个人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明工作纪律及个人生活的行为准则和底线,从小事小处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上级部署要求上来”。教育纪工委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开展各项活动,力挺纪律和规矩。
(一)亮明纪律。根据会议精神,《方案》在市纪委明确12种违纪行为的基础上,同时明确了教育系统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教师有偿家教、违规征订教辅资料、高中违规招生行为等4种行为为违纪行为,列为20PC年教育纪工委重点查处的内容。在元旦、春节、寒假、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纪工委根据市纪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下发通知,明确纪律要求。
(二)专项查处。20PC年,纪工委对教育局机关和学校的执纪监督力度明显加大。上半年,2次检查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情况,4次对市直属中学和幼儿园落实执行纪律情况进行暗访。自10月1日起,在局机关和市直学校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金秋利剑”行动,严厉查处机关科室和学校内部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剑指顶风违纪和歪风邪气,凸显了把政治规矩和纪律挺在最前面的决心和力度。“金秋利剑”行动主要以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四乱”问题和顶风违纪的行为为主要内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击开展四个专项活动:一是以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为目的,开展查处办公用房超标专项活动;二是以加大教育系统的公信力为目的,开展从严治理有偿补课专项活动;三是以强化执行教育政策的严肃性为目的,开展查处违反收费政策专项活动;四是以规范工作人员从政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为目的,开展查处违反纪律规定专项活动。“金秋利剑”行动共查处违纪问题4起,整改类问题25件。
(三)严肃问责。20PC年,纪工委对查处的违纪问题从严从重问责,绝不手软。3月份,通报第一职业中学等5所学校带班、值班人员缺岗和公车未封存的问题;5月份对机关基础教育科1名工作人员上班玩游戏进行通报批评;10月,8所学校的查处情况和4名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问题被通报,2名受到警告处分,2人被通报批评。
四、严肃督查,严厉查处顶风违纪
认真落实市纪委“三转”工作要求,突出主责主业,加强执纪监督问责力度,查办教育系统违规违纪案件。
(一)不断拓宽案件线索。为拓宽案件线索,将信访办理作为有力抓手,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认真对待信访工作,建立来信来访登记、签批、承办、回复以及责任落实等一系列制度,以保证不漏掉一个案件线索。实行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阅批群众信访件制度,对重要来信做出批示,并亲自过问、督促办理结果。通过上级转办案件、信件举报、电话举报、网络邮箱举报、新闻媒体、网站、网络平台留言的形式,获得案件线索,加大筛选力度,对线索进行清理和分类处置,区分轻重缓急,特别留意和筛选涉及热点问题的案件线索,对涉及和影响教育行风和教育环境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今年共查办各类信访件123件,其中国家级1 件,省级86件,市级交办5件,内部来信来访来电及网络举报案件31件,经过认真筛选,对107件举报线索进行了初核。
(二)加大案件督查督办力度。监察室加大督查力度,督办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泊头市第四中学违规招生,督促泊头市教育局采取措施,制止违规招生行为,所收住宿费被责令退回,并给予了通报批评,及时平息了造成的负面影响。黄骅市骅西小学五年级违规订购教材,督促黄骅市教育局责令骅西小学进行整改,所收书费暑假前全部退还给学生。南皮县刘八里乡四八里中心小学五年级违规订购教辅,根据相关规定,追究校长责任,给予校长和当事人行政警告处分,通报批评,取消20PC年评优、晋职资格,扣发20PC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强化自办案件工作。对驻省厅纪检组和市纪委转办的案件,积极认真地进行调查处理,凡要结果的,都按时上报调查结果,凡要求配合调查的,都克服困难,积极配合。对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的问题直查快办,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配合市纪委调查石油分局相关领导违纪案件,直接参与调查石油分局学校违规订购教辅、东风中学招生违规收费问题,经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孟争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银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青石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石油分局综合科孟宪周、东风中学姚晓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石油分局基础教育科张春彦、供应学校吴建升党内警告处分。对举报反映的第一中学教师“萝卜招聘”问题、十四中学择校费问题、十三中学个别教师补课等问题,进行调查,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馈了情况。
五、认真总结,信息工作迈上新台阶
20_年,纪工委高度重视科室信息工作,坚持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切实做好信息的筛选和归纳整理,精选精编教育系统亮点工作上报信息,认真把好信息出口关,进一步提高上报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年初,市教育局“落实‘两个责任’经验做法”典型材料被刊登在《沧州反腐倡廉建设》20PC年第1期。6月,市纪委在市教育局召开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工作交流会,市直部门监察室主任及党办室(办公室)信息负责同志共计20余人参加了会议,市教育纪工委报送、采用信息条数均列第一名受到市纪委领导的表扬并做了典型发言。
20_年,共向市纪委报送信息19条,在《沧州纪检监察》刊登信息4条:头条信息《市教育局反“四风”治“四乱”着力打造风清气正教育环境》、单条信息《市教育局纪工委三举措发挥监督责任》以及2条简讯。向局办公室报送信息13条,在局《教育简报》刊登信息7条:《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专题推进会议精神》、《廉洁自律树正气,警示教育筑防线—市教育局组织参观沧州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南皮县召开警示培训会矫正中小学教师不良教育行为》、《沧州市第二中学细化规定,强化措施,结合学校实际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市教育纪工委强化廉政目标责任,启动实施约谈机制》、《市教育纪工委开展“三转”“三实”专题调研活动》、《市教育局组织教育干部观看廉政剧目<直隶巡抚于成龙>》;在《办公室通报》刊登信息1条:《强化责任,严明纪律,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在教育局网站发布工作动态信息8条。7月通过调研,撰写《沧州市教育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情况剖析及对策研究》和《强化举措,严格监管,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新常态》2篇调研报告,上报市纪委和省教育厅。
