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坚持加强党风建设,才能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对待、运用手中的权力,忠实的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以下为大家提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济宁市司法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工作要求和责任范围
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实行业务谁主管、党风廉政建设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局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对分管股、室、处、所、中心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各股、室、处、所、中心负责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各股室主要负责人根据分工,对本股室应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根据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股、室、处、所、中心的党务工作和实际情况,及时提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
2、加强对本股、室、处、所、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指导、督促制定工作计划,抓好落实。
3、加强对本科室、单位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有党性党风方面的问题和不廉洁行为,要及时找其谈话,督促其检查、纠正,并按规定向上级汇报。
4、严格遵守各项党风廉政法规制度,依法行政,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三、责任考核与责任追究
局党组负责领导、组织对机关各股、室、处、所、中心主要负责人或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集中考核,与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目标考核结合进行,考核结果经研究,向被考核对象反馈,并在适当范围通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党员干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责任追究。
xx司法局 局属各股室、单位名称: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范文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局党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1、各股、室、处、所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本单位或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局党组成员根据分工认真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正确处理好司法行政工作与反腐倡廉的关系,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3、认真执行党员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年底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向局党组写出书面报告。
4、建立完善考核奖惩机制。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各股、室、处、所负责人的经济待遇、评先表模、晋职晋级挂钩,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动性,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二、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干部选拔任用、人事变动、项目兴建、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必须严格按照“集体领导、个别酝酿、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会议决策前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会议决策时让参会人员充分表述个人意见,会议决策后认真执行不走样。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决定、决议,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必须确定主题,征求意见,会上通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有整改方案和落实效果,并按要求上报专题报告。
三、强化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
局党组每年组织集中学习2次以上,各股、室、处、所每年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4次以上,每次要有主题、有记录;对中央重大的政治活动认真组织学习;按要求组织参加全县理论学习考试;组织好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学习要有计划、有资料、有笔记;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示范教育和党纪法规教育,以观看警示片、学习警示材料的方式,增强党员干部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公务员之家:
四、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局党组成员、各股、室、处、所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省司法厅“八条禁令”和市司法局四条补充规定,严格遵守中央规定的政治纪律方面“六个决不允许”。要求下属做到的,党组成员和各股、室、处、所负责人必须首先做到;要求下属不做的,党组成员和各股、室、所负责人坚决不做。率先垂范,做清正廉洁的表率。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干部廉政档案、收入申报、礼品礼金登记、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做好诫勉谈话、任前谈话、干部述职述廉工作。
五、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各股、室、处、所要结合各自的职责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要协助局党组抓好纪检监察工作,严肃查处管辖范围内的违纪违法行为,不得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对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要坚决制止和查处。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依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违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的通知(*发20xx号)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分别和各股、室、处、所负责人签订,责任书一式二份;责任书在没有重新签定之前,如有人事变动,新任负责人必须接着履行相应的职责。
考核方:局党组书记、局长责任单位:
签名:责任人:
2016年 月 日
执法责任书范本
为加强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正确实施,签订本责任书。
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下列规定:符合法定职权;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正确;符合法定程序;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处理适当。
三、执法人员做到:熟悉有关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业务;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执法时佩戴统一的执法标志,仪容整洁,举止文明,做到挂牌上岗,亮证执法,自觉接受监督。
四、搞好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到执法文书保管严密,执法程序运用准确,执法档案管理规范。
五、执法工作做到执法制度公开,执法依据公开,执法结果公开,接受执法监督。
六、对违反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节给予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批评、调离执法岗位或者行政处分:
1、不履行或者不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管理职责的;
2、不按规定将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报批和备案的;
3、出现错案或者行政赔偿的;
4、违反规定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的;
5、执法过程中有违法或者不当行为的;
6、违反职业道德规范,不文明执法的;
7、拒不接受执法监督的。
交通行政机关(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执法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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