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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酒类产品代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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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不同的产品对于要求的协议不一样,内部的细节不同,所以签订协议书时需要仔细审核协议的内容。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销售协议书,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红酒类产品代销合同(一)

  甲方: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酒水饮料销售合同,就乙方销售甲方的各类酒水、饮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酒水的正式授权经销商。(详见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酒厂公司的授权经销书)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宣传资料和技术支持,并承诺可随时向乙方提供酒水在销售过程中,所需的产品的所有证明文件及相关标准、质检报告等。

  3、甲方提供经营产品的名称、规格、包装、价格等(详见报价单),保证供应的所有酒类的质量及标识,保证所供产品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要求标准。甲方拒绝提供假冒、伪劣、水货等产品,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4、甲方对乙方的销售过程、销售方式和销售量,享有知情权。甲方将随时听取乙方对实际销售情况的报告和意见。

  5、甲方有义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做好营销后服务工作。

  6、乙方销售过程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协助乙方与生产厂家联络沟通共同解决。

  第二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同意在经营范围内销售甲方经营的酒水饮料产品,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2、乙方承诺遵守甲方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要求及相关标准。

  3、乙方承诺:如因乙方自身服务方面(非产品内在质量)的问题造成客户投诉,乙方自行解决。

  4、乙方不得将由乙方的责任造成超过保质期或质量不完整的产品提供给消费者,乙方不得仿制或销售仿制的甲方产品,以保证双方合法利益,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形象、信誉、标识等行为。乙方只在自己经营的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不得转售市场,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厂家在乙方经营区域内的推广活动,乙方应向下级代理商、零售商和最终用户发布甲方各种新产品信息,并在本地区内积极宣传推广。

  第三条 销售产品的意向

  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约定销售甲方提供如下产品:

  红酒类: 等洋酒系列品牌;

  啤酒类: 等系列产品;

  饮料类: 等。

  第四条 产品价格

  **地区按照厂家规定货价(详见报价单)如产品调整价格,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连动调整价格,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此行为不构成违约。 凡不执行统一价格,低于标准价格的产品,厂家和甲方不提供销售奖励和优惠政策。

  第五条 定货、送货与退货

  1、甲方在正常业务情况下,每天分 3个时间段 向外发货,甲方接到乙方电话或传真定货通知后,保证24小时内将乙方所定货及时送到乙方店中。如未按时送达而影响乙方经营,乙方有权要求赔偿,以发货单上日期为准。

  2、如临时增订或非约定范围内的产品,乙方应向甲方说明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当面立即验收并签收,发现问题当即处理,否则应视为收货无误。保质期应在进货时验证,如要调换新产品应在保质期临界一个月前提出,否则不得退还,甲方将不承担责任。

  4、乙方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封完好样品,做为凭证以利于同厂家交涉解决。

  5、双方确认:乙方工作人员 为乙方收到货物的签收人。如果乙方收货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

  6、乙方退货时,须和甲方的业务员沟通。乙方向甲方所退的货,须保存有甲方完整的标识,并保存有完整的包装,否则,甲方不接受乙方的退货。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 结算方式原则为现结,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即货款当面兑付。

  2、 结算方式为批结的,即第二次送货时结清第一次的货款,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结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

  3、 双方同意月结的,每月 日为对帐日,每月 日为兑款日,结款数额为对帐单的全部金额。乙方不能按时兑现货款,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兑现的,甲方有权暂时停止供货,待货款结清后继续供货。

  4、 双方确认:甲方工作人员 向乙方收取货款。

  第七条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甲方不能按照合同及时供货影响了乙方的正常经营。

  b.甲方提供假冒、伪劣的产品被顾客投诉,确认属实。

  2、 如果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乙方不能按双方约定按时支付货款连续超过两个月的。

  b.乙方经营的主要财产或经营业务转移、转让及资产或信用方面发生重大变化,丧失经营能力的。

  c.甲方为乙方唯一指定供货商,如乙方从其他渠道供货,则甲方有权收回对乙方的全部奖励和赞助费用。

  3、 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货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支付甲方10% 的违约金(金额以对帐单/发货单为准)

  4、 如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本合同将自动失效,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任何一方如因单方因素,要求停止履行合同,应提前 一个月 通知对方。否则应视为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争议与解决

  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可诉讼解决。本合同约定甲方所在地法院为诉讼管辖法院。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署日起正式生效。合同期满后双方继续合作,视为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认为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双方可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红酒类产品代销合同(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酒水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权利、义务

