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餐饮合作经营协议书
订立协议书,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从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双方协议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个体餐饮合作经营协议书,希望大家喜欢!
个体餐饮合作经营协议书1
合伙人:
联系方式:
地址
合伙人:
联系方式: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自愿和协商一致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公司。
第一条公司基本情况
1、合作餐饮公司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2、公司中文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
餐饮制作、销售。
第三条合作期限
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投资资本及出资人
公司投资资本为_______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出资额和所占注册资本比例的基本情况为: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出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占注册资本比例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出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占注册资本比例__________%
第五条出资人权利和义务
出资人应享有下列权利:
1、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3、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4、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5、按出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
6、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出资人应履行的义务:
1、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
3、公司依法成立后不得抽回资额。
4、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5、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6、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六条资金到位及核算约定
1、第一期资金到位:甲乙双方于____日内按投资比例缴纳该预算之总投资____%金额汇至____________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2、第二期资金到位:甲乙双方第一次次资金到位后____日内或双方协定本店之营运日前____日,按投资比例该投资预算之总投资____%金额汇入____________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第七条组织管理
1、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成,为更好地经营、管理好本店,在与甲方互相协商的基础上,就聘请甲方经营人员管理本店。
2、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八条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1、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第二或三个月份利润给予各出资股东。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表(有变动时提供)。
3、聘请甲方对其经营成果进行月度核算,并根据具体经营业绩情况,向出资方收取一定的经营管理费用及给予经营成效奖励,具体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
(1)甲方每月纯利润的____%作为甲方的经营管理费用;
(2)当本店的纯利润在____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时,甲方除了收取当月利润____%的经营管理费用外,超出金额按利润____%作为经营成效奖励给甲方;
(3)经营管理费用计入当月份之营运成本。
4、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均按出资比率共同承担。
第九条合同的终止及终止后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__________法院。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体餐饮合作经营协议书2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三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_____”餐饮品牌,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餐饮的经营宗旨:
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门店名号、主要经营地址
合作经营项目:
门店名号:
经营地址:
第三条、合作期限
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合作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______人民币元。
合作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______人民币元。
合作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______人民币元。
