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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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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是政府的司法行政机关。受党委与政府的领导。所以一份好的工作报告意义重大。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司法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司法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一)

考核组各位领导:

我代表县司法局领导班子,对今年的司法行政工作作如下述职:

XX年是我县经济建设全面发展,实现“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今年的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xx大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执法为民”学习活动的要求,认真实践依法治国方略,贯彻落实全盛全区政法会议精神,认真研究司法行政工作改革目标和措施,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强队伍建设,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科学的发展观和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真正做到观念上有新转变、思想上有新飞跃、思路上有新调整,形成良好的机关工作作风,各项司法业务工作都有了新的突破。今年以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一是根据《地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标准》的文件精神,经过协调各有关部门,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三村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地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标准〉的通知》,确定将县人民政府实施“三村”工程建设的我县千福、闷乐、千蚌、护东、允俸、忙开、忙安和那布等八个村委会作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示范点,与“三村”工程建设同步开展,同步实施。

二是积极组织实施,适时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各项工作。文件下发后,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及时分别到实施“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八个村逐一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村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的工作重点:一是要建立健全依法治村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二是要制定相应的普法宣传计划,各村配备一名普法宣传员,利用法制宣传园地、法律知识竞赛和“法进农家”等多种形式和活动搞好村级的普法宣传,结合农村实际,进一步加强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如与农村生活密切相关的《宪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收养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三是要制定切实可行和符合法律有关规定的“村规民约”,规范村民的生产生活,做到诚信守法,使示范村逐步走入法治化的轨道。四是把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纳入村“两委”的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规划、同实施;五是抓建章立制工作,并成立村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小组,每组有一名法制宣讲员,每户培训了一名法律明白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村委班子充分认识到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在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是发展农村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深刻理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是认真贯彻党的xx大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农民当家作主,促进农村各项事业依法管理,调动农村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的一项新举措和有效途径。各村委会抓住村级换届这一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农村干部群众法制意识,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一是抓好组织建设,优化干部结构,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二是进一步健全民主选举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法定程序直接选举产生,真正把那些能够坚持依法办事、公道正直、勤劳实干、热心为村民服务的人选举到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的位置上来;三是抓好民主议事和民主决策,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村民委员会进行决策时,充分发扬民主,对涉及到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必须经村委会议研究,由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四是抓好民主管理,依照规范村民自治,村内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制定并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建立了有关生产、财务、治安、调解、计生、党员干部管理等各项制度;五是抓好民主监督。实行村务、财务公开,每季度向村民公布一次,做到给农民群众一个明白,基层干部一个清白,推动了农村基层廉政建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机构不断优化。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激发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政治热情,调动了村民民主参与的积极性,为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是组织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四进村”活动,促进“民主法制示范村”的创建。4月21日至29日,在县委宣传部牵头下,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与县委党校、县文体局、县科技局、县科学技术协会、县卫生局、县计生局、县广播电视局等8个单位共同开展了政策、先进文化、致富信息和文明习惯“四进村”活动。一是由县委宣传部负责向每个行政村文化室赠送一套“万村书库”书籍,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捐赠健康有益的书籍,丰富村文化室活动内容;二是由县委普法办、县委党校、科协负责向每个行政村的“两委”班子成员、党员、村民小组长、计生员、保健员、兽医员、农科员、护林员和致富能人开展党的政策、法律知识和农村实用技术宣讲,满足农民群众科技文化知识需求;三是由县卫生局、计生局负责为每个行政村村民、完小学生义诊,免费为育龄妇女进行检查,开展医疗咨询,发放计生宣传材料,帮助村民解决看病难问题;四是由文体局农村电影管理站负责向每个行政村播放科教影片专场,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农村。整个活动共向8个村赠送了1000余本图书,组织了6场宣讲,130余名农村党员及干部听取了讲座;为群众义诊900多人次,免费为200多名育龄妇女进行了b超检查;先后组织播放电影8场次,观众达4500多人。

四是为进一步搞好我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于5月17日至5月21日,再次深入到各个示范村进一步检查“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并对村民的生产、生活、社会治安、民主法制建设、普法宣传等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了解。在这次活动中,县委普法办还赠送每个村委会一本《基层民