  一、 甲方授权乙方限在 区域内作为甲方高端红酒产品的代理经销商,甲方不再向另家供货,从而保证乙方代理销售权。

  二、 甲方负责按照乙方酒标设计进行包装,并且每年最低保证供应50吨高端红酒产品原浆。

  三、 甲方按不同品种瓶、盒明确标明的产品执行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乙方权利、义务

  四、 乙方负责代理区域内营销推广事宜,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 乙方对销售困难的红酒品种在不影响再次销售的情况下,享受调换、退货、退款的选择权,从而维护乙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

  六、 乙方在所在区域内经销甲方授权高端红酒产品发生的经营费用(税务、工商等)和经营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价格及交验

  七、 产品价格:甲方负责以 元/瓶的价格供应给乙方指定包装高端红酒产品,并且在乙方代理销售区域内由乙方自行制定销售价格。

  八、 支付方式:自货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结清货款(乙方将全部货款交由甲方)。

  九、 运输交货方式:代运制交货(甲方运至乙方指定地点验收无误为准)。

  十、 争议解决及生效。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红酒类产品代销合同(三)

  

甲方(总代理商):

  乙方(地区代理商):

  ___ __________________是澳洲葡萄酒 ( 干红 )中国地区红酒经销总代理商,现因市场发展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甲方 地区(省级、地级、县级)该产品的唯一代理商,销售地 域为 范围内。并约定以下条款互相遵守:

  一、乙方代理资格及代理期限

  1、乙方必须具备有工商及酒类经营执照。

  2、代理期限_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销售定额数量

  1、订货数量由乙方自行确定。

  2、甲方配合乙方全力提升销量。

  三、提货价与零售价

  1、乙方在甲方处的提货价为 _____(包括运费及保险费);地区代理商对区域内分销(或经销商)的价格由各代理商确定。

  2、甲方建议乙方按照全国标准零售价销售,具体价格由乙方自行确定。

  四、订货及结算方式

  1、乙方订货必须提前______天,甲方根据乙方订货明细保质保量供应。

  2、甲方接受乙方预定后,乙方需向甲方支付____%预付款,余款于提发货前付清。

  3、运费及保险费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市场支持

  1、甲方按乙方每次订货量给予乙方 % 的费用支持(产品或礼品形式)

  2、乙方完成代理销售定额,甲方应给予乙方 % 的销售返利。

  六、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总代理商):

  1、统一策划宣传、广告,统一制订有关市场定价和定位。

  2、向乙方提供葡萄酒有关进口手续,商检资料和有关产品介绍。

  3、确保地区代理商订货的供应和合同的执行,对各地区代理商应一视同仁,先后顺序发货。

  4、确保地区代理商在代理区域内的独家代理销售权益,不得再向乙方代理区域内其他个体及位团体发货。

  5、及时协调各地区代理商区域销售关系,定期巡查市场,杜绝跨区域销售现象及窜货。

  6、统一组织各地区代理商的销售业务培训和市场拓展交流活动。

  乙方(地区代理商):

  1、在甲方授权区域内建立销售网络,选择和确定分销或经销商,保证完成年度销售计划。

  2、自行确定区域内的销售批发价和特定场点(娱乐场所、酒楼、宾馆等)的市场价格。

  3、及时向总代理商反映有关销售情况、库存情况和市场定向。协助总代理商处理与周边区域代理商的关系。

  4、确保代理区域内的经营,监管各经销商及区域内网点,防止窜货。

  违约责任

  1、甲方未确保乙方的区域代理销售权益,私下向乙方区域放货;监管不力,导致跨区域销售现象及窜货,或不能按合同供应货源,乙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2、乙方若违反协议或未能完成协议规定的订货量,甲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七、代理期满的中止和延续

  1、本协议执行代理期满前一个月,乙方应通知甲方是否延续本地区代理权,同等条件下,地区代理商有优先延续地区代理的权利。若乙方未通知甲方是否延续,则本协议到期中止。

  2、本协议存续期内,甲乙双方欲解除代理关系,均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八、其它

  1、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上述的各项事宜执行,双方互不承担相应责任。

  2、在本协议执行中若出现有关违约行为。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共识,可诉讼仲裁。并按有关仲裁承担相应的责任。

  3、本协议在双方签署后五天内,甲方应将授权书送交乙方,确保地区代理商的经营合法性。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纳税号: 纳税号:

  签约地点:

