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教育心得体会
法治教育心得体会怎么写?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一种威严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时刻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一起来看看法治教育心得体会,欢迎查阅!
法治教育心得体会(精选篇1)
“宪法”这个词中包含了多少意义?在星期天4:30之前,我对宪法一无所知,但看过那个节目之后,我明白了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哦,用通俗易懂的话来说:“宪法就是保护我们人民的”。
星期天演的那个是学生讲宪法的比赛。参加比赛的有辽宁队,海南队,河北队,重庆队,还有山东队和天津队。六个队的表现都十分精彩,最让我难忘的是天津队的一位姐姐对一位老爷爷说的话:“宪法是一条路,在这条路上您和您的家人不会受到任何伤害”。听完这句话,我的眼眶湿润了,这句话说的是那么触动人心。宪法是保护我们的,是造福我们的。更让我有感触的是我们山东队,虽然第一轮就被淘汰了,但是虽败犹荣。王柯心,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上台的时候是那么自信,那么大方。后来又经过了一场激烈的辩论赛,最后天津队获得了最后的胜利。看完这个比赛,我觉得我应该认真了解宪法的基本性质和内容,认真学习宪法。
“依靠法律来护航,一言一行记心上,谦和恭让莫逞强,结交朋友要思量……”这首童谣我已经烂熟于心。宪法,离我们的生活看似遥远,实际有那么紧密相连,所以,我们才更应该学习宪法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充实,美好。
法治教育心得体会(精选篇2)
白天,和煦的阳光普照大地,散发着幸福的气息;月夜,星星闪烁点缀着浩瀚的苍穹,给人诗意般的感受;穿过繁华的街道,商店前人们排队购物诉说着井然与祥和;走过路口,遵守交通规则的车辆与行人,让人享受着平安与安定的美好!我们生活在社会上,无时无刻不享受着法治带给我们的便利。
法,是茫茫人海、芸芸众生心中一盏永恒不灭的明灯。可有的小学生却认为自己是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是受《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对象,可以目无法纪,为所欲为!真的是这样的吗?不,肯定是不可以的,老师告诉我们未成年人的行为同样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不要误以为法律与我们无关。也许有人会问,法在哪儿呢?其实,它就在我们的身边,体现在时时处处。
我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中考前一天,五名社会青年冲进某校初三(3)班教室殴打初三学生林某,林某情急之下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威胁社会青年,其中一名社会青年冲过去殴打林某时不慎被划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公安机关以林某携带管制刀具,对其进行拘留,其家长也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事实证明,法,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很多时候我们做事时要学会约束自己,比如,你随意乱扔垃圾、随意摘公园的花,这样做不仅破坏了环境,而且违反了有关环境保护条例;你因为好奇,偷看别人的东西这则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同样也犯法;大街上,你不遵守交通规则,乱闯红灯、横穿马路,这就违反了交通规则。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可能是不引人注意的小事,也许我们每个人都这样做过,但要知道你的做法可能已经触犯了法律。
作为少年儿童的我们,应该怎样做才是遵纪守法呢?其实遵纪守法可以落实在校园和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里。如:上课不讲话、不开小差、认真听讲,不违反课堂纪律;课间不乱跑、不打架、不玩危险游戏、不破坏校园公物;在校园不乱扔垃圾,不乱写乱画,不粗言碎语;不进网吧和游戏厅,不看不健康读物,不传播谣言;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在马路上疯狂打闹;坐公交车自觉排队,文明礼让;在电影院图书馆等公共场所不大吵大闹,保持安静等等都是遵纪守法。
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事做起。有句古话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点滴小事,积累成山,要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我们就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当你在课间活动的时候,不在走廊上追逐打闹的规定,你有没有时刻铭记在心?你有没有每次严格遵守?或许在不经意间,我们就做了一个好学生;或许在不经意间,我们就违反了规章制度。
遵纪守法,还要我们从现在做起。作为未成年人,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自我保护,学会依法律己,学会抵制不良诱惑,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无情,后悔莫及,家长伤心,老师烦心,社会担心,一失足成千古恨!同学们,让我们一起,从现在起,学法,懂法,遵守法律吧,做一个学法守法好少年!
