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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完美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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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是社会、政治和经济机制的基础,对于解决现代社会中复杂的问题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写好考勤管理制度(完美版)是有技巧的,接下来给大家分享考勤管理制度(完美版),方便大家学习。

考勤管理制度(完美版)篇1

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实行规范管理,促进规范化学校的建设,落实岗位责任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教职工必须树立无私奉献,敬业爱岗的思想,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2、教职工因故不能工作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实行假条制和请、准、销假制度。

3、考勤分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几种情况。

4、请准假权限:

教工请假一天以内由副校长审批,一天以上四天以内,由校长审批,四天以上报请教委审批。

副校级及中层干部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

集体活动一般不准假,特殊情况向校长直接请假,若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论。说明:以下情况同样履行手续但是视为出勤。

①本人婚假为一周。

②子女婚假为2天。

③父母、配偶死亡,丧假均为一周。

④男教工岳父、岳母去世,丧假1天。

⑤女教工公公、婆婆去世,丧假均为3天。

⑥爷爷、奶奶去世,丧假为2天。

⑦晚婚晚育者产假为半年,视为出勤,但不享受全勤奖;男教工照顾家属生产,准假2天。

⑧哺乳期:每天规定2小时。

⑨面授等进修活动需出示证件,因公外出,由校长批准,按时返校。

5、如有类似情况,依例酌情处理。

请假一定要履行手续,写清楚事由,填写好请假条(情况特殊也应补写假条),准假后安排好工作方可离校,返校后及时销假,不履行手续视为旷工。

二、考勤奖惩具体规定:

1、事假:全学年累计事假1天(按8小时计),从年度考核分(满分5分)中扣0.12分;不足1天的,每请事假1小时,扣0.015分。

2、迟到、早退:比规定签到时间迟签10分钟以内为迟到,比规定签退时间早签10分钟以内为早退,以上两条若分别超出10分钟,视为旷工,并记录相应旷工时间。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03分。凡一周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一月内迟到、早退累计四次及以上者,须向校长书面汇报原因。

3、病假:根据实际病情酌情考虑,若无病装病视为旷工。统计时,按两个病假时等于一个事假时折算。

4、凡查岗时既不上课也不在楼内又无外出任务的教师,第一次扣0.2分,第二次扣0.4分,三次(含三次)以上一律按旷工处理。

5、签到均要自己签,若发现有代签现象,则签到的教师和被签到的教师均按旷工处理。

6、考勤作为评选先进个人,年度考核聘任的重要内容,凡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10天,或病假超过一月的均不参加评优。凡有旷工现象的教职工,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教师,本年度内无评优选模资格。

7、根据各级部教师提议,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全体教师每月允许0.5天事假,1天病假,不计入学期年度考勤分,但不享受全勤奖,该项规定由教代会通过。

三、汇总方式、方法

1、学校建立考勤登记薄,每天分早、中、晚三次签到、签退。

2、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考勤工作领导小组,一月一汇总,学期末根据本制度(二)中的规定计算出教师考勤得分上报教委。

四、考勤奖惩金额:

学校每学期划拔一定金额作为全勤奖奖励基金,每月全勤者享受10元奖金。

考勤管理制度(完美版)篇2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考勤和请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院职工(在职在编、招聘制及返聘职工)。

考勤管理

第三条医院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制。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4小时,下午3小时。

第四条各管理科室(班组)应实行排班制度。排班可根据科室特点实行月或周排班。实行二线值班的部门应将排班表提前呈交至主管职能部门,由主管职能部门汇总后交医院办公室,并张贴在医院总值班室。

第五条职工上班或值班应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工作前准备;特殊部门需要更加提前上班的除外。

第六条迟到、早退、中途脱岗10分钟--30分钟者扣个人月质控分1分;30分钟--1小时扣个人月质控分3分;超过1小时计旷工半天,扣个人月质控分5分;超过4小时计旷工一天,扣个人月质控分10分,由科室在奖金核算时扣除。医院职能科室对管理部门进行考勤时,发现的迟到、早退、中途脱岗,职能科室只对管理部门进行质控,扣质控分到科室,由科室落实到个人。

第七条一月内迟到、早退、中途脱岗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八条年度累计旷工达3天(含3天),扣发年终奖50%;年度累计旷工达3天以上,扣发年终奖100%。

第九条对于因无组织纪律擅离岗位的职工按旷工论处,严重旷工累计满一个月或连续旷工15天者,是在编职工的,医院报上级部门予以除名,是招聘制职工的,医院予以解聘。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无故不参加应到会议的;