  时间: 年 月 日

  红酒类产品代销合同(四)

  甲方: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甲、乙双方为发挥各自优势,联合开拓甲方之 系列高档红酒的销售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本着诚信、开拓市场、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确定销售关系:

  1、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确立销售关系,不经甲方特别书面授权,乙方只有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乙方无权代甲方做出任何承诺或立下任何债务。

  2、乙方与甲方的合作性质为经销商。

  二、销售区域、期限:

  1、乙方销售甲方产品,仅限于在(以行政区域划分)内进行销售,不得擅自超出该区域进行销售。

  2、乙方若需开辟其它区域市场,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授权。

  3、销售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销售产品:

  1、销售产品为甲方现有等系列产品(以下简称产品),质量及包装标准以产品生产企业标准为准。

  2、甲方开发其他新产品,将另行通知乙方具体销售政策,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可另行签约或以本合同为准。

  3、乙方同意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销售产品(价格体系见附表)。

  四、销售目标:

  1、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完成销售目标(指乙方累计购货金额)(见下表)。乙方合同期限内进货金额不得低于万元/年。分月销售目标分解(见下表)(以当月25日前货款到甲方账上为准):(单位:万元)

  2、乙方须完成销售目标,如乙方连续三月购货低于销售目标金额的70%,或至该月累计未完成目标的70%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备注:全年分解应按上表所列比例。新开户商家第一次进货,应在此次基础上增加 万元作为首批进货。)

  五、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订购产品需将订货总金额的全额货款以现金或汇票先行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六、交货和运费方式:

  1、交货时间:甲方在确认货款到账后十天内发出货物,若乙方订货超过1000件,甲方以不影响乙方销售为原则分批分期发运。

  2、运输工具:经甲乙双方同意以经济安全的运输工具为主,运输手段和工具的选择由甲方决定,但一天以上的长途运输工具以火车运输为主。

  3、费用承担:本合同所列双方结算价格已包含货物运到乙方所在地最近铁路到站运费以及货运保险,到站后费用,如中转费、掏箱费、装卸费、短途运输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提货验货:乙方提货时,货物破损低于3‰为正常运输破损,损失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如货物破损超出3‰,应凭铁路部门和保险公司有效证明文件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协助乙方进行索赔,超过五日视为乙方无异议。

  5、乙方在领货凭证上签收后,产品所有权即从甲方转到乙方。

  若无甲方书面签章公文许可,甲方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调货或借货。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铺货及货款回收风险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必须出具加盖乙方公章的收货确认书(传真或邮寄)给甲方,并详细列明所收货物品项、数量及金额;收货后三日内未通知甲方,视为甲方交货正确。

  七、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权利:

  (1)对乙方的经营状况,价格执行情况、货物流向有权实施监督管理。

  (2)对乙方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如发现乙方在市场运作中有不规范或配合不力的情况,有权向乙方提出合理建议,直至终止合同。

  (3)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之条款,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甲方可根据市场情况和成本调整产品价格。甲方调整产品价格无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对乙方对于调整产品价格提出的任何主张不承担责任。

  2、责任:

  (1)甲方提供之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白酒行业产品质量生产标准,并保证长期、稳定的产品质量。

  (2)协助乙方做好市场营销工作。

  (3)兑现以书面形式所承诺的各种支持、包括给乙方的补偿、奖励、促销品、广告及营销推广支持。口头承诺无效。

  (4)按照乙方的订货要求(货款到甲方账户后),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发运。

  (5)如产品滞销是由于甲方供货延迟或根据合同约定甲方提前终止合同时,乙方剩余产品由甲方按原到岸价(根据甲方供货时出具的单据,货号和批次确定)全部收回,使乙方真正实现零风险经营,但包装必须完好无损(以件为单位)。

  (6)甲方调整产品价格时,须提前一个月以正式书面通知乙方,书面通知应作为合同附件存查。

  八、乙方的权利、责任:

  1、权利:

  (1)如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乙方可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退货,经国家质检部门确认后,可以退货。

  (2)有权提出对推广市场有益的经营建议。

  (3)甲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之条款,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日内据具体事宜进行书面答复,若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做出书面答复,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责任:

  (1)乙方必须指派专人负责甲方产品的销售,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组建15人以上的营销队伍,配送工具应即时到位,并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迅速提高服务终端能力。

  (2)乙方应缴纳一定金额的市场管理保证金,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在双方协议的销售配送区域内销售,不得擅自越区销售和低价销售。(见第九条)

