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合伙人制度范文十篇
最近几年,接触到很多蓬勃发展的勘察设计企业,无一例外都采用了加盟合作模式。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伙人制度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伙人制度范文1
(1)“永辉合伙人”并不享有公司股权、股票,而只有分红权,相当于总部与小团队的利益再分配,属于虚拟股的激励模式。
(2)“永辉合伙人”有别于常规的绩效考核制度,借助阿米巴经营思维“人人都是经营者”,重在激励,相当于总部与小团队的业绩对赌。
(3)“合伙人”制度核心就是:总部与经营单位(合伙人代表)根据历史数据和销售预测制定一个业绩标准,如果实际经营业绩超过了设立的标准,增量部分的利润按照比例在总部和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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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人
参与永辉超市歌门店合伙人制度的人员:
(1)1店长、店助
(2)四大营运部门人员
(3)后勤部门人员
(4)固定小时工(工作时间≥192小时/月)
不能参与永辉超市歌门店合伙人制度的人员:
(1)微店课、咏悦汇、新肌荟、茅台等课组人员
(2)培训生、实习生、寒暑假工、学习干部
(3)小时工(工作时间<192小时/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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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量
(1)定总量
门店奖金包=门店利润总额超额/减亏部分×30%
门店利润总额超额/减亏部分 = 实际值 - 目标值
门店奖金包上限:门店奖金包≥30万时,奖金包按30万元发放
其次确定门店分红的份数
总份数=∑各部门同职级人员人数×部门毛利额达成率排名对应分配系数
最后计算合伙人应该得到的分红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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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
参与人员按照工作绩效和结果,获得分红,不需要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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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条件
(1)门店销售达成率≥100%
(2)利润总额达成率≥100%
永辉超市门店当中的部门,课组若想参与分红,需要达到如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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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来源
永辉超市门店合伙人的分红,是属于在增量市场里面切出一块分给大家,不涉及到实股。
遵从工资—奖金—合伙人分红—总部股东分红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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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辉超市合伙人效果
通过经营数据对比,你会发现:
(1)随着永辉超市门店数量的增加,但是员工数量在减少,证明人均效率、人均产出是在增加;
(2)永辉超市单店平均员工数从221人下降至145人,优化了人员结构;
(3)职工的平均薪酬增加,但是公司整体的人工费用率并没有增加多少。
另外,通过和永辉高层的沟通,永辉超市的离职率约从8%降至4%,商品损耗率约从6%降至4%,上货率、更新率大为增加,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均有提升。
注:股权激励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涉及到战略、绩效管理、财务管理、人性把握等各个方面,每个企业的行业不同,创始人的风格不同,所处的企业发展阶段也不一样,要想把股权激励踏踏实实的导入下去,还是需要下一番功夫的。
合伙人制度范文2
合伙人制度的起源
