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精选
读书,使人归于宁静和淡泊,使生命超然物外。读书,是一种精神的跋涉。一个人的心灵若能得到知识的浸润,就会生出许多灵气和色彩。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精选,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精选1
这个暑假,为了更好地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到图书馆借了一本有关于诚信的《知诚讲信》一书。
书中说到诚信的含义:“诚”是真实不欺的道德品质,而“信”的基本内涵是守言行诺、言行一致,是一种遵守诺言的行为。《说文解字》上说:“信,诚也;诚,信也。”可见诚与信都包含真实不欺之义。而我认为,诚与信相辅相成,“诚”是“信”的根本,“信”是“诚”的表现。
中国上下五千年,诚信故事数不胜数。《知诚讲信》中提到“商鞅立木取信”和“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的故事。商鞅和周幽王两个人对于是否诚信有了不同的选择,这也使两人的命运截然不同,商鞅因诚信赢得了世人的尊重,而周幽王却失信诸侯惨死敌军的刀下。北宋学者杨时说过:“自己不诚,则欺心而弃己;与人不诚,则丧德而增怨。”由此可以看出,诚实守信是受到尊重与信任的前提和基础,而不守信于人必将要为其付出代价。
从古至今,诚信是中华传统美德,中华民族一直坚守着诚信的道德准则。《知诚讲信》中有个案例:在西南大学的校园里,有一个自助式地摊,同学们只需将钱币放在特定的小钱罐里,就可以把所需的物品拿走。文章的结尾,自助式地摊的“老板”王文涛信心满满地说:“到现在没有丢过一件东西,没有少过一毛钱,当初选择相信同学,相信诚信是非常正确的。”这个案例反映了当代大学生大多具有诚信意识,在这样一个人人诚信的氛围中学习,怎能不学有所成呢?上面这个案例使我想到了“感动中国”人物孙氏兄弟。在北京当包工头的孙水林为赶在年前把工钱发到农民工手上,返乡途中遭遇车祸身亡。在天津的弟弟孙东林为了完成哥哥的遗愿,来不及处理哥哥的后事,在年前凑钱代兄将33.6万元付给60余位农民工。孙氏兄弟这种牺牲自我利益,成全他人的行为,温暖了农民工的心,也敲响了世人心中关于诚信的警钟。
鲁迅曾经说过:“伟大的人格素质,重要的是一个诚字。”这告诫我们要培养高尚的情操,首先要做到诚信。《知诚讲信》中举了几个例子:要真诚待人,不在人前人后说同事的家庭、个人隐私,不在领导面前打小报告;借书记清楚归还时间,提前一天归还书籍……我们作为学生,讲诚信要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如诚信考试,不抄作业,言出必行,有借有还。诚信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种,其生命力在于实践,不能光做嘴上功夫。我们不仅要身体力行,还要带动身边的人,为筑成诚信社会共同努力。
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精选2
还记得那是一个晴朗的午后,我兴致勃勃地坐在书桌前翻开了《筑梦路上》这本书,《致同学们》这一别具一格的前言立刻深深地吸引了我,“亲爱的同学,你的梦想是什么?当工人、医生、科研人员……不论干什么,都要成为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我们伟大的祖国也有梦想:建设美丽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不仅是中国梦,更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梦!”看到这儿,我不禁在心底默默地思考:我现在是一位小学生,长大后我也要成为一位有梦想有能力的中国人,融入到亿万同胞之中,为实现伟大祖国的美丽中国梦而贡献自己的力量。可是,现在的我又可以怎样做呢?
也许答案就在书中!
迫不及待地翻看着书中的一个个有趣又生动的故事:《“大飞机”即将起航》《“村晚”赛“春晚”》《“牛奶河”变了》《我们也能成“创客”》……其中《“创客”——梦想的实践家》这篇文章深深地吸引了我:“绿色之窗”,你们见过吗?就是借助粉尘传感器和温湿度传感器来判断窗户周边的环境,当下雨或者户外污染比较严重的时候,窗户就会自动关闭。哇,原来还可以有这样高科技的窗户,我们现在还要手动开关窗户的人家,真的是太老套了。“自动烘干雨伞”,你有吗?在雨伞上固定一些加热片,加入定时器,能够在10分钟内把湿漉漉的雨伞烘干,并能防止过热导致雨伞被烧坏。如果我们班的同学每人都拥有一把这样的雨伞,雨天再也不用拎着滴水的雨伞走进教室,搞得地面湿哒哒一片了。还有“自来水异味电氧化去除装置”,“环保型全自动铅笔连续刨削装置”……一个个新颖奇特的发明创造使人大开眼界。
那一刻,我真的好想做名“小创客”。
环顾四周,我兴奋地寻找着目标!也许我可以改良一下我家的鞋架,让它成为自动烘干除味鞋架;也许可以从我的书柜入手,发明一个自动整理归类书柜;这时,我眼角的余光扫到了正在阳台上给植物浇水翻盆的妈妈,有了,我要研发一款高科技花盆!
