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一岗双责责任书经典范例
“一岗”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教师一岗双责责任书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教师一岗双责责任书范文(一)
1、教师在幼儿入园之时起便对幼儿的安全负责, 教师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班幼儿出现安全问题,教师负主要责任,教师要高度重视幼儿的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管理,认真督促落实好班级各项安全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幼儿进园时,老师要快速对幼儿进行晨检,一摸(摸头)、二看(看幼儿暴露部分是否有红、肿、青块、伤痕等,如有要马上向家长问明)。
2、课堂教学安全由任课教师负责,各教师带班期间不得离开班级,不准做私事。课间护导不聊天、不串岗,必须重视每个孩子,让每个孩子在自己的视线之内,并及时清点各班人数。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清查幼儿人数。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不得私自外出,如果私自外出,幼儿出现安全问题,后果自负。
4、值班人员集中精力,认真组织幼儿活动,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5、带领幼儿户外活动时随时清点人数,不得把幼儿单独留在室内;在室内活动时,防止幼儿单独外出,更要防止幼儿单独出园。
6、教育幼儿团结友爱,不打人、不推人、不抓人、不爬高、不猛跑、不攀登阳台栏杆,以免跌伤、碰伤。
7、负责对本班的教室、寝室、户外活动场所以及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要及时上报,防止发生失火、触电、砸伤等事故的发生。
8、不让幼儿单独到厨房、水房、锅炉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去。切实做好班级饮食卫生安全工作,保温桶开水温度适中,以不烫伤幼儿为准,热浆、热饭、热汤未开饭时放在小办公室,办公室严禁幼儿出入;开饭时,桶、壶旁不离人,严禁私自用电水壶。
9、随时检查班上的玩具、用具,损坏及时修好。
10、随时检查幼儿口袋有无危险物:如小刀、钉子、小球、小瓶等,并注意不把这些东西带到床上。
11、要仔细照顾幼儿的衣食住行,注意观察幼儿的情绪,鼓励幼儿有不舒服的地方及时告诉老师,发现病情及时联系幼儿家长报告园长,不得延误。
12、药物、剪刀、针等放到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13、吃鱼、排骨时,防止鱼刺、碎骨头卡伤幼儿。
14、户外活动时检查幼儿鞋带是否松开,松开时及时系好。
15、幼儿入厕必须有教师陪同,教师必须进入厕所内看护幼儿入厕,不许在外遥控,幼儿在园内如出现尿床、便到裤子上等情况,班主任或当时负责的教师应及时处理,不得找家长处理,如有发现,按不胜任本职工作处理
16、课间操时所有教师都到操场做操,班主任要组织好幼儿站队,要求队伍整齐,做操期间幼儿不说话,不打闹,归班队伍安静、整齐。
17、各班注意用电安全,严禁幼儿触摸各种电器,并结合实际随机向幼儿进行自救、健康、安全等教育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
18、幼儿离园时,教师应让幼儿排好队,有秩序地等待家长的到来。教师没见到家长面,不得让幼儿离园。
19、幼儿在校内如出现突发性病变,教师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如家长不在或来得不及时,教师应及时将幼儿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20、不得体罚与变相体罚幼儿,否则后果自负。认真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能指导保育员配合保育员管理幼儿一日生活和卫生保健工作,使各项工作达标。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幼儿园、教师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园长签名:
教师签名:
教师一岗双责责任书范文(二)
幼儿园工作安全第一,安全工作教师先行,为了加强管理,落实责任,杜绝幼儿园事故的发生,幼儿园本着安全工作,预防第一的管理方针,在教师完成常规教育教学任务同时,特与教师签订此安全协议书:
一、各班教师在幼儿入园之时起便对幼儿的安全负责,各班任课教师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班幼儿出现安全问题,任课教师负主要责任,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幼儿的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管理,认真督促落实好班级各项安全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课堂教学安全由任课教师负责,各教师必须重视每个孩子,让每个孩子在自己的视线之内,并及时清点各班人数。
三、接送幼儿要认清人,家长自行接送的要和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如有陌生人接,必须电话联系家长。
四、户外游戏要确保幼儿安全,教师不得让幼儿放任自流,要有计划的组织指导幼儿活动,科学锻炼,确保每一个幼儿活动的安全。
五、各班注意用电安全,严禁幼儿触摸各种电器,并结合实际随机向幼儿进行自救、健康、安全等教育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
六、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不得私自外出,如果私自外出,幼儿出现安全问题,后果自负。
七、各班教师应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幼儿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保证幼儿在园安全。
八、在工作中,如果因教师管理不善,失职,在可避免性情况下造成对幼儿伤害,由教师本人负责。
九,值班教师应严格把好门卫关,防止幼儿走失。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日起一年内有效。
单位:镇中心幼儿园 教师(签字) : 园长: 年 月 日
教师一岗双责责任书范文(三)
安全工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抓好幼儿园安全工作,能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及幼儿园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校、园工作的首位,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把一手抓管理,一手抓安全作为校、园发展和管理的生命线。为了进一步增强学校和幼儿园园长一岗双责的安全意识,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责任落实,特制定如下幼儿园园长安全管理责任,形成监督和防范的机制,共同搞好安全工作。
1、幼儿园园长要配合班主任、保育员及科任教师共同完成安全工作。
2、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管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
3、幼儿园园长要与班主任、保育员、科任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共同教育学生珍惜生命。
