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工作总最新范文3
总结主要写一下重点的工作内容,取得的成绩,以及不足得出结论,以此改正缺点及吸取经验教训,以便更好地做好今后的工作。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19工作总最新范文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19工作总最新范文篇一:
今年以来,全市工作紧紧围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主题,以监管安全稳定为第一责任,创新探索建立“机构专业化、建设规范化、监管精细化、帮扶人性化”人员服务管理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首创“队建制、双配制”模式和建立机构兼职法制员制度,得到部领导和省厅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批示。执法支队被南通市委政法委、南通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为“南通市公正司法示范点”。今年1-11月,全市共接收人员2064人,解除矫正1888人,目前在矫3476人,重新违法犯罪率始终控制在1‰以内。
一、以机构建设为切入点,提升工作专业化水平。首创“队建制、双配置”模式,市、县、乡镇分别设置执法支队、大队、中队,进一步增强了纵向协调管理力度。执法支队、大队分设队长、(教导员),坚持业务建设和政工管理并举,增设中层正职9名,其中的1名、教导员8名。市局执法支队正科职建制,以指导、监督、审核、协调职能为主;大队主要开展集中性矫正工作,承担人员入矫登记、风险评估、动态监管、考核鉴定、集中教育和承办非监禁刑(拟假释)人员审前调查、对人员提出司法奖惩建议;执法中队主要依托乡镇司法所和乡镇司法社工中心,以乡镇片区设立中队,负责日常监管职能。该做法得到司法部、省司法厅的高度肯定。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专门作出重要批示“认真总结南通等地经验,抓好实施办法落实”。
二、以素质提升为根本点,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实施办法》颁布施行后,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迅速贯彻落实,掀起学习热潮。市局按照部、省厅文件精神,及时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各单位,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制定学习计划,尤其对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必须弄懂弄通、学深学透实施办法的条款内容,为规范有序开展工作奠定法律基础。3月1日以来,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先后组织各类培训27期,组织各类考试19场,市局专门组织执法机构兼职法制员进行执法技能考试,110名工作者参加了考试,此项工作得到省厅领导的充分肯定。市局在《实施办法》施行前一天,先期组织培训,市局分管领导亲自辅导,对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明确了具体要求,规范了统一标准,提出了规范化建设要求,收到良好的效果。与此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年初,全市有16个集体、18名个人被评为省、安置帮教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通过报纸、杂志、网络、电视扩大宣传面,编辑工作简报共16期,加强了各地工作交流,促进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以监督管理为着力点,提升工作精细化水平。市局专门召开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推进会,会上明确提出以“机构队伍建设到位、工作制度体系完善、执法行为规范、教育帮扶机制健全、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具体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对象集中交付对接制度,组织执法工作人员到监狱与假释罪犯签订入矫保证书,进行集中交付。建立每月释情通报制度,实现与入矫对象无缝衔接。推行风险评估机制,根据评估的危险系数,确定“危险等级”,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加强人员日常管理,严把入矫、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和请销假关。实行流动人员跟踪管理,在县级管理教育服务中心设立“活动区域预设、警报信息互通、行动轨迹追踪”专用监管平台,为1633名重点对象配备了GPS定位手机,实行全天侯监控。在人员活动范围超出预设区域时,监管系统自动向矫正中心监管平台发送警报信息,矫正机构收到预警信息后,及时以短信或通话的形式对人员作出警示。今年以来,先后对208名违规人员及时进行警告处理,累计治安处罚9人、居住地变更54人、撤销缓刑22人、撤销假释5人,对4名暂与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累计裁定减刑1人。统一制作下发“执行文书和工作档案”范本,确保档案管理规范整齐统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追究制,制定《南通市对象重新犯罪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明确责任追究范围、处理种类和方法,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发生对象重新犯罪的,实行责任倒查。
四、以平台建设为支撑点,提升工作信息化水平。各地先后投入1900万元用于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建设,目前,全市9个县(市区)均按标准建立了集帮助教育、管理控制、劳动就业、法律服务、社会救助、心理矫治“六位一体”的管理教育服务中心。海门市局利用国家下拨的300万元和地方拨款200万元业务用房建设资金,正在建设全省一流的特殊人员服务管理基地,明年初将投入运行。大力加强中心队伍建设,通过聘用、招录、借用等方式,充实人员,已配备337名司法行政专职执法工作者、488名专职社会工作者,4398名社会志愿者。扎实推进社工服务中心建设。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全市118个乡镇全部建成社工服务中心,按照“安置市场化、职责规范化、管理信息化、帮教社会化”的要求,积极做好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其解决就业和生活中的问题,确保其思想稳定、生活有着落。全面加强心理矫治工作,建立心理矫治机构62个,其中9个县(市区)均建成县级心理矫治中心,县城所在镇、中心镇也相应建立了特殊人群心理矫治机构。建立心理矫治专家库,成立南通市扶心团,聘请168名专职心理矫正咨询师通过定期排查、问卷测试、集中辅导、个案疏导等方式,对有心理问题的人员提供咨询和帮助。今年以来,共接待人员心理咨询1431人次,组织心理测试1056人次,解决心理问题578人次,建立心理辅导档案786份。