本合作出资共计____人民币元。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作人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另一方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作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作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作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作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九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双方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双方合作人担任。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作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作经营门店,与公司《管理咨询协议》,委托该公司提供的管理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派遣,财务管理,获得该公司的商标许可,并支付相关费用。
(三)本协议确定合作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作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四)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作人各执_____份。
(五)本合同经双方合作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体餐饮合作经营协议书3
甲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作经营_________饭店、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第一条:合作方式
1、乙方投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参股_________饭店合作经营成为股东,占有店里_______%股份。
2、甲方为饭店所有者,占股_____%。
第二条:双方责任
1、乙方需来店里上班并参加管理,如不能来店里上班需承担一名店员每月的工资。
2、合作期间除特殊情况外双方无权给熟人免单,否则对方有权提出终止协议,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另一方负责
3、店内事务主要由甲方管理,乙方协从经营管理。
4、购买设备、扩大经营等重大事项需经双方共同协商。
第三条: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年内乙方不得撤股,否则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_______年到期后双方没有异议协议延续执行
2、试营业_______个月,试营业期间如有盈利按股份分红,为了保证乙方的投资不受损失,试营业期间乙方有权提出不合作,但参股资金要_______年期满后才能退还,如有亏损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饭店盈亏和账目
1、所得利润根据双方所占的股权比例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_______%,乙方占股权分成_______%。
2、经营中的亏损由双方共担。
3、合作账目公开,一年分红一次。
4、如果店内需增加设备等,双方按股份比例出资。
第五条:其他
1、如乙方提出不合作之日起,甲方应以银行同期活期利息支付乙方的投资款。
2、如遇到政府拆迁,或其它不可预测的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按股份承担。
3、如经营发展,甲方开新店,乙方有优先投资权。
4、不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
5、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具有法律效应。
第六条:争议解决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体餐饮合作经营协议书4
甲方: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在_________合作开设餐馆,具体位置为:____________(见附图),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合作合同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共同出资合作经营该餐馆。其中,甲方以现有租用的场地(该土地由甲方向________租用并支付租金)以及已有的配套设施出资;乙方以现金出资,首次投资不低于人民币____万元,作为合作的出资。并从双方合作经营的餐馆营业额中每月支付甲方租金作为场地租金,另每年应向甲方支付____万元的土地管理费用。合作经营前三年甲方占合作经营总股份的____%,后六年占总股份的____%,乙方合作经营前三年占合作经营总股份的____%,后六年占总股份的____%。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内投入的各项资产、资金,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二、上述地址除供电设施及高压电杆迁移、道路开口子、场地租金的开支由甲方单方负责全付外,后阶段餐馆的规划建设、装修和添置餐厅正常经营所需的设施设备、自来水接通等所有餐馆营业前期开支费用由乙方承担。
同时双方约定按____万总投资进行设计规划,在餐馆正式对外营业开张前,乙方的第一期前期投资不得低于____万元。第二期的建设开发视营业情况由股东商议酌情决定,开发资金共同按股份分别支出。
三、双方在该协议生效后____日内建立餐馆经营的共同账户,同时由乙方汇入资金____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开始正式进入设计规划实质性操作阶段。并向甲方指定的账户上支付人民币____万元作为合作经营的风险抵押金,协议的生效期以收到乙方风险抵押金为准,合作经营的风险抵押金在餐馆正式对外营业开张前____,由甲方将该笔费用中的____万汇入餐馆经营的共同账户,剩余____万继续作为甲方的土地管理费用。第二年的同一日期,无论亏或赢利从餐馆经营额中支付____万管理费。两年后,____万元管理费可做为土地租金进行抵扣。协议生效一个月后,乙方应向餐馆账户汇入____万元资金作为餐馆开工建设费用的支出准备,并开始开工建设。
在第一期完工,餐馆正式对外营业前,乙方剩余____万或超过____万的资金应全部到位餐馆的共同账户,并且由该账户完成所有前期费用支出。从设计到建设完工开业不得超过____个月。否则由乙方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开业后由该账户支出的费用不视为第一期前期费用,由股东其它账户支出的餐馆开支费用也不视为第一期前期费用。双方约定以不少于____万的前期投入为股份核定基准数,如第一期前期费用少于____万元,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以实际前期费用为基数,重新核定双方股份。不得在对外营业开张后乙支付开业前的前期开支。