4、幼儿园园长要带领幼儿园行政、值周教师认真履行职责,负责24小时值班。勤到操场、楼道、走廊及教室巡视。早上、中午、下午上学、放学到园门口值勤,对危及和可能危及师生安全的事故给予及时的制止和解决,防止事故的发生。
5、对日常的安全防范,要求谁在岗,谁管理;谁出事,谁负责。但在意外事故处理时,则必须按谁遇上,谁处理;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进行。
6、在正常的教学时间内,幼儿园园长及其他管理人员不能随意离开岗位,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认真落实各级有关安全工作文件精神,并结合自己工作的特点和实际进行安全教育,使安全第一的观念在老师们的头脑中牢固树立起来,从而形成园内讲安全、班级抓安全、人人想安全的局面。经常宣传道路安全、交通法规,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8、随时检查,及早发现园内的种.种潜在的危险因素,建立起高度的预见性、敏感性、主动性和警惕性等综合防范意识,对安全管理不能留死角。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校长、幼儿园园长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校长(签字盖章): 幼儿园园长(签字盖章):
教师一岗双责责任书范文(四)
为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落实“一岗双责”,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加强课堂纪律的控制,严防学生在课堂上出现喧哗、打闹等不良现象。上课前首先清点班上的学生人数,如发现学生无故旷课,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班主任,并作进一步处理。
2、上体育课、实验课和电脑课时,教师须事先向学生讲清讲明安全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3、教师必须保障上课期间学生的人身安全,学生在课堂上发生安全事故由上课教师负责。
4、严禁教师体罚、变相体罚、漫骂或驱赶学生,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教师本人负责。
5、关注学生的思想和行为表现,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发现学生身体不适或行为出现异常,要及时询问、教育或联系班主任、家长,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学生因病因事需请假的,必须持班主任或校方开出的通行条方可离校,教师不得擅自让学生离开校园。
7、下午放学,由最后一节课的授课教师负责课堂最后一分钟安全教育。
8、重视加强学生的日常行为教育,严禁学生在校园内追逐打闹、上下楼推挤、攀爬护栏、围墙、树木、篮球架等公共设施或进行具有危险性的游戏,一旦发现以上情况,应及时对学生进行阻止和教育,并联系班主任,情况严重的应上报学校。
9、教师发现校园及周边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学校。
10、本安全责任书的落实情况,将作为对教师年度考核和评优的依据之一。
11、学校对各岗位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或违反规定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追究其法律责任。
此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与科任教师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2011年2月16日至2011年8月31日。
(学校盖章)
学校负责人签名:
教师一岗双责责任书范文(五)
一、教育教学职责
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全体教职工都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中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体教职工都应履行以下职责: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二、安全工作职责: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体教职工都要充分利用多种机会,采取恰当方式,对学生进行防火、防水、防电、防毒、防盗、防骗以及交通常识、游戏中注意的规则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同下列情形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教师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在正常上课期间,因教师旷课、迟到、早退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的;
2、在正常上课期间,因教师教学组织的原因,导致学生离开学习场所而发生伤害事故的;(学习场所指室内课的教室、实验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体育课的球场,体育教师上体育课将少于限定在操场上,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活动,教育学生按老师规定的项目及注意事项进行规范训练);
3、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4、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教师未予引起必要的注意和重视的;
5、学生突发疾病或受到意外伤害,教师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6、教职工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其他有关规定的;
7、教职工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制止的;
8、学生擅自离校等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教师发现或知道,但未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导致学生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事故的;(对每节课未到位的学生,课任教师要及时向班主任反映,以便班主任及时通知学生监护人)。
9、随便给学生批假,学生离开学习场所发生事故的;
10、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安排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其他活动的;
11、实验教师违反实验操作程序或违反化学危险药品使用造成学生受到伤害的;
因以上情形引起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教师应当承担相应的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如相应教师对承担数额不服的,可向司法部门上诉,如先由学校垫支(付)的,须从相应教师的工资中予以扣还。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教师各执一份。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