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生活垃圾责任书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创建有力”文明新农村的一个缩影,政府积极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有序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农村生活垃圾责任书,希望对你有用!
农村生活垃圾责任书篇1
为全面推进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创建优美、良好、和谐的人居环境,确保顺利通过国家验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按照省、州、县接受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和动员大会精神,确保各行政村(社区)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实现全镇各村(社区)组无积存的陈年生活垃圾;公共环境良好,主要道路、河道、沟渠,农户房前屋后没有垃圾临时堆放点;处理达到卫生化处理水平;使农村的环境卫生状况和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全面提高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逐步把我镇农村建设成为“基础设施配套、环境优美整洁、生活和谐幸福”的新农村。
1、确保每户自备好清扫工具,垃圾桶、袋盛放垃圾。
2、确保每组确定一个收集点。
3、确保行政村(社区)有集中收集垃圾房、池。
4、确保行政村(社区)有简易垃圾运输车辆。镇有正规的垃圾运输车辆。
5、确保行政村(社区)有清扫保洁队伍。
6、确保集镇有1个以上再生资源回收点。
7、确保行政村(社区)宣传发动群众参与,制定村规民约,群众知晓率达到90%以上。
8、现有垃圾房全部进行翻新,清洗。
9、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清除农村存量陈旧垃圾,收集整理好图片资料,全面做好迎接验收工作。二、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村两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支部书记要亲自抓,与村、社、保洁员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5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随时迎接县、镇组织的督促检查和国家的验收。
2、同心协力,齐抓共管。镇指派包村工作组到村、组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帮助解决在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加强督查,严格考核。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检查督查、曝光问责力度,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影响全镇整体验收的相关村、组单位实施曝光问责,并责令限期整改。
本责任书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纳入镇人民政府对村两委年终考核。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镇人民政府与村两委各持一份。
***人民政府(公章)村(社区)两委会(公章):
镇长:村(社区)支部书记:
村(社区)委员会主任:
20**年4月30日
农村生活垃圾责任书篇2
为推动我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有序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让广大村民(单位)积极参与村容与环境卫生管理,共同把我村建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卫生文明村,甲乙双方就农村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有关责任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一、乙方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秩序、包整洁。
(一)包卫生:负责房前屋后(生活区)和生产区(果园等)的清洁卫生,不得乱倒垃圾,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制止他人在门前、责任区域乱丢、乱画、乱倒垃圾,保持责任区域的清洁。
(二)包秩序:无乱停乱放车辆,堆放杂物、张贴广告及乱搭乱建。不晾晒和堆放有碍观瞻的物品。
(三)包整洁:负责房前杂物堆放、屋内物品的整洁。
二、甲方必须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协助、监督乙方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三、乙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经查实,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否则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并对其给予处罚。
四、此责任书分上下联,甲乙双方各存一联,一经签订即日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20年月日(上联甲方留存)
农村生活垃圾责任书篇3
为明确工作责任,切实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根据《泸州市**镇接受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责任单位:**村村民委员会
一、目标任务
1、加强宣传。大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村民知晓率90%以上。
2、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村委会明确专人负责,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垃圾集中处理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确保奖惩兑现。
3、建立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及时受理村民投诉,村民满意率达85%以上。
4、村与每户村民、辖区单位签订环境日常管理责任书98%以上。督促村民垃圾入池(箱)努力提高村民保洁意识,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5、按照村民居住特点,以10户以上设1个垃圾收集点(每个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超过400米),合理布点,按标准要求建好垃圾收集池。
6、各村按照每个村配备1-3名农村保洁人员(每10000平方米配置1人标准),每天进行道路和公共部位的保洁,确保生活垃圾入箱入池,无暴露垃圾。
7、抓好农村生活垃圾保洁工作,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时”,责任区落实,实行巡回保洁。
8、落实清运人员,配备一定数量的垃圾清运处置车(常住户在500户以下的配1辆),将垃圾及时运送到垃圾中转站或收集点(收运频率为每周2-3次)。
9、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保持村容整洁,无暴露垃圾,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卫生死角;辖区内河沟(池)、塘、排水沟水面清洁,无垃圾,无漂浮物,岸坡干净,无垃圾堆、杂物。垃圾池(箱)应完好无损,加盖加门,无飘散,无漂溢垃圾。
10、落实好经费,保障垃圾集中处理工作正常开展。
11、所有开展的工作必须有文字、图片、影像资料,保证资料齐全、装订存档。
二、目标考核
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影响我镇接受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工作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人民政府代表:
责任单位代表:
二〇**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