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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笙箫默读书心得体会

刘丽分享

  《何以笙箫默》是顾漫创作的长篇小说,讲述了何以琛和赵默笙因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情缘,并执着于等待和相爱的故事。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何以笙箫默读书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篇一

  很久以前朋友就跟我推荐过《何以笙箫默》,一直推脱没有时间,直至今日才抽出点时间一阅。其实哪里是没有时间,是没有耐性而已。可以说,入大学以来,几乎不读书了。经常是从图书馆抱回一大摞书,期限到了以后在原封不动的还回去。

  曾经是多么的向往大学,不只一位老师提到过,大学是他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日子。闲时我阅读各种小说,言情小说尤其对大学有各种美好的描述,让人向往不已。刚来的两个月,我确实是这么觉得,这才是生活,这才是属于自己的自由。周末三五好友相邀而聚,社团活动中激扬文字,课后时间想怎么玩怎么玩。然而浮华的背后却是无尽的苍白,空虚。我想要的到底是什么?随后的一年,有些荒废,有些麻木,有些无奈。于是开始怀疑所谓的大学究竟是什么?我来这是要干什么?是为财富,是为权势,还是社会名望?

  所幸,经过一年半的探索,在这个寒假之中找到了我的答案。答案来自于书中,也来自一次偶然的社会实践。实践本就是认识世界的唯一方法。(要知道马克思所谓的实践不只第一手实践。通过书籍、口耳相传等方式习得的他人经验也属于实践,这是二手实践而已。)于是重新拾起了看书的习惯,梁高祖说,“三日不读谢玄诗,即觉口臭。” 实际上惴惴不安的原因不正是对未来的缺乏信心吗?信心来自于书籍,来自于前人积累百世的思想经验。

  这些天的思考使我终于明白,大学确实是一个美好的地方,是一个适宜于学习的地方,是一个让幼稚少年成长的地方,尽管这成长使人伤痕累累。但是,在别的地方就不用成长了吗?哪一代的青年人好过过?

  《何以笙箫默》是顾漫的一本小书,寥寥十万余字。是一法学系才子和一原本活泼调皮女孩子的故事。文笔细腻质感,不着笔墨间勾画出那种旖旎浪漫,却又不失生活气息,显得质朴真实。这是与《烈火如歌》并称的两本当红网络小说。恰巧明晓溪的《烈火如歌》初中时曾经读过,还记得书籍背面读者评语里有句话——这是一本让人幸福的手心出汗的书。“幸福到手心出汗”当时我也是这种感觉。时逢少年,意气风发,以为世间之事无所谓郁郁不平,非黑即白,非对即错,如此而已。才子佳人,珠联璧合,承天之意,应时之和。

  恰好与今日再《读何以笙箫默》做出强烈对比,顿生感慨,文笔情节好虽好,但不甚符实际。才子不多,为何让赵笙默撞到了何以琛?佳人不少,为何何以琛就选了赵笙默?简单的分析一下即知,此类小说面向群体大都是青春期少女至未成家女性,对爱情怀有美好浪漫的幻想。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这种小说满足了女性对爱情浪漫美好的向往。

  同样对于男性,有一种小说如今大行其道。称为玄幻小说,笔者恰好浸淫多年,是笔者为数不多的消遣之一。主角或是天赋异禀,或有机缘奇遇,或是带着先进思想穿越回古代。反正不论如何最后总能笑傲江湖,建立不世功名。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这当然是每个男人所追求的愿望。这些小说迎合了男人虚荣的心理。现实惨淡,虚幻中寻求慰藉。除开有些作者文笔非凡、才思横溢,文章中尚带些诗词歌赋,人生哲思,可以说无甚作用。

  文学艺术可以陶情冶性,社会哲学可以安邦定国。

  今天是三月二十日,恰逢春分。春分者,昼夜平分之意,此时太阳直射赤道,春暖花开,莺飞草长。然而长春的天气似乎不遵从这些节令,午后的阳光明媚,穿透云层。路旁整个冬天未曾变化的积雪终于开始消融,土地变得湿润泥泞,屋檐下的融冰开始滴答作响,长春随处可见的松柏依旧是那副直挺遒劲的风采。窗前的温润的阳光照射到脸上,怅然感慨:现世安稳,岁月静好。喜欢少游一句词,梅英疏淡,冰澌溶泄,东风暗换年华。