功能一:它为“您”而改变。首先,此款高科技花盆能根据植物喜好调节温度。比如,植物喜暖,它便会自动加温。相反,如果植物喜阴,它又会自动降温。这样,植物在四季里就会有一个舒适的家;其次,它能随植物颜色的变化而变化。比如,当植物开出了鲜艳的花朵时,它便会变出淡蓝、淡粉等优雅清新的颜色,来衬托艳丽的花儿。如果植物全是绿色的,它又会变出鲜艳和有花纹的颜色,来增加色彩;此外,它还能随植物大小而变化。比如植物变高、变大,它也跟着变高变大,而且不用加土壤,因为它的土壤可是压缩的哦!能够随花盆的变大而变多。
功能二:它为“您”而服务。主人只要给自己的植物宝宝们去网上办一张“身份证”,它就能根据植物名片卡给植物浇水、施肥、松土。它依靠互联网这一强大的信息库,来准确计算出该浇多少水,该在什么时候施肥,什么时候松土。也许,你可能会问,万一主人出门旅游去了,好久才能回来,主人装在储水箱里的水不够了,怎么办?没事儿,它可是高科技花盆,没有什么事情能难得住它。它会伸出机械手臂,去洗手台取水,你根本不用担心。
有了这款智能花盆,妈妈再也不用忙碌地料理她的花草,只要尽情欣赏“盆中风景”即可!
好半天,我都沉浸在自己的奇思妙想之中,等回过神来,赶紧又翻开手中的《筑梦路上》,我还要在里面寻找我的第二个梦想呢!
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精选3
我们不同于战争时那些命运悲惨的人们,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出生在一个强大的国家,出生在一个充斥着高科技的时代,智能手机、跑车层出不穷,举目四望,随处可见的是见怪不怪的低头族,人们习惯于盯着手机,却忘记了用心观察我们身边那些不易觉察的美好。
当人们在水泥铸就的办公室里翻阅着百般无聊的文件时,《昆虫记》里的虫虫们却将我带入了另一个奇妙的世界,那里正上演着一幕幕有趣的故事。
在一条林荫小道中,有一些穿着“礼服”的壁蜂,它们不停地将花粉运到芦苇杆上。另一边是一些胡蜂,还有长须胡蜂,它们不停地嗡嗡地飞来飞去,无论飞到哪里,别的动物都纷纷远离它们。不远处还有一些卷心菜粉蝶在翩翩起舞,一点也不同于那些“凶神恶煞”的蜂子们,它们体态轻盈,忽高忽低,像是在跳芭蕾,与它们的衣服非常相称。它们通体白色,只是在翅膀上点缀着几个小白点,在空中舞蹈时格外起眼。
但是在昆虫界中,除了这些和平美丽、活泼可爱的小昆虫,还有一些十分可恶的寄生虫,专门打破别的昆虫美好的梦想。
有一种寄生虫,它们将自己的卵通过一根针放到别的昆虫的卵旁边,等到自己的卵孵化后,就会把原本属于这里的主人的卵吃掉,手法十分高超,不留一丝痕迹。另一种昆虫更加毒辣,直接潜入到别的昆虫家中,将主人吃掉,然后将自己的卵产在原主人家中,自己则啃食着不属于自己的食物,并丝毫不感到歉意。
但是它们绝不会牺牲自己的同类来养活自己,相对其他牺牲自己同类来养活自己的昆虫和我们人类来说,它们已经是相当高尚了。
我们并不应该过分去指责这些昆虫,我们没有这个资格,它们不过是为了养活自己的后代,与其他动物用毛毛虫或甲虫去喂养自己的后代是一样的。如果这样就算盗贼的话,那我们人类就是罪行累累的混蛋了。我们喝的牛奶、吃的牛肉,比起掠夺蜂类的幼虫可恨得多,我们这样做是为了生存并延续后代,昆虫不也是一样的吗?