主法制建设讲话》,对村委会干部提出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咨询进行了详细的解答。通过检查督促,得到乡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确定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纳入村“两委”班子的考核内容,村委会表示在今后的“三村”建设工作中,一定要严格按照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七项标准,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全体村民学法、用法和守法的自觉性,使示范村逐步走入法治化的轨道。

五是印发《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两个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民主法治示范村”示范点各项规章制度。为进一步组织指导换届后的村委会做好《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工作,积极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县委普法办、组织部、县司法局和县民政局联合转发了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组织部、司法厅和民政厅制定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两个示范文本,要求各乡镇,特别是八个“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点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六是组织开展检查落实工作。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于7月26日至29日到我县“三村”建设的护东村、那布村、忙安村、忙开村、允俸村、千蚌村、千福村、闷乐村等8个村委会对“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情况进行检查落实。通过检查,8个村委会都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积极开展工作,“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建立和完善了党组织、村委会、妇女组织、民兵组织、共青团组织、调解治保组织、经济联合体等党群团组织,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建立和完善了村委会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工作制度、值班制度、党支部制度、支部书记接待日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干部廉政制度、村委会议制度、“两委”成员结对扶贫制度和村务公开等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了村委会的各项工作。三是在抓硬件建设的同时,注重精神文明建设,在宣传党的各项政策的同时,注重抓农村法制宣传工作,使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得到了加强,村民学法、用法和守法意识逐渐形成。四人民调解组织健全并能充分发挥作用。建立了三级治保调解网络,工作职责明确,并能积极开展工作,热心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力化解各类纠纷,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辖区内的劳释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适时组织帮教。

七是“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下步工作。一是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和《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认真做好全县首批8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考核工作,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和县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民主法治示范村”考核标准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按照考核标准要求,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认真写出书面总结材料。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民政局将于12月10日起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8个“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试点进行检查考核。

总体来说,我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促进了农村民主法制的进程,各项工作进入法制化轨道,村民邻里团结,和睦相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由于人力、物力等方面的原因,各示范点的创建工作还不够完善,发展也不平衡。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普法与依法治理的力度,使创建工作稳步协调发展,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与农村经济工作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发展农村经济这个中心,以确保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有效实施。

(二)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抓反邪教宣传活动。针对我县农村出现的“门徒会”等邪教组织有所抬头的势头,今年4—5月份重点开展了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利用街天开展多种形式的反邪教宣传,共印发各种宣传材料XX余份,展出图片50多幅,放影碟6场次,受教育群众达3万余人。

二是结合“6.26”国际禁毒日开展禁毒宣传。根据县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与公安、卫生、残联、环保、国土、科协、档案、文化、糖业公司、检察院和经贸局等12家单位共同开展以“依法行政诚信为民”和《行政许可法》的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车16辆次,参加人员183人,散发宣传材料10300份,挂宣传横幅12幅,展出图片191块,活动期间,县档案局还为群众提供查阅文件1100份,县图书馆免费为群众赠送图书200册,公安局销毁46.307千克,国土局与文工队在县城广场和勐库街道进行了文艺演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积极配合各有关单位和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今年5月份配合双江银监办事处开展了金融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法》的“三法”培训学习考试活动,共有148人参加,考试及格由县委普法办制发了《金融系统“三法”普法合格证》。7月份配合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进行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辅导,为时一个星期,共有300余名公司参加了培训学习,增强了广大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10月份配合县工商局对全县企业法人及负责人的有关企业经营管理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进行了学习辅导,共有68人参加了培训学习。

(三)开展一年一度的普法学习

一是组织开展全县普法骨干培训班。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于XX年7月5日至6日在政府招待所举办全县普法骨干培训班,全县五乡两镇和县直各单位85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主要以《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防空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办法》为主要内容,结合有关实例,采用抓重点、以点带面、由浅入深的方式,对培训内容进行了深刻的讲解,使参训人员法法律知识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培训结束全部人员经过了考试。