四、财务管理:餐馆的经营银行帐号由双方代表完成开户,为了财务正式对外营业开张前,乙方的第一期前期投资不得低于____万元。第二期的建设开发视营业情况由股东商议酌情决定,开发资金共同按股份分别支出管理的安全性,该账号应该为双控账号,作为前期合作资金和营业收入支出账户。
财务会计核算工作归乙方负责,财务人员在该账号正式启用时开始进入财务管理,为了便于分成核算,甲方将派一名财务协助乙方共同管理财务账务及会计核算工作,餐馆所有开支经由双方财务签字方可支出。
五、双方约定从双方合作经营的餐馆营业额中支付甲方每年____万元的场地租金和管理费,为减少经营风险,甲方同意免前两年租金,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两年后提前____个月开始收取场地租金。年租金前三年按____%递增,后七年按____%递增。首次支付甲方的月租是以____万元年租为基准,而后以此方式类推。租金支付方式为:首次应支付前____个月租金作为押金,并另行支付____个月的租金,之后每月定时支付总租金额的平均数为月租金。
六、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同期满后,店铺及所有设备物资属于甲方所有。甲、乙双方的合作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七、合作经营期间,乙方派代表全面担任餐馆的现场管理日常工作,甲方派代表参与其协助管理,管理方式方法以乙方观点为主。但甲方应参与在餐馆的前期建设工程和装修招标,其余经营设施采购及日常超过一万元以上的采购乙方应知会甲方,甲方视情况参与或监督。另餐馆的正常利润不得低于营业额的____%,在盈利的情况下低于____%属乙方管理不力,甲方利益受到损害,乙方应承担一定责任。经营两年后如发生亏损,应以在支付甲方土地租金与管理费的前提下,共同承担亏损。由此,在双方继续经营合作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否决乙方的的管理决策。在一年内无法改变亏损局面,双方应考虑转让经营。在盈利的情况下两年内乙方发生出资转让则需支付甲方前两年减免的土地租金和管理费后作为违约处置。
八、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从餐馆正式对外营业开张起计,每月营业额除去餐馆人员工资及成本开支外产生的盈利,以甲乙双方的占有股份为依据,按比例每月分配到双方指定帐上。在餐馆按规划第二期投资时,双方各按比例出资。
2、债务承担:前期投入债务由各方按各自的出资责任各自承担,不得将前期债务列为合伙债务;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股份为据,按比例承担。
九、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在执行第七条合同条款前提下,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对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在盈利的状况下四年后方可整体转让经营,四年内发生整体装让经营,乙方与甲方共享有除建筑外的装修及设备转让财产权,房屋建筑的财产转让权属甲方拥有。
十、在合同期内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导致餐馆无法营业,双方共同承担风险。
十一、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1)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十二、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十三、合伙营业的继续
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十四、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或出现政府和土地方重大政策变化。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的债务;甲方的土地管理费和土地租金;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八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八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十五、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第十二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十六、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相关行政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4、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合伙人(签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合伙人(签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个体餐饮合作经营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为适应餐饮市场新的发展战略,创设新的拓展渠道,着力打造餐饮业知名品牌,双方本着合作互补,共致成功,创享财富的核心理念,经协商现就出资开店达成如下一致:
一、合作方式
乙方直接以现金形式出资人民币万元,甲方以“骨滋味”商标杭州市 区使用权及输入整体运营管理模式,双方共同联营注册成立“骨滋味火锅店”,甲方享有杭州市 区骨滋味火锅店股份的百分之五十一,乙方享有骨滋味火锅店股份的百分之四十九。
甲方作为骨滋味火锅店的控股股东,有权委派人员担任骨滋味火锅店的法定代表人。同时对该店所聘员工承担担保责任和担保连带责任。
法定代表人不得做出任何有损骨滋味火锅店和双方合法利益的行为,其因个人行为产生的与骨滋味火锅店经营无关的债权债务纠纷,骨滋味火锅店对此不承担相应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在骨滋味火锅店经营开始的第一次红利分配在经营的一年后进行,以后按每半年分配红利,双方约定,每年一月、七月开始的前两周为上半年红利计算、分配的时间,主管人员应在此时间内将各方半年内各自分红转入各方指定帐户,如有变动,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如甲方未按双方约定将乙方红利按时足额转入乙方帐户,甲方按每天2%向乙方赔偿,超过30日,视为甲方违约。
注入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按照双方的协商,在骨滋味火锅店筹建投入后,其余资金作为骨滋味火锅店运营期间的流动资金。流动资金的总量不得低于骨滋味火锅店年经营预算总收入的10%。