合伙人制度是指由两个或以上合伙人拥有公司并分享公司利润,合伙人即为公司主人或股东的组织形式。有观点认为,合伙人制度最早在欧洲中世纪地中海沿岸城市产生,由于海上贸易而流行。资本家不愿意冒险出海或者不具备航海技术,故投资航海者运输、销售货物,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收益。如遇亏损,出资者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而航海者承担无限责任,这便是合伙人制度的雏形。普遍认为,合伙人制度更适用于以人力资本为核心的知识密集型行业,就国际上而言,例如投资银行、律师、会计师事务所、建筑师事务所和咨询公司等,都采用了长达百年的合伙人制度。今天,合伙人制度已经被运用到各行各业,也产生了很多不同的做法。在中国,阿里巴巴、万科等这些著名企业都采用了合伙人制度,为企业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不过,就目前中国的法律而言,无论是《公司法》还是《合伙企业法》,描述的更多是企业控制权和“资合”的做法,对于“智合”的合伙人制度如何操作,则需要进一步探讨。
合伙人制度的类型
目前来看,合伙人制度主要有四种类型。
类型一为合伙人分级模式。即在企业内部,根据业务领域或者根据市场区域或者根据分管部门规模,可以将合伙人分为不同的等级,例如合伙人、高级合伙人等。合伙人主要分管业务领域或者部门,对其分管业绩负责;高级合伙人则对公司整体的业务发展和企业经营管理负责。合伙人分级模式更适用于传统知识密集型行业。
类型二为合伙人分类模式。合伙人分类模式更适用于对资本和人力资本都依赖的行业,或者对风险承担有更高要求的行业,例如投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等。这样的行业里,合伙人往往分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两种类型。普通合伙人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有更大的经营管理决策权;有限合伙人对公司只承担有限责任,其决策权也相对较小,对公司经营管理不产生大的影响。
类型三为合伙人高管模式。合伙人高管模式更多见于互联网公司这样的行业。互联网企业组织扁平化程度高,产品多元化程度高,这一点和传统知识密集型企业有相似程度,需要通过合伙人对公司的运营管理进行有效控制。不过互联网企业又有较高的资本属性,大都为公众上市公司。因此,很多互联网企业如阿里巴巴等通过A、B股的双重股权结构设计,分离了股份的收益权和决策权,保证公司合伙人对公司的运营有足够的控制权。
类型四为事业合伙人模式。事业合伙模式的特点是将共同经营目标从公司层面下移到事业层面,不涉及法人主体和工商注册信息的变更,也不以固定的组织作为收益分配的单位。事业可以是一个新业务也可以是一个新开发的市场区域甚至是一个投资项目,将其作为独立核算单元,进行虚拟股份或项目跟投,这样的模式多见于房地产行业,较为典型的是万科的合伙人制度,其内容包括了持股计划和项目跟投。
综上所述,国内勘察设计行业需要考虑更多的是合伙人分级模式。当然,对于有些勘察设计企业,也可以采用混合类型,例如可以将事业合伙人模式作为合伙人制度的补充。
合伙人制度的设计
合伙人制度的内涵是建立“共创、共担、共享”的管理机制。所谓“共创”,即需要通过合伙人制度激发优秀人才的工作热情,将几个企业高管的奋斗转变为合伙人团队的奋斗。所谓“共担”,即合伙人团队需要共同承担企业经营的挑战,不能只谈收益,不谈风险责任,例如在企业经营形势出现问题时,合伙人收益的兑现应该在员工工资、奖金兑现之后。所谓“共享”,即企业成长的收益应该在合伙人团队之间进行分享。在共享时还应该采取增量分配原则,即通过合伙人制度的实施获得了企业的业绩增长,而不是运用存量分配,这样才是真正有激励作用的“共享”机制。
合伙人制度的设计需要重点考虑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合伙人分级和决策机制设计。如上所述,勘察设计行业更适合于合伙人分级模式,即根据企业的人才激励和发展需要,对于优秀人才采取不同级别的合伙人管理模式,需要考虑是否将合伙人划分为不同层级,不同级别合伙人的责权利如何考虑?合伙人决策机制和公司治理结构的决策机制如何平衡?在合伙人的数量方面,没有明确的标准,传统知识密集型企业可以在1:10到1:30之间考虑。
举例而言,对于规模较大的勘察设计企业,合伙人级别可以划分为准合伙人、合伙人、高级合伙人、管理合伙人等级别。不同级别的合伙人定位和激励方式应该有所区别。准合伙人为优秀骨干员工,是企业未来的接班人,主要以业绩奖金激励为主,并有公司超额利润的分享权。合伙人和高级合伙人包括公司业务领域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核心专业技术骨干,可以采用“分红权”(虚拟股权)激励,分享公司利润。管理合伙人为公司领导层和技术专家,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获得股权授予,并享有股东的收益。合伙人分级如下图所示。
不同级别合伙人在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责权利也应有所区别。在责任方面,主要基于企业组织管理需要,以履行各类岗位职责为主。在权利方面,主要包括合伙人的提名、投票、考核评价等权利以及公司的经营管理知情权、参与权和资源共享权等。在收益方面,主要包括头衔荣誉以及公司收益的分享等。合伙人责权利如下图所示。
在合伙人决策机制方面,不同于典型的公司治理结构决策机制,在合伙人的产生、评价以及公司重大的经营管理决策方面,合伙人制度更倾向于采取相对民主的一人一票制进行决策,而不是基于股份份额的决策。不过,为了公司经营管理的高效运行,合伙人制度可以规定将涉及大部分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授权给管理合伙人进行。
二是合伙人进入和退出机制设计。相关机制涉及的问题包括初始合伙人如何确定,入选标准和入选流程是什么,如何和员工职业发展体系相结合?合伙人内部是否需要晋升,晋升标准与晋升评估流程是什么?何种条件需要合伙人退出?退出的流程是什么?
