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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少年的阅读心得感悟

新华分享

关于少年的阅读心得感悟篇1

暑假里,我读了任溶溶写的《我们的汉字》这本书,颇有感触。

这本书是一本关于汉字知识的普及读物。从文字的起源讲到汉字的演变,一直讲到拉丁字母注音,系统地讲述了汉字发展的历史,让我们对汉字有一个具体而清晰的认识。

汉字教会了我许多道理,正如本书作者所说,不管中文还是英文,不会说不会写都是一件让人烦恼的事。书中有这样一个小故事:有个人去美国,他不会英语,于是请了个朋友在纸条上写了他最爱吃的菲力牛排的单词。他肚子饿了,就走进了餐馆,服务员问他吃什么,他拿出了纸条,服务员就端上一盘鲜嫩的菲力牛排,他吃得开心极了。就这样,第二次他依然吃得津津有味。可第三次第四次,他就不想吃了,甚至有点倒胃口了。他想找人写另外的菜,可是找不到懂中文的人,所以,他只能一直吃牛排,吃到想吐为止,这可真令人沮丧!所以,你看看,文字在我们的生活中起着多么重要的作用,扮演着多么不可或缺的角色啊!

这本书还告诉我们汉字的演变,从甲骨文到楷书,每种字体都有自己的故事。还有象形和指事。象形是直接描绘实物形状的字,指事是在象形的字上用简单笔画的符号字。

以前,有些字没造出来,古人常会用同音字来代替要写的字,这叫假借字,现在我们都叫做错别字。现在有些店铺故意用错字,比如我在吾悦广场上写着就“视”不一样、“布布”高升,我觉得不好,因为他把字的本意给变了。

汉字蕴含着中国的传统文化精神,一笔一划包含着属于它们自己的故事,所以我们要让它们发扬光大。

关于少年的阅读心得感悟篇2

在读《少年维特之烦恼》这本书之前,还没有一部著作让我觉得能细致的描绘出爱情是什么,红楼梦里的爱情缠缠绵绵,知是情却不道情,不求轰轰烈烈,但求哀婉千年,是中国式的爱情。而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里的爱情,却似小儿般的感情流露,真真切切,清晰彻骨,对爱情那种感受的细致描写深入骨髓,谁都有过爱情的体验,只不过有深有浅罢了。

以书信体的体裁让主人公维特用第一人称描述出他沉醉于爱情中的感受,是再好不过的了,没人能体会别人的感受,但人类的感受这东西却是相通的,你能以自己体会的感受去感受别人体会的感受,越是有着深刻体会的人越能感受别人。

我和这本书产生了强烈的共鸣,但是我看不下去这本书,或者说是我不想看下去,因为我体会过那种如梦幻般的幸福以及痛彻心扉的痛苦,我不忍也不愿再去体会。痛苦要比幸福长久和深刻得多。

幸福来时悄悄然,不知不觉中已深陷其中,而后相思之人最苦,既日日思夜夜梦却始终不能得偿如愿,就如绿蒂告诉维特他不节制,维特想要毫无保留的奉献,如果可能则会无止境的吸食。但是在爱情面前,谁不是这样贪婪呢?

如果我在当时接触了这本书,是否也会作出像维特一样的行为呢?

爱情的苦果要一口咬尽,慢慢尝舐只会愈陷迷津之地,其中的绵绵苦楚只有试过的人才知道。

关于少年的阅读心得感悟篇3

认真读了大文学家鲁迅的《少年闰土》之后,我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鲁迅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色彩,眼前不由得出现了一幅幅令人怡神的自然美画。

我读鲁迅的这篇充满童年回忆的散文时,如同身在临其境,仿佛正在读着鲁迅爷爷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他,正在与闰土在厨房里谈天说地,聊个不停呢!那是鲁迅与闰土相遇的第一天。

闰土是个健康的少年,为什么呢?文中说“紫色的圆脸”是暗指闰土健康的肤色,经常劳作的象征。不仅仅如此,闰土还是一个见多识广的少年。他不停的把自我雪地捕鸟、海边拾贝、瓜地刺猹、看跳鱼儿的事告诉鲁迅。鲁迅也十分渴望有闰土那样自由自在的生活。