2.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急诊除外);

3.假期已满而未办理续假手续者;

4.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院者。

第十条建立销假制度。各类人员请假期满回院必须向人事科销假。

第十一条职工在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在医院工作区内进行扑克、麻将等娱乐活动,如有违反的,先行下岗一个月,下岗期间停发工资及奖金,重新进行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十二条职工着装应规范整洁,不得穿工作服上街、进食堂及会议室。

第十三条值班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来接班,交班者不得离岗,否则交、接班人员均按脱岗或旷工处理,造成后果追究双方责任。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或晚来值班,必须及时通知科室负责人,待批准后方可休息或晚来(极特殊情况除外),否则按旷工或迟到处理。

第十四条职工不能私自换班,否则造成后果追究其双方责任。如需换班须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换班,并做好书面记录。私自换班扣双方当事人月质控分2分。

第十五条职工不服从岗位调动,在组织正式谈话或通知之日起三天不到新岗位上班者,从第四天起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各科室应如实报送科室全体职工出勤情况,并于次月5日前报人事科。实际未出勤按出勤报送或实际未出勤但在报送表格中不记录的.,造成出勤记录不真实的,由科室负责人和科室考勤员负责。考勤资料是职工节日福利发放的主要依据。因考勤错误造成职工相关福利发放差错的,由科室承担负责。

请假管理

第十七条探亲假的管理

1.本院在职在编和招聘制职工,工作满一年后从第二年起,已婚职工与配偶或未婚职工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以汽车、火车、高铁、轮船等医院允许报销的旅行方式团聚的,即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

2.职工是否同配偶、父母长期远居及计算路程假、路程费用,均以双方正式户口所在地为依据。

3.职工配偶与职工父亲或母亲同居一个县(市),职工享受探望配偶探亲假的,不再享受探望父母探亲假待遇。

4.其假期规定如下:

1)探望配偶,每年假期30天(不含路程)。

2)未婚职工探父母,每年假期20天(不含路程)。

3)已婚职工探父母,每四年假期20天(不含路程)。

5.上述假期只能享受一方(军队配偶除外),有下列情况者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待遇:职工当年结婚的、见实期(试用期)、当年累计六个月以上病假者、事假超过30天的、产假和哺乳假期间与家属团聚一个月的。

6.探亲假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7.已婚职工探望配偶、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车船费可予报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其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其自理,超过部份由医院负担。

8.探亲假和路程假内工资照发,但不享受奖金待遇。

第十八条婚假的管理

1.假期3天(不含路程)。符合晚婚规定的加12天。

2.婚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再婚职工同初婚职工享受一样的婚假待遇。

4.婚假不享受车船费补助。

考勤管理制度(完美版)篇3

1.目的

为规范酒店的考勤、请休假管理,充分体现酒店“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使员工知悉可以享受的休假内容,并促进员工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保证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酒店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其中劳动纪律相关条款也适用于建立劳务关系及劳务派遣关系的员工,个别条款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3.职责

3.1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起草、修订及完善工作;负责制度的宣贯工作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有关假期的审核工作;负责有关考勤请休假资料的保存工作。

3.2酒店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度在本部门的宣贯工作;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权限给予各类假期审批。

4.工时制度及工作时间

4.1工时制度

4.1.1酒店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级别、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要求等因素,对不同岗位的员工依法选择适用工时制度,每个员工具体实行的工时制度,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

4.1.2工作时间

4.1.2.1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8:30—17:30(含就餐及午休时间)餐饮部、客房部等相关部门按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上下班时间。

4.1.2.2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员工,应以能确保完成工作任务为前提,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时间,并确保与酒店保持顺畅的联系。

4.1.2.3综合计算工时应根据酒店工作需要统一安排时间。

4.1.2.4就餐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

4.2休假及休假期间的待遇,酒店员工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4.2.1休假的类别

4.2.1.1所有员工都能享受的法定假日,每年具体的休假时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元旦一天(1月1日);春节三天(农历除夕、初一、初二);清明节一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一天(5月1日);端午节一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一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三天(10月1日、2日、3日)。

4.2.1.2部分员工可以享受的特殊节假日:三八妇女节,根据工作安排女员工可按酒店通知放假,如未休或适逢公休日,不补假,不支付加班费。

4.2.2带薪或部分带薪休假

员工在酒店工作期间,可以享受年休假、婚假、产假、假、哺乳假、工伤假、丧假等带薪休假。其中,年休假、婚假、丧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其他休假按自然日计算。