在合伙人进入时,结合合伙人分级机制,需要从六个方面考虑确定新的合伙人:定人(谁能成为新合伙人?基本要求是什么?)、定工具(采用何种激励工具激励新合伙人?分红权还是股权?)、定额度(激励额度是多少?授予节奏如何安排?)、定价格(以何等价格授予股权,以何等价格退出?)、定目标(是否设置股权或分红权锁定及业绩要求?)、定来源(新增股权如何而来?)。
在合伙人的准入条件方面,需要建立起相关标准。相关标准可以包括软指标(例如价值观、工作能力、团队认可、客户影响力等)、硬指标(财务业绩、重大贡献、绩效考核结果等)以及基本门槛(例如司龄、执业资格、岗位职级等)。值得重点提醒的是,合伙人要以“志同道合”为前提,价值观一定需要有共识,只有能力和业绩的合伙人团队不能充分发挥“1+1>2”的效果,这样的合伙人团队很难持久。
在合伙人的进入程序方面,可以建立合伙人提名委员会负责合伙人的提名和组织评选,相关程序如下图所示。
相应的,也需要建立合伙人晋升评估标准、程序和合伙人退出标准及相关程序。
三是合伙人的激励和考核机制设计。合伙人制度不一定是终身制,可以通过建立任期考核机制,促进合伙人团队保持“共创、共担、共享”的工作激情。
在任期考核方面,根据不同的合伙人级别,可以有不同的任期考核方式。例如,对于合伙人和高级合伙人,可以由合伙人提名委员会在每个任期结束时组织对现有高级合伙人、合伙人进行评价。如认为某合伙人不符合合伙人要求,有权要求其退出,或从高级合伙人降级为合伙人。公司合伙人被退出的,往后年度不再享有分红权。对于管理合伙人,可以由公司管理委员会每个任期结束时对现有管理合伙人进行评价。如认为某管理合伙人不符合公司相应资格,有权要求其退出,或从管理合伙人降级为高级合伙人或合伙人。管理合伙人退出合伙或降级时,则其退出时或降级时全部股份由公司安排回购,往后年度股份分红不再享受。
在激励方面,合伙人的激励机制设计应该包括工资、业绩奖金和分红。但是,对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以及不同级别的合伙人三者的比例结构应该有所不同。例如,对于成长期的中小规模企业而言,业绩奖金比重有必要加大以激励合伙人快速做大规模;而对于处于成熟期的规模较大的企业而言,分红的比重需要适度上升以加强整体向心力。对于较低级别的合伙人,业绩奖金比重应该较高,引导合伙人做大做强所负责的业务;而对于处于公司领导层的管理合伙人,分红的比重应该较高,以引导管理合伙人关注企业整体业绩。
当前,很多管理学家都提出“企业雇佣时代正在瓦解,合伙人时代已经到来”。面临着人力资本时代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改革的要求,对于知识密集型的勘察设计企业而言,合伙人制度或许是个选择。
合伙人制度范文3
一、经营企业就是经营人,经营人就是经营人性,企业员工通常也就那么几个需求:
1、学习的机会
有能力有本事的人都是一点点学习成长过来的,但凡是有点想法的人在你公司学不到本事都会离开。
2、现金的回报
分钱机制没设计好,很多老板都有一种不成熟心底!就是希望“要马儿跑,又不让马儿吃草”!员工能跑?
3、晋升空间
在一家企业干了几年还是一个基层员工,是你?你愿意干?晋升通道没有设计好,员工都不知道未来可以去到哪里,那他就只有自己寻找出路了!
4、未来愿景
企业文化没做好,员工不知道未来发展方向在哪里,你企业的愿景、使命、价值观!