二是组织开展全县普法学习考试工作。根据“四五”普法规划和今年《意见》要求,我县分层次、分步骤地组织了今年的普法考试工作。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首先配合市、县人大对处局级干部进行了统一学法考试,共有处级领导干部33人、任实职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82人参加了考试。8月27日组织了全县副科级以上(含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351人在县委党校进行了统一学法考试。一般干部职工的学法考试,具体由各乡镇、各单位组织,县委普法办配合开展,截止11月22日共有3512人参加了普法考试。目前普法学习考试工作基本结束。

今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比较明显,特别是在与各个部门协调配合搞好法制宣传方面都有了新的突破,下步普法工作的重点还应当与“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搞好示范点的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加大农村普法力度,使“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取得新的成效。

二、基层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工作

(一)指导和管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一是根据地区司法局量化考核内容,我县制定下发了XX年度基层工作计划

二是分管领导带领基层股人员配合疑难纠纷调处2件,分别为贺六彝家和勐库热水塘纠纷

三是根据临署司发[XX]42号《关于对基层司法所工作进行调研的通知》,写出“关于自治县基层司法所情况的调查报告”和“人民调解工作调查报告”。

四是根据临署司发[XX]27号《行署司法局关于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我县制定下发了《双江自治县司法局关于加强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

一年来司法所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58件,调处54件,宣讲法律117场次,受教育人数达7万余人,协调调委会调处纠纷63件,制止群众性械斗4次,依法治理乡镇街道2次,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9条,被采纳9条,协助基层人民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4件。

(二)人民调解工作

一严格按照合格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标准来规范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对年内换届选举出的调解员名册进行比较规范的造册。目前全县已建立了85个调委会,其中:乡镇级3个;村级72个;社区3个。共有调解人员1095人,其中:主任85人;付主任90人;委员352人;调解员568人。年内对调解员进行了7期的培训工作,有295人参加了培训。

二是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我局积极会同县人民法院协商此项工作,就我县如何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好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作了认真的安排和部署。由分管基层的副局长带队利用街天分别到县城和勐库开展宣传活动。

谢谢大家!

述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司法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二)

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

20xx年,市司法局党政领导班子在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表率示范作用,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干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着力推进市委、市政府法治城市建设重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市司法局基本情况

市司法局是我市政法机关的组成部分和政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及刑罚执行等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司法行政机关作为为法治建设和司法活动提供服务和保障的部门,在推进依法治市中承担着重要职能,发挥着重要作用。市司法局下设政治处(警务督察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公证律师管理科、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安置帮教工作管理科、司法鉴定管理科等8个科室和市法律援助中心、天缘律师事务所、农业综合开发区司法所等3个直属单位,与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核定专项编制39名,实有38名,其中少数民族干警11名(党组成员1名,科级长2名,维吾尔族干警8名。)

二、领导班子履行职责情况情况

(一)履行强化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市司法局党组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为党风廉政建设中心工作,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及我市反腐勤政相关要求,坚持“一岗双责”,明确主体责任,划定纪律红线,强化规矩警示,不断巩固党风廉政工作成果。发挥领导职能,狠抓队伍理论学习。以 “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坚持每周五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组织讨论交流分享、编每月一期发《学习文选》、建立QQ群、平台推送等多种途径和形式,组织党员干警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开展党建、党的创新理论、法制城市建设与司法行政工作培训研讨,突出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宪法法律和党纪党规、民族团结和维稳反恐、司法行政业务等方面的内容,着力增强了党员干警的政治定力、党性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本职工作能力。全年组织党员干警集体学习35次,通过办公平台推荐安排自学25篇次,组织参加各类专题学习讲座15次。坚持一岗双责,强化班子自身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工作决定部署、人员调整安排、评先选优等重大事项都主持召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坚持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协同配合,明确副职领导的工作职责和范围,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根据市委有关规定和本局工作需要,建议增补党组成员(已获批准落实),研究调整了班子领导分工,对党总支构建进行了适当调整(由3个党支部变为2个),派出新任党务干部参加党建业务培训,选拔任用了两名科级干部,进一步增强和优化了党政班子、党组织和科室的工作力量。20xx年,局党组和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有效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明显体现,全局党员干警无一人违纪违法或发生工作事故和严重失误,实现了班子坚强清廉、队伍有力安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根据市委要求与安排,组织制定《市司法局“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警积极参加学习研讨,经受教育。从6月至12月,围绕修身、律己、用权三个专题安排了9次集中学习讨论,4名县级领导干部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实际,结合分管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和司法行政重点难点工作,真正做到“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和工作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深入学习研讨,在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司法行政创新发展上下功夫。同时在《学习文选》和司法行政网专门开设“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宣传,将政策文件、学习研讨、党课荟萃、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学习资料等先关活动要求积极发布更新,发布专题教育动态,拓宽学习路径。积极参加专题教育,自觉接受组织和同志们的指导、帮助和监督,虚心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认真检查对照,深刻剖析反思,共计查找梳理出市司法局党政领导班子在“不严不实”和履行主体责任等7个方面的53条问题,并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努力的方向。狠抓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始终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贯穿在整个文明单位的创建过程中,逐步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抓民族团结工作的责任制,每周定期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教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在干部培养和选拔任用上,充分信任支持、合理使用素质过硬、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警,形成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促进宗教和谐的工作合力,不断巩固我局民族团结工作成果。