20_年,教育纪工委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工作部署,进一步坚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力挺规矩纪律的决心和信心,加大查处顶风违纪的力度,强力推进教育系统作风建设,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2020第一纪检监察室工作总结篇四
20_年,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深入推进丽水特色惩防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两创”总战略的深入实施和丽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反腐倡廉建设与丽水生态文明建设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检查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呈现出良好局面,进一步增强了反腐倡廉工作合力。
认真落实“三书两报告”制度,抓好全方位检查、年中督查、重点抽查,不断总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新途径、新方法。年初,制定了《20_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把77项任务分解到16位市级领导和27个牵头部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体系。
年中,向市领导寄发落实责任制建议书,提请市领导对分管的专项工作和下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督促了解,并对下半年工作提出要求。
年底,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队对9县(市、区)和21个市直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切实提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水平,还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十年来工作进行了总结,其中,2015年度我市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得到省委赵洪祝书记的充分肯定。
二、惩防体系建设健康稳步推进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结合丽水实际,制定出台了《实施细则》,对今后五年以资源配置市场化为重点、具有丽水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作出了总体规划。为营造学习贯彻《实施细则》的浓厚氛围,在《丽水日报》全文刊登了《实施细则》内容,组织开展了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答记者问等活动,对各县(市、区)主要领导进行了专访,组织开展了贯彻落实《实施细则》专项督查活动,并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进行了检查考核。市委还专门召开工作会议,就贯彻落实《实施细则》进行了全面的动员部署,有力推进了全市惩防体系建设。
加强行政权力公开化机制建设,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继续深化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市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试行)》,对深入推进党务公开作出了全面部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操作行为规范化机制建设,开展了“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市本级19个部门212个行政许可项目实行了电子实时监察,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规定(试行)》、《丽水市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暂行规定》、《关于共同做好行贿犯罪查询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创新推行资格审查招标人负责制、随机抽取法等制度方法,对76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标后管理专项执法检查,责成有关单位和部门对25个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整改,继续推进乡镇(街道)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全市新建乡镇(街道)平台24个,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活动行为;开展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启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会计核算中心建设不断深化,进一步规范了财政资金使用行为。加强资源配置市场化机制建设,全年全市出台资源配置市场化有关文件制度36项,以市场化方式配置各类资源650项,增收节支12459.57万元。
其中,森林资源配置市场化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走在了全国前列,全市9县(市、区)被整体列为省级林权制度改革示范区,通过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流转森林资源实际成交金额4096万元,共向3212户林农发放林权抵押贷款1.5亿元。认真总结遂昌县体育馆项目“代建制”经验,在全市部署开展了“代建制”试点工作。加强监督方式民主化机制建设,42个市直单位、345个县(市、区)直单位开展了权力制衡工作,坚持领导干部离任前经济责任和公有财物交接制度,事权、财权、人事权的监督管理不断规范。
三、行政监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围绕丽水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对节能减排、土地、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和市区旧城、道路、内河“三大改造”等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市开展执法监察项目31个,发出监察建议书41份,提出工作建议201条被采纳,帮助建立和完善制度53项,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了实处。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对口支援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意见》,加强对抗震救灾、对口支援资金物资的监管,促进了救灾款物的科学安排、合理使用。制定下发了《关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对73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移送司法机关8人,党政纪处分3人。