二、影响员工去留的企业因素:
1、没打造好企业文化;
2、老板钱给少了;
3、员工工作没希望,没动力;
为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在很多企业中,譬如连锁类企业的的店长,传统企业的高管等,很难用可量化的绩效考核办法,导致员工无法在体制中真正的发挥潜能,工作积极性比较差。面对这种情况们如何用股权激励打造出一套老板与员工“事业与命运绑定”的机制,才能让员工真正为公司干活像为自己干活一样。
三、不同企业对同一件事情有着不同程度的问题。一般团队没激情常见的一些问题:
1、小企业:
(1)把每个岗位干好工作的标准不明确;
(2)把每个岗位的工作干好与没干好的分钱标准不明确;
2、中企业:
(1)把每个岗位干好工作的标准比较明确;
(2)把每个岗位的工作干好与没干好的分钱标准不明确;
3、大企业:
(1)把每个岗位的工作干好的标准非常明确;
(2)把每个岗位的工作干好与没干好的分钱标准非常明确;
四、改进方式
真正高明的老板是能够让企业自动运转,轻松经营。这样,老板才能腾出更多时间去规划企业的发展。
1、把每个岗位工作标准明确;
2、把每个岗位的工作干好与没干好的分钱标准明确;
合伙人制度范文4
1合伙人制度的目的实现本公司的管理突破,通过共同经营、共同创业,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凝聚志同道合的长期合作伙伴,形成高效的资金、团队、运营模式。
2合伙人制度的原则遁序渐进原则;
收益与风险共担,收益延期支付原则;
能力配比,增量激励的原则;
3未来公司三年事业计划公司发展策略:地域、产品覆盖、市场保有率等;
公司产品定位:产品特点、差异、核心竞争力等;
公司经营目标:销售额、占有率、分子机构数量等;
公司团队建设:合伙人数量、合伙人分级等;
注:只有确认了事业计划,合伙人机制才能有的放矢
4成为内部合伙人条件在公司工作三年以上;
职级级以上,并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业务能力强,考核优秀;
有成为合伙人的意愿,按协议商定的出资比例;
5内部合伙人吸纳程序符合条件员工向人力资源部进行申请;
由公司董事会进行审核确认;
由财务等部门核算当期内部股价、额度及认购系数;
合伙资格及持股方式审核,经董事会复审后予以确认;
合伙人签订内部合伙协议,到财务部确认持股额并缴款;
公司发放员工持股股权证书,每年按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工商变更。
成为内部合伙人,行使合伙人权利,享受分红。
7购股额度配比职位可购股权限额 = 公司资产总额 × 职位分配比例
合伙人升职后,根据增加职位分配比例算出其增加股份,新增股份认购价格按本年新股价进行计算;
合伙人降职后,根据减少职位分配比例算出所减少股份比例,减少股份由公司负责回购,回购价格亦按本年新股价进行计算。
购股转让后,公司可协商委托某一合伙人受让其他合伙人股权,购股权额度可短期高于职位分配比例,可受让限额由合伙人会议决定。合伙人购股权限额 = 职位可购股权限额 + 可受让限额
8股权认购系数股权认购系数 = Z×25%十R×25%十K×40%+K×10%
有形资产:财务报告显示为准;
无形资产:品牌、知识产权、团队、业绩及获利能力等,其评估由内部价值链记分板来衡量,实行动态管理等;
核定股价 = 公司资产价值 ÷ 股份数
实际购买股价 = 核定股价 ÷ 股权认购系数
实际认购出资额 = 合伙人购股权额度 × 实际购买股价
10认购权行使及个人奖励股份转换购股权的实施时间为半年度业绩考核评定后一个月内,根据认购系数确定实际认购出资额,股权认购以实际到帐金额为准,到期未到帐则视为放弃本期购股权。
股价每半年重新核定,新加入激励计划、放弃或曾失去购股权的合伙申请人应以当期新核定股价购股。
公司当期未有足够股权出让合伙申请人的,下年度可按本期价格购持续认购,内部股价下降时有权按新股价购买股权。
合伙申请人因年度业绩优秀获得公司股权激励的,该激励股权可转入合伙人名下,参与下年度分红。
11内部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公司有关重大投资、业务战略的调整等重大决定的股权表决
公司发展规划及年度经营计划、分红与配股计划等的股权表决
公司组织变革及核心制度表决
就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查阅公司经营业绩财务报表及有关会议决议
合伙人会议拟定的其他权力
12内部合伙人退出机制当事人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离职和退伙
所有合伙人签字同意
办好必要的股权转让或退出手续
合伙人持有的股份,在持有人脱离本公司 (包括自动离职、被解聘、被开除或死亡等)等情况下,不再参与内部持股,其已持有的股份由公司回购。
合伙人自愿离职,提出申请后,不能行使股份购股权。
自离职之日起不享受股东权利及分红权,已定分红由财务结算后,按劳动合同约定延期支付。
13回购方式及回购价格确定自动离职退伙:一年后自动回购,按实际离开公司当天所在月份上一个月公司账面每股净资产值。
解聘退伙:延期三个月回购,按工作交接日当天所在月份上一个月公司账面每股净资产值。
丧失行为能力:可延期回购,当期核定股价。
14评价合伙人制度是一个非常系统的工程,需要考虑的问题不仅要涉及到人力资源,更要涉及到财务、公司运营、法务等方方面面。
合伙人制度范文5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a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c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制度范文6
