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杀死一只知更鸟》一书由哈珀·李所著,讲述了一名年轻人,被人诬陷成强奸犯,只是由于是黑人,在法律眼前也不能洗清委屈,让我们看到那个时期人性的丑陋。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这本书的读书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帮到大家。
读书心得体会范文一
每一年春节都在忙繁忙碌中度过了,总有忙不完的事儿,今年春节假期终究有时间可以好好读书了,恍忽间回到了学生时期,记得每一年的学生假期都是我疯狂浏览的好日子,小学五年级就开始看水浒了,爬在被窝里还在看,被老爸揪住,以后就只能在假期里过瘾了。
不看做者介绍,不看书评,《杀死一只知更鸟》开篇就吸引住我了,在现在的年代,如果是年轻人,对美国历史不了解可能对种族轻视的文体体会不深,不过我也不想从种族隔阂这个角度来感受这本书了,换个角度,我觉得这是本很好的有关儿童教育方面的书,书是以斯科特眼睛里所看到的事物、从她的思惟角度来写这个成人社会,和她和哥哥杰姆的成长的。
当看到斯科特、杰姆、迪尔一起顽耍、奇思怪想、恶作剧时,突然回想到了自己小的时候,在院子里和小朋友们钻盖楼挖出的地基通道、爬土堆、耍钢筋、乃至去围观挖出的棺材、捡铜钱……小学三年级的我没遇上回城里的班车,一个人从城西研究院蹦蹦跳跳、一路欣赏着风景走回二号院的家,没有现代化的通讯工具父母再着急也只能等我回到家说了几句,赶快吃完午餐又要赶回学校的班车了。一到周末就会随着美术老师背着小画夹到拒马河边写生,边玩边画一天很快就过去了,放假无聊也会和小火伴们爬到老城墙上去疯一天,采点野酸枣、枸杞子尝尝,不记得父母会为这些骂我们了,太自由自在了,现在的孩子恐怕连想都不敢想吧。在玩的进程中学会、读懂人生道理,也锻炼出坚毅果敢,大胆沉稳的性情。
父亲一直是个引导、身教的角色,他每天晚上都坐在饭桌上摊开文稿在上面圈圈点点,我坐在桌子的另外一边看书写作业,时不时也会瞄瞄父亲在文稿上都划了点甚么?写了点甚么?校订书稿的专用符号也是那时学会的。每天晚餐是我们最欢乐的时光,父亲会讲一小段《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的故事,到现在还在佩服父亲的记忆力,为何我也都看了却记不住,讲不出。后来电视里播放“Follow me”,每次播出都会和父亲一起看、听、随着读,每天凌晨还没睁开眼“美国之音”已在耳边缭绕了,先听几分钟再起床开始一天的学习生活。
群主说这本书可以和孩子一起看,非常赞同,疏忽种族轻视这条主线,阿迪克斯教育子女的理念和方式是非常值得学习的,特别是现在的年轻父母可能体会不出来了,由于他们这一代已接受的是填鸭式教育了,所以我也特别想把这本书分享给我的儿子,希望他也能读懂书中的真理,有所领悟。奥巴马给自己的女儿公然的送过两本书,其中一本就是《杀死一只知更鸟》,固然通过这本书,还可以了解关于美国的清教徒文化,了解到当年的种族隔阂,但关于种族问题我觉得这本书写得还是十分涵蓄的,再看看关于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书可能体会更深。
读书心得体会范文二
据说,美国前总统奥巴马,曾公开送给女儿两本书,其中一本就是《杀死一只知更鸟》。
这确实是一本很适合儿童或少年读的书籍,同时也非常适合父母读的书。这本书采用小女孩的视角来讲述一些事情的原委,并且在父亲和身边亲朋好友的言传身教中不断成长。
比如,有一次小女孩的父亲邀请了她一位同学来吃饭,这个同学的家是住在一个林子里,也算是家境贫困,就相当于生活在我们现代大山之中一些人,他们的生活习惯跟我们多少还是有一些差别。
这同学吃饭的方式奇怪,喜欢把一大勺糖浆倒在食物上拌着吃,小女孩就觉得很奇怪,从来没有看见过人这样吃饭,于是就问他在做什么。保姆赶紧打断她,将女孩带到厨房说:他是你的客人,就算他要吃桌布,你也不能说什么。
还有一次,保姆带小女孩去黑人教堂。那时候黑人和白人教堂还是分开的,虽然《解放黑奴宣言》已经宣布了好久,但白人对黑人依然还存在非常严重的种族歧视。小女孩就是白人,她的保姆是黑人。
到了那之后,她发现保姆在跟其他黑人交流时,口音变了。就好像我的一个朋友,他高中的时候在我们那个地方上学,虽然是隔壁镇,但口音多少还是有差的,每当他跟我们交流时,说的是我们的口音,当他跟他的老乡们说话时又切换到自己家乡的口音。我当时就惊讶这种口音的转换能力,觉得还是挺厉害的。
小女孩从教堂回来后,就问黑人保姆,“为什么你刚刚说话的口音不一样呢,你用我们白人口音跟他们说不是显得更厉害吗?反正他们也听得懂。”
保姆就回答她,“一个人没必要把自己懂的东西都展现出来,这不是淑女的做派——再说了,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什么人比他们懂得多。这会让他们气不打一处来。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的一样。”
