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gsp培训心得体会
药品GsP认证检查员的职责是履行现场检查方案,实施全面检查,认真查证,如实记录,并通过现场检查,确认企业实施GsP的情况,向药品认证中心提交一份真实、准确的现场检查报告。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医药gsp培训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
医药gsp培训心得体会篇1
药品GSP是企业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修订后的GSP共4章,包括总则、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和附则,共计187条,将于2013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法规以《药品管理法》、《药管法实施条例》为基础,从硬件软件两方面更详细的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的采购、储存、销售和运输等个环节的质量控制;首先,企业需根据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质量管理体系,确定质量方针,开展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等,要求企业进行质量内审,并对内审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结论制定质量体系改进措施。提到企业应进行质量风险评估,企业是一个大团体,要求全员参与质量管理。2013版GSP相对于2000版而言,更多的是规范各质量岗位的相关职责,同时也提高的各岗位的任职要求,比如,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而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执业药师资格证和三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具有执业药师资格证和3年以上药品量管控工作。同时,从事药品质量、验收、养护工作也有专业和学历要求。
修订后的GSP强化了药品监管的两个重点环节:药品购销渠道和仓储温湿度控制,以及三个难点:票据管理、冷链管理、运输管理;本法规也主要围绕2个重点3个难点,规范各环节的岗位职责和人员要求,相对于2000版GSP的要求有所提高,2013版将药品检验并入验收养护过程中,要求票、账、货相符,并详细介绍相关票据包含内容;提到温湿度有效监控,提出冷藏冷冻运输的温度要求及相关的监控;针对药品流通过程中的流向管理,提出药品电子监管码管理,特殊情况下的药品直调也做了相关规定,以便有效控制药品在流通过程中受天气环境等原因影响。
总之,20xx版GSP虽然让经营企业更清楚怎么做的同时,也增加了实施的难度,也或许在实施过程中会逐渐的完善!
医药gsp培训心得体会篇2
各有关单位:
为宣传贯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两打两建”专项行动精神,推动落实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药品GSP”),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两打两建”宣贯会暨新修订药品GSP培训的通知》(食药监办〔2013〕145号)的统一部署,我中心定于7月下旬起分片区举办新修订药品GSP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
各药品批发、连锁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
二、培训内容
(一)宣贯“两打两建”专项行动精神;
(二)宣贯药品流通监管法律法规;
(三)新修订药品GSP解析。
三、培训时间、地点
1、具体培训时间、地点见附件:新修订药品GSP培训班期次及企业名单表。
2、上课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00~5:30。
四、培训证书
培训结束后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权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颁发《新修订药品GSP培训证书》。
五、培训收费
50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费、证书费、中餐费),费用在每期培训班报名交费截至日期前通过广东药师网面授培训班报名系统在线支付或通过以下银行帐号汇款转账,并注明“GSP培训费”,以便开具发票。食宿可由会务组协助安排,费用自理。
户 名: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
开户行:建行东风东路办事处
帐 号:44001400204053000160
六、培训报名
请于每期培训班报名交费截至日期前登录广东药师网面授培训班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并缴纳培训费用。
医药gsp培训心得体会篇3
药品GsP认证检查员的职责是履行现场检查方案,实施全面检查,认真查证,如实记录,并通过现场检查,确认企业实施GsP的情况,向药品认证中心提交一份真实、准确的现场检查报告。因此,GSP认证的现场检查质量高低,将成为决定GSP认证质量的关键因素。
身为GSP认证检查员,已多次参加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跟踪等现场检查,也因此有一些体会,在此想与大家交流,并对如何做好GSP认证检查工作谈几点建议。
体会:检查员需做好以下四点:
第一,认清职责,遵守纪律,端正态度,认真做好现场检查。
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是《药品管理法》之规定。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是企业拿到GSP认证证书的第一道关卡,药品GSP认证检查员就是企业是否通过认证拿到GSP认证证书最直接的裁判。因此,作为GSP认证检查员,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原则,端正思想,客观、公正地对企业进行评价。把检查的目的和重点放在如何引导企业认真实施GSP,真正使企业通过认证检查来完善药品经营质量体系,保证药品经营质量。
