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公示制度范文
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财务活动情况及有关账目定期逐笔向全体成员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公司财务公示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财务公示制度范文1
1、公开内容全面真实
①年初公布财务收支计划。包括固定资产构建计划、农田基本建设计划等。
②每季度公布各项收入、支出情况。
③年末综合公布各项收入、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全年情况。
④对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重大收支事项随时公开。
⑤村级每月的财务公开榜由中心记账员按照统一的格式,根据原始凭证、现金日记账、明细账及其他原始资料逐村逐户,逐笔逐项填写,达到项目清楚,内容完整,数据真实以及账单与张榜公布的数量和金额相一致的规定要求。
2、公开程序规范
村级财务公开榜由中心负责人审核后,记账员送达村,由支村两委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加盖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中心公章和签名后张榜公布。对经程序复核不合格的公布榜要退回中心重新抄写,直至村级认可后方可张榜公布。
3、公开形式多样
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公开地点要选择在群众便于观看的地方,公开形式可采用固定公开栏、书面明白通知单、张榜、广播、电视、网络、民主听证会、其它有效形式。
4、公开时间统一
各村要按统一规定的财务公开日,把财务公开榜贴在固定的财务公开栏内。全县统一规定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8日为公开日;年初(4月8日)公布当年财务预算,年中(7月8日)公布上半年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年末(2月8日)公布上年财务决算、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三资”清查等财务总情况;各项收入与支出每季度公布一次,重要财务事项及时逐项逐笔公布。
5、意见反馈及时化
村级财务公开后,要挂意见箱,村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要轮流安排一定的时间接待群众对有关事项的询问,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出解释和答复,对群众认为不真实,不详细,看不懂的公开榜,“三资”管理中心要派人对有关事项及金额进行核实后重新张榜公布。
财务预决算制度
1、年初由村委负责编制全年资金预算方案,由村民代表或全体村民讨论通过,报村级财务核算中心批准备案,形成决议,张榜公布。
2、预算编制要贯彻“实事求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将各项收入、支出全部纳入预算。
3、预算编制的支出预算主要是进行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各种支出.预算支出分四部分,即:“一事一议”项目专项支出;干部工资、办公经费和五保户支出;集体经营收入;其它收入。
4、预算编制的收入要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预算收入分四部分,即:“一事一议”项目专项收入;转移支付补助;其它生产公益事业项目支出;其它支出。年中,预算需要调整时,要严格履行民主程序,报“三资”管理中心批准。
5、年度终了时各村应当根据该年度该村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编制决算报告,送各村村民会议审议,并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通过,将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结果,报乡村级财务核算中心备案,并向全体村民公布。
6、预算一经批准,村经济组织要分解落实预算,保证预算顺利实施,定期检查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定期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根据预算实施情况,执行中确因增加支出或者收入减少,可按照规定程序作必要的补充或调整。
财务公示制度范文2
为创造优美的小区环境,维护好业主的共同利益,加强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管理小区的收支管理,增强财务收支的透明度,有效管理监督好管理小区的财务行为,根据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共收益、财务收入
公共收益、财务收入主要包括公共设施、设备、场所租赁费、场所广告费,业主(特定)和物业使用人(特定)的物业管理费等应当属于全体业主,经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同意收取的合法收入。
第二条 财务支出
财务支出主要包括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使用等相关支出;水电支出;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根据工作需要聘用的员工工资、保险、津贴及办公支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会议支出;业委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交通和通讯费用等补贴;奖励支出、慰问补贴,以及业主大会同意的其他支出。所有开支凭证必须真实、有效。
第三条 借款审批权限及管理
借款人首先应填写借款申请单向业委会批准权限人说明借款的原因和金额,经核准,业委会主任、业委会分管副主任批准。经批准后,借款单交财务部留存,待借款人归还借款后交还本人作为清账依据。
1、1000元以内的借款由委员核准,一位副主任批准,并须在3天内向财务交账结清;1000元以上至1万元由一位副主任及主任批准,1万元以上无特殊情况,不得借款,如需借款,需要由业委会会议过半通过;