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推行全市效能投诉件网上办理,积极开展群众投诉件办理情况跟踪回访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投诉4015件,办结3885件,办结率96.8%。认真开展了“开门听诉、公开办理”活动,在全市集中开展交叉明查暗访,129人次因违反效能建设规定受到处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十件大事、市区十件实事推进情况督查,对全市30多个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效能监察,推进了重点项目百日攻坚活动,确保了惠民工程真正落到实处。继续实行效能监督员联系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制度,新聘请了39位效能监督员联系40个项目和企业,督促解决问题30余个。在市本级正式实施“四证联办”(土地证、房产证、契证、门牌证)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服务效能。加强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服务于企业的若干意见》,推动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四、领导干部从政行为逐步规范
市委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作风建设九大长效机制,把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9个县(市、区)和部分市直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考核。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市委意见,切实加强和改进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继续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了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结合党的十八大精神主题教育,组织了县(处)级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综合知识测试。以召开全省勤廉兼优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为契机,在全市部署开展了对全省勤廉兼优典型沈立荣同志先进事迹的学习活动,进一步营造了学习勤廉先进典型的浓厚氛围, 夯实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深化廉政文化建设,举办了丽水市首届廉政手工艺品制作大赛,创作具有本土特色的廉政戏剧《却金馆》,在市区进出口显要位置和主要街道设置了大型廉政广告牌,依托形式多样的载体,巩固了廉政文化“六进”工作成果。在加强教育的同时,切实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管。
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十项制度,严格执行“三谈两述”制度,共有245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各级纪委负责人与190 名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与26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对38名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督促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1725人次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24人次主动上缴11.204万元,34人次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被查处。继续执行领导干部离任前经济责任和公有财物交接制度,完善出台《丽水市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办法(试行)》,规范审计结果运用,强化了审计监督功能。认真清理纠正个人“小灵通”捆绑办公电话、单位私设小金库、公款出国出境旅游等问题,清理“小灵通”115部,清理26个单位私设“小金库”2152万元,减少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公款出访11批次。注重加强机关中层干部的教育监督,市直77个单位建立了科级干部廉政档案,部分县(市、区)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加强中层干部教育管理的制度规范。
五、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坚持把“百姓热线”栏目打造成为党员干部真心倾听呼声、真情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为百姓说话、为百姓办事、为百姓撑腰。丽水广播电台“百姓热线”栏目播出直播节目145期,市直部门“一把手”上线直播51人(次),举办了走进云和县、龙泉市、景宁县大型直播活动,办结群众咨询、投诉497件;丽水电视台930百姓热线播出群众反映问题910条,督促有关部门解决问题200多个;丽水日报百姓热线栏目(效能投诉台)编发信息41期,刊登典型投诉案例104件。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治理活动,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积极参与银泰房地产问题处置、市区江滨区块旧城改造等工作,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服务企业百日活动”和“清费减负”工作,市本级(含莲都区)取消、暂停、降低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项目238项。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清理违规收费48.83万元。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全市23家公立医院集中采购药品总金额达5.2亿元。继续治理公路“三乱”,收缴违法所得12.6万余元。继续深化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66件,涉案金额438万元,查处国家公务人员35名。加强政风行风建设,部署开展了“三服务一满意”主题活动,深化了“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动,我市林权制度改革入选全省十大行风新事。组织开展卫生行业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对全市23家县级以上医院实施了评议,落实整改措施171条,推出便民惠民新举措318项。
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深入实施了“千村审计”活动,部署开展了村级纪检员队伍配备工作和村级民主监督委员会建设试点工作,全市配备村级(含社区)纪检委员2996名,建立村监会624个;深入推进了村务公开工作,94.4%村达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严格执行了涉农负担“五项制度”,全年清退涉农违规收费597.7万元。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全年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26件,处理110人,挽回经济损失124.47万元。
六、查办案件呈现良好态势