闰土知识丰富,我和他一比,真是羞愧,我整天呆在家中,对外边的事了解甚少。可见,我的知识很贫乏。鲁迅先生写的《少年闰土》使我收益非浅,他使我明白了自我的知识很浅薄,从此刻开始,我应当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将来成为一个爱国的祖国栋梁。

关于少年的阅读心得感悟篇4

我在生活作文的《欣赏读本》中,读到一篇文章——《访绍兴鲁迅故居》。里面提到闰土。当时,我对闰土很好奇,他长什么样?是个怎样的人?当在语文课上学了《少年闰土》这篇课文后,我最终认识了闰土。

深蓝的天空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头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戴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这少年便是闰土。从这段文字中,我了解到闰土是一个机智勇敢的少年。

闰土是捉鸟的能手:他在雪地里扫出一块空地,用短棍支起一个大竹筛,撒下秕谷,看见鸟在吃了就一拉,那鸟就被罩在大竹筛里了。用这种方法能捉到各种各样的鸟。读到那里,我想:如果我也能用着种方法捉到多多的鸟就好了。

闰土也喜欢在潮汛时看鱼:在潮汛时,有很多鱼跳出来,有长着两条腿的飞鱼。看到那里,我想我只听说过蝌蚪会长出两条腿,并没有听说过其他长两条腿的鱼。

夏天,闰土和他的小伙伴门能够在沙滩上拾五颜六色、奇形怪状的贝壳。在鲁迅的心目中,闰土知识丰富,活泼可爱,聪明能干,他的生活充满乐趣,丰富多彩令人向往。而鲁迅和他往常的朋友却生活在有高高围墙的院子里。每一天只能望着高墙上四脚的天空。他们的生活天地很狭窄。

我和那时候的鲁迅一样。生活天地也很狭窄,每一天只能一个人呆在家里没有小伙伴和我玩,就只能玩玩具、看电视、玩电脑游戏。我真想像闰土一样拥有多姿多彩的童年。

关于少年的阅读心得感悟篇5

困难只是人生的一道阻碍,它并不可怕。重要的是要拥有坚定的信念……

——题记

一场风波,迫使他不得不离开印度;一场海难,使他失去了至亲的家人;一次偶然,使他迫不得已与一只老虎作伴漂流。可是这些都没有让他绝望迷惘,而是更激发了他内心深处对生存的渴望。

派是一个平凡的孩子,因为那一场海难事故,使他在救生艇上逐波漂流。而理查德·帕克是派父亲的动物园里的一只孟加拉虎,它也在那艘救生艇上。而就在这艘艇上,他们之间发生了震撼人心的故事,时常触动着我。

“动物和人有本质区别,忘记那一点的人就会没命!”派的父亲以往提醒过他。可是派呢?为了生存,他打破常规,一再尝试与老虎沟通,虽然屡遭挫败,可是他始终没有放弃。就是这永不言败的精神,使得他获得了上天的眷顾,获得了最终的成功。

“最重要的是不要绝望。”每当我们面临危险或挑战,想要去战胜,去拼搏时,却时常会退缩,害怕会失败,怕被别人嘲笑,怕自我难堪。照这样下去,我们只会一步步地退缩,最终走向失败的悬崖,被困难压倒,被他人轻视。难道就不能勇敢一点吗?不妨假设一下,你是军中的一名高级领帅,城墙四周已是成千上万的敌人,你会继续与敌人血战到底吗?生死一线中的会与不会,就全靠你的信念来决定!这每一丝的勇敢,有可能就是奇迹发生的转折点。就像派,他为了生存,冒着可能失去生命的危险,去和没有人性的老虎共处,为自我获得期望。那到底是什么在支撑着他呢?是信念!信念支撑着他在海上活下去!理查德·帕克,这只孟加拉虎能够说是他信念的支点,它的存在时刻警醒着派,让他有活下去的动力!如果派没有这种信念,也就不可能在这次漂流中成功地活下去,不是被理查德·帕克吃掉,就是被活活饿死在救生艇上了。

“人生就是不断的放下,但最遗憾的是,我来不及好好告别!”这是成年的派所说的话。他哭了,就连他自我也为这场奇幻漂流感到惊奇。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奇迹也包括在内,它总在人的极限点时闪时现。我们能够创造奇迹,只要相信信念与你同在,就像温塞特说的那样:“有足够的信念,他就能创造奇迹。”