4.2.2.1年休假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员工连续工作满1年之后可以享受年休休假;具体天数如下:员工累计工作(工龄)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可享受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可享受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可享受年休假15天。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工作(工龄)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工龄)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酒店根据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部门总监(经理)应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合理安排下属员工轮流休年假以保证工作不受影响。年休假可以在1个年度内集中一段时间安排,也可以分开安排,以整天为最小的休假单位。年休假必须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休完,不可顺延。

4)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工作已满12个月,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如果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5)为便于计算,员工当年应休假天数,根据上年考勤结果及实际连续工龄取整,每年年初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核定。

6)工龄计算:

a)以全日制大中专毕业时间为依据;

b)以参军入伍时间为依据;

c)以参加社会保险时间为依据;

d)以加入酒店时间为依据。

4.2.2.2婚假:员工进入酒店后登记结婚的,在入职三个月后,凭结婚证可以享受婚假。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之日起一年内休完。逾期未休的,视为自愿放弃,酒店不予补休,亦不折现补偿。员工可享受18天(3天婚假,河北奖励15天)婚假。在离职手续办理前一个月内不能享受婚假,如已享受婚假,按事假处理。

4.2.2.3女员工特殊假期:产前检查假,怀孕女员工应医务部门的要求,需要进行产前检查的,可以申请产前检查假。

4.2.2.4产假: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女员工生育可以享受产假九十八天,产假时间按自然天数计算。产假自产前十五天开始计算。难产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胎,增加产假十五天。女员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158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不符合政策的生育,不得享受产假。员工休产假前或产假期满后,因身体原因需要休假的,按病假处理。符合生育保险条件人员,产假期间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男员工可享受3天带薪陪护假.

4.2.2.5假:员工实行节育、绝育手术的,可以依法享受假。

4.2.2.6哺乳假: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个工作日可以享受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员工每天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女职工怀孕七个月(含)以上、哺育婴儿不满一年的职工不安排上夜班。

4.2.2.7工伤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经医院诊断证明,并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可享受工伤假。工伤假时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2.2.8丧假:员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去世,可以享受丧假3天。

4.2.3病、事假

1)病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去医院就诊、治疗、住院或休息的时间为病假。员工请病假超过3天(含),须持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

2)事假:员工凡因个人事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或业余时间而必须在工作时间内亲自办理的,建议优先使用年休假。

4.2.4休假期间的待遇:员工在本制度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特殊节假日休假期间,员工薪资照常发放。员工带薪休假期间的待遇按照如下标准执行:

1)年休假待遇,年休假期间,员工薪资照常发放;员工年休假出现应休逾期未休的情况,酒店不予补偿;

2)婚假、丧假待遇:婚假、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3)女员工特殊假期待遇:孕检假、哺乳假期间,员工薪资照常发放;

4)产假: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5)假:发放员工基本工资;

6)工伤假:员工工伤核准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伤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劳动部有关规定执行。

7)病假期间的待遇:月累计病假7个工作日以内的(含),按天数扣发日基本工资的20%,绩效奖金相应扣发;月累计病假超过7个工作日,扣发日基本工资的20%,停发全月绩效奖金,并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病假超过1个月者,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8)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治疗或休息时,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指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和在本酒店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不等的医疗期:

A、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含10年)的

(1)在酒店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

(2)5年以上(含5年)的为6个月。

B、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含10年)的,

(1)在酒店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

(2)5年以上(含5年)10年以下的为9个月

(3)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

(4)15年以上(含15年)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

(5)20年以上(含20年)的为24个月。

C、(1)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2)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4)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5)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6)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满,如仍不能继续从事本岗位工作时,又无法调整或本人不愿意接受其他岗位者,酒店将解除劳动合同。

9)事假期间的待遇,事假期间不发放薪资。当月累计事假超过3天者,月绩效奖金全部扣发。

10)市场销售类员工如采用按业绩发放提成奖金的,提成奖金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4.3超时工作及补偿

4.3.1超时工作

1)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超时工作包括工作日的加班以及休息日的加班。超时工作不适用于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员工。

2)酒店不提倡超时工作。各部门应当合理安排,尽量避免或减少超时工作,以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若确因经营管理需要,酒店可以依法安排员工超时工作。员工因工作需要并经酒店批准,可以超时工作。

3)以下情形不视为超时工作:酒店在非工作时间安排的聚餐、旅游等活动;酒店在非工作时间安排的培训;员工出差在途时间;未经酒店安排或批准的超时工作;员工在非工作时间自愿来酒店。