建立领导接待日、领导下访约访和领导包案处理信访问题制度,开通纪检监察系统12388全国统一举报电话,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全市案例分析会,进一步完善了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强化了全市反腐倡廉的工作合力,提高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办案能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805件(次),立案543件,同比增长14.6%;处分党员干部665人,涉及县处级干部6人、乡科级干部79人;移送司法机关29人,挽回经济损失664万元。
主要典型案件有:原丽水海关筹备办主任、市经贸委副主任李方永受贿案,市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原副局长杜松友受贿案,莲都区林业局原局长王某某等受贿窝案,龙泉市建设局园林处私设小金库案,青田县移民办原党组副书记端木某某赌博案、云和县农业局原局长刘日平受贿案、庆元县食用菌办公室原主任章寿朝等受贿窝案、缙云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庭原庭长朱广杰挪用公款案、遂昌县地方税务局原企业管理科科长杨贤斌滥用职权及受贿案、松阳县城南中学原校长叶某某违反政治纪律及受贿案、景宁县建设局原副局长吴远明受贿案等。在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同时,注重提升执纪办案的综合效果,认真做好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制定出台了《中共丽水市纪委丽水市监察局关于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的办法(试行)》,继续坚持了“一案三报告”制度,为408名党员干部次澄清了事实,保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七、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深入开展“加快创业创新、建设生态文明,推进新跨越”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创一流业绩、树‘三可’(可亲、可信、可敬)形象”主题教育活动,加强了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在“我为地震灾区献爱心”捐款活动中,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及离退休干部踊跃捐款10余万元,市本级交纳“特殊党费”28700元。深入开展了“联络感情、学习取经、推荐丽水”考察调研活动、“以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导反腐倡廉建设”理论征文活动和“我为加快创业创新、建设生态文明献一计”意见建议征集活动,全市完成调研课题182个,征集论文143篇,10项调研成果转化为具体决策,加强了对反腐倡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推进了反腐倡廉理论建设。
注重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市本级编发信息刊物71期,刊发信息223条,向中、省纪委报送信息595条,7条信息得到省委、省纪委和市委主要领导批示,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认真做好对县级纪委、监察局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和市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干部调整的考察工作,共审核审批、任免县级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和市直纪检监察干部6批14人次,并建立了县(市、区)纪委常委以上干部及派驻市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数据库。在全市部署开展乡镇(街道)专职纪检干部配备工作和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全市183个乡镇(街道)配备了233名专职纪检干部。举办全市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基层纪检干部的业务水平和执纪能力。认真落实市直部门派驻纪检组长例会、述职述廉等制度,切实加强了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些地方和部门满足于一般号召,预防腐败工作抓落实不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一些规定落实仍然不够到位;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领域还多发易发,特别是串案现象增多;在预防腐败整体推进、系统治理的新形势下,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不够;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有效预防腐败的办法和措施还不多。这些问题和不足,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加以解决和改进。
2020第一纪检监察室工作总结篇五
_年,全市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在省局纪检组、监察室和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办指导下,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狠抓了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效能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年” 活动和“小局大所”、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将纪检监察工作贴近系统中心工作,起到了强有力的保障作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牢固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全市系统积极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并将教育活动与反腐倡廉紧密结合起来,打牢了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组织广大党员学习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惩防体系《实施纲要》,开展了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权力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廉洁从政。通过分析评议,对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找准了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了思想根源,并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促进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带动了广大群众反腐倡廉。