2、1000元至10000元以内的借款,须在7天内向财务交账结清;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向财务交清结账的,借款人要分别向业委会批准人书面说明情况。
第四条 报销费用程序、批准权限及管理
小区业主、委员有义务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使用各项费用,报销凭证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报销费用的经手人需填写费用报销凭证并注明报销理由或用途,经委员审核、复查后参照第三条规定报批准人批准,批准人不在时,应电话汇报情况后核准人以手机短信或微信、QQ等通信工具确认批准,事后补批准。支付现金仅用于零星采购,原则上采取转账支付。
报销单据的审核要求:
1、审核呈批表填写规范,报销项目与呈批表内容,发票一致,与实施项目相符;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发票,发票需按规范开具,抬头:广州市君和名成花园业主委员会,税号:____,品名、数量、单价等须填写完整;
3、报销时填写报销单,报销单内容须规范完整如实填写,经手人、领款人处必须本人亲笔签名,不得代签名或盖私章;
4、对于零星支出,金额不高于200元,不能取得发票的,需提供收据,收据需要对方盖章及签名(签名需全称),个别无公章的要写上店铺名称及联系人及方式,并填写支付证明单,注明未取得发票的原因,在经手人处亲笔签名,证明人由参与的其他人或部门领导签名。
5、具体项目除发票外还应提供的报销资料:
(1)如物资采购,物料清单,出库或送货单,提货人等资料,500元以上的经办人检查所购物资,零星维修材料可由经办人购回拍照确认;
(2)如网上购买,应附上网上下单记录及缴款凭证;
(3)如餐馆就餐,需提供点餐清单、用餐人数,外出就餐事由;
(4)如车费报销,需列明日期、行程、金额;
(5)饭堂每天需提供购买食材明细(食材、数量、金额),以就餐人员补贴的可提供每天的值班记录。
6、上述资料审核符合规定,报销单或支付证明单经批准人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第五条 采购物品等审批
1、采购审批事项:
(1)呈批表填写要求:
呈批部门,呈批事由,解决方法,预算经费,预算明细(物资需要写明品名数量)
(2)非公开招投标项目:
金额超过20000元的采购,需进行询价,至少提供3个单位的报价表或预算书(加盖对方公章,可以传真或扫描件留存);如为续签合同,提供旧合同作为参考。
2、审批权限
(1)、2000元及以内由一位副主任或主任直接审批
(2)、2001-19999元,由1位副主任和主任审批,主任或副主任不能当场审批的,2天内补齐签名,预计2天内无法补齐签名的,由业委会不少于1/2委员签字同意。
(3)、20000元-49999元,需要业委会不少于1/2委员签字同意。
(4)、50000元以上需要业委会不少于2/3委员签字同意。
3、物资购进和领用登记:购入时,登记好物资名称、购入时间、数量、存放地、经手人;领用时:登记物资名,数量,领用人,用于何处、领用时间。财务人员每月盘点,接受主任及监事会不定期进行抽盘。
第六条 会计核算管理
1、采用借贷记账法,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确认收入,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
2、会计月度结账日期为月末最后一天,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次月10日前编制出月度财务报表。
3、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档案并妥善保管。
第七条 现金银行管理
1、现金管理
(1)根据小区管理业务的需要,应保持有适量库存现金以备小额现金的零星支出,库存现金余额不得超过1000元,现金收入应在当天存入银行,不得超限额摆放现金;
(2)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
(3)提取现金时,相关人员需填写提现申请单,报业委会批准权限人审批核准后方可提取。
2、银行账户管理
(1)银行账户管理首选电脑网银,原则上不购领使用支票;
(2)超过2000元以上的支出,应当以网银形式付款;任何一笔资金变动必须按照流程审批(特殊情况除外);
(3)预留银行印鉴及网银电子密钥管理
预留银行印鉴应当分开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业委会主任保管公章、法人章,出纳人员保管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收款收据章;所有印章应该有使用管理登记簿,如实记录启用日期、保管人及移交记录;
网银电子密钥应当分开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网银电子密钥,录入权限密钥由出纳人员保管,审核权限密钥由业委会主任保管;
预留印鉴通常用于签发支票及办理银行事务,其他需要加盖和法人章的文件,需经业委会批准权限人审批后,方可加盖,加盖应有记录。
第八条 会计账册装订及管理
有关资金结算、现金收支等凭证,均需有效单据附后;会计凭证按月装订成册,由财务人员存档保管。
归档的会计资料不得携带外出或外借,除监事会及政府相关部门外,凡复制、摘录、携带外出会计资料必须经业委会主任批准并办理登记记录手续,借阅人对档案资料要严格保管,限期归还。
第九条 财务公开与监督
1、按照财务公开原则,物业管理小区按月报送财务报表,定期在小区相关公示栏或业委会办公场所公布业委会财务账目(表),凭证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2、业主监事会依议事规则规定可以不定期查账,业主可以在监事会陪同下查账,但查询需提前预约,由财务人员配合查询,但为了不影响财务日常运作,每次查账时间间隔不得少于90日,有重大事件、监事会决定的情况下不受此限。
3、财务人员编制的财务报告,通过业委会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接受业主代表的质询。
第十条 预算监督与管理
实行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管理小区的财务进行管理业主监事会进行监督,物业管理小区依据小区环境改善和发展需要全体业主承担的维修公共设施、设备等相关的预算,每年12月底之前按有关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编制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及收支计划,经业主大会审查批准后执行。