(二)拓展领域、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法治城市建设

1、建立推行个人诉讼保险体系。根据市委制定并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20xx年重点工作安排部署,推动个人诉讼保险体系在我市的建立和实施。在分别与多家保险公司和疆内外高校专家教授进行业务接洽和专题研讨后, 20xx年6月18日,市政府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正式签订了合作协议,标志着全国首例个人诉讼保险制度在我市开始运行。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设计制定了个人自主自愿购买(市场化运作)与政府出资为特定人群投保相结合的运行方式。推动市区两级财政解决我市特定人群的投保资金。并按照市委主管领导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个人诉讼保险制度一系列推介宣传活动。截至目前,个人自愿购买个人诉讼保险的有39份,受理特定人群的个人诉讼保险案件57件。该制度的推行,为防范和化解诉讼风险,保护群众诉讼权利,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提供了一条重要途径。是群众“信访不信法”难题,推进我市政府机构依法行政的有益尝试,受到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领导的高度关注和好评。

2、构建法治城市建设评价体系。根据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安排,在我市研究制定依法治市考核评估体系。为落实法治城市建设任务和责任,在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对全市法治城市建设工作作出客观的评价。市依法治市办依托市委党校、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法工委、市律师协会成立课题组,以项目时间节点推进工作。通过对内地相关城市和白碱滩区法治城区考核体系的调研论证,初步制定了我市法治城市建设评价体系。目前该体系在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之中。

3、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根据我市法治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统一安排,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今年6月,由市司法局党组牵头,组建法治文化建设调研组,对各区、相关单位、企业的法治文化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评测,研究确定了以树立公民的法治信仰和法治意识为宗旨,突出法治文化宣传在全市文化整体体系建设中的独特作用的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协调市区两级完善全市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加大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等普法窗口建设力度,充分利用现有宣传资源或阵地,切实增强加强法治文化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环境与氛围。

4、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做好自治区“六五”普法对我市的考核验收工作。根据自治区依法治区“六五”普法考核验收相关工作要求,对全市20xx至20xx年五年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驻市企业等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工作机制、保障措施、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文化、法治实践等7大项、40小项业务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检查,突出重点,对我市法治城市建设各项工作进行指导督查,获得自治区检查考核组的充分肯定。二是进一步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人大常委会会前学法等项法制学习制度,建立县处级干部学法述法和任前法治谈话与考试制度和公职人员学法登记制度。在市委党校建立干部学法培训基地,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会同市人社局开展科级干部任前学法考试两场16人次,围绕公务员法、宗教事务条例、“一反两讲”及“三非”等内容对新任科级干部进行了法治考试。20xx年,共举办党委中心组学法240次,举办机关干部法制讲座93期,领导干部讲法305人次;三是着力提高法制宣教实效性。利用 “宪法法律宣传月”以及各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充分利用新兴媒体进行法制教育宣教,推动各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扎实、深入开展。以专题会议、多媒体、板报、内部刊物等形式,创新宣传媒体,引进先进设备,区分宣传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法治宣教活动。四是深入开展“法治进学校”工作,积极推进法制教育向学科教学渗透研究与实践,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法律知识竞赛、主题班会、“我心中的法治城市”演讲征文、案例剖析、模拟法庭等多种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途径和方式,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实效性。由市依法治市办牵头,市教育局配合,安排市“六五”普法讲师团在全市各中小学开展法制讲座共60余场次,内容涉及“一反两讲”、“三非”、未成年人保护、道路交通安全、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校园安全等。四个区开展青少年集中法制学习316次77828人次,开展“主题班会”、“模拟法庭”309次。