4.3.2超时工作审批

1)除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员工外,员工因工作原因需要超时工作的,应提前履行审批手续,填写《超时工作审批表》,经部门总监(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酒店依法安排倒休。工作日8小时以外需要加班的,下班后一小时内为就餐时间,不计入加班时间;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应进行考勤刷卡,如无刷卡记录,则不视为加班。

2)超时工作补偿:平时加班,酒店安排同等时间倒休;法定节日加班,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注:倒休时限为三个月)。

5.考勤管理

5.1日常考勤管理

5.1.1考勤周期及考勤统计:酒店的考勤周期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人力资源部于每个考勤周期结束时,统计汇总员工当月的考勤情况,作为计发工资、考核等的依据。各部门每月考勤记录必须在当月29日前报行政人事部。

5.1.2考勤方式:

5.1.2.1酒店实行刷卡记录考勤和手工考勤相结合管理制度。

5.1.2.2实行刷卡考勤的员工应于早于上班10分钟、晚于下班10分钟使用考勤机,以考勤系统导出数据作为正常出勤凭证。未能正常出勤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填写相应表单办理相应手续,做到缺勤有证明。

5.1.2.3托人或代人考勤属于严重违纪,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5.1.2.4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刷卡考勤的,部门手工考勤必须有出勤记录,并应及时填写《异常刷卡申请表》按流程审批,否则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5.1.2.5部门考勤员在上报考勤时应认真核实员工出勤记录,记录加班、倒休时需准确无误。部门人员变动及班次变动时,部门考勤员应该在2日内报人力资源部报备。

5.1.2.6迟到、早退及旷工:

1)未履行请假手续,晚于上班时间30分钟内到岗为迟到,早于下班时间30分钟内离岗为早退。

2)旷工,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缺勤的为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旷工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不足四小时的,计旷工半日;四小时以上(含)的,计旷工一日;骗取、伪造、篡改、涂改休假证明的,休假期间计旷工;未在酒店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岗位从事指定的工作的计旷工半日;

3)迟到、早退,除在《行为规范考评标准》进行绩效扣分外,每次罚款50元;旷工扣罚旷工时长的双倍工资(每次不低于100元)。

5.1.2.7考勤不严格、不及时、疏漏、甚至作弊等,视情节严重追部门总监/经理责任,处罚部门负责人100元/人.次。

5.1.2.8员工离职未办理相关手续,部门应及时以纸质版的形式报送行政人事部,本月工资暂缓发放。未提前30天申请离职的员工、离职30天未及时办理手续的员工,都将扣除5天工资。

5.1.3请、销假程序

5.1.3.1请假:员工休假,须履行逐级审批手续,事前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持本制度规定的证明材料履行请假程序并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能休假。否则,请假无效。

5.1.3.2批准权限:

1)员工请假2天之内(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总监、经理)批准,报送人事部备案;2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经理、总经理审批,总监(经理)及以上人员请假报总经理批准,所有请假需于审批后1个工作日内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超期无效,视为旷工。

2)员工年休假最少以一个整天为单位,由部门总监、经理视工作安排而定。员工请假时限,应以《员工请假审批单》上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酒店组织的休假安排,以及节假日延长超出国家法定的天数,则相应冲减员工年假天数。请假(包括病假、事假)4小时以内,按半天假处理;超过4小时〈含〉少于8小时按一天假处理。除国家法定假日和公休日外,员工休假须提前1天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突发性病假、事假除外。

3)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申请的,应当以电话等形式通知审批权人,获得批准后方能休假,并且应在事中或事后5天内补办请假审批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如有员工因工作需要,实际休假日期及天数与申请之内容不符,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作变更,逾期不予补休。

5.1.3.3销假:员工请假超5天(含5天)以上提前返岗,应在返岗后第一时间办理销假审批手续。

5.1.3.4请假所需的证明材料:

婚假:结婚证原件;

产前检查假:员工怀孕后,持怀孕和预产期证明原件;

产假:生产后,持医院开具的证明原件;

假、工伤假:合法医疗机构的证明(经酒店同意,可假后补交);

病假: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病假证明。

6.附则

1)本制度的内容与国家及当地政府将来颁布的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新的政策或规定执行。

2)本制度解释权归酒店行政人事部,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酒店原考勤休假制度及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考勤管理制度(完美版)篇4

