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集中学习制度
社区通过组织党员集中学习新制度的内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投身活动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实效性。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党员集中学习制度,欢迎大家阅读。
党员集中学习制度篇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安排,扎实开展党员集中学习日活动,呈现出规范有序、扎实有效的良好局面。
一是精心组织规范有序。市委确定每月5日为党员集中学习日,各级党组织迅速行动,制定了开展集中学习日活动的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明确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和公用知识等学习重点;建立“八个有”学习制度,即有学习计划、有学习考勤、有学习记录、有专题研讨、有中心发言、有读书笔记、有体会文章、有总结交流;并组织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各党委都按照要求,从制订学习计划、完善学习制度着手,把党员集中学习日活动作为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开展学习活动。每月30日前确定下个月集中学习的时间和内容,使集中学习日纳入了正轨。
二是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各单位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广泛发动,动员基层党员开展了生动活泼的学习日活动。市委党校联系全市经济社会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学习研讨,并且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适时地开展教学竞赛,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在建设“一流党校”工作中做文章下功夫。市经信局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了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会议精神。向全体党员发出了“特别顾大局、高度负责任、积极促开放、用心去服务、扎实铸辉煌、勇于夺第一”的号召,推动了学习日活动的深入开展。王庄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10年度第六次集中学习读书会。学习内容以四项监督制度为重点,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员和群众广泛学,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董庄乡列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专题,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学习。就如何正确认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责任追究、正确把握创先争优活动总体要求和内容进行了研讨。
三是督导有力宣传到位。为确保“党员学习日”活动取得实效,市学委会组织5个督察组,在集中学习期间对各党委和基层党组织学习情况进行督查,并参加集中学习日活动。督查结果作为一项重要依据,纳入学习型党组织的评选表彰。各党委也加大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的学习活动督查指导,明确专人联系基层党组织,跟踪指导学习,确保学习日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新闻宣传部门也加大对各级党组织学习情况宣传力度,电视台及时宣传各单位开展的学习活动。各单位也充分发挥部门网站、学习园地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及时发布学习活动信息,引导干部职工主动浏览学习,激发党员干部的学习热情。
党员集中学习制度篇2
3月23日下午,县教体局第一个党员集中“学习日”活动在六楼会议室进行,活动上党委副书记翟大成带领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读本《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系统学习了毛泽东和邓小平论科学发展两大部分内容,并结合教育实际,从不同的角度阐释了读本的精神内涵,收到了良好效果。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学习日活动。学习结束后,翟书记要求,在学习中,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心得。
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县教体局建立了党员学习日制度,制定了《铜陵县教体局党委中心组和党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计划》和《铜陵县教体局党委中心组和党员科学发展观学习培训计划》,确保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不少于3次,党员集中学习学时不少于20学时。同时,在抓好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引导党员采取“自定学习目标、自定学习措施、自定学习内容”的方式认真开展自学,切实提高对学习实践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保证学习质量。
1、时间:每月10日固定为本村党员每月集中学习日
2、学习内容:结合“三会一课”、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来安排
3、参加人员:全体党员
4、要求:根据《党章》规定,党员参加党内学习活动是党员应尽义务,党组织不得支付任何形式的误工补贴。党员参加学习日活动情况列入党员年度百分考核内容,全年党员无故不参加学习超过3次以上或虽然向党组织请假但一年累计缺席6次以上的,当年度评议党员时确定为不合格党员。
党员集中学习制度篇3
根据《中共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办法》和《关于开展“党员集中学习活动日”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设立“党员集中学习活动日”为抓手,着力提升高新区(城南街道)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投身活动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实效性,为“打造高新产业集聚区、建设产城融合示范区、建成宜居宜业新城区”提供精神动力和组织保证。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党员集中学习活动日”活动,引导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投身教育实践活动,增强查找和改进“四风”问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三、活动安排
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层级、领域、对象的特点,扎实开展“党员集中学习活动日”活动。
1、党政班子全体领导。党政班子集中学习活动日定为每周周六(学习时间内容见附件),要求全体党政领导要认真参加学习,撰写心得体会,同时按照要求参加联系点“党员集中学习日”活动。
2、机关各支部党员干部。机关各支部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党员集中学习日”活动,活动时间定为每月最后一周的周六,参与对象延伸至非党员的工作人员,党政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学习活动。
3、村(社区)和企业党组织及广大党员。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党组织每月组织一次“党员集中学习日”活动,活动时间定为每月最后一周的周六。各党组织可利用“三会一课”等集中开展学习;“两新”组织党组织可结合实际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的方式开展活动。
四、有关要求
1.强化领导带头。全体党政领导和各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带头开展主题活动,带头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以率先垂范的实际行动引领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党员集中学习活动日”活动。
2.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村务公开栏、简报、手机、网站、微博、远程教育网络等媒介,深入宣传开展“党员集中学习活动日”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时宣传、推广好做法、好经验,为“党员集中学习活动日”活动营造浓厚的氛围,引导广大党员把学习活动的过程转化为增强党性、塑造形象的过程,转化为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过程。
3.强化督促检查。我区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随机抽查各级党组织“党员集中学习活动日”开展活动的情况,检查领导干部的学习笔记,不定期组织开展学习体会交流和研讨活动,将优秀的心得体会刊登在活动简报上。同时把各村(社区)开展“党员集中学习活动日”活动纳入基层党建目标考核内容之一,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督查指导,着力提升开展活动的整体实效。
4.强化求实务实。开展“党员集中学习活动日”活动是细化实化全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基层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实际,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正确处理好活动开展与推进重点工作的关系,与单位所承担的职能、开展的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党员集中学习活动日”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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