一、合伙人会议是本所的最高权利机关,合伙人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必须贯彻执行。
二、合伙人会议对本所的重大事务(指增、减合伙人,律师事务所的解散、与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合并、兼并,重大的项目投资,一次性开支达五千元以上含五千元的开支等)以及合伙人认为应当由合伙人会议决议的其他事项做出决议。日常事务及一次性开支在三千元以下不含本数的项目开支由主任会议决定,其他事务由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行使管理权。
三、合伙人会议的表决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前条列举的重大事务以全体合伙人的三分之二通过、其他事项以全体合伙人半数通过为有效,少数合伙人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决议,但不影响决议的效力。
四、合伙人会议由律师事务所主任负责召集主持。
五、合伙人会议提出议案应当以书面形式在每次合伙人会议召开前五个工作日向召集人提交,并可以就该议案提出自己的观点或者意见。
六、会议召集人的职责是:负责接受、整理合伙人对该次会议议题提案,并于本次合伙人会议前三个工作日通报全体合伙人;主持召开本次合伙人会议、制作会议决议书并下发全体合伙人。
七、合伙人会议对需要表决的事项只设赞成票和反对票,投弃权票视为赞成票。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合伙人,可以电话投票,投票情况应当记入会议记录,由投票人事后补充签名。
八、合伙人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时间为六月和十二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天。闭会期间如果发生重大事项确需召开合伙人会议的,由召集人提前五个工作日将议题及会议时间通知合伙人。
九、对已生效的合伙人会议决议进行修改程序适用本制度。
合伙人制度范文7
一、支出管理,出纳注意事项:
(1)没有工地负责人及两位合伙人签字不能付款,出纳更不能自己出票自己付款或自己出票找人代签付款;
(2)工地的建筑工人及包工头在他所做工程没有完工之前,如需借款必须出具借条或预付款条。预付款或借条只能摆帐不能入帐,借条或预付款待工程完工之后一并入帐。
二、收入管理:
(1)预售房款或售房款出纳收款必须经会计入账,由出纳经会计出具领款单形成付款。
(2)不准出纳私设金库或挪用、借用等违反合伙人利益等行为。
(3)任何合伙人售房不准瞒报或谎报等其它形式损害合伙人利益。
(4)预付房款票据必须加盖会计私章和公章才能合法有效,并给购房户讲明情况及后果。
三、利益分配:
(1)由合伙人商量统一按出资比例分配。
(2)也可以在合伙人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先分配后集资,但这种情况必须以大局出发。
四、合伙人未经商量不准挪、借、贪等违反合伙人利益行为,若发现上述行为均处罚违反合伙人款项的二倍。会计、出纳不按规定入帐发现损害合伙人利益均扣损害利益款的四倍。
五、以上补充协议,签字生效和原签订《合伙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伙人制度范文8
第一条合伙人制度的主要目标是分享网站影响力,帮助合伙人通过网络获得更多价值信息、拓展人脉、提升个人能力,最终达到促进行业发展的公益_目的,目前计划发展合伙人规模为三十人左右。
第二条本网站对合伙人具有约束力。全体合伙人(不分主张)平等的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第三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全体合伙人均享有:chisc合伙人冠名权,chisc合伙人可以用chisc网站的名义与业内同行进行交流,可以分享本网站相关内部信息,合伙人信息在本网站显著位置显示,成为本网站合伙人不享有固定报酬,合伙人可通过本网站的帮助完成相关项目获得收入。
全体合伙人必须甘于无私奉献于医疗信息化事业,在业内有较好的影响力和信誉度,乐于与业内人士分享经验、致力于促进国内医疗信息化行业的发展。
第四条合伙人的管理机构
管理机构成员:网站创始人、合伙人团队。
创始人依据制度行使权力,接受合伙人的监督。创始人负责选择和撤换合伙人。
第五条取消合伙人资格
创始人的权力只能用于维护合伙人团队,不得用权力解决观点之争,排斥异己。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创始人可以取消合伙人资格。
1、泄露相关信息引起法律纠纷者;
2、以合伙人的名义攻击业内同行者;
3、合伙人有影响网站发展的行为者;
4、合伙人利用本网站获得的相关内容新建网站或把泄露本网站相关内部信息者;
第六条合伙人可选择的部份工作内容
1利用本站资源为业内人士提供相关咨询;
2组织当地圈内好友进行相关交流活动;
3利用网站资源编写相关行业研究报告
4管理网站首页、资料库及_相关内容
5管理、维护网站相关qq群
6管理、维护网站官方微博、微信
第七条合伙人淘汰办法
合伙人在每年公历6月和12月向网站创始人提交半年工作总结,内容主要包括本年度本人对医疗信息化行业及本网站的贡献,创始人有权淘汰未提交总结或当年无任何贡献的部份合伙人。
合伙人制度范文9