决定取决于一瞬之间,在困难和危险面前,不要害怕,不要顾虑。只要有坚定的信念,勇敢去尝试,就没有什么突破不了的困难!相信自我,像派一样,去尝试!去突破!世上没有过不了的坎,也没有能阻挡坚定之人的河流。相信自我!信念必须能与你同在……

关于少年的阅读心得感悟篇6

读完少年派的奇幻漂流,看过电影以及原著以后,畅读姐认为原著的深度比电影表达的更好,电影的画面又远远超过了原著的画面感。电影里添加了一些内容和人物,当然是为了表达某些暗示。而原著以文字为载体则不存在为了暗示而添加。原著甚至一笔带过了些政治,又着重讨论了人性,更引申探讨了宗教。

少年派看起来像是在讨论一个问题:吃人,有罪吗?派吃了厨师,也吃了母亲,其实也吃了水手。他不知道自己虽然活下来,但是否有罪。或者,换作他人,是否会做他同样的事。如果换位思考,恐怕我们不愿承认,我们做不到更好了。以前看过一本关于安蒂斯山脉上空难的书,这个也被拍成了电影,一队橄榄球队的运动员,在雪山上,靠吃同伴的尸体,活下来的故事,文末,幸存者表示,他们再未吃过肉食。很多吃人的故事,往往到最后,涉及的就是是否有罪。我们可以接受吃其他的生物的肉体,但作为拥有高级智慧的生物,就好像我们天生就文明一样,我们拒绝吃同类的肉体——至少现在我们都抱有这个文明底线。毕竟,我们似乎拥有更多选择的能力和权利。但如果,我们别无选择呢?吃人活下去,还是拒绝吃人而饿死?

有些时候,这看似是个选项,但实际它不是一个选项。因为,求生是一种基础本能。晚餐后,靠在舒适的沙发上,我们想到的都是高尚,我们可以用俯视的姿态说,我选择死亡。但是,别忽视,身体是我们的牢笼,很多时候,我们根本控制不了它,它是老虎!当本能占据主导地位,我们会毫无办法。

派之所以能够正常的回归,正常的娶妻生子,是因为,他深深的知道了,我们的身体不是我们的身体,它是一只老虎。太平岁月,老虎在笼子里,我们驯养它,它从不考虑凌驾于我们之上,从不渴求主导。而生死存亡的时刻一旦到来,老虎便会出来,主宰我们。所以,吃人有罪吗?——派给出了解释:那要看是老虎吃的,还是人吃的。

很多人终其一生,不会去考虑,“我”与“身体”的关系。大部分时候,我们认为“我”和“身体”是一回事。但到底是一回事吗?

我想少年派给了我们他的答案——他在海上的二百多个日夜,真真正正的明白“我”是“我”,而“身体”是“老虎”。难道少年派不可以选择死亡吗?就像厨师可以被少年派轻易的杀死,厨师无力独自面对大海,与其慢慢虚弱而死,所以干脆被痛快的杀死反而轻松。回到问题,少年派不能选择死亡吗?在海上太容易死了。其实,对于死亡这件事,人类缺乏基本的选择权。

身体的饥饿已经剥夺了派的思考,派被饥饿控制,只想找寻食物,根本无暇去思考他还有一条死路。记得一本小说叫《44号孩子》,里面有一个场景,饥饿的女人,虚弱到站起不来,竟然还一直在嚼着椅子腿。还有一本叫《就说你和他们一样》,饥饿的少女,以胶水充饥,即使胶水有毒,却也乐此不彼,因为胶水使她在很长时间不再感觉饥饿,因此,哪怕卖淫换来的钱屈指可数,也要特意留出买胶水的钱。这就是我们的“身体”,它不允许自己饥饿、疼痛、虚弱,我们对它的一切感知主宰着我们。少年派想明白了这点,他知道,有时候,“身体”连死这个念头也不给他。所以他正视了“身体”这个老虎,他要做“他”,在活着这条路上,他想要清醒的做自己,但又不得忽视身体的需求。于是,他最后说,上帝与你同在。当派清楚了“我”和“身体”的关系,下一步就是信仰范畴了。