(二)坚持完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1、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

紧紧围绕社会难点、热点以及各种节假日、重大时间段的实际要求,开展定期不定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求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掌握辖区矛盾纠纷动态和规律,特别是对重点地区、重点人头、重点纠纷,要责任到人,实施重点监控,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发生情况,集中力量有效稳控化解。积极参与街道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围绕街道社会管理(综治信访维稳)服务中心,加强与街道信访办、维稳中心的工作配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联调工作机制,建立对社情民意反映渠道与分析机制,按照“网格化管理”和“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对矛盾纠纷等不和谐因素实施全方位、全天候的巡视排查。同时启动每周五“零汇报”制度,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纳入区局考核项目。在“春节”、“斋月”等节点时期,在全市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活动,实行第一时间上报制度,即在事件发生的前三个小时之内及时上报,以便整合力量,形成合力,全力调处矛盾纠纷,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切身利益问题,以上措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水平稳步提升,截至11月底,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5313件,同比上升10.1%,涉及当事人11774人,金额2466万余元。调解成功5264件,调解成功率为99%,通过人民调解防止群体性上访9起233人。 2、积极开展物调试点工作,加快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

在去年深入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工作新领域,创新社会管理机制。今年,自治区司法厅选取我市作为物业纠纷调解工作试点地市,探索物业纠纷调解工作的运行。我局领导班子根据我市物业管理福利化保障和商业化管理并行的特点,研究构建了公共法律服务自治组织与专业化人民调解队伍分区承办的工作运行机制。分别在克拉玛依区胜利路、白碱滩区中兴路建立了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采取三项措施,力保试点顺利进行。截止目前,我市共调解物业纠纷185起,调解成功182起,调解成功率为98%。 有效调处化解物业服务管理矛盾纠纷,维护全市民生工程的正常秩序和住户的合法权益,保持全市社会经济大局的和谐稳定。

(三)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效提升全市司法所整体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年初,按照司法厅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关要求和目标,我市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我们注重引导司法所内外兼修,牢固树立管理意识、健全管理体系、落实管理责任,把管理渗透到司法所建设的各个环节。20xx年,我市14个司法所紧紧围绕维护基层稳定的中心工作,积极履行九项工作职能,特别是各地以乡镇(街道)司法所为依托,深入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活动,全市各基层司法所人员参与矛盾纠纷排查387场次,宣讲法律6场次,受教育人数达4万人次。通过调处各类矛盾纠纷,防止群体性上访4起155人次,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及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克拉玛依区银河路司法所被自治区命名为规范化司法所,2个司法所在创建自治区级“五好司法所”工作中受到表彰,3个市级规范化司法所,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认可和肯定。

(四)不断强化社区矫正监管制度,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召开了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深入总结成绩经验,深刻分析形势任务,对今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社会团体和合作共建机制效能,利用监狱警察的专业优势特长和信息化网络技术,不断强化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力度,目前全市手机定位系统覆盖率达100%,社区服刑人员定位手机持有率达到90%以上,至今未发生一起脱矫现象。组织开展了2期赴乌苏监狱跟班业务培训,受教育社区矫正工作人员17人次,深入开展案卷质量自查互查活动,在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日常工作、组织领导及工作台帐等方面认真查摆问题与不足,不断提升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通过开展3批次78人次的警示教育和80余人次的心理矫治、就业技能培训,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悔罪意识,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截止11月底,全市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32人,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59人,解除矫正151人,累计解除556人,目前在册服刑人员193人。其中: 缓刑182人,假释4人,暂予监外执行7人。

