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责任书
让我们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共同加强防溺水教育,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责任书,如果大家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责任书【篇1】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气温较高的季节里,经常是溺水事故的频发期,家长(监护人)和学校都有义务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为确保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学生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真正担负起监护的责任。现就学生的防溺水安全,制定学校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学校方面:
1、大力宣传防溺水知识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到河边、池塘边玩耍、嬉戏、钓鱼、摸鱼、洗衣服等,不得私自或结伴下河下塘游泳,增强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意识。
2、加强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及演练,让学生掌握防溺水安全知识,在紧急情况下,会进行简单的自救自护。
家长和孩子方面:
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负责监管孩子的防溺水安全,要时常教育孩子不玩水。学生要听从学校和监护人的教育,自觉遵守。学生和监护人要认真做到以下几点:
1、严禁孩子私在河边、湖边、水库边、水沟边、堰道边、池塘边、井边等玩耍、嬉戏、钓鱼、摸鱼、洗衣服等,不捡拾水中的东西,以防滑入水中。
2、严禁孩子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如确需游泳的,要在家长或监护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护措施和救护人员的游泳场所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3、如果乘坐船只,必须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乱跑,不在船舷边嬉水。
4、教育孩子如果发现有人溺水,不要盲目下水施救。
5、提醒孩子汛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路过河塘要小心,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6、监护人和学生需要注意的其他方面。
上述各条希望学生和监护人认真遵照执行,如因监护人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不得力,学生经教育不听,不自觉遵守责任书的相关规定,私自外出或结伴外出嬉水、游泳、钓鱼、洗衣服或划船等造成学生溺水安全事故的,其责任由学生和监护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其他安全注意事项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有关处理办法执行。
此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我认真阅读了《上峡学校防溺水告家长书》,了解了预防溺水的相关要求,同意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一定承担起监护责任,确保孩子的安全。
学生签字:
家长(监护人)签字:
班级:
班主任签字:
时间:
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责任书【篇2】
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随着夏季的来临,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历年全国各地陆续发生多起中小学生溺水身亡的事故,教训十分惨痛。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为了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学校以班为单位与各位学生家长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学校和家长同时承担相应的教育管理责任。
一、共同教育学生:
1、在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到校、回家。
2、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周末、假期休息时段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3、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
4、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它有关规定认可:
(一) 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 四)其它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三、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以及上级部门,通知放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下河下堰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让孩子健康成长。
四、学生在我校就读期间本责任书有效 。
中心学校负责人: 学校负责人: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责任书【篇3】
各班主任:
进入夏季以来,江何水满,极容易发生溺水伤亡事件。根据市教育《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止学生溺水事件发生》文件精神,特与各班主任签订__防溺水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本班防溺水安全工作。
二、 各班要立即开展一次防溺水安全专题教育,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切实提高每一个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意识。
三、要加强管理,严明记录,教育学生坚持做到“七不”标准:
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水边玩耍嬉戏,不盲目下水施救
四、切实加强未到学生的追踪力度,对未到或中途请假的一定要履行手续,切实做到家校一家,家校信息保持通畅。
五、各班要有组织的将学生分片到组,互相监督,对违纪行为进行举报。确保不出此类安全事故。
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责任书【篇4】
为切实加强安全工作、防止发生溺水死亡事件,我校特与班主任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希望班主任等互相配合,重视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教育工作,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
班主任等应尽的义务与职责如下:
1、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知识教育,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主题班会课,并将照片发中心一家人群,建立每日一次安全提醒,课前课后进行安全提醒,放学前1分钟安全提醒。
2、班主任要通过家长微信群等方式告知家长,尤其是外出务工的学生家长要切实落实对子女的监管。教育孩子按时到校、回家。节假日对孩子的活动去向更要多加关注,不得让孩子参加有安全隐患的活动,发现孩子随意外出,及时寻查去向。
3、教育学生做到“六不”:
不私自游泳;
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无家长或教师带领不下水游泳;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教育学生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求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4、各班要将《泰安市中小学防溺水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到每一个家长并收回回执。
5、学生生病或有其他安全隐患等,班主任要及时告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及时协助解决。
6、学生因病或因事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履行好请假手续,做好家校对接。门卫要做好登记。
安全无小事,请按照以上规定,认真遵守本责任书,严格看管学生,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筑起一道安全防线。
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责任书【篇5】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夏季来临,溺水安全事故频发的季节里,预防学生溺水成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学生溺水伤亡事故发生,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家长(监护人)应高度重视防溺水安全教育的重要意义,加大对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力度,要让学生充分认识到私自下水游泳的危险性以及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自觉预防和避免溺水事故发生。
二、家长(监护人)应严禁学生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结伴外出游泳。如确实需要游泳的,需在家长(监护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护措施和专业救护人员的游泳场所游泳。
三、家长(监护人)应严禁学生私自到江、河、湖、水库、水沟、池塘边玩耍、嬉戏,以防滑入水中。
四、家长(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没有家长(监护人)的陪同下,不得私自或结伴到江、河、湖等水域划船,乘坐船只时不得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嬉水。
五、家长(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如果发现有人溺水时,不要盲目下水施救,要迅速就近呼救或拨打“110”、“120”等求助电话。
六、家长(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汛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七、家长(监护人)应随时密切关注学生的行踪,做到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活动内容。如发现学生有异常举动和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
八、在学校行课期间,如学生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上课或者需要提前离校,家长(监护人)应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并履行相关请假手续。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请各位家长(监护人)把学生的安全与生命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责任书的上述规定,配合学校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以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九、本责任书经学校、家长(监护人)盖章或签字后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学生家长一份,学校存档一份,上报教育局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学生家长(签字):__X
20__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