  不经意间,东风已暗换几度年华。记得一个朋友高考完毕后在日志里怀念高中:我来的时候,小池里开满了莲花,要走的时候,树杈上长满了青桃。前者开在夏末,后者生在在夏初。而我的青春啊,就在这夏末与夏初之间,像是被轮回遗忘在一中的校园。

  记得我来的时候,是夏末,杨柳依依、芳草蔓蔓,喷泉上映着七彩的虹光;只是不知道我走那天会是一种怎样的光景。毕竟,大学,我曾经经历过。

  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如切如磋者,道学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舍本而逐末,是亦不可以己乎。

  晚上修习中国哲学史,遇到一位老师,对我的思想很有启发,坚定了我的信念。尽心尽力而已,不求有功,但求无悔。文天祥在宋朝沦落以后坚持抗金而后被捕,元人威逼利诱无所不用其极竟不能使其投诚,文公著诗《过零丁洋》千古流传,然而再其临死之前还有一首《绝命词》令人扼腕叹息:“孔曰成仁,孟曰取义。为其仁至,所以义尽。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矣。”

  晚上跟父亲聊天,所幸父亲虽不理解,但是信任我。还提到一些我容易忽视的问题,初时欲出言反驳,但事后一想却是一针见血。有这样的支持我的父亲母亲我也足以自豪。

  此时寝室内饮酒若干,气血翻涌,有些上头。尝慕于太白斗酒十千诗百篇,非有太白之才,但逐太白之意。拉杂这些了这么多,不知所谓,算是意识流吧。

  最后在写一句话吧,这是父亲的教诲。 stay hungry,stay foolish。 求知若饥,虚心若愚。忌年少气盛,忌心高气傲。

  篇二

  说实话,我真的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勇气把这本《何以笙箫默》读完的,还记得翻开第一页的时候,手还是颤抖的,稳了稳,才继续往下翻。

  曾经跟别人说过,我不会再为那个人哭了,可是,看何以笙箫默的时候,眼泪还是啪嗒啪嗒的落了下来。心里说不出来的难受。可是庆幸的是,赵默笙和何以琛的结局是完美的。虽然两个人曾经有过冲突和破裂,但是那炽热的爱和浓烈的思念,慢慢地将所有的碎片粘回一起,尽管仍然看得出有裂缝,然而这就像生活一样,怎会如此完美呢?

  哭红的是眼睛,哭碎的确是爱情。

  当我们仍想沉溺在懵懂的少年时,岁月却无情地将我们往前踢,我们曾发誓要与命运抗争到底,而到头来才发现自己早已卷入命运安排的漩涡里。最后,被踢的遍体鳞伤,哪里还有挣扎的力气?还好,往旁边望去,幸灾乐祸地看着,原来,你也一样。在被岁月催促的过程中,有多少眼泪留在外,又有多少眼泪留在心里?大丈夫说,拿得起,放得下;可这放下的背后,又暗藏着多少秘密;在这拿得起的面前,又隐含多少辛酸呢?最痛的,不是放得下或拿得起;最痛的,是在午夜三更时分,梦里尽是你少年般的桃花面容。眼泪,只是暂时的止痛药;忘记才是永恒。可惜,世道往往就是如斯的不公平,记起容易,忘记难。

  所以,何以琛和赵默笙,选择了记起,放弃了忘记。记起的不仅是那青葱年代,还有那黯然神伤;记起的不仅是耳边那喃喃念叨的我爱你,还有那刺痛心扉的对不起;记起的不仅是那恍如隔世般的爱恋,还有那雨中、风中飘散的恨意。虽然疼痛,却不后悔。如果真是后悔,应后悔当初的口是心非;如果真是后悔,应后悔过去的不告而别。既然回来了,那我就不会再走了;既然不走了,哪还有什么比再次失去更令人恐惧呢?