(一)合伙投资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1、___ ,身份证号:住所:
2、___ ,身份证号:住所:
(二)合伙投资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单位:万元
出资者
名称货币实物合计出资比例%缴付日期
(三)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合伙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合伙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同承担风险责任。
(四)投资的转让
1、合伙投资人向合伙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方合伙投资人同意。
2、合伙投资人因其他原因,可以向另一方合伙投资人转让其在合伙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
(五)合伙投资协议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伙投资协议终止:
1、合伙投资人增加或变更;
2、合伙人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合伙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5、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合伙的其他事由,经双方合伙投资人同意。
合伙投资协议终止前发生的合伙债务,合伙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共同承担债务。
合伙期间所购置的机具设备以及原材料、半成品、尚未售出的产成品等,在合伙投资终止时的资产评估办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六)违约责任
1、由于合伙人单方行为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赔偿。
2、合伙人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合伙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投资人各执一份。
3、投资双方若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柳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合伙人签字:
签定日期:
合伙人制度范文10
总 则
第一条 内部合伙人制度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认购本公司的股份,参与经营、按股份享受红利分配的新型股权形式。推行内部合伙人制度目的在于:
1) 实现本士咨询公司的管理突破,通过共同经营、共同创业,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凝聚志同道合的长期合作伙伴,形成高效的资金、团队、运营模式。
2) 规范和完善公司内部的治理机制,规范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协调合伙人的责任、利益和风险平衡关系
3) 确保公司的顺利运作,形成互补能力结构,提升公司的总体竞争力,实现公司永续经营
1.2 内部合伙人制度的实施原则
第二条 合伙人制度实施遵循以下原则:
1) 遁序渐进原则;
2)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 收益与风险共担,收益延期支付原则;
4) 能力配比,增量激励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实施意在逐步构建合伙经营模式和团队习惯,不改变公司性质
第四条 __集团以为推进中国连锁企业发展已任,力图成为中国最具实力的连锁经营研究、培训、咨询顾问集团,为各参见《__集团发展战略及五年规划》。
第五条 深圳__咨询公司是__集团总部核心业务单元,独立核算,自负营亏;围绕集团三年规划目标,通过机制创新实现快速发展,内部合伙人计划是与__咨询事业计划匹配的长期激励方式,为达成目标将过渡跨行业、跨专业矩阵式组织形式并形成长期合伙人制度,参见《__咨询公司发展规划和未来组织结构过渡方案》。
2.2 员工职业发展规划
第六条 咨询业是一个智力密集、人才密集的行业,优秀员工是实现__规划的保障,公司对鼓励员工向与公司需要相符的方向发展,并辅以技术指导和知识管理支持,员工可从业务、咨询、研究员等途径向合伙人生涯发展,如下表,详规参见《__员工培养及职业生涯规划管理办法》。
第七条 针对咨询业难做大、人才培养成本大、流动率高状况,公司将不懈培养和打造志同道合的合伙人团队,通过集合优秀人才共同去争取未来,让有志员工在__“飞速发展、畅享成长,共创未来”。
2.3 内部合伙人股权基本结构与配比
第八条 为确保合理的治理结构和竞争力能力组合,未来三年__顾问内部合伙人股权基本结构与配比方式如下表:
2.4 创始合伙人
第九条 接受本合伙人制度,维补足《创始合伙人协议书》,2007年9月前出资并成为注册的股东,称之为创始合伙人,创始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 按协议出资;
2) 参与运作,除特殊原因三年内不得离职和退股;
3) 按本制度第八条出让预留股份;