(五)进一步健全完善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制度,积极做好危安类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结合克拉玛依实际,充分发挥一体化领导的体制优势,按照自治区司法厅的统一部署,推进四个区刑释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工作。目前,独山子区已与辖区7家企业签订协议,共同组建起一个区级的过渡性安置基地,其他各区也在积极筹备基地建设工作。同时,依据司法厅制定的“危安类”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重点帮教对象衔接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危安类”刑释人员回归的衔接工作。制定了监所和市、区两级司法局对刑释解教人员基本信息核实、建档、接送及开展帮教的具体措施,并在各节假日、敏感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刑释人员排查摸底和教育帮扶工作。20xx年全年,全市回归刑释人员72人(其中“危安类刑释人员”7人)、解除帮教92人,安置81人,安置率88%,帮教率为100%;

(六)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能,积极提升全市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1)法律援助服务坚持以执政为民、服务百姓为出发点,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保障社会贫弱残群体的合法权益。健全完善法律援助组织机构,在市、区、街道、社区4级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网格体系的基础上,又在工会、妇联、残联和街道司法所等单位部门拓展延伸,分别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联络点,形成全市法律援助服务全覆盖、无死角。同时加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力度,认真对市、区两级案件卷宗进行了检查,核查上报数据与实际办案量,了解掌握承办律师办案情况。截至11月底,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8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63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345件),受援人408人次、“12348”法律援助热线来电、来访2381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621万余元

全面推进“律师进社区”工作,社区律师每周到社区坐班,为社区居民就近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调处矛盾纠纷、参与社区民主法治建设。使居民足不出户就能够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老百姓非常满意。20xx年6月,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律师进社区(乡、村)“去极端化”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成立律师宣讲团,号召百名律师进社区(乡、村),以“一反两讲”为主题、“去极端化”为核心、用好“五把钥匙”为方法,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去极端化”政策法规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评价。20xx年,在我市的127个社区(村)中进行了去极端化法律宣讲教育活动,受益听众5078人,其中,市司法局、律协领导总计参与39人次,参与此次法律宣讲活动、解答社区居民法律咨询问题的律师221人次;共解答法律咨询案件964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9114份;社区律师接待社区居民的各类法律咨询450余人,举办法律讲座81场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案件3件,指导社区制定居民公约61件,开展现场法律宣传咨询活动32次,受教育达5000余人。全年,律师行业共办理诉讼案件1244件,其中刑事136件;民事802件;经济297件;行政9件;办理非诉讼业务55件;担任法律顾问130家;公证行业共办理各类公证9398件,其中国内公证7516件,涉外公证1882件。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市、区两级分别设立对法律工作者进行投诉的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各法律服务所均聘请了行业义务监督员,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完善法律服务诚信体系,推进法律服务诚信建设,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督与指导,加大投诉查处力度,规范法律服务秩序,提高服务水平。截止目前,我市无一起法律服务行业投诉事件。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方向

在“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中查摆出的7个方面53条问题,已拟定整改措施,并向党委作专题报告,还将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接受领导和群众指导和监督。20xx年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迎接改革发展新机遇和挑战的关键之年,是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在市委和市政府和司法厅领导下,认真落实 “不言不实”等方面问题的整改措施,振奋精神、求真务实,为开创我市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述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司法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三)

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以“434”工作法为抓手,以打造“六张名片”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三大职能作用,不断推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现将今年以来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化解矛盾纠纷,深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努力为全县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广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全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格局,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一是我局与有关部门配合完善“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的调解对接工作,做好“公调、检调、诉调”对接,实现无缝衔接。进一步加强与土地、民政、城建、劳动人事等行政部门的对接工作,重点解决薪酬、宅基、土地承包等矛盾纠纷。二是进一步巩固完善已经建立的医疗、学校、批发市场、居委会、大型企业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逐步实现城区全覆盖。三是我局在巩固全县村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的受理、调解、回访、归档等工作,安排部署各乡镇村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节假日和国家重大活动举行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确保我县在假日和国家的重大活动举行前我县的社会政治稳定;同时围绕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加强调委会建设,针对旧城改造、征地拆迁、园区建设等开展专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引导广大群众把人民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将其解决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县社会稳定。截止到目前,全县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4416件,参与调解3355件,调解成功3218件,矛盾纠纷调解率达95%以上,切实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四是抓好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由于20xx年全县各村两委会换届结束,一大批新的调解员上岗,业务水平和调解能力急需提高和充实,我们进行了2次培训活动,培训调解员300余人次。五是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变为由司法局管理为主,乡镇管理为辅的管理模式,并对21名垂直管理的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任前业务培训。

