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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

徐球分享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是每个人的责任,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有哪些呢?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2024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通用15篇),希望能够对大家的需要带来力所能及的有效帮助。

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

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篇1】

最近一段时间对于有关“校园欺凌”事件的报道相当多,手段及其凶狠,行为及其恶劣,画面触目惊心,大多都是未成年的孩子,让人感觉社会的黑暗似乎不会因为这些处在良好环境下的“太子”与“公主”们有所改善。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这一本不应发生的事情呢?越来越多的悲剧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似乎不会因小小的'新闻报道所杜绝,是什么样的环境让这本该单纯善良的孩子如此猖狂,一个号称拥有“5000年优秀传统美德的泱泱大国”,竟然无法制止如此恶劣的行为,似乎父辈的成就多么显著都只是徒劳,没有继承,也没有能力发扬,有点可悲吧!

按理说,在第一次的校园欺凌发生时,必然引起轩然大波,也定会引起家长与老师的警觉,与教育研究人员的反思。但是事情似乎没有想像的那么完美与简单,反而将这种暴力色彩笼罩在育贤才、为师表的校园,一些充满江湖暴力、哥们义气的思想压力,让更多的学子心有余悸,把清静、和谐的学府弄的糟糕、洄荡!为什么人们没有从中得到教训呢?为什么让这种风气继续延续下去?试问:究竟要发生多少案例才可以引起大家的重视,究竟让多少祖国的花朵香消玉损才后悔莫及呢?如果说,祖国的发展必然要牺牲许多无私的奉献者,教育的发展要以孩子之间的相互摧残作为代价,似乎这个代价有点昂贵。

校园欺凌问题引出一个问题,就是人生处处是选择。选择,一次生命的郑重承诺。人生是一次选择,选择犹如一条奔腾不息的河流,顺流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航船则能勇往直前,鹏程万里;而逆流的航船只能是举步艰难,欲步不前,甚至被猛浪或漩涡永远打翻而深沉海底。选择,是一次对人生的不断完美。

谨慎做出每一个选择,让我们的青春之花绽放得更加绚丽灿烂。

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篇2】

为进一步保护社区青少年身心健康,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强化法律意识,丰富青少年的学习生活。12月14日上午,我们学校请来了洪殿派出所的黄警官给大家做了一个《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专题知识讲座》,为全校同学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

针对目前社会出现的青少年犯罪现象,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兼备的青少年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环境。对此,在教育上,黄警官从法制教育的意义、违法犯罪的危害性、如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做了生动的阐述,并通过旁征博引,列举具体典型案例,以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刘备临死前对刘禅说的话,授老师做了深刻的解释,教育我们不要走上歧途。

授老师的法制讲座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加上他风趣幽默的论述和具体生动的事例引起了在场青少年的极大共鸣,让大家增长了知识,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篇3】

法律,是人人都要遵守的准则;安全,是我们每一天都关注的事件,两者皆不可抛。如果没了法律,社会乱了套;没了安全,世界将陷入恐慌之中,所以,学习关于法律与安全的知识是必不可少的。上周星期四午时,我们全校师生在学校的安排下,聆听了尖山派出所一位警官叔叔的法制教育讲座。时间虽仅有短短的半个小时,但我的收获却颇多。

讲座开始后,周警官先是给我们读了一封信。这是一个因盗窃被判死刑的犯人在行刑前写给弟弟的.。在这份信中,他说自己对不起弟弟,更对不起父母,让弟弟不要学他,要做个正义的人,别干些小偷小摸的。事。这质朴的语言让我看到一个犯人临死前的觉悟,也让我明白,法律的底线是不可触碰的。

之后周警官告诉我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就是:不要因为好事影响小就不去做,也不要因为坏事影响小就去做。

讲起安全,周警官更是滔滔不绝,从交通安全一向到消防安全各种知识无所不讲。比如在遇到火灾时,就用湿毛巾捂住鼻口,沿着安全路线迅速逃跑;在道路上行走就注意:不要在马路上看书,不要在马路上玩耍,不要横跨护栏,不要在马路上打闹,不要横穿马路。最终讲了中小学生在游泳时,必须和大人一起去,不要在游泳池里打闹,不要成群结队去河里游泳……

这次的讲座我受益匪浅,更让我明白法律和安全的重要。

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篇4】

今天,我班观看了《法制教育》片,里面介绍了一些青少年儿童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是缺少良好的教育和染上了不良的行为习惯,我看了以后深有感触,也颇受教育。