法治教育心得体会(精选篇3)
法治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不以规矩,难成方圆。”而法治也在我身边伴我成长。
小时候,在家爸妈天天早上会跟我说、“要听老师的话,遵守纪律/到了幼儿园,又听到老师的提醒:小朋友要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学习/到了公园,那随处可见的标语又让我那天生顽皮的心得平息:“爱护公物”请把垃圾丢到垃圾桶”保护环境”……就这样,法制一步步地走进我的生活,无时无刻不在我身旁,伴着我成长。
上了小学,我渐渐地在了解那个叫做“法制”的东西,虽然没有很具体的定义,但我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个人应做到的基本准则,作为一个学生,应遵守校规校纪,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那一条条的规定,犹如“优秀催化剂“使我在学校是一名好学生;在家是一个好孩子;在社会上,是一个文明的好公民,让我变得更加优秀。突然间,我发觉“法制”是多么神圣的一个东西,我拥有的这一切,不正是“法制”所赐予我的吗?在我成长的时刻,我慢慢地走进社会,去了解法制。
升入中学后,我喜欢上看《今日说法》其中的一个“法制‘故事深深的烙在了我心里:一个16岁的中学生,因为长期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不敢跟家长学校说,终于恼羞成怒,用一把小刀将一个人刺死,这个中学生就这样毁了自己的前途,如果这个中学生能在被勒索时会用“法”,也许就不会酿成今天的大错。
“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而现在正在处于青少年的我们,正在懵懵懂懂。我们是祖国的未来,为了祖国的繁华稳定,我们必须选择一条正确的路,就必须懂法,必须知法,这样我们才能走向准确的道路。
法”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是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必须做到“更应该懂法、用法、守法、护法,为祖国的明天绘下美好的蓝图!
法治教育心得体会(精选篇4)
我们是正在成长、正在学习的小学生,我们是祖国未来的花朵。因此,我们不但要学习文化知识,而且更要学会如何做人,更要时时刻刻学习法律,真正做一个学法、守法、懂法的好学生!
有人说:“做人有什么难的?还用学吗?”如果这样的观念你就错了!法律对我们小学生而言一直是只模糊不清的蝴蝶。试想,年轻冲动的我们,能谨遵法律吗?孩子的心灵是美好的,但越美好的心灵就越不会分辨善恶。如今的社会,真正的好心人已经越来越少了。因此,只有学法、懂法、守法,才能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我喜欢看法制栏目的电视剧。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11月14日星期天,3名小学生由家里返回学校后,便结伴到书店买学习资料。当他们走到第八中学附近时,5名少年上前将他们抓住,并连抓带推地将他们挟持到原市总工会北面的一块菜园地里,并用绳子将3名小学生绑在一起,接着就开始搜身抢劫,当场抢走22.5元,此外这5名少年还对3名学生的头部、后背等重要部位进行殴打。更令人气愤的是,这五名少年不仅进行了抢劫,还逼3名小学生互相猜拳,并称谁输了就剁谁的一根手指,3名学生吓得脸色大变异常惊恐,5名少年以此取乐,随后扬长而去。备受惊吓的3名学生从菜地就急匆匆的逃脱。
事后一位叫“阿涛”的犯罪嫌疑人告诉记者,这是他第一次参加抢劫,当时抢了22.5元,他家住在乡下,父母说,不要他了。所以一气之下去了网吧,便经常在网吧吃住,还说:“是有人告诉他的。他不知道这样是犯法的”。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有许许多多的人都是因为不懂法、不守法、不学法才犯罪的。
法律、法律、虽有法律,可对于我们而言很多人都不懂什么是法律,因此而犯罪。所以我们要学会做人,懂得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这就是做人的法则,为了让我们的人生无憾,请让我们一起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小公民吧!
法治教育心得体会(精选篇5)
说到法制,大家也都听说过,或多或少也懂得一些。今天我就来和各位同学和老师来聊一聊关于学校法制这个话题。
首先,让我们先来听个案例吧:某校初中班主任吴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发现学生高某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__X收的信件,吴老师顺便拆封阅读了此信。这是高某写给一位女同学的求爱信,吴老师看了十分生气,后在班会上宣读了此信,同时对高某提出了批评。次日高某在家留了一张字条后离家出走。高某家长找到吴老师理论并要求将高某找回。吴老师解释说:“我作为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我的职责,我批评高某是为了教育和爱护他。他是从家中出走的,与我的工作没有关系。
显然,这段文字中的吴老师是违反法制的。我们先来谈谈吴老师的解释是否正确——吴老师的解释当然不正确,因为吴老师有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职责,但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必须建立在尊重学生人格、平等相待的基础上。《教师法》规定,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是教师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不能借口教育和爱护学生而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本案例中吴老师不适当的教育方式对学生高某的离家出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我们再来说说吴老师违反了哪一条的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9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违反必得相应的处罚。而吴老师恰好是犯了这条的法律规定。
所以,任何老师都不得拆看其他同学的信件,更何况是在全班同学面前大声朗读信件了,因此,我们不能侵犯任何人的隐私,哪怕是你的同学,你的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