一、市场部、各门店、配送中心根据不同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特点,采取不同的考勤制度,具体执行方案如下:

1)苏宁市场部(包括原行政部、谈判部、财务部)员工,早上、中午、晚上各时间段内上、下班必须到行政部签考勤卡,员工到岗后应及时签到,到岗后未签到者按未到岗处理。(午休时间无论是否休息,必须签卡)考勤的具体执行和监督由总部人事主管负责。

2)配送中心员工早上、中午、晚上各时间段内上、下班必须到办公室签考勤卡,签卡方式与总部要求相同,考勤的具体执行和监督由配送中心主管负责。

3)门店在严格执行<<卖场管理制度>>的前提下,考勤管理由两部分组成。促销员执行考勤卡签卡制度,其他员工(包括业务人员、库管员、收银员)执行打卡制度。签卡、打卡方式及注意事项同上,考勤的具体执行和监督由门店人事主管负责。

二、违反上述考勤管理制度的行为和处罚措施如下:

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以内者,每次扣罚30元。

2)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以上者(含半小时),按当日旷工处罚,扣除5倍的日均工资。

3)不按规定签到、打卡者每次扣罚30元。任何员工不得拖人、代人签到或打卡,否则对双方各处以50元罚款。

4)各部门负责打卡、签到的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包括保安人员)必须严格自律,市场运营将不定期对各部门劳动纪律、考勤管理进行检查,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将对当事人、操作人员和部门管理人员各处以50元罚款。

三、各部门员工应自觉遵守青百公司<<员工手册>>和苏宁电器<<卖场管理制度>>,对其它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上述两制度中的处罚办法严肃处理。

四、各部门考勤管理者,每月20日前必须将当月考勤上报市场运营管理部,对违反劳动纪律和考勤管理的员工,罚金将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

一、请假审批程序:员工请各种假(含存休),均应写出请假条,先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再按审批权限审批,经批准并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休息,未经批准擅自休息者按旷工处理。(无特殊情况,严禁电话请假。)

二、请假内容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存休等。

三、事假:因事必须由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以30天为限,否则将解聘或解除。)

四、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有公立医院证明,具备医院建休证明、病历和收费单据(三者缺一不可),方可办理病假手续,手续不全者按事假办理。

五、其它请假按<<员工手册>>和<<卖场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六、请假审批权限:

(一)对促销员请假的审批权限:

(1)半天以内由门店的部门柜长批准。

(2)1天以内由门店的部门经理批准。

(3)2天至5天由门店店长批准。

(4)5天以上的请假不与批准。

(5)促销员2天以上的请假,必须逐级审批,严禁越级审批。同时门店部门经理必须通报厂家经理,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不予批准。

(二)对其他员工请假的审批权限:

(1)3天以内(含3天)总部、门店、配送中心分别由市场运营部部长、门店店长、配送中心经理批准。(各级管理者请假3天以内的,由直接上级批准)

(2)3天以上由苏宁总经理批准。

(3)超过20天者由青百总经理批准,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七、员工请各种假期间和薪资扣罚标准:

1、事假:按请假天数,扣发全部日均工资。

2、病假:按请假天数,扣发日均绩效工资。

本人月工资×60%

日均绩效工资=()×请假天数

30天

3、旷工:按旷工小时计算,每旷工一小时,按本人平均小时工资的5倍扣罚工资。

4、其它请假期间的工资按<<员工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各部门自本规定下发之日起,务必认真落实,严格执行。苏宁原有的规章中,如有与本规定相悖者,以本规定为准。

考勤管理制度(完美版)篇5

一、全体员工每日的正常工作时间一律以8小时为原则。上班时间公司视天气及生产需要而定,并做好事先通知。

二、每加班15—45分钟(包括45在内)记为半小时,超过46-59分钟以1小时计算。

三、考勤规定

1、迟到

上班前3分钟内不到工者视为迟到。

l每迟到一次扣人民币5元。

l迟到6-10分钟(指正常到岗时间后6-30分钟)以旷工1小时计算,超过半小时记旷工一天。

2、早退

下班时间未到或未经公司许可而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

每早退3分钟内记旷工1小时,如超过半小时为旷工一天

3、旷工

公司员工未经请假不上班者为旷工,旷工按三倍工价扣除。

l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不到工者均以旷工论处。

l考勤员私自更改考勤记录的,经查明,双方均以旷工2日论处。

l连续旷工三天者公司将做无条件除名处理,并扣除当月应发工资的10%。

4、事假/病假

员工请病、事假需遇严重生病或重要事情的情况下可申请,但必须事先批准,未经批准自行休假者将做旷工处理

l生产工需请假者,填写请假条由当班组长或生产助理批准,假期超过三天需上报部门负责人。

l班组长需请假者,填写请假条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四、休假规定

全年节日为七天,春节初一、初二、初三;五月一日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一天。春节期间当班人员工价按三倍计算,其它节日期间当班人员工价翻倍计算,若有其它休假,另行通知。