首先是缺少良好的教育,尤其是家庭教育。由于一些孩子的父母工作很忙或父母离婚了,不能关心照顾孩子的成长,让孩子自由地学习生活。他们就会在放学后不回家或者不做作业、贪玩。这样渐渐地远离了学校和家庭的管教,过早地走上社会。

其次,就是染上了不良的行为民习惯。这些孩子在学校里面不遵守纪律,上课调皮捣蛋,课后打骂其他同学,甚至欺负小同学。他们不爱学习,沉溺于网络游戏。就像片中讲到的为了筹齐上网的费用,他们敢于拿出锋利的刀子去抢劫他人,给他人和社会造成危害。

他们用自己犯的过错来警示我们,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学校里,做一个好学生,家庭里,做一个好子女,社会上,做一个的好公民。同时还告诉我们要慎重交友,无论身处何时何地都不忘父母对我们的恩情。这是一个处于失去自由的天空的人发自内心的悔恨和领悟。他想把这些道理传达给拥有自由的我们。这对于我们来说是有很大的启发,甚至可以产生心灵的震撼。

作为21世纪的主人,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篇5】

近段时间,学校开展了学法知法活动。我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了《教师法》等重要理论,通过学习,本人受益匪浅,对依法执教、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等概念的内涵有了更深层次的诠释。下面,我就谈一谈学习的感想: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教师法》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一定要牢记教书育人的神圣天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升层次,提高质量,精心教书,潜心育人。回顾自己十几年的教书时间,使我深深体会到,要想当好一名教师,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教书育人当成自己的天职,做到在教书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在育人中不断净化自己的灵魂。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丰厚自己的底蕴,提升自己的品味,自己在这方面还有很多欠缺,今后要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来充实自己,以便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重任。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教师就是这样的职业,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暂行办法》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我都努力践行,严格要求自己。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必须爱当先,心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就是一面镜子,照不到自己,却照着学生。在与学生相处中能够站起来,也能够蹲下去去,让学生进而亲之,素而敬之。在与家长的相处中,努力做到在沟通中相互了解,在交流中达成共识。 在我们教育行列之中,古往今来有无数的楷模和先进为我们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感人的篇章。虽然许多楷模与先进的事迹我并非熟知,但我国著名教育专家支玉恒,他的那种执着与坚持,敢于挑战与自信的精神深深的感染着我,我觉得自己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精神,去寻找这种精神,让自己在当今社会纷繁复杂的环境中能够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对于教师本身,一要注重自己的师德学习,二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技能。在《教师法》中,这两点是教师的为师之本。平日里要主动多参加培训和业务学习,多向优秀教师和老教师请教他们的经验和优秀的教学方法,多听一下优秀教师的课,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让我们与法同行,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合格的人民教师。

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篇6】

这学期我们学校开设了许多门选修课,其中就有《实用法律》这一门课。虽然选修这门课的学生有很多,但是名额却只有200个,而我很荣幸地成为了这200人的大部队中的一员,选上了这门《实用法律》课。虽然以前在中学的时候通过学习思想政治课让我对法律知识有所了解,但是还只是很表面的理解以及很感性的认识,这学期通过选修《实用法律》这门选修课,在听了几位授课老师所教授的课程以后,我对法律知识的认识有了明显的提高,领悟到了法律的深层次的内涵,也有了非常理性的认识,同时,法律意识也有了明显的增强。如今这门选修课已经结束了,但是每当我静下心来回忆法律课上老师所教授的知识时,我总能体会颇深。

在学习法律的过程当中,好几位老师都以案例分析的方式给我们讲解了一些比较典型的案例,使我们掌握了基本的法律知识,理解了宪法、刑法等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以及内容,提高了对法律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法律意识。而我们作为新一代的大学生,作为21世纪的中国的建设者,我们是社会主义中国的主人,也是先进文化技术水平的先进代表,我们应该要树立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人民公仆的义务感。在真正地进入社会走上工作岗位之前,努力加强公民意识的培养以及法律意识的培养,树立人民公仆的法律义务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备将来毕业以后走上工作岗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通过学习《实用法律》这门课程,我们能加强自身的修养,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树立正确的责任感和义务感。