合上书,一只只昆虫在我脑海中浮现,我迫不及待想要学着法布尔这位伟大的昆虫学家去观察昆虫,想去看看这些一直被人类所忽视的可爱生灵。
我打开门,向一条绿荫小道走去,在绿色的背景中,我看到一群舞者在翩翩起舞,走近一点,再走近一点,哦,它们真美丽。
用心去发现身边的美,尤其是那些细小的美,你会收获很多。
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精选4
我平时比较喜欢读书,尤其是小说。我读小说和吃饭一样,都不挑食,我可以读任何形式和过度的小说,只要我读得懂,都可以认真地读完,这就是能力。我最近迷上了《格列佛游记》,这是一本不错的小说,也是一本世界名著,我也相信很多人已经度过《格列佛游记》了,不过我现在就将我在读《格列佛游记》这本书后,写出我自己的读后感,希望大家能够有所共识。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斯威夫特出生于爱尔兰的首都都柏林,父亲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他是一个遗腹子,由叔父扶养成人。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发表于1726年,被当作是儿童文学作品,实际上却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朽的讽刺小说。
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令人深感汗颜的慧骃国,在这个人马颠倒的世界里,更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故事。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格列佛一起走进了那个奇幻的世界。那些玩偶般的小人,高大威猛的巨人,长得像鱼的飞岛国居民,以及慧骃和耶胡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觉得最特别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而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那里的侍从必须要时刻敲打大臣们的脑袋,否则他们总爱异想天开。……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觉得这些书其实很有意思,而且不会看不进去,反而读过几遍之后,越发爱上了这些书。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遨游是每个人的梦想。打开手中的书,一头扎进去吧,总有一天会发现其中的乐趣。
当我翻开了《格列佛游记》时我立刻就被眼前的目录所吸引了:小人国历险、大人国历险、会飞的国家……这些字眼似乎被作者施加了魔力,我一看到这些就想快点往下看,想快点了解怎么会有小人国和大人国,国家又怎么会飞。带着这些疑问我认真地读起了第一章。
这本书讲的是格列佛以海上医生的身份随同一艘船出海航行,后遭遇风暴孤身一人涉险了一些神奇的国家,最后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国家的事情。情节曲折、玄妙,又不乏幽默。把格列佛的历险写得栩栩如生,有趣极了。与其说是“格列佛游记”倒不如说成是“我与格列佛的游记”呢,因为我在阅读这本书时几乎入迷了,好像就是我和他一起历险一样。但是我又从心里佩服他的机智勇敢,他总是给我一种“逆境丛生”的感觉,这点就是他历尽艰险后从新踏上自己的国土的主要原因,所以我坚决要向他学习这种精神,否则的话,若我以后遇到这种事情的话说不定早已经一命呜呼了呢。
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精选5
追风筝的人,在第一眼看到这个奇怪的标题的时候,我有些茫然,风筝需要追吗?为什么要追风筝,原来这是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的孩子会把使出自己积蓄了一年的力量来使自己的风筝成为佼佼者。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只风筝线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斗士。当然,所有的风筝要在天空中进行决斗,就像一场盛大的搏斗,你必须要把你周围所有的敌人消灭光,你才能成为胜利,同样,你必须把你走位的风筝都打败,你才会成为万种瞩目和赞叹的焦点,那样会有无限的荣誉和光亮集聚你一身,这在我看来,是一场孩子们之间的交流或者游戏,但在阿米尔那个时候,这对他来说具备着无尚的重要性,因为爸爸,因为父爱,他只有通过这样才能获得父亲的赞美和笑容,不再是鄙弃的眼光,他迫切需要着!再来说说追,追风筝,也相当重要,你抢到了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那也预示着莫大的荣耀和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便担当起了重要的任务,就是把那只被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到手,故事的情节也就由此而引发,一切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从翻开这本书开始,一直就觉得故事中隐藏着让人透不过气的难过,整篇小说都是以一种压抑的感觉写的,可以看得出来"我"一直在为过去所干的事而后悔和难过,阿米尔对于哈桑的歉意也许不是我们能够体会的,但阿米尔却是一直煎受着折磨,确实,对于他一个在当时只有13岁的孩子来说,那样的事情他不会处理,他的想法就是不想再让自己受折磨,而这折磨的根源就是哈桑,和哈桑那为他而愚蠢的奉献精神,他觉得只要将哈桑赶走,永远不出现在他眼前,他就不用在受到良心的谴责了,但他,当时的他却不知道那错了,如果他没有在当时及时地承认错误,他真的会后悔,忏悔一辈子,这样的悔恨也许将陪着他一起走进坟墓,他将无法释怀。
从"我"的角度来描写哈桑所为"我"受的苦难,更加让读者觉得切身体验,小说中,我们一直是从"我"的眼中看的哈桑,那样一个为了阿米尔少爷肯认命,付出一切的小孩,也许在他的骨子里,也许他与身俱来就被教育成了那样的性格,我最感动的是哈桑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样的话能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口里出来,真的是让人揪心的疼,一直到了后来,他心中一直爱着的阿米尔少爷不再理会他并且还不断地在他的伤害他,他都没有背弃他,一直护着他,原谅我,我真的被这孩子给震撼了,为他我一直觉得心里挺难受的,总觉得嗓子里有东西卡住了,让我有点哽咽。很多年后的一通电话把阿米尔又重新召回了阿富汗,回来时,他带了一个孩子,那是哈桑的孩子,哈桑已经死去了,但那个孩子和哈桑一样,像是以前的哈桑一样,但唯独少了一样,就是不再微笑了,眼神一直那样的空洞,那个孩子一直悲伤着。风筝,又是风筝,一次偶然的放风筝的机会使得那可怜的孩子轻轻地拉扯了嘴角,其实不管那孩子经历了多少,他永远也只是个孩子,就该简单地生活才对。
小说的结尾又提到了风筝,从风筝中来,又回到了风筝中去,也许这是的结局,很多年前,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很多年后,阿米尔为哈桑的孩子追风筝,"为哈桑,千千万万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