五、员工请假规定:

请假均以书面申请,批准人可酌情批准,假满销假,延假续补,否则按旷工处理,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六、考勤方式:

按照考勤本要求详细记录,月底统计填考勤统计表,并由考勤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于次月3号之前提交行政部。

以上制度自公布日起开始执行,望每一位员工积极配合,严格遵守。

考勤管理制度(完美版)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第六条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具体规定

第七条工作时间

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2、上午上班时间为8时30分,下班时间为12时;下午上班时间为13时,下班时间为17时30分。

第八条迟到、早退

1、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累计增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九条请销假

1、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请假一天的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总裁批准;部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请假由总裁批准。所有请假人员都须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第十条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月累计超过两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九点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经公司领导批准,当月累计病假两日(含两日)以内的,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员工如有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病假条的,当月病假累计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绩效工资;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者试为自动辞职或按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

5、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给人力资源部核查存档。

第十一条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5、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年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每年7个日历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长假期不超过14个日历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第十三条婚假

1、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婚假假期为三天,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为晚婚,晚婚假期共计10天。

第十四条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3、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休假。

4、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为15天。

第十五条丧假

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部门经理签字后,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交考勤员考勤。

第十六条旷工

1、未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20%;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50%;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580元的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考勤管理制度(完美版)篇7

一、教职工请假,不管是事假、病假、产假,必须具备书面请假手续,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才能离开;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重病,病愈后补办请假手续和医院证明,否则按旷工计算,重急事来不及写请假手续,回岗位两天之内,必须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计算;

二、凡未经批准,不假而走或随意找人代课的,计为旷工,教师上午8:20,下午2:20要按时签到,不得迟到和早退;

三、婚假、探亲假安排在假期里,非假期不能请假,丧假按规定为3天,(丧假范围为直系亲属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子女),要办理请假手续,急需超假者,超期按事假市场繁荣,仍要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计算;

四、教职工病、事、产假的时间限制及工资发放按有关规定办理;教职工生重病痊愈,要求恢复工作的,必须有出院证明,经领导批准后,方能上班;每期病假时间前后累计;如开医院假证明骗取休息者,按旷工处理;

五、计生假第一次按计生假处理,第二次按病假处理;

六、教职工病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学校领导审批,四天以上由教育局审批。

考勤管理制度(完美版)篇8

1、提前10分钟上班,按时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串岗,不利用工作时间办私事。

3、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按级请假,按时销假。请事假一天以内的,副主任由主任批准,科室长由分管主任批准,其他工作人员由科室长批准;请事假三天以内的,副主任由主任批准,其他同志由分管主任批准;请事假三天以上,一律由办公室主任批准。

4、请假人员请假时要向准假人申明理由、时间,待批准后方可离岗。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必须提前向准假领导申请续假,超假或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5、对违犯考勤制度的人员,某地委办公室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月内发现迟到或早退现象一次的给予警告,两次的写检查,三次以上歇岗一个月;对旷工人员,旷工一天责令其在全体人员大会上做检查,两天以上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给予相应处分。

6、各科室建立考勤登记簿,考勤情况每月由秘书室汇总张榜通报。

考勤管理制度(完美版)篇9

1各部门考勤由各部门负责人考核、班前点名,根据考核情况将迟到、早退、旷工情况如实填写《考勤记录表》。

2每月第一天,各部门负责人核对上月考勤,核对后员工签字予以确认。

3每月第二天各部门负责人将考勤簿上交财务。

4财务部,总务部员工及管理人员考勤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在打卡机上打卡,外出办事须向上一级主管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5部门管理人员核对本部门考勤完毕后,需在考勤薄上签字确认。

6迟到

6.1十分钟以内为迟到,每次罚款十元。

6.2超过十分钟,三十分钟以内,每次罚款二十元。

6.3超过三十分钟,六十分钟以内,每次罚款五十元。

6.4超过六十分钟,按旷工一天处理。

6.5一个月内迟到三次以上另按旷工一天处理。

7早退

7.1提前十分钟以内下班者为早退,每次罚款十元。

7.2超过十分钟,三十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每次罚款二十元。

7.3超过三十分钟,六十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每次罚款五十元。

7.4超过一个小时提前下班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7.5一个月内早退三次以上另按旷工一天处理。