然而在现代社会中有许多人的法律意识非常淡薄,不把法律当回事,说只要我不触犯法律就行了,这对于以前的我来说或许没什么好说的,可是当我选修了《实用法律》这门课以后,我就必须要加以强调一下了,法律其实和每个公民都是息息相关的,尤其是对于我们大学生而言。因为学习法律对我们大学生有着重大的意义和实际的用途。例如:第一,学习法律有利于我们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有的大学生因为自己不懂得法律知识而不知道有哪些行为是必须做的,又有哪些行为是一定不能做的,还有哪些行为是可以自由地选择做或者是不做的,所以当他们遇到事情的时候就不能够正确地去处理,于是他们就稀里糊涂地违了法,造成了"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又一类典型例子。第二,学习法律有利于我们大学生维护自身的合法的权益。我们大学生也是公民,同样拥有公民的合法的权益,一旦当我们遇到合法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的时候,就可以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的权益。第三,学习法律有利于我们大学生今后的工作和生活。我们毕业的时候需要找工作,而找工作就需要用上劳动法;我们自己创业的时候需要申请办理企业的执照,到那时就需要用上行政法;当我们和他人做生意的时候,就需要用上合同法;等到我们将来成家立业的时候,还需要用上婚姻法等等。通过学习宪法、民商法、刑法、劳动合同法……,使我们能够深刻地理解到了我们的权利和义务,使我们能够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以及生活中正确地行使我们的权利,正确地履行我们应尽的义务,更能正确地遵守法律法规,使我们更能够在学习、工作以及生活中免受困扰,保护自身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法律知识是我们大学生所必须具备的素质之一,我们必须通过法律,树立我们的正确的人生观以及价值观。同时,我们还要通过法律,促进和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确地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还要做到公平交易,平等……。而在生活过程中,我们应该要遵守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个人义务。我们作为大学生,在校园内应该要严格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同时也应该要好好地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只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们才能更好地去理解法律,从而遵守法律。

总之,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既是时代的要求也是自身健康成长、成才和全面发展所必须的,所以我们学习法律知识是很重要的。在以后的学习岁月里我们还应该继续的学习法律知识,要知道学习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学习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学习是思想创新的保证。当今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速度加快,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唯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适应瞬息万变的外部世界。因此,通过不断地学习法律知识,我们才能对法律有全新的认识并且全面地认识法的功能,懂得法律是整个社会的调解器的功能,从而能够更好地保护我们自己,使自己不受到伤害,同时,也不伤害他人。

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篇7】

“法制”一词,我国古代就有了。然而,直到现在,人们对于法制概念的理解和使用还是各有不同,其中广义的法制就是指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严格的,平等的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任何国家都有法,都有制度。

记得小时候,有一次,我一个人在家,爸爸妈妈出门前一再让我听见敲门声不要随便开门,我一拍胸脯,满口答应。爸妈走了不多久,我就翻箱倒柜,扯床单,扯被子,无聊至极时,我自己倒“自投罗网”了,开门牵上狗,遛狗去了。正值八,九点钟,我家门口就是一个菜市场,里面人山人海,我拉着狗,这边窜窜,那边瞧一瞧,这样转了好几个来回,太累了,我便一屁股坐地上了,得意洋洋的看着来来往往的各路“人马”。里面也可谓是水深龙多,我东张西望,结果正好瞄见了一个小偷手正悄悄的伸进一个阿姨的包里,我刚要喊“抓小偷了”,那小偷发现了我,斜了我一眼,那眼神仿佛在说:”你叫,我就把你宰了!”我吓的不敢说话,4个字卡在了喉咙口,这时,一位小伙子也撞见了,把手机丢给我,说了一声打110,便冲过去与持刀的小偷周旋,最后警察来了,解救了被砍2刀的小伙子,成功的抓住了小偷,后来我才知道,这位小伙子是便衣警察,一直在抓这个小偷。

我不由的感叹:法制护航,伴我成长!我相信,我们这个社会会更加和谐!

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篇8】

今天下午后两节课,刘局长给我们上了一堂意义非凡的法制教育课。

刘局长首先给我们讲了,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了社会一个很严重的问题,14岁到16岁被判的罪行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这些都是极为严重的罪行,一旦犯了其中任何一个罪,青春就会搭进去,剩下的时光就成为吃牢饭的日子,十分不值得,所以我们一定要远离犯罪。

刘局长还给我们讲了一个真实的案子:一个孩子很爱玩儿,一天晚上,出于恶作剧,他把一个大草垛点燃,烧着了邻居家的房子,损失高达7000元。因为这个孩子还没有到判刑的年龄,所以他没有进监狱,但他的父母需赔偿给邻居家所有的`损失。他虽然逃过一劫没有进监狱,但他的那种不良行为我们要引以为戒。仅仅是为了让自己高兴就去放火,这种行为我怎么也理解不了,如果是因为看到别人慌乱,他就开心,这岂不和周幽王的宠妃褒姒一样,周幽王就是因为烽火戏诸侯才亡了国,我们又岂能像他一样糊涂?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要让祖国处处充满生机与活力,而不是死气沉沉。所以我们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不去触碰社会的底线,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让所有罪名远离我们。