五、以安全防控为关键点,提高工作应急化水平。加强监管安全排查,做到一月一排查、法定节假日前必排查、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加密排查。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市局根据省厅统一部署,专门下发文件、召开安全稳定会议、与各县(市)区局签订责任书,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同时,在十八大召开期间,坚持每日一报,及时掌握全市安全稳定动态情况。强化教育转化,对在排查中经重新评估划为“严管”类的重点服刑罪犯,重新修订方案,明确帮扶要求,开展帮扶教育,促其思想和行为转化。落实严密管控,对重点人员,成立以司法所长牵头,社区民警、矫正社工、社区干部、志愿者、重点矫正对象家属组成的“六包一”矫正小组共同管控和帮教。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成立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制定了应急处置方案,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今年以来,我市工作通过全面规范管理,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实事求是地讲,按照市综治委的工作要求,还存在着宣传力度不够、工作力量和经费不足、日常监管和帮扶还需加大等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从3月1日施行后的《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人员除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外,不得请假外出,人员外出经商或务工受到严格的限制,只能在居住的市、县范围内,从而加大了监管的难度。又如,工作力量和经费保障还比较薄弱。执行主体关键是乡镇司法所,但目前基层司法所专职工作人员相对较少,力量显得薄弱,经费保障还有缺口。
2019工作总最新范文篇二:
我市XX开发区矫正工作自正式启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工作的组织构建、规范运作、创新特色等方面大胆探索,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其中也浮现出一些问题,下面结合我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矫正工作开展的情况、取得的成果和发现的不足进行汇报:
一、主要做法
(一)建立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建立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充分认识做好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高度重视矫正工作开展,切实的加强组织领导,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头上,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层层实施。同时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及时的转发省市区有关矫正工作管理规定,领导小组和社区负责成员积极配合。
(二)认真摸底,强化管理监控
摸清矫正对象情况,加强管控,促进矫正与安置帮扶无缝对接。积极探索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的新思路,落实四个同步: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三是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四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使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做好对监管教育和社会帮扶工作
与安置帮教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相互借鉴之处,多方联动,不断开拓新的就业渠道。人员的安置工作是搞好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此项工作有利于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了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给人员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结合我区实际,领导小组与各社区进行沟通交流,积极为帮教人员寻找并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并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帮教管理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无司法行政机构,无行政执法权
当前,国家级开发区没有设立司法局,没有司法干警,对矫正对象无执法资格,没有司法机关的支持,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对象配合的积极性,不利于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也难以应对繁重的工作任务。
(二)机构工作经费无保障
随着工作的深入和工作量的增加,经费需求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很多地方工作经费投入有限,配套设施跟不上。大多地方达不到标准工作经费,有些地方经费甚至无法落实。导致部分地区办公设施简陋,没有活动场所,容易导致工作只是简单停留在转接材料、建立监管档案阶段,难以进一打开工作局面。
(三)司法所无司法助理员
工作既是执法工作,又是教育矫正人的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政策性,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一定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而目前司法所无司法助理员,缺少工作专业人才。很多地方普遍存在工作专业人员不足问题。而且现有的工作人员大多是经过简单的培训便上岗工作,相关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与工作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不能有效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开展工作。目前能够开展社会工作又懂法律的社区“义工”十分稀少,尤其缺乏“心理矫正”人才。