  (3)产品销售应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产品通路价格(附价格表),如需调整价格应以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为准,严禁低价恶性倾销或刻意高价销售。

  (4)乙方不得销售假冒甲方产品及成吉思汗系列产品商标、专利之任何侵权产品,如发现有假冒伪劣产品出现,应在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传真或信函),并协助甲方进行打假活动。

  (5)乙方应积极、主动地搞好营销工作,努力完成双方确定的集团购货销售任务。

  (见附件四)

  (6)做好促销活动的协调、配合工作,包括各职能部门及终端的协调,协助对活动礼品、品尝酒、形象小姐的管理。

  (7)严格执行双方确定的任务量和各月订货计划,并作好市场销售预测,确保足够的产品库存,防止市场断货现象发生。

  (8)严格按照合同确定的终端数和目标进行铺货(铺货目标见附件)。

  (9)乙方应按月提供产品销售报表、库存及对乙方进行考核所需的资料。

  (10)乙方与终端签订销售协议时,必须明确给终端配送的白酒产品,应包括成吉思汗所有系列酒,并主动协助成吉思汗系列酒的销售。

  (11)乙方应收集或配合甲方人员收集的当地市场动态,竞品信息、资料传给甲方。

  九、市场管理保证金和保证金管理:

  1、乙方承诺应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向甲方缴纳市场管理保证金万元,未按期缴纳保证金本合同自动终止。

  2、保证金扣除:

  (1)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到批发市场,如发生,甲方第一次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20%,第二次有权扣除30%,第三次有权扣除全额并终止销售协议。

  (2)乙方应按双方约定价格向各级客户销售产品,如低于该价格,第一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20%,第二次有权扣除30%,第三次有权扣除全额并解除销售协议。

  (3)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售到约定区域以外的市场,如发生,第一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20%,第二次有权扣除30%,第三次有权扣除50%并解除双方的销售协议。

  (4)乙方将甲方产品与仿冒、假劣产品搭配销售,或恶意低价销售冲击甲方重点市场的,甲方有权一次性扣除乙方全额保证金并解除双方销售协议。

  3、对乙方市场管理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市场管理保证金不计息。

  5、市场管理保证金退还: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无上述违约行为,甲方应于合同终止后10天内全额返还乙方保证金;否则,双方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结清余下保证金。

  十、商标及其它知识产权:

  甲方的注册商标、专利、公司名称等一切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虽有本合同签订,但甲方并未授权乙方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专利、公司名称以及其它甲方所享有的知识产权,除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否则,方将依法追究乙方侵权责任。

  十一、签名及盖章:

  1、本合同或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或附件)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双方权利义务所达成的新约定,均应为书面形式并有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否则,该合同或文件无效。

  2、所有甲方驻乙方区域业务人员或其他人员的行为必须以本合同为准,对超出本合同约定且无甲方特别授权的任何行为产生的后果,甲方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均不得以对方业务人员或其他公司员工的口头承诺作为改变本公司约定事项的依据,若确需增加内容,须经双方同意,且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公章作为合同附件。

  3、乙方在未取得甲方书面盖章公文同意时,任何甲方人员向乙方的借贷行为均属于其个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乙方有权向该个人追索其个人欠款。

  4、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乙方向甲方汇出首批进货款,超过期限视为自动放弃,本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协商、确定首批进货金额不低于万元。

  十二、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价格和区域的约定,可以根据第九条的约定处理。

  双方的任何一方行为构成为违约,对方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3、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合同解除。约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否则视为违约,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精神执行。

  十三、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将取代合同生效前的双方的所有洽谈协议和以前甲、乙方签订的各类合同和约定。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形成合同附件,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甲、乙方在经营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和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4、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客户经理: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红酒类产品代销合同(五)

  合同编号:_________

  客户: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交易商: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商接受客户的委托,就代办_________事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代购代销事项

  交易商受客户的委托,就_________一事,提供行纪服务。

  第二条 代购代销事项的具体要求

  1.品名: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

  3.型号: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

  5.质量: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6.价格:_________

  第三条 佣金的计算

  1.交易商完成代购代销事项后,可以根据交易成交额(人民币)按照下列比例收取佣金。国家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合同约定的除外。

  (1)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为6%;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为3%;

  (3)超过1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为2%;

  (4)超过1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0.5%;