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有效”的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第十一条 相关责任
1、禁止私设帐外帐、收款不入帐等,出纳对现金的收支负有直接责任,会计负有监管责任,业委会主任负有管理责任。
2、由于不按本制度操作给小区造成经济损失的相关人员,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
本制度从2019年4月1起执行,试行一年(暂定),对未尽事宜,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作适当补充修正。
财务公示制度范文3
为建立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提高机关管理水平,将政务公开纳入本单位年度考核体系,特制订本制度。
一、政务财务公开的原则。本着简单易行、方便节省、明白有效的原则确定公开形式,组织公开活动。由财务人员负责相关工作。
二、公开的内容。分为政务、财务、外事活动三大类。
三、公开的形式。分为对社会公开和对本单位公开两种形式。
1、政务类对社会公开,主要通过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和通过新闻媒介等形式公开。
2、财务类对本单位公开。
四、公开的时间。7月10日前公开上半年的,次年1月10日前公开全年的,特殊情况,随确定随公开。
五、公开的要求。凡公开的事项,每次公开前,须经党委会议讨论,提交民主监督小组核实后,方可进行公开。对公开后群众或干部职工提出的问题,局民主监督小组要及时研究解决,10日内答复当事人。
财务公示制度范文4
为规范学校收支行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增强教职工对学校财务活动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学校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民主化,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订财务公开制度。
一、财务公开的目的
实行财务公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保证收支行为的规范化;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益,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增强教职工民主意识,激励教职工参与理财,积极有力地进行财务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不正之风,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密切干群关系,促进行风建设。
二、财务公开的原则
财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不得侵犯他人私隐,商业秘密、国家秘密、不得损害学校利益。
三、财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财务规章制度,上级有关文件和政策性通知;学校各项奖惩制度及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2、学校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尤其是公务接待、会议、用车等费用支出情况及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情况;
3、重要财产、物资的采购和处置情况;
4、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社会保障缴费情况;
5、建设工程项目和较大修理项目经费落实以及公开招投标情况;
6、学校代收代支资金情况;
7、其他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经济事项。
四、财务公开的方式
1、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宣传栏;
2、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
3、内部资料、校刊、广播等校内发布信息媒体;
4、其他便于教职工和社会知晓的形式。
五、财务公开主要采取定期公示和不定期公示的方式进行;学校财务分期中、期末各公示一次;其他与财务有关的重大事项与重大活动的公开时间,应根据需要在事前、事中、事后及时公开。
财务公示制度范文5
为彻底扼制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强化社会广泛监督,从根本上解决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企业财务收支中的违纪违规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公开制度的意义
一是杜绝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财务公开,各项收支处于全透明状态,稍有违规、不合理现象,群众就会有反映,腐败现象将无处可藏,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的责任感、自律意识和廉洁奉公意识将得到极大增强。二是落实财经纪律,确保资金高效运转。社会的广泛监督将促使我局增强自我约束能力,自觉执行各项财经法纪,达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全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目的。三是密切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推行财务公开制度,将实现干群合力、民心归一,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健康、有序、和谐发展。
二、公开的范围、原则及方式
(一) 涉及范围