(二)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做好特殊人群管理。 加强了与公、检、法在社区矫正工作各个环节的衔接,与县检察院联合成立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小组,对各乡镇社区矫正工作站定期进行督查。多次召开全县司法所工作会议,对司法所长和司法助理员进行业务培训,从接受、管教、网上定位、档案规范等方面进行学习;为强化矫正对象的教育和管理,避免重新违法犯罪发生,组织社区__人员参加市局安排的集中教育培训活动;在县局组织社区__人员开展了三期警示教育培训活动,参训人数达50余人,有效提升我县社区__人员遵规守法的意识和能力。将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犯罪的决定》,在我县社区__人员中进行广泛宣传,使他们认识到国家特赦工作的重要意义,并积极落实《决定》精神,严密组织,仔细审核,将符合特赦条件的7名社区__人员上报,现已全部予以特赦,并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前往外地监狱接回5名特赦人员。20xx年新增社区__人员100余人,在册列管人员210余人,累计解除矫正600余人。

(三)将安置帮教工作做到实处。

进一步健全安置帮教机制,完善县乡村三级安置帮教组织网络。认真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摸底登记、档案管理、走访帮教工作,做到底数清,帮教到位,实现“帮教有组织、帮教有人管、帮教有措施”的三到位,达到思想上有人帮、就业有人管、生活有人问,并建立两个阳光工程安置基地,争取让其尽快融入社会,防止重新犯罪。

二、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全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今年是“六五”普法工作的收局之年,普法宣传工作着重开展 “法律八进”、推进“法治八建”活动,将“六五”普法工作抓好抓实,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1)按照沧州市“零犯罪”学校创建要求,先后到韩集镇中学、小庄乡中学、小庄乡中心小学、盐山中学等学校讲授法制教育讲座,受教育师生5000余人。讲座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在校学生,以案释法、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并与学生形成互动,受到了师生们的热烈欢迎,为构建平安校园,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2)我局组织法律骨干人员组成普法队,充分依托村镇赶集日、“3.8” 、“3.15”等重大节日在人口流动密集的地方组织开展大型的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广泛宣传《婚姻法》、《土地管理条例》、《土地承包法》、《物权法》、《信访条例》、《民事诉讼法》、《城市拆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县政府关于项目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引导群众理解政策、支持建设,让群众真正知法、懂法、守法,最大限度地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与此同时我局结合开展“四个万家”主题实践活动,深入乡村送书下乡及发放宣传材料,共散发各类宣传材料5000余份,义务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3)7月中旬,法宣办特聘请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市普法办主任于洪玉来我县对全县各单位的党委、总支、支部业务骨干160余人,举办“学习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培训。通过此次培训活动不仅激起农村干部对学习法律的兴趣,更重要的是加深农村干部对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性的认识。(4) 9月底沧州市国资委纪委书记张建河带领市“六五”普法考核验收组一行三人,来我县考核“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考核验收组对我县“六五”普法工作的汇报材料、台账资料、普法宣传的亮点工作进行了详细的指导,并来到盐山中学、环保局、国盛管道装备有限公司等地,实地察看了各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的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负责人“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汇报。考核验收组对我县“六五”普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盐山县普法工作做到了三有:有机制、有特色、有典型,各示范点做到了过关、过硬。(5)10月份法宣办与县妇联联合编制《妇女使用法律知识读本》一书,初稿已完成,此读本在对全县广大妇女和家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使广大妇女知法、懂法、守法,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深入开展法律服务,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法律保障促进社会和谐。