二、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去年的基础上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工商行政管理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上半年组织召开了全市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上自上而下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具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是加大了对党风廉政建设示范联系点的指导,充分发挥联系点的示范带头作用。对市局确定的17个工商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联系点的工作。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加强了对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执法效能工作的指导力度和监督检查,使之在全系统起到模范带动作用,成为了基层全面建设、廉政勤政的示范单位。
三是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全系统的工商所、县级局、市局共聘请社会监督员260余名,形成强有力的外部监督网络。同时,结合全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第四步的推进,在118个基层工商所全部设立了督察机构,其中,7人以上的72个工商所全部设立了督察室,7人以下的46个工商所全部设立了督察员,共设立内部督察人员183人,形成了哪里有行政行为,哪里就有行政督察的横到边、纵到底的内部监督网络,为“小局大所”和市监管体制改革程序性监管工作的全面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四是积极配合人事部门按照组织程序和组织原则对新调整的几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考察。
三、认真开展“五项清理”工作,确保队伍建设能力大幅度提高。
年初,接到省局下发的在全省系统继续开展“五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后,监察室作为牵头单位,立即组织人事科、财装科、法制科和公平交易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了方案,健全了组织,加强了领导,落实了责任。坚持克服松劲情绪,严防留死角、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了“五项清理”的质量。同时,古诗大全组织各县级局纪检监察部门对对执法人员举报情况进行了认真清理。坚持有错必纠,凡是清理出来的问题,坚决进行了纠正,还针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查找制度上、管理上的漏洞或薄弱环节,整章建制,加强管理,有效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2012党建工作总结五月底,“五项清理”工作圆满结束。工作结束后,组织相关科室对9个县级局清理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并建章立制。清理情况汇总完毕后上报了省局。
四、深入开展“文明行业百日创建”和“廉洁奉公、执政为民”活动,实现执法、服务向文明迈进。
为巩固行风建设的成果,深化全市系统行风建设,促使行风建设上水平、上档次,实现执法、服务向文明迈进,8月份开始在全市系统开展了“文明行业百日创建”活动。并提出实现提升“三个水平”,达到“一个目标”,即:提升理念水平,提升形象水平,提升措施水平,促使执法、服务向文明迈进,争创文明行业。提升理念水平,一是通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观念和正确认识执法和服务的辩证关系,提升服务理念水平;二是通过程序化监管,提升执法理念水平;三是通过优质快捷的工作,提升效率理念水平;四是通过市场巡查,实现自我硬化,提升行评理念水平。提升形象水平方面,一是提升忠于职守、公正公平的执法形象水平;二是提升甘为公仆、廉洁自律的廉政形象水平;三是提升勤政高效、文明礼貌的办事形象水平;四是提升着装整齐、举止端庄的仪表形象水平。提升措施水平方面主要是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一套科学规范、系统有效的规章制度体系,推行制度工程建设,建立长效制度制衡机制。“文明行业百日创建”活动,在全市系统扎实有效地开展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计划周密。市局召开两个“活动”动员大会后,各单位都按照市局要求召开了党组(委)会议对两个“活动”的开展进行了专题研究,并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同志挂帅的活动领导小组。在此基础上,各单位都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及活动实施计划,明确了目标任务,出台了相应的保障措施。
2020第一纪检监察室工作总结篇六
20_年,按照宁波市纪委的安排和部署,结合大榭实际,以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为龙头,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为龙头,推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
按照年初工作会议和《20_年重点工作任务书》中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的具体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20_年初认真组织学习了在中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纪委五次全会公报等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文件,结合大榭开发建设的实际,提出了20_年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指导思想,确定了工作要点,出台了《宁波大榭开发区20_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把全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解成为六大类20项任务,每项工作任务确定了负责领导、牵头和参与单位,明确了工作要求。二是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了《宁波大榭开发区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责任范围》,明确提出党政领导班子是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宣二牛十分重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的部门领导开展廉政戒勉谈话,及时提醒教育,开展监督自查,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和倾向性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三是安排部署,抓好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20_年初,我们召开了全区党建、纪检工作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5月份召开了全区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督促全区国有企业、金融机构规范制度、规范操作。6月份召开了全区中层以上干部保廉工作会议,党工委主要领导对全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作出了再安排和再检查。此外,我们每季度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自查,在市政府涉外流通口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上作汇报。