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篇9】

10月21日年我校举行了学科渗透法制教育教师学习会议。听了两节不同学科的示范课说课并进行了讨论。总的感觉,这次学习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主题明确,突出了学科如何渗透法制教育;二是学习形式注重示范性,两节示范课说课分别从不同学科演示说明了学科如何很好地进行法制教育渗透的问题。我认为,作为教师应有如下要求:

一、树立法制观念和意识

每个教师都应树立和强化学科渗透的观念和意识。把“学科渗透”的观念牢牢地扎根在心里,化为内心信念,再转化为自觉行动。

二、用心学习、思考和研究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们每个人都有体会,凡事只要我们用心了,效果肯定不一样。所以,我们必须用心学习、思考和研究学科渗透问题,用心学习、思考和研究对学校有用、对学生有益的如何“做人”的问题。

三、用力实践和探索

给力就是要不遗余力,不怕吃苦和受累,不怕劳心劳力,只要有利于学生“做人”的养成,在所不惜。“教育必须对生命丰富的、差异的、深刻的内涵作出回应。”执着是生命中最美的东西。我们从事着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在我们的生命航程中,因教育而赋予了我们许多的.亮点和精彩。

四、创新教育

毫无疑问,教育的生命力在于不断创新,创新的意义在于不断适应学校法制教育的新形势、解决学校法制教育的新问题、探索学校法制教育的新方法、新模式、新途径。每个教师都应该关注并致力于学校法制教育的创新。这需要我们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需要我们不断加强自身的理论学习、实践锻炼和自我反思,需要我们有敢于打破传统、置疑一切的勇气。

五、教师的言传身教、润物无声

一个学生就是一本丰富的书、一个多彩的世界。学生是鲜活的生命体,每个人都独一无二、不可复制。要培养他们成长、成人、成才,成为他自己,首先得尊重他们,从思想上、感情上尊重他们的人格,尊重他们的个性。其次要用自己的言传身教引导他们、感染他们、影响他们。简单地说,要教育学生成为遵纪守法的人,你首先是一个遵纪守法者。

总的感觉,这次学习主题明确,突出了学科如何渗透法制教育;培训形式注重示范性,分别从不同学科演示说明了学科如何很好地进行法制教育渗透的问题;突出了参与与互动,讨论很热烈,大家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很投入。

通过这次学习,有很多的收获的启发,我相信在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观念上有了进一步的深化,在具体操作上有了更多一些的感受,在今后的工作思路上更加清晰,从而为今后更加搞好学科渗透法制教育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篇10】

严道镇的新南村,几个孩子一起到一个小伙伴家里玩,正好每人在家,他们便玩起了捉迷藏。那个小伙伴和其中一个小孩子就藏在了他家的柜子里,由于关柜门的时候用力过猛,柜门上的锁被震的扣住了,可他俩全然不知……其他小伙伴都找不到他们,只好没趣的走了,而柜子里两个可怜的孩子,因没人知道他们在柜子里,自己又出不来,所以不论他们怎样挣扎,还是闷死了……

像这样的安全事故在我们身边不知发生了多少次!!!据统计,去年死于安全事故的就有3万6000多人,伤于安全事故的`也有30多万人,多少家庭妻离子散!虽然今年以呈现好转状态,可是形式依然严峻,事故多发的势头并没有得到多大遏止。

为了让我们身边的安全事故逐渐减少,就得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携手一同注意安全:当我们做某件事时,要想一想,这件事我能做吗?这件事安全吗?如果觉得不安全,就千万不要去做。当我们看到别人做危险的事时,也要用适当的方法及时劝阻他。这样,每一个家庭都能美满幸福了!

所以,让我们将安全牢记心中,为我们美好的未来而奋斗!