  当以琛拉着默笙的手去登记结婚时,脸虽挂泪,但嘴角上扬。以琛选择了最有勇气的的方法,选择了最为痛苦的方法:既要记起,又要忘记。默笙选择了最艰辛的路途,最幸福的惩罚:去爱你,而且,是一辈子。

  何以笙箫默,最令我感动的不过就是一句话:在爱情面前,要有勇气;勇于去爱,勇于去承担;承担过去,承担现在,承担未来。

  何以笙箫默,最令我伤心的不过就是这一句话:有多少人可以在爱面前鼓起勇气,有多少人可以在情面前无所畏惧?我们总是在爱情面前妥协,总是在爱情面前放弃,总是为自己、为他人而做了胆小鬼。一失足,满盘皆输:生命总是给太多机会我们去选择,却没有给太多机会让我们重新选择,走错了一步,落下的,只是满目苍夷。这满目苍夷,有谁愿再去?

  这,就是何以琛和赵默笙的可贵之处:愿意去,且不畏惧。

  但,却是小说。但,心里仍有暖意。

  爱情,太美丽了,不真实,所以,我和你之间只能有缘;

  爱情,太悲切了,不牢靠,所以,我和你之间只能有怨;

  爱情,太现实了,不浪漫,但是,只要执子之手,便是最幸福的事,最美丽的惩罚。

  篇三

  最近一篇名为《何以笙箫默》的小说红遍了整个网络,空间、微信、微博等等媒介铺天盖地的信息扑面而来,同学们挡都挡不住。于是,上课、课间、校园里的小路上、寝室总能听到——《何以笙箫默》…… 渐渐地,渐渐地,渐渐地耳濡目染,我也成为了它的俘虏,加入了他们追剧人的行列,开始细细地品读起来。

  首先,《何以笙箫默》这一篇名就引人发醒,耐人寻味。看似毫不相干的几个汉字组合在一起,怎么理解呢,不知道,从没见过这样摸不着头脑的篇名啊。于是带着这样地疑惑自然而然就融入到了小说之中。也许这就是以前语文老师讲解文章写法时常挂在嘴边的“巧设悬念,吸引读者眼球,引起读者兴趣的效果”吧。看了书才知道,原来书中的男主人公名字叫何以琛,女主角名字叫赵默笙,还有一个女的叫萧筱。篇名中的几个零散散的汉字总算找到了出处。尽管如此,读到这里还是不清楚这三个的人物关系。就这个问题在一次寝室的卧谈会上,寝室四人反复地研讨了一番。大哥说这么明显,三个人名必定是一场三角恋啊。三弟四弟连忙说,是是是肯定是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的三角恋关系。我则认为不然,没准其中一个女的是个大灯泡是桥梁作用呢。有这样的这样的想法是因为高中的经历。高中的几对情侣每一次的和解都是闺蜜的功劳。事实证明这个故事的剧情还是被我给猜对了。这样的新奇剧情,这也是这篇小说走红的另一大原因吧。

  作者还用了倒叙的手法,先写默笙回国后的现状,给读者一肚子的疑惑急切地想知道默笙在机场期待的人是怎么样的,他们会有怎么故事呢;想知道默笙和萧筱是故友关系还好似甚为亲密,为何萧筱如此冷漠待默笙,这到底发生了什么……作者到了一个场景就抖露出一些他们的过去,不会全说出来,点到为止,达到意犹未尽的效果。

  七年,七年光阴不算太长,但是对于年轻人来说这太关键了,太重要了。这七年是家庭、事业甚至是整个人生的决定期。以琛是一家著名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事业蒸蒸日上,如日中天。高大帅气,年轻有为的他显然是个黄金单身汉,成为众多少女的追求对象,以玫更是对他体贴入微,穷追不舍。但是他七年来一直在等默笙的出现,对她矢志不渝心里从来没有闯进第二个女人。对于默笙的不辞而别一走就是七年又是恨,这种又爱又恨的滋味能引起广大读者的共鸣,置身其中。默笙是善良的,在美国的时候自己都难保温饱问题,还是义无反顾地独自抚养邻居家的孩子,尽管这期间饱受了艰辛,还是坚持到底,知道邻居出狱。同时她对以琛也是不离不弃的,心里始终放着他。

  他们俩七年来,从未联系过但还是深爱着彼此,不曾改变过。这是难得的,是许许多多的人所做不到的。我们身边有很多的情侣分手,有很多的夫妻离婚的实例。他们如果能像以琛默笙一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话,家庭是不会会更和睦,社会会不会更加和谐,人民的幸福指数会不会有所上升呢?我想答案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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