  (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为0.3%。

  2.交易商的佣金,由客户负担,但有合同特别约定的除外。

  3.交易商在办理代购代销事项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税均由客户承担。此等费税包括但不限于关税、增值税、保险费、仓储费、商检费、运输费等。若费用由交易商代垫,则客户依交易商提供的有效凭证进行结算。

  4.客户应在代购代销事项完成后_________日内向交易商支付佣金,将佣金及其他费用汇至交易商指定的帐户_________。

  第四条 履行期限及履行地点

  1.履行期限不明的,客户可以随时要求交易商交付代购代销购买的商品,但应当给交易商必要的准备时间。交易商要求给付酬金、费用的,由商业习惯的从习惯,无商业习惯的自实施行纪行为完毕之时,可以行使报酬请求权,客户也应于此时支付报酬、费用。

  2.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客户给付报酬费用的,应当在交易商住所地或主营业所进行,交易商交付卖出商品的价款,应在客户住所地或主营业所进行;交易商交付买入的商品的,应在交易商住所地或主营业所进行。

  第五条 交易商的权利义务

  1.交易商处理代购代销事务支出的费用,由交易商负担。

  2.交易商占有代购代销物的,应当妥善保管代购代销物。

  3.代购代销事务进行状况的报告义务

  4.代购代销物交付给交易商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客户同意,交易商可以处分该物;和客户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交易商可以合理处分。

  5.交易商处理代购代销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客户。

  6.交易商低于客户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客户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客户同意。未经客户同意,交易商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客户发生效力。

  7.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客户受到损害的,交易商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交易商与客户另有约定的除外。

  8.交易商高于客户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客户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

  9.客户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交易商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10.经交易商催告,客户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交易商可以提存代购代销物。

  11.交易商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客户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交易商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交易商仍然可以要求客户支付报酬。

  12.代购代销物不能卖出或者客户撤回出卖,经交易商催告,客户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交易商可以提存代购代销物。

  13.客户逾期不支付报酬的,交易商对代购代销物享有留置权。

  14.交易商不得与第三方串通,损害客户的利益。

  15.交易商不得骗娶占用客户的款物。

  第六条 客户的权利义务

  1.交易商按照约定买入代购代销物,客户应当及时受领。

  2.交易商完成或者部分完成代购代销事务的,客户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3.客户应当向交易商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

  4.客户应当向交易商如实说明代销物存在的瑕疵。

  5.客户不得隐瞒与代销事项有关的重要事项,提供不真实信息或者要求提供违法服务。

  6.客户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向交易商支付佣金。

  7.客户应保证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8.客户有权要求交易商按照自己的指令从事贸易活动。

  9.客户发现交易商违反了合同约定时,有权拒绝接受因交易商的行为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

  10.客户发现交易商违反了合同约定时,有权拒绝支付酬金和偿还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交易商违约责任

  (1)交易商违反按照客户指示从事代购代销事项的义务,须对因此给客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交易商对其占有的代购代销物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须对因此给客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交易商在未经客户同意而处分代购代销物时,未采取合理处分措施,须对因此给客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交易商未将为客户从事代购代销事项所取得的利益及时转交给客户,因此给客户造成损失,交易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交易商未将该款项及时转交给客户,交易商应当向客户交付该款项并偿付利息,因此给客户造成损失,交易商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客户违约责任

  在交易商完成或部分完成代购代销事务的,客户未按时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交易商可以向客户请求支付报酬及其迟延利息。

  第八条 声明及保证

  客户:

  (1)客户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客户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客户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交易商:

  (1)交易商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交易商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交易商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九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代购代销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客户代购代销的事项不可能完成;

  7.行纪合同当事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

  8.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五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十八条 争议处理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 变更

  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条 解除

  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_____%的补偿金。

  第二十一条 杂项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_________。

  (1)为保证双方能及时交换意见,约定以 作为商议合同条款交换意见的方式。收到对方合同草案或意见,必须在_________个工作日以内,确定或修改,并发电子邮件给对方。过期答复,则本合同条款可以提出重新商议。

  (2)本合同自签约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发生法定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灾,水灾,地震,战争等)时,甲方以有效证明及时通知乙方,本合同终止执行,已发生的费用不再退还或结算。

  (4)本合同用中文打印,一式_________份,乙方、甲方、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处、合同签订地的技术合同登记机关及双方所在地的专利管理部门各存一份。本合同及以后双方的重要来往函件不论寄或发(挂号邮寄件、电子邮件发的扫描件、传真件),以中文打印并签字盖章为有效。

  (5)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6)_________。

  客户(盖章):_________             交易商(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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