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
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是为了美化生活和工作环境,促进早日实现社区创建文明卫生社区,妖气每一户人家的负责人所签订的责任书。那么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到底要怎么写?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了一些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希望你喜欢。
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篇一
为进一步加快现代新昆明呈贡新区建设,强化城市管理,整治市容市貌,提高江尾社区辖区内的环境卫生质量,加强居民的卫生意识和观念,营造积极争创国家级卫生县城、和谐社区,促进我县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环境管理的意见》,特制定以下管理责任书:
一、“门前”是指临街单位、门市、店堂门口的一定地段(含单位外墙角以外人行道、绿化带、沟道)所辖范围。
“门内”是指临街单位、门市、店堂等建筑物及内部。
二、凡临街各机关、公司、企事业单位和独立门市、商店、餐饮店,必须与江尾社区签定“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书。按照责任书的内容和标准,认真履行职责,承担管护责任,保持单位内外、门市内外、店堂内外清洁卫生,整洁优美。
三、江尾社区临街各机关、公司、企事业单位要与所属门店签订“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书”,负责管理和监督所属门店的履行情况,将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如双方对“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工作不予重视,一经发现,对双方责任者同时给以处罚。
四、“门前三包”的内容:
(一)包卫生整治,负责责任范围内环境卫生的清扫和保洁,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三车”修理店、餐饮档(店)及其他商铺业主必须每天清洁一次门前路面,临街商店单位、居民应按照规定设置废弃物箱储存垃圾,按时清理垃圾,时间为8:00时至9:30时,13:00时至14:30时,其余时间不得将垃圾堆放或扫至道路旁。
(二)包市容秩序,维护责任范围内的市容市貌,临街商店不占道经营,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挂广告牌;对批准悬挂的招牌,广告应规范、整洁、定期保养。禁止乱堆乱放、乱摆设摊点、占道作业经营、乱停放、乱搭建、乱拉挂广告标语等其他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包绿化美化,负责责任范围内花草树木的养护和绿化、亮化设施的维护,保持建筑物临街墙体、匾牌、橱窗、亮化灯饰等整洁美观。
五、“门内达标”的内容:
1、环境卫生好;2、绿化美化好;3、室内整洁卫生;4、垃圾袋装化统一管理;5、坚持除“四害”;6、讲文明、讲礼貌。
六、本责任书的检查考评工作由江尾社区居委会负责实施,考核情况将作为街道工委、街道办事处对江尾社区党委、江尾社区居委会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情节严重,逾期不改,并经考评组三次检查不合格的,由江尾社区进行通报,并报请上级相关部门吊销其相关证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各责任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江尾社区居委会、斗南街道环卫站及城市管理规划科、文明卫生监督岗、工商、公安、交警、卫生、交通等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凡拒绝、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照有关法律严肃处理。
八、凡不签订责任书或不认真履行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江尾社区居委会将追究其责任,并限期整改。
九、依据《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对城市临街单位和个人不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违反规定的,处100元至500元的罚款。
十、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考核单位、责任单位各持一份。考核起止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一、责任单位的确切范围:
考核单位: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年月日
责任人:
年月日
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篇二
甲方:
乙方:
为推动我区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有序发展,塑造新都新形象,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让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管理,共同把新都建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街道,甲乙双方就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有关责任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一、乙方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一)包卫生:即无垃圾污物、无果皮纸屑、吴乱贴乱画,保持地面平整,排水畅通。不得从事有碍市容环境和破坏环境卫生的生产加工业。
(二)包绿化:保持行道树树坑和道路分车绿带干净整洁,不准乱泼乱倒污水、污物等危害树木生长的杂物。不准在树木上刻划、钉钉、栓系牲畜、栓系牲畜、栓绳挂物。不准攀折树枝、花卉、绿篱及建(构)筑物附件堆放有毒、易燃等物品,禁烧树叶及杂物。不准在绿地内种植农作物;不准在绿地内挖坑取土。不准在绿地内、行道树空间停放车辆。不准就树搭建、盖房或者围圈树木等。保护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不丢失、不损坏。不得擅自砍伐、移植、非正常修剪树木。及时制止或举报攀折、损坏花草树木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三)包秩序:即保证门前不乱摆摊点,无乱停乱放车辆,不晾晒和堆放有碍观瞻的物品,临街不得饲养家禽。
二、甲方必须在职权范围内即将协助、监督乙方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三、乙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经查实,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否则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并对其给予处罚。
四、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即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篇三
为进一步加快现代新昆明呈贡新区建设,强化城市管理,整治市容市貌,提高江尾社区辖区内的环境卫生质量,加强居民的卫生意识和观念,营造积极争创国家级卫生县城、和谐社区,促进我县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环境管理的意见》,特制定以下管理责任书:
一、“门前”是指临街单位、门市、店堂门口的一定地段(含单位外墙角以外人行道、绿化带、沟道)所辖范围。
“门内”是指临街单位、门市、店堂等建筑物及内部。
二、凡临街各机关、公司、企事业单位和独立门市、商店、餐饮店,必须与江尾社区签定“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书。按照责任书的内容和标准,认真履行职责,承担管护责任,保持单位内外、门市内外、店堂内外清洁卫生,整洁优美。
三、江尾社区临街各机关、公司、企事业单位要与所属门店签订“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书”,负责管理和监督所属门店的履行情况,将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如双方对“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工作不予重视,一经发现,对双方责任者同时给以处罚。
四、“门前三包”的内容:
(一)包卫生整治,负责责任范围内环境卫生的清扫和保洁,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三车”修理店、餐饮档(店)及其他商铺业主必须每天清洁一次门前路面,临街商店单位、居民应按照规定设置废弃物箱储存垃圾,按时清理垃圾,时间为8:00时至9:30时,13:00时至14:30时,其余时间不得将垃圾堆放或扫至道路旁。
(二)包市容秩序,维护责任范围内的市容市貌,临街商店不占道经营,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挂广告牌;对批准悬挂的招牌,广告应规范、整洁、定期保养。禁止乱堆乱放、乱摆设摊点、占道作业经营、乱停放、乱搭建、乱拉挂广告标语等其他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包绿化美化,负责责任范围内花草树木的养护和绿化、亮化设施的维护,保持建筑物临街墙体、匾牌、橱窗、亮化灯饰等整洁美观。
五、“门内达标”的内容:
1、环境卫生好;2、绿化美化好;3、室内整洁卫生;4、垃圾袋装化统一管理;5、坚持除“四害”;6、讲文明、讲礼貌。
六、本责任书的检查考评工作由江尾社区居委会负责实施,考核情况将作为街道工委、街道办事处对江尾社区党委、江尾社区居委会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情节严重,逾期不改,并经考评组三次检查不合格的,由江尾社区进行通报,并报请上级相关部门吊销其相关证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各责任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江尾社区居委会、斗南街道环卫站及城市管理规划科、文明卫生监督岗、工商、公安、交警、卫生、交通等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凡拒绝、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照有关法律严肃处理。
八、凡不签订责任书或不认真履行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江尾社区居委会将追究其责任,并限期整改。
九、依据《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对城市临街单位和个人不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违反规定的,处100元至500元的罚款。
十、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考核单位、责任单位各持一份。考核起止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一、责任单位的确切范围:
考核单位: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年月日
责任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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