局机关(包括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企业等)日常工作,均纳入财务公开公示工作范围。
(二) 公开原则
1、全面细致、依法公开。财务公开工作必须全面准确反映有关事项,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2、详实具体、实事求是。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规范,不得弄虚作假。
3、迅速及时、注重实效。要及时公开、强化时效,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4、简洁明了、有利监督。财务公开的内容要便于群众理解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三)方式和时限
1、财务公开公示的主要方式
(1)网络公开。符合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的相关内容在“灵璧县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公示。
(2)政务栏公开。统一公示上墙,公开栏力求简洁、实用,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公开既“见栏”又“见面”。同时使用电子屏进行公开。
(3)会议公开。在每月例会上公开。
(4)媒体公开。对于涉及面广的重大事项,可以适时通过媒体进行公开,以扩大财务公开的影响力。
2、公示的时限要求
每月公示一次,工程项目以工程竣工为标志进行公示,也可按进度每月底公示一次。
三、具体要求
1、成立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由局机关工作人员丁长江、程薪,公路运输管理所工作人员陈相军、县乡公路管理所工作人员谢皆彬组成民主理财监督小组,负责审定财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合理、合法、切合实际,并收集和反映群众对财务开支的意见和建议,财务公开的所有内容均需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签字。
2、财务公开公示的内容。财务公开应包括财务计划和经费收支情况。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重大财务决策、财务运行、财务收支等情况。
3、财务公开的程序及时限。财务公开内容须经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审核通过,于每月10日前公示上月财务收支及重大财务决策等事项。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公开公示期间应对群众知晓率等情况进行自测,自测结果及群众反馈意见要及时报送县政(村)务公开领导小组督查办。
4、公开公示全程纪实。局办公室每月要将财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分类汇总,以图片、照片、表格等形式并辅以简要文字说明,报县推进政(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督查办备案,作为财务公开专项督查的重要依据。
财务公示制度范文6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执行教育局计财科有关财务的规定与精神
二、坚决制止乱收费和私设小金库。
三、加强学校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断健全财务规章制度。
四、配合局结算中心人员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向校长、总务主任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五、协助总务主任,会同结算中心人员合理编制学校经费预算,及年终的决算工作,做好学校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工作。
六、经费使用必须有申报手续,购物需写申购单,由总务主任或校长审批同意方可购买。
七、票据报销必须由本人、总务主任及校长的签名,方可报销。购物发票要经过仓库保管员的验收及签名,再由总务主任及校长的签名,方可报销。
八、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及没有联签的票据,会计人员有权拒收。
九、要做好收费的公示工作。
十、坚持做好资金对帐工作。
十一、认真做好学生学杂费的核算工作。结算正确,决不能向学生多收一分钱,并及时做好日清月结工作。
十二、要做好财务报表,做到正确无误,及时送上级主管部门。
十三、学校固定资产会计总帐,必须同各部门的资产帐相符,要经常对帐及调整。
十四、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如实提供财务凭证、财务帐簿、财务报表和其它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和谎报。
十五留用现金、不得超过有关规定,超过现金应立即解存到银行。
十六、学校要建立严密的内部财务监督
财务公示制度范文7
文件编号:
实施日期:
1.目的与使用范围
1.1为加强工资管理,依程序开展与工资发放有关的各项工作,使工资发放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 2、工资发放程序 2.1考勤公示规定
2.1.1考勤公示责任部门:考勤主管部门
2.1.2集团各部门所有员工的考勤由集团考勤主管部门负责公示,子公司所有人员的考勤由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示。
2.1.3《考勤管理制度》中规定不执行指纹打卡的人员,由所在部门负责向考勤主管部门上报考勤,上报考勤时间为次月1日下班前。
2.1.4每月1-3日为考勤机采集数据日和考勤汇总日;4-6日为上月考勤公示日。考勤有误的员工在3日内到考勤管理部门核实,超过3日不再受理(特殊情况如出差等另行处理)。
2.1.5每月7日将考勤报送人力资源部作为造发工资的依据。
2.1.6考勤公示流程(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均适应):不执行打卡的部门将《考勤表》报送人力资源部→指纹机考勤数据采集→考勤员出示考勤公示表→考勤主管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字→考勤公示三天→考勤误差核实更正→考勤主管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对更正后的公示表签字→报送人力资源部长签字→由人力资源部长交工资员作为造发工资的依据。 2.2工资编制规定