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篇11】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任何事物都不能缺少束缚它的规则,否则就会方寸大乱,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为了保障老百姓的身心健康,培养更多良好品行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犯罪法》希望每一个人都严于律己,在我们身边沉迷酒色和网络以及吸毒还有其它犯罪的人,数不胜数。

法律是无情的,只要你胆敢触犯法律,无论是谁,都要受到法律制裁。

今天 我们为了社会和谐,都自觉主动学习法制课程。使我们更进一步的走进法制文化,增强了法律知识。

看看现在社会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以身试法,因为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嗜好,懒散,轻浮,好奇,贪婪还有不劳而获之心,使自己慢慢走向犯罪道路。而且越陷越深,把原本美好家园,搞得支离破碎。所以我们每时每刻都要警备自己,不要误入歧途,否则后悔莫及。

法律是严肃的,它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犯罪之人,所以我们大家都要学法守法懂法和用法。

今天我和大家分享一点点法制教育心得,希望大家和我一样,把自己的.心得多写点出来,和我们共享。让更多的人来学习法律教育这门法制文化课程,使我们的子孙后代从小就懂得法律知识,少走弯路,早日成为国家栋梁之才。

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篇12】

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树林是水,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少年儿童,是走上到的殿堂的梯子。

中国古代5000年的历史,各个朝代都竭力推行德制,可是如果有些人真的没有“德”,那的德制只能是浮云要是盗贼、人犯,从小接受过法制教育,有着满心道德,那他们还会成为罪犯吗?不会。所以,解放了以后,我们推行的是“法制”。

如果这世界没有“法”,会怎么样?我想我一定会天天泡网吧,人们肯定吸毒的吸毒,那么,这个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子呀!所以说,法律,是不能没有的。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逐渐增多,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是的,未成年人也犯罪。别不相信,比如你放学走了一天小路回家,你会生怕自己被打劫。如果这是你看见一个大人,你可能不会很害怕。但是如果你看到一个6年级到高二年龄的男孩(包括辍学的),那你可能会很害怕。

可是,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如果连未成年人也走向犯罪的道路的话,我们祖国未来的希望在哪?

其实,法律也并不是万能的,也有很多漏洞。这让很多律师抓住来利用。所以说,我们的心中也要有个道德底线,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要有个明白。

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篇13】

公安厅设在市东方红广场的西口,我家住在市东方红广场的东口。我每天上下班都要穿过两道斑马线。因为我长得像“公务员”,打扮得也像“公务员”,常从此过马路的人们,基本上都“认识”了我。长得像,那是鼻梁上架副眼镜;打扮像,那是我在机关常有处理不完的文字材料,总习惯把它们装在简易文件袋里,随身提来提去。我常提醒自己:走路规范一点,你是公务员,是有警察身份的公务员!日子久了,过马路时就听到身边行人对话:“这人从不闯红灯”、“嗯,素质还不赖”、“干部耍嘴皮子那不管用,用行动说话,百姓服。”

路人的评议,令我脸上大放光彩。其实还不止这些,在东口值勤的交警和秩序督导员也渐渐“认识”了我。他们常与我打招呼:“您好,上班去啊”、“噢,您下班啦”……我们之间的热火劲,令许多路人猜疑。其实我从来不炫耀我的身份,也没必要向这些辛苦在一线的同志摆“机关架子”,他们最讨厌的就是懂法不守法、执法又损法,把特权写在脸上、把蛮横裹在身上的耍派头的“上级”,干什么事都想让基层的同志提供个方便,“法”由此在这些人居高临下的身份中而失色。我鄙视这样的人,更不愿做这样的人。

过马路看似极其平常的事情,但要把斑马线作为规矩、把红绿灯作为习惯、把交通警作为挚爱却并不容易。我心中绷着“自己是特殊公务员”这样一根弦,每遇过马路,身上就有一种约束自己的意识:别把自己混同于一般老百姓,要用自己的双腿“量法”,用自己的脚印“写法”,用自己的行为“扬法”。尽管没有人知道我是谁,我却清楚自己是什么人;尽管没有人专门监督我,我却用公务员应该成为公众眼里的标杆这样一个硬指标比照自己。小事面前看品质,红绿灯下识法德,斑马线上验素质。过马路养成“绿灯行红灯停”的习惯,习惯使自己的行为自愿自觉。不管过马路时车少车多、人稠人稀,自己都坚持看灯迈步,从不投机。有时夜里出行,前不见车影,后不见行人,但红绿灯依然变幻,自己也就照旧依规而行。