(四)相关部门工作衔接不畅,管理模式单调
一是部门衔接工作不到位。工作涉及到法院、检察院、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社会组织。但是目前相关部门工作配合不够主动,在矫正对象接收、监管、执法和生活保障、外出务工等方面衔接存在欠缺,有相当一部分的矫正对象因无档案材料或材料不全或去向不明等情况无法按时移交,可能形成谁都管不着、谁都不想管的灰色地带;二是现有对矫正对象管理还停留在传统的单纯“以人管人”的管理方式上,缺乏现代化技术支撑。加上矫正对象分布面广,监管很难到位,不可避免地存在脱管、漏管隐患。
三、对策及建议
(一)成立司法行政机构
建立健全工作法制保障,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司法行政机构,促进矫正工作有效开展。完善衔接机制,建立全程化网络管理和监控制度,建立矫正机构与公、检、法机关相互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对对象的考核奖惩办法。以便明确的性质以及在我国刑罚体系中的地位和适用对象,明确的执法主体、适用条件、适用程序、执行方式、经费保障以及执行机关的权利分工,使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运行。
(二)委派专人管理工作
可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一支专门的队伍。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建立专业队伍是非常必要的,可以通过招收一定比例的犯罪学、心理学等专业的优秀毕业生,发给他们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加强培训上岗,充实矫正队伍,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经费问题解决方案
可成立工作专项基金,由上级相关部门或工作领导小组会同财务部门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具体情况作为制定标准。保证足额下发,专款专用,对于一些困难的地区,上级部门应给予特别的支持,确保平衡性,保证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做好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可借鉴的经验不多,我们应该更注重实践,积极探索,确保矫正工作制度规范化,矫正方法的人性化,工作队伍的工作化,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社会力量的多元化,不断推进工作的深入开展。
2019工作总最新范文篇三:
20XX年,我区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出台的《实施办法》及《福建省实施细则(试行》,创新社会管理,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努力做到教育矫正精益求精,监督管理万无一失,探索实践具有洛江特色的工作模式,全面提升工作成效。
一、20XX年工作总结
截至目前,全区累计接收人员555人,解除339人。目前在册人员216人(男性203人、女性13人,其中被宣告缓刑的207人、被裁定假释的6人、被暂予监外执行的3人),过程中没有出现脱管、漏管现象,重新犯罪率低于1%,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创新规范化管理,全面夯实工作基础。严格按照要求,规范监管措施,着力创新社会治理,预防和减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一是配齐配强专职社工。按在册人员15:1的比例配备专职社会工作者。今年5月,公开招聘8名司法协理员充实到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目前,已聘用司法协理员18人,其中,协理员7人。注重司法协理员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突出培训的分类性和专业性需求,并于今年8月,组织全区司法协理员进行业务知识竞赛。对新聘用的司法协理员进行考评,择优续聘,对优秀协理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激发其工作积极性。
二是规范管理措施。加强工作衔接。在收到有关监狱、*所以及法院的判决裁定或决定及执行通知后,对新接收的人员分别建立了工作档案,并指定相关司法所负责人员的监督管理、帮扶教育工作。强化日常监管。根据所犯罪刑和现实表现,将其分为严管、普管、宽管三个级别,实行分类管理,突出对严管对象的管控工作。规范矫正执行。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和时限对拟适用的被告人、罪犯进行社会调查评估,对不服从管理和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坚决予以严肃处理,今年以来,已依法对违反监管规定的21名人员给予警告处罚。
2、创新项目化管理,着力优化服务水平。围绕工作的社会化特点,探索富有区域特色的项目化管理模式,加强对人员的教育帮扶,提升日常服务水平。一是创新教育服务项目。在人员中组建阳光志愿者服务队,积极组织开展一系列公益活动,例如:组织“阳光志愿服务队”到河市中学路口协助民警指挥交通,确保学生安全出行;组织参加植树造林,美化环境;联合团区委等部门在北斗星自闭症儿童培训中心举办“蓝色行动-关爱自闭症儿童公益活动”,区人员共捐赠爱心款近1、5万元,为培训中心购买电视机、打印机、投影仪等设备,改善了培训中心的教学设备。二是创新心理矫正项目。与泉州蓝天心理咨询中心合作,组建区级曙光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心理咨询室。通过聘请心理咨询师协助开展人员心理咨询工作,指导人员做好心理测评试卷,开展团体心理行为训练,开设心理健康讲座,及时掌握人员的心理特征和犯罪倾向。三是创新分类帮教项目。通过深化管理体制,开展分类教育,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如:今年上半年在中途之家开展了两期人员集中教育学习活动,分别针对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罪、开设赌场罪的人员法律法规的教育学习,起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四是创新宣传项目。在全市率先开通并运行“法治洛江”微信普法公众平台,引导人员主动加入微信群,每天通过微信平台学习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五是创新安置帮扶项目。紧抓就业救助政策,切实落实人员就业援助、职业培训、自主创业、最低生活保障等各项政策,如:积极发挥安置帮教基地作用,主动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信息;为人员协调银行综合授信8000万元扶持创业,勉励他们积极改造,早日回归并融入社会。