8旷工

8.1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并罚款一百元。

8.2每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除相应处罚之外,并开除。

8.3每月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9公休

9.1员工每月享有三天带薪假及春节三天、劳动节两天、国庆节两天、元旦一天的带薪假。

9.2员工正常休班必须由部门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进行休班,特殊情况须调休的由个人协商换休,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

9.3部门负责人休班由店经理安排批准。

9.4节假日休班由部门负责人安排轮休(春节假期本月调休不完,可安排下月调休)。

9.5饭店副总经理休班须经饭店总经理批准。

10事假

10.1事假两天以内(含两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由店总经理批准。

10.2事假一天扣除二天工资。

10.3假期超过十天不享有三天带薪假。

11病假

11.1因突发疾病无法到酒店当面请假时,由当事人或护理人以电话的形式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说明病情、就诊医院或诊所、请假期限等。

11.2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内向店总经理详细说明情况及请假期限,请假人完假后第一天补填《病假申请单》并出具就医医院或诊所的病历,报店总经理办理补签手续。

11.3员工病假十天以内(不含十天),享有三天带薪假,须按日工资扣除假期工资,病假超过十天不享有三天带薪假。

11.4请病假员工最迟于请假的当日将《病假申请单》报部门负责人核实,店总经理批准后准假。完假第一天将医院或门诊病历复印件交部门负责人存档。

11.5饭店员工病假两天以内(含两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一个月之内由店总经理批准;一个月以上,须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病假期间员工不享有工资。

12工伤假

12.1员工因工受伤(违规操作除外),经判定属工伤,依据医院证明指导

确定假期。

12.2员工工伤假期在十五天以内(含十五天)发基本工资,十五天至一个

月发基本工资的80%,一个月以上公司与员工协商解决。

13婚假

13.1正式员工工龄满一年,享有三天带薪婚假,工龄满二年以上的员工享有七天带薪婚假,工龄满二年以上的员工且为晚婚的享有十天带薪婚假(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四周岁)。

13.2婚假须提前十五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店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申请交办公室存档。

14丧假

14.1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叔婶去世,享有三天带薪假。

14.2丧假当天请假员工应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店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5产假

工龄满二年以上女性员工享有六个月产假,产假必须提前三天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店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产假期间员工只保留工龄,产假结束按照公司需要另行安排岗位。

16员工实习期休、请假

16.1实习期间当月出勤十五天以上,享有一天带薪假(根据部门安排);培训期不享有带薪假。

16.2培训期、实习期间因病或因事可据实请假,请假员工应提前一天向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请假两天之内(含两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两天以上由店总经理批准,工资结算扣工资(扣款金额=岗位工资÷30天×请假天数)。

17加班

17.1饭店职员原则上不允许安排加班,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加班的,由负责人填写《加班申请》,报店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加班。加班工资按加班天数×(岗位工资÷30)计算。

17.2春节加班(三十、初一、初二),加班工资=(岗位工资÷30×加班天数)×2;并在同月内享有相同天数的带薪休假,本月轮休不完的可延至下月休完。

18受留店察看处分的职工,察看期间不享有休班;

入职、辞职、辞退、开除、自动离职

19在劳动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饭店有招工的权利同时饭店有权辞退、开除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20入职

20.1经人力资源部面试、复试、考核合格的员工须准备以下物品办理入职手续,

20.1.1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0.1.2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20.1.3有效健康证,户口为饭店所在区以外的员工须提供有效暂住证;

20.1.4泰安四个办事处以外的女员工须提供《流动人口____证》;

20.1.5有专业专业技术证书要求岗位须提供专业技术证书;

考勤管理制度(完美版)篇10

1.目的

为方便员工日常考勤,保证公司正常工作运行,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实现科学高效的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使用钉钉考勤的所有员工。

3.管理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的日常管理、考勤统计工作。

3.2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宣导、管理本部门、车间人员的考勤工作。

4.软件安装

4.1下载安装好“钉钉”手机APP或电脑客户端软件,按操作提示注册申请账号(请实名注册),一个终端设备只能绑定一个账号。

4.2注册成功后-“加入团队”-搜索团队名称“__X有限公司”-“申请加入”;也可以通过输入团队号“____X”申请加入。

4.3目前钉钉软件的功能主要有:人事管理、协同效率、财务管理、行政管理、市场营销、客户管理等,其中“人事管理”中的“考勤打卡”、“外出”、“出差”、“签到”、“补卡申请”、“请假”、“审批”、“公告”等功能以及“协同效率”中的“钉盘”功能先行使用,其它模块功能等条件成熟后逐步开放使用。

