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实用范文>条据书信>责任书>

学校与教师交通安全责任书

义媛分享

  在关注学生健康成长的同时,学校和家长都有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无小事”的意识,那么你知道学校与教师交通安全责任书怎么写的吗?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学校与教师交通安全责任书,希望对你有用!

  学校与教师交通安全责任书篇1

  安全工作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学校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加强我校拥有私家车教职工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交通安全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学校与拥有私家车教职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本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必须证照齐全,参加强制保险;凭证照及参加保险证明复印件在学校办公室登记。

  二、车主必须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及其相关规章制度。教职工所有车辆不得进行非法营运,严禁利用假期及业余时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三、驾车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规定,文明驾车,严禁酒后驾车。

  四、不得搭载往返学校的中小学生。

  五、不得将车交由无驾驶证者驾驶,严禁在校园内学车、试驾。

  六、校园内禁鸣喇叭,车辆进入校园时必须限速在每小时15公里以下。

  七、在校园内,不得与行人抢道,学生集体活动时,机动车辆不得驶入。

  八、所有车辆必须在划定的停车区停放。

  九、因非法营运、驶入校园的车辆因驾驶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交通事故,车主必须负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学校上报教育局并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十、本责任书有效期为一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校方代表签字(盖章):  教职工签字:

  ××××年××月×× 日

  学校与教师交通安全责任书篇2

  **的家长: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民族的希望。在关注学生健康成长的同时,学校和家长都有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无小事”的意识,给孩子讲解交通安全常识,注重引导、培养和提高孩子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责任到位,确保交通安全。

  学校责任

  1.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2.配合交警部门对运载学生的车辆情况进行查验,及时发现并制止超员、超速等重大违法行为的发生。

  3.放学后,学校安排值日教师把学生护送到大门外,学生自行回家。

  4.教师教育、督促学生放学后按时回家。

  家长责任

  1.保证不让孩子乘坐无牌、无证、报废、超员车辆及农用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上、下学。

  2.对自发组织合伙租用车辆接送孩子上、下学的社会车辆交通安全自行负责。

  3.平时学生上下学要有人按时接送,雨、雪天家长要亲自接送学生上、下学。

  4.严禁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

  5.教育孩子放学后按时回家,离学校较远的,家长或监护人必须按时接送,凡在上、下学途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家长自行负责。

  双方共有的教育责任

  1.行人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边行走。

  2.横过马路先看清是否有来车,并要按交通指示灯行走人行道;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

  3.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

  4.不能边走路边看书。

  5.不准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

  6.不准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公路上的护拦。

  7.不要在出租车临近时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机动道路、人行横道线上招呼出租车。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家长接送注意事项

  “生命是宝贵的,因为它属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为了保证您的子女在上下学途中的交通安全,请你们认真履行以下事项:

  1.严格执行我校接送学生登记制度,按时接送子女。

  2.在接送时,不要乘坐“三无”车辆。

  3.不要乘坐三轮车等非载人交通工具及车况很差的客车。

  4.乘车时不要超员。

  5.用摩托车接送时,要采取戴安全头盔等防护措施。

  6.家长合租车辆接送车辆时,家长要和司机签订协议。如果因家长未能履行以上协议,导致您的子女上、下学发生意外情况,责任自负。

  学校(公章)

  班主任签名:xxx

  家长签名:xx

  20**年3月30日

  学校与教师交通安全责任书篇3

  为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预防各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及整治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机动车辆非法营运、载客的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各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培养师生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推动学校各项教育活动的健康发展,特与全校教职工签订该责任书。内容如下:

  1、全校教工要认真学习省、州、县、道路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车安全规定,提高认识,增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责任感,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防范。

  2、学校教师应以保护学生的安全为己任。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时刻注意交通安全,上学、放学回家不得在路上追逐、玩耍、横穿公路,不追车、不爬车。

  3、培养师生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一切隐患。全校教工及全体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4、持有机动车辆的教师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管理,文明行车,及时排除事故隐患,杜绝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5、持有机动车辆的教师自觉消除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醉酒驾驶、违反规定利用自家车从事非法运营、及超载拉客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一经公安交警部门查处,学校将从严处罚。

  6、严禁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人驾驶,一经查处,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7、严禁教职工利用学校食堂生活用车进行营运、载客等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决不辜息。

  8、加大安全工作的惩处力度,凡在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方面力度不大,且有事故发生的班级,班级评优一票否决,该班任课教师、班主任不得评优,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失误且造成损失的,要视其情况扣除个人奖金和津贴,并根据上级相关法规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理。

  校长(签字): 教师(签字):

  XXXXXX小学(盖 章 )

  20XX年 月 日

    2598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