2.2.1工资编制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
2.2.2各部门务必在每月5日前到人力资源部将《加班申请单》核对完毕。
2.2.3生产部须在每月5日前将签字确认后的《享受保健津贴人员明细表》和《车间生产任务完成量月统计表》报送人力资源部。
2.2.4子公司人力资源部劳动定额员在收到《车间生产任务完成量月统计表》后立即转交财务部审核,财务部须在每月9号前将审核结果返给人力资源部劳动定额员。 2.2.5车间所有的《临时任务单》、《新产品试制工时单》须在每月5号前交人力资源部劳动定额员。
2.2.6人力资源部劳动定额员须在每月12前将《车间计件薪资考核兑现审批表》按规定
文件编号:
实施日期:
签字确认后分送相关车间。
2.2.7各车间须在每月14号前将《计件工资二次分配明细表》交人力资源部劳动定额员审核。
2.2.8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理审批的新近员工的薪资标准以及相关的转正定级、调资等相关表格转交子公司人力资源部(转正定级根据员工的到职日期以及试用期限随时办理)。
2.2.9财务部门须在每月10号前将员工《借支扣款明细表》交其相应的人力资源部。 2.2.10监事会须在每月8号前将上月员工《考核汇总表》交相应人力资源部备案扣款。 2.2.11 人力资源部工资员须在每月20日前完成公司员工工资核算造表工作,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2.2.12集团人力资源部须在每月22日前完成所有工资表的审核签字工作并转交子公司财务部审核。
2.2.13子公司财务部须在每月24日前完成工资的审核签字工作,并上报集团财务部当日审核完毕,当日报送人力资源主管副总、财务副总审核。
2.2.14集团财务副总、人力资源主管副总、监事会主任、集团总经理在25日上午12:00前将工资审核批准完毕反馈到集团财务部。
2.2.15每月25日下班前《工资表》及《转帐支票》报送银行上个人帐户(一般为三天时间)。
2.2.16工资造表人员负责工资造表、审核全过程的跟踪、督办工作;财务部负责工资发放过程的协调工作。
2.2.17如工资发放时间遇节假日、星期天,则规定的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审批签字日期相应提前。 2.3工资发放规定
2.3.1工资发放部门:财务部
2.3.2工资发放时间规定:每月25日为工资发放日,每月底为工资到帐日。 2.3.3每月底下班前,由集团财务部(来自: 小 龙 文档网:工资公示制度)在公司广告栏内发出通知,通报工资到帐情况。 3、考核办法
3.1每月1日前不执行指纹打卡的人员未将考勤表交到考勤主管部门,每晚一天考核部门负责人50元。
3.2每月4-6日未将集团各部办和子公司员工考勤公示的,从5日起,每晚一天考核责任
文件编号:
实施日期:
人20元;当月不公示考核100元;考勤出现错误,属考勤员主观原因造成的考核其50元/月。
3.3在考勤出入问题上,核实时,应以实事为原则,以凭证为依据,不得出现吵闹现象,否则考核挑起吵闹人员50元/次。
3.4每月7日未将考勤交人力资源部,晚一天考核责任人50元/次。
3.5《加班审批单》、《车间生产任务完成量月统计表》、《临时任务单》、《新产品试制工时单》、《车间计件薪资考核兑现审批表》、《计件工资二次分配明细表》、《员工转正调资审批表》、《到职单》之工资标准、《借支扣款明细表》、《考核汇总表》、《员工工资表》等报表,超过规定的时间,每晚一天考核50元,直到报送为止。
3.6所有工资审核责任人未按以上规定的审核时间完成审核任务,晚一天考核50元,直到完成任务为止。
3.7工资到帐后未在厂务广告栏内向员工通报工资到帐情况,考核财务部门负责人50元/次。
3.8每月底不能按时发工资,应由集团财务部在厂务广告栏内向员工做好书面解释工作,出现不能按时发工资又未向员工做任何解释,考核集团财务部负责人50元/次。 3.9工资审核过程延时,除按以上标准考核审核人外,若属工资跟踪、督办的责任人督办不力,另对其考核50元/月。
3.10违反本制度精神,以上考核规定中尚未明确的,视其情节,考核50-500元/次. 4.附则: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并由其负责解释和修改;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财务公示制度范文8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决定在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四、学校要在校内通过公示栏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学校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财政主管部门和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学校要主动,及时向区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县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传递工作,并做好学校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八、学校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拒绝缴纳,并有权向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财务公示制度范文9
为净化社会风气,促进社会稳定、健康、和谐的发展,我局切实推行财务公开公示制度。
一、公开的原则
(一)依法公开原则。财务公开依照《预算法》、《会计法》及其法律法规执行。
(二)真实公正原则。公开内容应当真实可靠,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责任,实事求是。
(三)注重实效原则。要从实际出发突出特点,简洁明了,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
(四)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方便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便利于人民群众对财务的监督。