少年派同时信仰三个宗教,他对每一份信仰都异常虔诚。为什么是三个?其实可以更多,亦或是只信仰一个。这些统统不重要。少年派的电影里,有个派的母亲讲大黑天的绘本的细节。说大黑天的嘴里有整个宇宙。我当时在脑海里出现的词就是轮回。

少年派的原著里有一段梦境的对话,派问老虎,你吃过人吗?老虎说,大概吃了两个。那一段,读来心痛流泪。

将死之时,恍惚之际,派还是在纠结吃人到底对不对?吃了人,派是不是有罪?那段之后,派几乎重生了。

我想派的重生是因为他想清楚了“我”和“身体”的关系,于是他吃了母亲的遗体。这次是他想活下去!不再是老虎想活下去!是“他”,而不再是“他的身体”,他不再被老虎所主宰。他想明白了“我”和“身体”的关系后,他做出了自主选择——他想活下去。既然他想活着,就需要“身体”这个载体,于是他开始喂养“身体”,也驯养了“身体”。

我想,如果我们都能够驯养“身体”,那么世界会不一样。我们会节制的多。我们的破坏性会小很多,因为,“身体”出笼,连同类也吃,甚至连妈妈也吃,还有什么做不到的?所以,少年派的作者特意给派按上了三个宗教信仰,作者的意图是什么呢?他想告诉我们,信仰不是表面的崇敬与虔诚,信仰是帮助我们理清“我”与“本能”,让我们思考“我”与“外界”,让我们做出清醒的选择、有效的选择、正确的选择。有时候我会认为信仰的作用就是“驯养”——自我驯养。

所以到了这里,我们已经明白少年派根本不是在跟我们讨论吃人的问题,而是在跟我们讨论另外的议题:欲望如洪水猛兽,我们该怎么安置它们?如果我们任由他们主宰,那么它们会极凶猛,破坏力极强。如果我们可以驯养它们,那么它们也可以安居一隅,或者隐退无踪。

但是显然,而今的我们,根本不能够驯养欲望,远远达不到本可以做到的节制。所以,这世界其实是老虎的世界。

关于少年的阅读心得感悟篇7

在作家的笔下爱情是伟大的主人公为它生可以死死可以生;在作家的笔下爱情又是渺小的只不过是承载个性解放和实现自我价值的工具。小说里主人公那绵绵无尽的情思、激烈的内心冲突、亦苦亦甜的恋爱感受只有在他无法得到心上人时才具有残酷而无望的美的意味。所谓轰轰烈烈的爱情与充满血泪的心路事实上是浓得化不开的年少情愫与深黯的少年悲戚。青春向来就注定充满不安和躁动。太多沸腾的热血亟待宣泄为理想献身可以无半点犹疑。

在《少年维特之烦恼》中主人公的自我意识相当强烈。青春和美都是他热切向往的东西。他为自由而生为自由而死他宁死也不愿放弃自己的理想和追求。然而这种价值目标如何实现呢?当然不可能通过改造社会的实践我们的主人公还没有这样的思想觉悟他们在命运的掌心里只能是一枚渺小而安静的棋子。因此他们只能选择爱爱它个地老天荒、至死不悔这样或许能抒发心中的苦闷?在这个意义上说这不仅仅是他们个人的悲剧也是整个时代的悲剧。

对于他的精神和品格,你们定会深表钦佩和爱怜,对于他的命运会撒下你们的泪水,善良的人啊,你正体验着他那样的苦恼,从他的悲痛中汲取安慰吧,如果由于命运或者你自己的过错,无法找到一个亲密的知己,那就让这本书做你的的朋友吧。”随着开篇致词我进入了维特的世界。

关于少年的阅读心得感悟篇8

细读鲁迅先生的《故乡·少年闰土》,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布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忽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他,正和闰土在厨房里谈天说地呢。这是初遇闰土的第一天。闰土很高兴,他和我不停的述说着在城市里看到的东西。少年闰土是一个富于表现力的少年,是一个有更多的新鲜生活和新鲜感受要表达的少年。

然而,闰土在岁月里一点点一点点地长大,成了一个大人。他不可是身体上的改变,也是心里之中的改变,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的,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必须,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

当看了这篇文章,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我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明白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先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

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此刻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知识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期望这样,就像鲁迅不期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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