流动资金作为确保骨滋味火锅店正常运转的保证资金,不作为分红使用,在骨滋味火锅店存续期间不得挪转拆借,若双方合作终止时,经清算后,此部分资金按双方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二、权利义务
合作期间,甲方(含甲方股东的直系亲属)及乙方(含乙方的直系亲属)均不得在杭州市 区从事相同的'骨滋味火锅店。
合作期间,在乙方收回投资后,双方本着共担风险,共享利益的方式按双方的约定进行骨滋味火锅店的经营管理。
骨滋味火锅店的人员招聘与引进由甲方根据骨滋味火锅店发展需要统一进行公开的招聘,并按选用标准进行人才引进。
合作双方以股东的身份,依法履行相应的权利与义务。
在董事会领导下的聘任经理负责制。乙方不直接参与骨滋味火锅店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骨滋味火锅店尊享金鹏管理机构全部的各种经营管理优先权,以及各种支持。
合作双方可依法按约定对骨滋味火锅店的财务收支状况实施监管。
对于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立场进行解决,不能达成一致,则依据相关法律解决,另一方均有权在其住所地法院提请诉讼,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骨滋味火锅店董事会由甲方 ,乙方共 人组成。
三、甲乙双方合作骨滋味火锅店的经营管理约定
1.严格按照金鹏管理机构的经营管理模式来进行,由甲方实施统一的管理与经营的指导协助。
2.骨滋味火锅店的经营管理中所涵盖的各种规章制度均按照金鹏机构的现行规章制度来执行。
3.为了增加经费的收支使用透明,以及增进合作中的相互信任,金鹏机构将依靠标准化财务管理来实施骨滋味火锅店的财务及其他全面工作的管理。
4.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按约定把投资款转入甲方指定帐户(签订合同三日内完成 万元保证金支付,场地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再行付 万元,场地装修中期,按甲方要求打入余下的 万元),骨滋味火锅店的前期筹备、骨滋味火锅店装修、采购等有关开支预算均必须经双方审核签字认可。
5.财务人员的招聘将依托当地,在当地市场公开聘任,在满足公司财务岗位人员职责及要求的条件下予以聘用。
6.双方约定,全年总的经营预算需由聘任的经理报请骨滋味火锅店董事会审批。对于骨滋味火锅店单项或总体费用实际开支超出预算15%的,由经理报请骨滋味火锅店董事会审批后方可执行。
8、骨滋味火锅店的财务管理采取按季度、年向董事会汇报的制度,确保公开、透明、及时。
9、对于书面的月财务报表、现金日记帐、收支等合作骨滋味火锅店经营的原始凭证,乙方有核实和审计的权利。如乙方对甲方在合作骨滋味火锅店经营中的财务收支存在分歧、不信任,即可提请甲方进行骨滋味火锅店的财务审计。甲方有配合乙方进行财务审计的义务,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出具的提请财务审计函10个工作日内,应该书面回复乙方并就审计时间与乙方磋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回复或不配合乙方进行财务审计,视为甲方违约。
10、如在骨滋味火锅店审计中出现资金挪用、瞒报收支的重大财务问题,甲方必须就相关的问题拿出书面的整改措施与保证,并处数额1。5倍的罚金,且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审计费用。如在审计中证明甲方在经营中确实是按协议在守约经营,没有违规财务操作,则当次产生的审计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11、乙方应该聘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12、骨滋味火锅店定期召开经营管理季度汇报会。在需要时可提请举行重大决策磋商会。
四、甲方对于乙方投资风险的控制约定
甲方承诺,在合作开发的市场,作为合作的乙方,骨滋味火锅店成立初期的实际投入资金人民币 百万元,在 年 月 日前全部收回。在收回成本前,甲方承诺,红利分配按乙方 %,甲方 %的比例分配,乙方完全收回投资后,按双方持有股份分配红利,并不再变更。
双方约定,乙方对骨滋味火锅店投资的总额为 万元,在乙方收回投资前,乙方不再增加对骨滋味火锅店的投资。
在骨滋味火锅店经过筹办,开展经营后,如因甲方经营不善,导致骨滋味火锅店在乙方未收回全部投资前关闭,则甲方按协议中的约定,在进行骨滋味火锅店的清算后,从解散日起算,30日内赔偿乙方投资尚未收回的部分。
如乙方在 年 月 日前的分红总额没能达到乙方的实际投资金额 万元,则甲方以人民币现金给付的方式,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乙方补偿所未达到的投资资金差额部分(差额部分=实际投资 万元—实际累积分红)。此后双方的经营均本着共担风险、共享利益的原则进行。
五、双方关于合作变更的约定
双方合作关系的变更应本着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方式进行。
1.在 年 月 日前,如果乙方未收回全部投资,双方股份不得转让。
2.乙方收回全部投资后,如一方提出退出合作关系,经另一方同意,在不影响骨滋味火锅店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可以将其享有的股份全部转让他人,他人必须按甲乙双方的规定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但甲乙双方在转让股份时,另一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最先知情权和优先购买权。
2.在协商变更合作关系期间,任何一方均不得干涉、破坏骨滋味火锅店原有的经营管理,不得做出任何有损对方和骨滋味火锅店利益的行为。
3、经协商,如果双方同意终止合作的,双方共同办理相应清算事宜。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生效,如违反本协议的条款,违约方赔偿对方因违约行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七、其他条款
甲方确认:此协议的乙方为 (身份证号码: )。
协议签定时,甲乙双方必须给对方预留正确的联系地址电话和银行帐户,以利于正常开展工作和联系;如果有更改,必须经过双方签字并回执认可;否则,对方不予承担相关责任。
甲方的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人:
银行帐户:
甲方开户行:
帐户名:
身份证号:
银行卡号:
乙方的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人:
银行帐户:
乙方开户行:
帐户名:
身份证号:
银行卡号:
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乙双方依据本协议再行签定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一并有效。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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