二、公开的内容
财务公开包括财务计划和经费收支情况。其中财务计划包括财务收支计划,资产购建计划,基本建设和收益分配等内容。经费收支情况包括财政泼入资金与行政业务支出等一切资金的收支情况。
三、公开的形式
(一)公布地点要公众化,以便全面接受社会和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
(二)公布内容要具体化,真正让群众看得清。
(三)热点问题要专门化,以便群众及时参与监督。
(四)财务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
财务公示制度范文10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8条和《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14条的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不按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的,将被市场监管机关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用风险分类等级降低为“失信”。
一、应报送公示范围。在我市范围内设立登记的应报送公示度年度报告的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私营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以上企业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已注销及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除外)。
1月1日及以后设立登记的企业,无需报送度年度报告。
二、报送公示时间。企业应于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为避免临近截至期限可能出现的网络拥堵,建议企业尽早填报。
三、报送管辖机关。企业通过公示系统向其登记的市场监管机关报送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经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会设立登记的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应向其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管机关报送度年度报告。
四、报送网站网址。企业均应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或者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津)完成填写、报送及公示、查询结果等工作。报送公示年度报告通过公示系统全程网上操作,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五、主要内容。年度报告主要内容为(具体以公示系统提供的填写项目为准):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企业报送的第一项至第六项信息向社会公示,第七项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第1项、第2项、第6项信息应当填写截至填报当天的最新情况,其他年度报告信息填报截至12月31日的情况。
六、报送公示流程
用户
登录
点击“自主公示”,选择“企业申报”
老用户直接登录;新用户选择“注册”
◇登录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津)
◇点击
“提交并公示”
回到首页查询确认年报结果
逐项填写年报项目,并逐页保存
选择填写年度为“度”
◇为确保数据准确,建议您使用火狐浏览器进行操作
◇如未点击“提交并公示”,则填写信息并未完成公示
七、不准确信息的更正
企业发现其公示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更能正应当在6月30日前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更正时间及理由与年报信息同时公示。
更正信息流程参考年度报告报送公示流程。
八、法律责任
企业应当对其公示年度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1、不按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并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
2、报送公示年度报告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并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
3、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级调整为“失信”,用红色字体标注并向社会公示。
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超过未依照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信用风险等级降低为“严重失信”,用黑色字体标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5、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各行政机关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并依法采取限制或者禁入的惩戒措施。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取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监督检查等工作中,亦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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