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临时外出工作或学习的规章
党员临时外出工作或学习的规章,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按自行脱党处理。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党员临时外出工作或学习的规章,欢迎大家阅读。
党员临时外出工作或学习的规章篇1
1、外出党员是指长期、短期、临时以集体和分散形式离开支部外出学习、工作或从事其他活动的党员。外出党员所属支部要确定“一对一”联系人,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及要求。
2、外出党员要及时向支部报告外出的时间、地点、工作等情况。
3、短期外出和长期外出党员应分别将临时组织关系和正式组织关系转往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并参加那里的组织生活。
4、党员外出学习、工作或从事其他活动结束后,应及时转回组织关系并归属原党组织。
5、未转出组织关系的外出党员,参加原单位党组织的组织关系并按时交纳党费。
6、三名以上党员集体外出,地点固定的,应按规定建立临时党小组并开展活动。
7、外出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组织生活,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8、外出党员如果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
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视作自行脱党。
9、党支部和党小组对外出党员负有教育管理的责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注:上述“长期”指六个月以上,“短期”指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临时”指一个月以内;上述“集体”指三人以上,“分散”指二人以下。
党员临时外出工作或学习的规章篇2
前些天,正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休假的北京卫戍区某装甲团司令部协理员刘乐,收到了部队快递来的“电子学习包”光盘。
这个团注重加强对临时外出党员的跟踪指导,坚持做到临别提出学习要求、定期邮寄学习资料、随机抽查学习情况。对外出参加学习培训、住院等人员,团党委通过多方协调,将他们纳入所去单位的教育活动;对3人以上集中外出执行任务的党员,通过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因地制宜开展“短、小、快、活”式教育;对探亲休假人员,采取向家人寄发信函的方式,委托他们帮助监督学习。
他们还利用上级为干部统一配发的军用手机,开设了新颖时尚、内容丰富、互动性强的“导学手机报”,利用短信群发器,定期将教育活动的好做法、新要求发送到在外党员干部手头,指导他们异地同步学习。
党员临时外出工作或学习的规章篇3
根据党章规定,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党支部,在支部中参加活动并缴纳党费。我认为他应该把组织关系转来,才能参加支部组织的活动。有特殊情况的,至少也要 由原来的党组织开党员证明信或临时组织关系证明才可以参加现在的支部组织的活动。
基层党支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应谨慎保存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及时办理转移手续。
一、党员临时外出到另一单位去工作学习,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即临时组织关系),证明党员身份,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其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没有固定地点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应于验证后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四、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就地安置并归原单位管理的,组织关系仍留原单位,可视其党员人数的多少,成立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党小组;易地安置的,或虽就地安置,因身体等方面原因不便参加原单位党的生活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五、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中的党员,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到本人、配偶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
六、停薪留职人员中的党员,应在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的时候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七、党员因私事短期出国、出境或自费出国留学,应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组织。出国出境定居的党员,应办理停止党籍手续。
八、援外人员中的党员组织关系,由派出单位统一转移。党支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必须注明党员的具体去向和所担负的任务,最后由省、市(自治区)党的委员会组织部协调,统一转至外交部政治部,再由外交部转往我国驻外使馆的党的委员会。
九、恢复党籍的同志如果在恢复党籍之前已调动了工作,要由作出恢复党籍决定的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经基层党委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十、党员在支部范围内调动工作或临时变动党小组,不必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也不必开具党员证明信。
十一、党支部在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限,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分加盖印章,介绍信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5天。
十二、如果党员成批调往新单位,党支部可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另附名单,所附名单要加盖印章。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要分别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十三、县直机关各党支部党员关系的转移,必须经过系统党委办理转移手续。
十四、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应由本人办理、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党内交通或机要邮政传递。
十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一旦丢失,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党组织应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应写出书面检讨,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
十六、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及时转移。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党员临时外出工作或学习的规章篇4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两种:一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通常称为党员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另一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通常称为党员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经党组织决定由一个组织转往另一个组织(如工作调动、入学、转业、退伍、离退休等)时,应转移组织关系。在军队范围内,由团以上单位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往地方时,还应经师(旅)以上单位组织部门接转。
党员临时外出,需在另一个单位参加党组织生活时(如出差、开会、集训、进修、实习等,时间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应携带党员证明信。
党员证明信只证明党员的政治身份,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组织交纳党费,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党员返回单位时,应请所到单位党组织或组织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后,将证明信带回。
党员交流图片心得体会相关文章:
3.党员干部学习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