很多时候,我像模像样地往斑马线前一站,或走或停,都有许多人参照着。只要有我从此过,秩序督导员的哨子就会歇下来,手中的小旗便也垂下来,因为我就是规范,我就是引领者,比他们吆喝管用。上了斑马线,正走着,灯变了,我就打个手势,让身边的行人跟我一起小跑几步。有人不理解,问:“半路上变灯,这不怪我们啊,跑什么?”我的回答是:“在人车抢道的问题上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前,我们不妨增强一下自我保护意识,趁车还未动,我们先到达彼岸,这不好吗?为何非要感受人车交混之苦呢?为何非要体验人车相撞之险呢?”有时候,绿灯亮了,行人动了,而右拐弯的车辆却一路不减速地冲过来。尽管本市出台了“斑马线上车让行人”的规定,但自觉执行的机动车太少。有规不循,有法不依,那不是摆设?一些时候,我挺身上前,很严肃地打一个停车手势。车在斑马线前停下来,行人高兴,可司机一脸的疑惑:这人是谁?我向司机礼笑:“让一让不是挺好吗?互相抢,等发生了不愉快,对大家都没有什么好处!”

斑马线很短,但遵章守法的路很长。有相当一部分人,脑子里还没有守法安全意识。过马路,要么不走人行道,要么和灯抢,要么人车争道。其实经常不守规矩不循法理的人,细究起来,并没有什么特急之事要办,也不是一点不了解法律,他就是习惯使然,没有被危险绊倒,便感受不到“法”对自己的好,就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对于这样的人,身为公务员,是有责任现身说法、用自己遵法守规的行为来影响和带动他们改过立新。

我上班和回家的路很短,但丈量责任的尺度很长。这种责任就是学法要执法、要用法来带动社会所有人来维护法律赋予我们的义务。我坚信,从我做起,从过斑马线这件小事做起,文明社会就会距我们愈加的近。

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篇14】

法乃是自然之力量,是明理之士的智慧和理性,是正义与不正义的尺度。

有人说,法是统治者手中的鞭子,以血淋淋的教训剥削着人民的自由。有人说,法是神圣的天平,绝对的公平,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

这或许都太过于极端。

法,更该是人们心头的一道紧箍咒,时时警醒着人们不越雷池半步。它的出现,是社会文明的发展,而为了不是禁锢人民于枷锁之中。正如英国人洛克在《政府论》提到:“法律的目的不是一种信仰,一种衷心的敬重。

法,是人性阴暗面的抑制剂。有这样的一种说法:若人都是天使,那么就不需要政府了;若是天使统治人,那就不需要任何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可见,法一方面制约着人民的行为,另一方面,同样以其权力制衡着权力。因而要防止权力滥用,就要保证一个稳定、强大、且正义的法律体系存在。人自然不会是天使,人性的阴暗面始终存在。法可以防止其诸多后果,但也无法将其铲除。

归根结底,法要发挥其效用,除了它的强制力,更重要的是需要被信仰,否则它只会是一纸空文。卢梭曾经说过:“一旦法律的威力衰竭,国家就会筋疲力尽而归于灭亡。”当人民不再信仰和崇尚法制,那么人性的阴暗面必然肆虐,强权必然横行。

因此,在一个法治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呢?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让法成为一种信仰!

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篇15】

在我国古代,“法”写作“”,《说文解字》中称,“法,刑也。平之如水,从水;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D”,“兽也,似山牛一角,古者决讼,令触不直,象形从豸”。“律”,《说文解字》则解释为,“律,均布也”,均布是古代调音律的工具。从法的古体写法,反映了我们民族对法的理解和盼望,对法律公平的追求。

说到法律,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里,也是因为法律法规,才得以让我们的生活如此安定、和谐。不要认为法律离我们很远,其实不然,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就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

走在马路上,我们当然要遵守交通规则。无数个血淋淋的交通故事,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这是对每位司机提出的忠告。“宁等三分,不抢一秒”,这是对每位行人发出的警言。新交通法规实施后,更好地保障了大众的出行安全,有力地改善了交通秩序,“红灯停,绿灯行”,这一安全的交通信号指示不仅在广大驾车人员的脑海里铭刻了深深的印象,而且广大市民也铭记在心。

法律也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记得有一次,妈妈帮我买了一双鞋,可是刚穿一天,鞋子上的饰品就掉了裂开了一条口。妈妈要去换,我说:“算了吧,反正还能穿,省得换没换到,反而弄得不高兴。”妈妈说:“怎么能算了呢?一双新鞋,几百块钱呢,才穿了两天,这怎么行呢?”于是妈妈理直气壮地找到商家,搬出了一系列法律条例,那老板自知理亏,同时也为了不影响生意,给我换了一双新的。通过这件事,我深刻地体会到,当消费者合法权益遭受非法侵害时不应该忍气吞声、自认倒霉,而是应该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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