(二)强化监督,确保各项权力的规范运行。我们把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收看廉政教育专题片、召开座谈会、上辅导课等多种形式,使领导干部在执行民主集中制、重要情况通报、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谈话和诫勉等制度上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大榭开发区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对重大事项和决策集体讨论,避免“一把手”个人说了算。通过监督和制约权力的规范运行,加强了对全区重大事项的审核把关。
(三)严肃纪律,认真做好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整改。一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整改,进一步完善了工程招投标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二是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加大了对“五条禁令”的贯彻执行的督促检查,针对个别执法部门党员干部承揽区内工程问题开展调查,对三位当事党员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和教育,使他们认识到错误,并要求他们及亲属马上撤出投资股份。对个别部门内部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纪工委和党工委分管领导召集该部门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谈话,对不规范行为进行了纠正,对违规资金进行了清缴。对中小学电脑网络项目招标中个别投标单位弄虚作假问题,进行了调查和处理,撤销了该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三是纪工委按照市教育乱收费检查工作统一部署,对全区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四是开展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五是参与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监督工作36项次,其中政府采购计划采购金额1737.6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564.79万元,节约采购资金172.87万元。六是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5件次,同时配合完成市纪委及检察机关相关调查工作。
二、提高认识、转变作风,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一)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开通征求意见热线电话和电子邮箱等方式,累计征求到意见和建议581条,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自查。按照关于做好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党性分析、民主评议阶段工作的要求,20_年4月份,在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结合各自思想、学习、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从思想根源上进行了深刻的剖析,提出了整改措施和今后努力的方向,加强了廉洁自律意识。
(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在节假日进行提醒教育,重申各项纪律,要求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财税、国税、公安、拆迁办等一些重点部门都层层签订了廉政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20_年领导干部共上交各种礼金、礼券总计 18400元,纪工委对收到的礼券进行了妥善处理。
三、积极构建符合大榭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我们认真吸取原管委会两位领导干部受贿案的教训,认真整改,努力完善开发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效机制,构建符合大榭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集中教育活动,引导全区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把7-8月作为“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月”,开展集中教育活动。
一是以党工委理论中心组的学习为重点,强调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区党工委中心学习组先后召开了三次学习会,就“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高执政能力”、“贯彻中央《实施纲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建设”等进行专题学习,研讨进一步加强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示范作用和影响力。
二是以管委会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为重点,组织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反腐倡廉理论和相关制度教育,组织管委会新进人员进行廉政学习、到望春监狱接受警示教育,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
三是以企业、村(居)基层广大党员为重点,引导广大基层党员自觉加强世界观改造,提高思想修养和党性修养。在坚持正面教育的同时,结合个别领导干部涉嫌受贿案件,采取通报、以案说法、观看电视专题片等形式进行警示教育。抓住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有利时机,对村级党员干部进行专题廉政教育。
四是在全区普遍开展了“五个一”活动。即:党风廉政责任人与责任对象之间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党支部开展一次组织生活会活动;观看一部廉政警示教育片活动;开展一次《实施纲要》和《学习纲要》知识竞答活动;在大榭有线台集中统一播放《实施纲要》辅导报告,使广大党员干部接受了一次理想信念教育。
(二)针对土地、资金等审批环节中存在的漏洞,认真抓好制度建设。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三重一大”保廉工作的意见》,制定了我区具体落实的措施和办法,推进了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重点部门和大额资金的保廉工作;加强了对干部推荐、考察和讨论任用的监督,建立健全了诫勉谈话等制度;开展了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建立了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切实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健全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监督制度,推进了村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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