3、创新机制化管理,稳步提升工作成效。近年来,我区不断建立完善多项机制,推进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建立工作网络机制。全面推行人员计分考核分类管理制度,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限制出境报备制度,强化对人员的有效监管;建立检查通报制度,每日对进行定位监控,及时掌握的动态信息,依法对违规人员给予处理。二是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人员的日常管理,制定针对性工作预案,并下发《洛江区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健全了紧急重大信息报送制度。
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尚无专门立法,所依据的主要是政府行政法规,强制力不够。2、部门配合衔接问题仍得不到彻底解决。3、专职社工队伍不稳定。4、适用前社会调查评估意见得不到充分采纳。
二、20XX年工作计划
20XX年,要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支持下,按照“规范运作、创新发展”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围绕“提高矫正质量,规范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的工作思路,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强化矫正措施,推动工作健康发展,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一要狠抓队伍建设。
一是继续开展培训交流学习活动。
工作人员培训计划每半年培训1至2次,必要时可以采取走出去的办法,学习其他城市和地区的先进经验,开阔工作人员的思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培训时互相交流经验和讨论工作过程所遇到的难点问题,不断完善工作的做法,以确保各项措施得以更好的执行。二是加强考核管理力度。将工作纳入司法所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矫正专职社工的调资、奖惩、续聘的重要依据,做到以制度促进工作规范、以制度推动工作发展。实行目标管理,实行年部署、周督查、月分析、季盘点及半年总结、全年考核奖惩的方式推进工作全面开展。通过人订制度,制度管人,勤于管理、严格考核,公正奖惩,及时调整不称职的,不断加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规范和推动工作。三是开展业务知识竞赛。采取举办各项业务比赛的形式,以练促学。结合岗位职责需要,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积极开展专项业务竞赛,主要包括:执法文书书写比赛、制定矫正方案比赛、装订矫正工作台帐比赛、矫正业务综合知识比赛等多种形式促进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二要规范日常管理。
要规范内业资料。制定内业资料规范版本并不断完善,在全区内统一使用,开展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指导工作。要继续落实的动态跟踪管理,防止人机分离、脱漏管、重新犯罪等失控现象发生。要紧紧把握重大活动和重大节假日期间社会的安定稳定,全力以赴抓好人员的管控工作。在重要时间节点,对人员请假外出要从严审批。要继续开展集中排查走访专项活动,组织人员深入村(社区)开展全方位排查,全面摸清辖区内人员的底数和基本情况。要加大*管理工作,提高日常定位的频率,对活动轨迹出现异常情况的要登门走访,查清原因,逐一解决。对重点人员要加强有效管控、教育和帮扶措施,做到专人负责,心中有数,确保不出事。要继续创新社区服务形式,组织阳光志愿服务队开展公益劳动、“送温暖、献爱心”、协助指挥交通、植树造林、普法宣传等多种形式活动。
三要继续创新管理模式。
一是要继续进行分类施教,根据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分别开设管理制度、交通安全法规、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经济法、法律援助条例、心理辅导等课程,督促对象遵守法律法规。二是继续加强心理矫正项目。指导新入矫的人员做心理测评试卷,以便心理咨询师根据数据对每一名人员心理是否存在问题和缺陷进行分析,全面了解和掌握测试对象的心理情况,并制作个人信息登记表,为人员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定期开展人员团体心理行为训练,引导帮助他们调节情绪、扭转认知、完善人格、提高社会适应能力。三是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为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为人员遇到的其他问题提供指导和帮助。加强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沟通配合,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对发布企业招聘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努力解决的就业问题。
四要完善工作制度。
要继续设立公检法司工作室,落实工作联席会议、执行联络员、联合工作检查、适用前社会调查等工作制度,加强各部门衔接,研究探讨并协调解决人员适用适用前社会调查、衔接和日常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要全面做好适用前社会调查,及时将评估意见反馈给委托调查部门;二是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无缝衔接工作,并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情况,各基层司法所每月须将当月入矫和解矫情况向当地派出通报;三是要充分发挥人员亲属、村干部、志愿者的协助监督管理作用,形成有效管理机制;四是要因地制宜、因人施教,确实为矫正对象制定合适的、行之有效的矫正方案。要规范和发挥区奖惩委员会作用,奖优罚劣,加强上下信息沟通和联动,对个别不服从管教、有重新犯罪倾向的对象给予警示教育、强制措施乃至收监;五是要落实工作情况分析会制度,按照省厅要求召开会议,总结经验做法,剖析存在问题,认真整改并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