小女孩就通过这些小事,在身边人的教导下不断的学习成长。
当然,杀死一只知更鸟不是指小女孩杀了一只鸟。而是本书主题的一个比喻,也算是小女孩小时候经历里最大一件事情。
这个比喻是出自她父亲口中,是他在教孩子射击时说的一段话,他说,“你可以射后院的铁罐子,也可以射别的鸟,但要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罪恶。因为知更鸟从不做坏事,只是唱歌愉悦我们,他们不吃人们的花园,不在玉米仓库里筑巢,他们除了为我们用心歌唱之外什么也不做。”
知更鸟同时也代表了本书的一个人物——汤姆.鲁滨逊。
汤姆,是一个黑人。他每天都要往返去一个地方干活,在路上,他要经过一个白人的家。这个白人家也算是穷鬼,家里的主人是个酒鬼,领完救济金就马上拿去喝酒喝掉。也不管他家里几个孩子的死活。
这个白人家里有三四个孩子,其中有个大女儿,虽然只有16岁,但家务活一直都是她承担。她有时候也会叫黑人汤姆路过时叫他进去帮个忙,比如劈柴、或者搬一些重物等等,虽然第一次说要给汤姆钱,但也是形式一下。后面就会经常的叫汤姆进去帮忙,当做免费体力。
有一次,汤姆踩着凳子在弄东西时,这个白人孩子主动去摸黑人汤姆的大腿,并把她扑倒在地上。
因为这个孩子,没去上过学,所以也就从来没有过朋友,更没更异性接触过,汤姆可能就是她接触最多的一个了,虽然是黑人,但可能在荷尔蒙的驱使下也算黑人也算个男人了。
汤姆被她扑倒后就很紧张害怕,赶紧起来跑开,就在跑开时被这个女孩的酒鬼父亲看到了,酒鬼父亲就起诉,说是黑人汤姆把他的女儿给强奸了。
本身主人公小女孩的父亲是一位律师,就接到了这样的个活。
那时候是美国的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帮黑人打官司相当于与全部白人为敌,但是小女孩的父亲知道汤姆是对的无辜的,就很想帮他。
自从她的父亲接到这个案子后,小女孩去学校也经常被她的同学嘲笑欺负,骂她的父亲是“同情黑鬼的人”
小女孩很想跟他们打架,但是她父亲说过,不要因为这件事情跟别人打架。
小女孩问父亲,“什么是同情黑鬼的人?”
她父亲就回答:“同情黑鬼的人”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称呼,跟“鼻涕虫”一样,这很难解释清楚——有些愚昧无知的人认为有人关爱黑人胜过关爱他们,就用这个词来称呼。这个词不知不觉也成了我们一样普通人的日常用语,用来给人打上卑贱、丑陋的标签。
而且在这家事情中,她父亲还教会了小女孩什么是勇敢,他说: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做之前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务发过的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读书心得体会范文三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本以孩子的视角写作的小说,杰姆和斯库特有一名做律师的父亲—阿迪克斯,他们在阿迪克斯的言传身教下学会了英勇、正义、遵从良知,用他们的独特的方式去看待、处理生活中的种种问题——种族轻视、家族化标签、社会阶层问题。
社会的不公平、不公正是一直存在的问题,怎样样面对这一问题才是最重要的,作为一位父亲,阿迪克斯教会他们的是英勇:英勇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仍然义无返顾地去做,并且不管产生甚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作为律师,阿迪克斯或许早就预感到为汤姆辩解大几率的会输,而且还要面对社会的流言蜚语,可他决然毅然地那末做了,并且全力去做,阿迪克斯是一个英勇的人,杰姆和斯库特也是英勇的人,还有许许多多没有站在台前的人也以他们独特的英勇方式去推动社会的进步。监狱门前,阿迪克斯独自一人面对坎宁安等人,杰姆和斯库特为了保护父亲,仍然挺身而出;安德伍德先生也在窗户后面时刻关注着局势发展,准备随时施以援手;法庭上,陪审团中英勇的人,仍然用自己的方式为汤姆斗争,使得陪审团的判决用了数个小时。
在当代的生活中,肯定也有新的方式去表达英勇,或许每期的读书活动就是一种表达英勇的方式,朗读经典,适当地放下手机等电子产品,就如杜博斯太太一样全力以赴去戒掉吗啡,“杜博斯太太赢了,全凭她那九十八磅重的身躯,用她的话来讲,她死的无忧无虑,不亏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东西。她是我见过的最英勇的人。”过度依赖手机等电子产品或许是新时期的吗啡,愿每一个人都能如杜博斯太太一般英勇,放下手机,感受每天与孩子、与家人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