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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20最新参考

周国分享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订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具有积极作用。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

一、为了明确各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保证上级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决策和部署的顺利实施,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以的十六大精神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立足教育,强化管理,着眼防范;谁主管谁负责,确保落实。

三、各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齐布置、落实和考核。 责任范围及内容 一、局长的责任

1.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增强战斗力和凝聚力的建设。 2.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亲自部署、亲自落实。 3.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4.对主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进行指导和检查。 5.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副局长的责任

1.协助局长抓好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要对所分管站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和检查向一把手汇报。

3.对所分管站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领导责任。 三、纪检组长的责任 1.认真落实全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布置。 2.加强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 3.发现党员有违规现象要及时向局一把手汇报。 4.对机关党员的廉洁问题负有主要接责任。 ~年6月8日

一、单位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必须承担的责任

1、领导班子对所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对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

2、主要领导负责对班子成员实施党性党风党纪和勤政廉政教育。负责对内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强对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

3、主要领导要严格执行党政纪条规,身正行端,廉洁自律,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他们严格教育、严格管理、规范行为,不准利用其职权和影响为配偶、子女谋私利。

4、主要领导要确保班子成员无人因违反党政纪条规和违反法律法规受到追究。

,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

,抓好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 ,着力抓好机关人员的思想、作风、组织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对副科以上领导干部的廉洁问题负有领导责任。

,监督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 ,做到亲自抓、亲自管、,发现违纪问题要及时纠正并 ,

5、年初,结合本单位实际,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及落实措施,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体规划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岗位目标管理。6、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办事,遇事集体会办、集体讨论,严格执行公开办事制度,凡应公开的事项都必须公开。

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应做到

1、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定期参加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现状,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解决班子中存在的问题。

2、以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点,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3、严格执行和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抓好公务接待费、通讯费用等方面规定的贯彻落实,确保无违规行为发生。

4、切实做好纠风治乱工作,防止和纠正所在单位发生乱收费、乱罚款、刁难群众等问题。

5、严格执行“五不许”规定。做到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跑官要官”;不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等经济活动;不参与赌博;不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

本责任书由局党委负责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责任追究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中央和省、市、县及局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调整领导班子、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违反党政纪条规的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局党委(纪检组)和责任单位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中共zz县卫生局委员会责任单位

负责人(签字)主要负责人(签字)

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列次全会、上饶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弋阳县纪委十六届 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净化政治生态,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人社局局党委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政建设中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实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特签订弋阳县人社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书。

一、责任内容

(一)局党委对文体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指导、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局党委书记、局长对人社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局党委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局党委领导班子在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工作议事日程。局每半年召开一次廉政工作专题会议,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责任意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和国家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及时传达上级反腐倡廉的文件和指示,深入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

3.抓好人社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的落实。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4.履行监督职责,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和干部队伍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在检查、考核、总结、述职、汇报中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专项内容。

(五)股室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针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阶段性工作意见和整改要求。

2.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党委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定期检查,督促各股室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每年至少两次以上听取股室工作汇报。

3.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做到公平执审,文明执法,坚决禁止干部以权谋私,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4.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对股室的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责任和廉洁从政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责任考核

(一)局党委负责领导、组织对本系统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考核、干部考核和业务工作目标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应组织专门考核。

(二)对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全面考核每年进行一至二次。结合领导班子考察和公务员年度考核等工作进行。采取全面考核结果与平时专项工作的检查相结合,综合全局的考核(检查)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责任追究

对本单位或分管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甚至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责任追究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四、本责任书的职责不因责任领导的更换而改变,责任领导如有变动,接任者继续履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人社局党委办公室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各存一份。

人社局党委书记(签章):

责任单位(盖章): 责任人(签字):

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学校科学稳定发展,特签定本责任书。

1、带头学习廉政理论,加强对职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拒腐防变能力和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并对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勤政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贯彻落实校党委、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协助分管领导完成廉政工作任务,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工作计划,与行政工作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3、教育引导职工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到工作中,提高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4、模范遵守党纪法纪,贯彻落实学校“三重一大”决议,认真执行人、财、物管理等规章制度,教育引导职工贯彻执行关于勤政廉政的各项措施和具体要求,并将廉政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5、对行政业务工作的重要环节、关键岗位和相关人员实施重点监管,认真落实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发现监管的薄弱环节或漏洞,以及职工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与有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预防和杜绝违纪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发生。

6、协助分管领导妥善处理涉及廉洁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定期分析并及时汇报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协助研究制定具体措

施。

7、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中层领导干部绩效管理考核之中并同期考核,同时对出现违纪、违规、违法现象实行“一票否决”。

本责任书的责任期限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责任人执一份,纪委备存一份。责任人因工作变动,由继任人重新签订责任书并履行责任。

党委书记:

部门名称:

责 任 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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