4) 公司亏损或业务需要时优先同比注资,补足运营所需资金;
2.5 内部合伙人
第十条 内部合伙人指认同__文化,具备公司所需能力、获得股权的员工,内部合伙人对公司负共同经营、共同创业,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之责任,公司不接受纯投资者为合伙人。
第3章
3.1 内部合伙人的资格条件 内部合伙人吸纳与股权激励
第十一条 内部合伙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1) 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
2) 职级T3级以上,并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3) 业务能力强,考核优秀
4) 有成为合伙人的意愿,按协议商定的出资比例
第十二条 合伙人品质要求:合伙人需要__共同的价值取向,具备长远眼光和较强的创业欲望、富有牺牲精神和承受力等企业家精神,经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的。
第十三条 具有较好发展潜力和能力互补,但尚未完全满足基本条件的员工,可由合伙人申请,给合伙人会议破格吸纳;
3.2 内部合伙人的吸纳程序
第十四条 内部合伙人的吸纳程序如下,具体操作参见《内部合伙人吸纳与股权配比流程》如下表:
1) 符合条件员工向总办提出合伙申请或合伙人推荐,填写员工合伙申请及认购表;
2) 合伙资格由总办进行初审,并由相关部门核算当期内部股价、额度及认购系数;
3) 合伙资格及持股方式审核,并经合伙人会议复审后予以确认;
4) 合伙人签订内部合伙协议,到财务部确认持股额并缴款;
5) 公司发放员工持股股权证书,每年按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工商变更。
6) 成为内部合伙人,行使合伙人权利,享受分红。
3.3 购股权额度确定
第十五条 合伙人购股权额度主要由担任的职位职级决定,参见本制度第六条、第八条,具体职位可购股权限额如下:
职位可购股权限额 = 公司资产总额 × 职位分配比例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因职务调整,其持股额度按调职后的职务比例变动,根据新变动比例进行认购或回购,其中:
1) 合伙人升职后,根据增加职位分配比例算出其增加股份,新增股份认购价格按本年新股价进行计算;
2) 合伙人降职后,根据减少职位分配比例算出期减少股份比例,减少股份由公司负责回购,回购价格亦按本年新股价进行计算。
第十七条 根据公司实际运营需求,公司可协商委托某一合伙人受让其他合伙人股权,购股权额度可短期高于职位分配比例,可受让限额由合伙人会议决定。
合伙人购股权限额 = 职位可购股权限额 + 可受让限额
3.4 公司资产价值及股价核算
第十八条 公司资产价值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有形资产以半年度财务报告显示,无形资产包括,品牌、知识产权、团队、业绩及获利能力等,其评估由内部价值链记分板来衡量,实行动态管理,参见《公司资产价值及股价核算办法》,经合伙人会议同意每半年予以公布。
第十九条 公司资产实行存量不动,增量激励原则,当公司资产价值低于原存量值时,合伙人应同比注资补足,当公司资产价值持续增长时,原合伙人可享受转让分红和股权转让所带来溢价激励。
第二十条 股价根据当期公司资产价值及股份数决定,每年中、年未各公布一次,为内部合伙人购股标准。
核定股价 = 公司资产价值 ÷ 股份数
3.5 股权认购系数确定
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按职务级别、个人资历、能力不同认购系数,股权认购系数越高则代表相对重要性越高,实际出资越少,计算公式如下表:
股权认购系数 = A×K×K1十B×K2十C×K3
第二十二条 股权认购系数的评分项目、权重和分值可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及需求调整,每年由合伙人会议确定。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权由合伙申请人有偿购买,合伙申请人实际购买价格和实际出资金额计算如下:
实际购买股价 = 核定股价 ÷ 股权认购系数
实际认购出资额 = 合伙人购股权额度 × 实际购买股价
3.6 认购权行使及个人奖励股份转换
第二十四条 购股权的实施时间为半年度业绩考核评定后一个月内,根据认购系数确定实际认购出资额,股权认购以实际到帐金额为准,到期未到帐则视为放弃本期购股权。
第二十五条 股价每半年重新核定,新加入激励计划、放弃或曾失去购股权的合伙申请人应以当期新核定股价购股。
第二十六条 公司当期未有足够股权出让合伙申请人的,下年度可按本期价格购持续认购,内部股价下降时有权按新股价购买股权。
第二十七条 合伙申请人因年度业绩优秀获得公司股权激励的,该激励股权可转入合伙人名下,参与下年度分红,参见《绩效考核与激励制度》;如合伙申请人已达到购股权最高限额,激励股权超出部分将转为现金激励;
3.7 超限额回购和内部转让
第二十八条 公司每年提取利润5%为内部股权回购准备金,从创始合伙人及超出职位可购股权限额合伙人回购股权,以激励新合伙人,回购价为当期核定股价。
第二十九条 股权回购顺序依次为创始合伙人、降职合伙人、超额合伙人,合伙人应以公司长远利益出发不得反对股权回购。
第三十条 股权可在合伙人间协议转让,转让股权应符合配比比例并经全部合伙人会议同意。
3.8 利润分红