(一)大力开展公证业务,预防矛盾纠纷发生。 我县公证处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不断增强公证服务能力和公证公信力。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在项目建设、城市拆迁、廉租房分配、三农工作等领域积极开展工作。奔赴天津,为在天津爆炸事故牺牲的盐山籍消防官兵办理公证事项,为英雄家属送温暖。今年截止目前,共办理公证800余件,有效地防止了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大力搞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律师管理。建立健全了律师管理的统一收费收案、重大疑难案件讨论、诚信制度、文书档案、公章管理等16项制度,公示了收费标准、收费规则、投诉渠道,无一起律师被投诉案件发生。二是积极组织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服务经济建设,积极主动为重大工程项目、企业和新区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律工作者与企业结对帮扶活动,为50余家企业担任了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支持。三是为切实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实现法律服务在村(居)全覆盖,我局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列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选派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司法行政干警在内的41人,为全县450个行政村担任村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及时与村委、联络员对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和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为便于与群众无距离沟通,在每村公开栏公开了法律顾问人员的手机号,真正让群众足不出村即可享受到基本法律服务。四是法律援助工作以降低门槛儿、拓宽领域、积极办案为抓手,努力为弱势群体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我局与县残联、民政、工青妇、人劳部门等积极沟通,为全县残疾人、低保人员、未成年人、农民工及其他困难群众提供优质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现政府的社会责任和基础关怀。今年截止目前,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160件,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为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四、扎实推进分包路段的市容市貌整治工作,为我县创园作出贡献。

全县市容市貌整治暨创园工作会议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集中整治人员召开会议,并对所包路段进行实地查看,针对所包路段制定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同时在所分包路段显著位置悬挂两幅宣传条幅,并入户进行宣传,发放宣传材料50份,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到城市环境改善和保护上来,在群众中营造创园活动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自市容市貌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我局6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所包路段环境卫生、墙体广告、门店牌匾、占道经营等进行集中清理。共清理门窗字体广告和各种墙面小广告150多处,占道经营4处,拆除不合格门店牌匾4处,3处门店按要求更换牌匾,对4处无主破旧的牌匾统一进行拆除,累计投入资金7万余元。动员沿街客商配合创园工作,为我县创园验收顺利通过做出应有贡献。

五、按时完成农村面貌改造提升驻村工作任务

按照县委组织部和县农工部的安排,我局一名副科级干部带领两名干警及时进驻到千童镇南街村。驻村后,结合村民所需所盼,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根据《20xx年河北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召开党支部会、两委会、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商定应做的实事,上报项目计划,走访慰问了贫困老党员、老干部和低保人员。完成了全村厕所改造;村内绿化;道路硬化1800米;安装200变压器一台、电杆17根、电线17孔、全村主要街道新按了路灯;修建扬水站一座,铺设地下管道到田间地头。对村内坑塘进行了清淤;为村内广场安装了健身器材;建起了农家书屋,配备图书400余册,在司法局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为南街村提供帮扶资金2万元。

六、切实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司法行政新形象。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我们始终抓住班子建设这个关键不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把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紧密结合,重视发挥每一位成员的作用,做到人尽其才,合理分工,扬长避短,优势互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努力打造“学习型”机关,按照县委组织部机关干部集中教育培训的要求,我局坚持每周五下午全员集中学习。将“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有为、协同发展”大讨论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相结合,要求干警们把所学内容做到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从而使干警素质更高、业务更精、作风更硬,为构建和谐盐山做出更大贡献。

七、抓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我局以公开、便民、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八条规定,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抵制“四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履行好自己应尽的义务,做到不发生责任事故、没出现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问题造成群众上访、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问题发生,确保了各项责任目标的完成。一是强化廉政教育。通过举办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宣传先进典型事迹等方式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二是强化责任。局党组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实行分工负责、归口落实、相互协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是公开办事程序。将司法局职能、内设机构、权利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及局机关各业务科室运行流程图在盐山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省集群网站全部向社会公开,从而加大了政务公开的透明度,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又有利于相关单位和群众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总之,一年来,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村级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不够平衡,个别村的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发挥的不够好;县城区基层调解组织还不够健全没有实现全覆盖。二是社区矫正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对一些外出打工人员的管理还有疏漏。三是法制宣传教育要探索新的形式和途径,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引导干部群众不仅仅是懂法用法维护利益,更要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维护好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决心发扬成绩,改进不足,扎实工作,履职尽责,开拓进取,努力拼搏,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述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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