需要牢记的一点就是:最能令企业信服和尊重的,不是检查员的职位高低和权力大小,而是检查员科学、客观、公正的思想理念,谦和、认真、负责、严谨的工作态度,尽职、尽责、尽力的工作作风。
第二,加强学习,注重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要胜任GSP认证检查,检查员不仅要熟悉现场检查评审标准,还要熟悉现行药品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管理规范、药品基础知识,掌握一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具备查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各类记录凭证的能力,同时具备如何将所掌握的知识与现场检查有机结合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决策判断
能力。因此,作为GSP认证检查员,一定要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学习:
一要注意了解国家药品监管政策的新动向,熟悉与药品GSP认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二要不断深入学习药品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提高对条款理解和把握的能力;三要增进检查员之间的交流与学习,共同探讨解决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疑难问题,积累经验,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四要注重对其他有关GSP培训教材的学习,拓宽知识面,如学习《药品GSP实施与认证》、《实用药品GSP认证技术》等,这对GSP认证现场检查很有帮助。
第三,不断总结企业存在的共性缺陷,开展针对性检查,提高检查的效率和水平。
现阶段,企业实施GSP普遍存在以下共性的缺陷:一是企业负责人GSP意识不强,主要岗位人员对GSP认证相关知识不熟悉,部分企业的负责人都是外行,认证时为了达到人员资质要求,临时聘请质量管理人员,出现药师“挂名”现象,即在职不在岗,质量管理制度的的执行形同虚设。影响了GSP的有效实施。二是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包括:购进、验收、养护等记录填写不规范。如未按照先验收合格再上柜销售的程序操作,药品购进验收记录登记不及时,甚至出现药品已售完记录却没填写的现象;药品购进验收仅是简单抄写发票,并不查验实物,且名称、规格、剂型填写不准确,导致票、账、物不一致;药品养护记录不全;药品质量管理档案残缺不全也是一个问题。如药品质量档案,业务培训档案,健康档案等不完善,或者做表面文章,建立虚假的培训记录。三是部分文件的制定与企业实际不相适应,可操作性不强,部分制度也没有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四是部分企业不注重自检工作,对平时出现的缺陷项目没有引起重视。
作为GSP认证检查员,应该高度重视上述高频出现的缺陷项目,并把这些项目作为抽查的重点,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四,认真完成每一次现场检查。
对每次现场检查,从检查前的准备到检查后的总结,检查员需要认真做好整个检查过程的工作,具体工作包括:认真预阅企业GSP认证申报资料,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明确自己检查的要点;熟悉检查标准,草拟自己的检查重点和难点,列出一份检查时待阅的文件资料清单备用,加快文件查阅的速度;明确检查目标和工作量,初步判断企业管理的薄弱环节,认真观察现场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询问,走访面谈要少说多问,不作咨询,不作裁判,不表态。认真审阅企业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和记录凭证,为结果评定提供准确的证据;充分利用与企业交流意见的机会,学习、积累GSP管理的知识和经验;及时归纳整理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不符合GSP的问题和有关事实依据,提交检查组讨论,以客观公正地作出评定;认真向企业反馈其存在的缺陷,有必要时可以指导或启发企业制定整改措施。
▲建议:加强GSP认证检查的基础工作
要做好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既需要检查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也需要监管部门开展好一些基础性工作,如法规制度的完善、日常监管方式的创新、检查员的培训等,为提高认证检查质量提供保障。
一要加强检查员业务培训。通过组织培训,给大家更多的学习交流机会,既便于共同探讨解决平常检查时遇到的问题,也利于统一观点,提高大家的检查水平。同时,检查员还要不断学习,认真实践,加强自我修养,丰富自己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以适应药品监管工作的需要。
二要完善相关法规和制度。监管部门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GSP本身和认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和探索,认真做好相关法规和配套制度、文件的修订、解释和补充工作,对一些不够明确或需要解决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增强检查条款的可操作性。
三要加快修订《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制定适合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条款,如增加票据管理、药学从业人员基本要求(特别要强调年龄的限制)等条款,原有的“建立药品质量档案”药品购进与验收方面的条款要求可以作一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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