第三十一条 为保证公司事业计划达成,合伙人在三年内分红不超过净利润的30%,每年实际利润分红比率依据年初合伙人共同确定的《年度目标及分红方案》考核提取,按股权比例分配,三年后视企业规模再行调整。
第三十二条 对未加入公司合伙人计划的专家、优秀员工,经合伙人会议同意的可采用分红权进行长期激励,该员工离职则分红权自动失效,《内部员工分红权配发通知书》。
第4章
4.1 经营权利与义务 内部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三条 内部合伙人不仅是公司股东,而且是共同创业的伙伴,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行使合伙人权利;
1) 公司有关重大投资、业务战略的调整等重大决定的股权表决
2) 公司发展规划及年度经营计划、分红与配股计划等的股权表决
3) 公司组织变革及核心制度表决
4) 就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5) 查阅公司经营业绩财务报表及有关会议决议
6) 合伙人会议拟定的其他权力
第三十四条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合伙人可选举管委会代行合伙人会议权利,管委会成员由合伙人担任,任期一年。
第三十五条 经授权内部合伙人可代表公司拓展业务,组织谈判,具体规定参见《公司业务运作流程及职权划分明细表》。
第三十六条 内部合伙人在公司日常运营中承担以下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
2) 履行合伙人分管职能,完成合伙人会议决议分管的工作任务或业绩指标
3) 按时出席合伙人会议,就公司经营发展出谋划策
4) 接受制度约束,根据个人绩效和公司需要的职务调整
5) 保守公司商业机密
4.2 股份权利与义务
第三十七条 内部合伙人持有公司股份,享有以下股份权利;
1) 参与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2) 对吸纳新合伙人行使表决权(一人一票);
3) 监督公司内部及各分支机构经营活动;
4) 按照股权比例分配红利,优先享有合伙人分红或股利等优惠政策
5) 依法分配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后的剩余资产;
第三十八条 内部合伙人根据持有股权承担以下义务:
1) 按本制度及合伙协议完成股权认购、转让
2) 退出经营时出让持有股权
3) 公司增发,存量不足或亏损时同比注资
4) 以自己的出资承担风险
4.3 其他合伙人共同决议事项
第三十九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 改变公司的名称;
2) 改变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 处分公司的不动产;
4) 转让或者处分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 以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本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5章
5.1 合伙人内部创业 合伙人发展计划
第四十条 内部合伙人可依据公司业务规划积极筹备、拓展咨询业务,承担业务单元的目标和激励,详细规定参见《公司发展规划及内部创业计划》。
5.2 独立合伙人
第四十一条 独立合伙人指的以个人身份与__顾问有限公司建立长期紧密合作关系,对双方合作所操作的项目实行公司化的操作,双方对项目收入采取按比例分成的方式,参见《独立合伙人协议》。
第四十二条 内部合伙人有个人发展意向的,双方签定独立合伙人协议后,成为__咨询公司的独立合伙人,自负盈亏、直接对公司总裁负责。双方在工作中采取平等协商的机制。
5.3 分公司合伙人
第四十三条 内部合伙人可随公司发展转做连锁分公司合伙人,分公司合伙人可持有分公司60%股权,负责区域范围内的经营业务,参见《分公司合伙人协议》。
5.4 二、三级合伙人发展
第四十四条 公司合伙人负责独立核算的业务团队的,经合伙人会议批准可在自己股权范围内发展
二、三级合伙人,具体参见公司相关规范。
第6章
6.1 内部合伙人退出 内部合伙人退出机制
第四十五条 合伙人正常退出程序
1) 当事人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离职和退伙
2) 所有合伙人签字同意
3) 办好必要的股权转让或退出手续
第四十六条 合伙人持有的股份,在持有人脱离本公司 (包括自动离职、被解聘、被开除或死亡等)等情况下,不再参与内部持股,其已持有的股份由公司回购。
1) 合伙人自愿离职,提出申请后,不能行使股份购股权。
2) 自离职之日起不享受股东权利及分红权,已定分红由财务结算后,按劳动合同约定延期支付。
第四十七条 股份的回购程序:
1) 申请人员工个人填写回购申请单;
2) 人力资源部向合伙人会议提供该员工的工作交接清单;
3) 合伙人会议确定回购方式和回购价格;
4) 回购其个人出资部分;
6.2 回购方式及回购价格确定
第四十八条 根据内部合伙人不同退伙原因,将采取不同的回购方式:不同退出原因的回购方式
第7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方案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公司合伙人管委会所有。 第五十条 本制度每年修订一次,实施日期自 起。
第五十一条 方案未尽事宜及实施细则,由管委会拟定合伙人会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