5.考勤时间

5.1夏季工作时间(当年5月1号至9月30号),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30。(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5.2冬季工作时间(当年10月1号至次年4月30号),上午8:00-11:30;下午12:30-17:00。(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5.3考勤打卡次数及时间:一日四次,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中午两次打卡时间点前后不能低于30分钟。

6.钉钉APP部分功能的使用

6.1考勤打卡

6.1.1使用范围:凡员工正常上下班都须使用“考勤打卡”功能。

6.1.2使用方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考勤打卡”-“打卡”(正常上班/下班打卡或外勤打卡)。

6.1.3查看方法:员工可随时查看自己的各时期考勤记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考勤打卡”-“统计”-“我的考勤”。

6.1.4注意事项:

6.1.4.1离开常驻地点的打卡为外勤,需要有公务外出的审批或详细说明外勤原因,如无正当理由视为异常考勤。

6.1.4.2须按规定一天四次打卡,多打卡将导致系统显示为早退。

6.2外出

6.2.1适用范围:凡员工因公外出都须使用“外出”功能。

6.2.2使用方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外出”后,选择“外出时间”、“结束时间”、“外出事由”;添加“审批人”、“抄送人”(根据《钉钉考勤审批流程与权限表》参照附件)。

6.2.3弹性时间:公司给予员工每人每月累计2小时的私人外出时间(不超过2次),用于处理私人紧急事务。(须在外出事由中说明“因私外出”)如果超出,累计每超出4小时扣半天工资,每超过8小时扣一天工资,以此类推。

6.2.4查看方法:员工可随时查看自己的各时期外出记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外出”-“更多”-“查看记录”。

6.3出差

6.3.1适用范围:凡员工因公出差都须使用“出差”功能。

6.3.2使用方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出差”后,填写“出差事由”,选择“交通工具”、“出发城市”、“目的城市”、“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添加“审批人”、“抄送人”(根据《钉钉考勤审批流程与权限表》参照附件)。

6.3.3查看方法:员工可随时查看自己的各时期出差记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出差”-“更多”-“查看记录”。

6.4签到

6.4.1适用范围“外出”:凡员工因公/因私外出都须使用“签到”功能。从公司出发签到一次,到达目的地时签到一次、离开目的地时签到一次、返回公司签到一次。

6.4.2适用范围“出差”:凡员工因公出差都须使用“签到”功能。在始发地拍照签到一次、每到达一处办事目的地须签到一次、返回驻地后签到一次。

6.4.3使用方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签到”。在“拜访对象”栏内填写外出办事地点或事项(要与申请的外出或出差中的事由相关)。在“签到”内用相机拍摄该地点显著标志的照片上传(在该软件内拍摄的照片将自带日期姓名等水印)。

6.4.4查看方法:员工可随时查看自己的各时期签到记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签到”-“统计”-“我的“,可在地图上选择“范围”和“日期”查看。

6.4.5部门负责人可随时查看部门内员工的签到情况,单位领导可随时查看全体员工的签到情况。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签到”-“统计”,可在地图上选择“范围”和“日期”查看。

6.5补卡申请

6.5.1适用范围:因个人疏忽、手机或网络故障等原因未打卡或签到。

6.5.2使用方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补卡申请”-“去月历补卡”-“提交申请”-“申请补卡”,填报补卡日期、事由并说明。

6.5.3管理方法:

6.5.3.1补卡申请须在当日或三个工作日之内补卡,由于个人疏忽未打卡的填报,每月认可三次,其余的`均按迟到、早退、旷工等实际情形处理。

6.5.3.2实际迟到未打卡的,一律不得正常补卡。

6.5.3.3补卡一律由本人亲自在钉钉上操作“补卡申请”并由上级领导审批方可有效,未审批或退回者按无出勤处理。

6.6请假

6.6.1适用范围:员工因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原因请假。

6.6.2使用方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请假”,选择“请假类型”、“开始时间”、“结束时间”、“请假事由”,添加“审批人”、“抄送人”(根据《钉钉考勤审批流程与权限表》参照附件)。

6.6.3管理方法:

6.6.3.1请假以半日为最小单位,需提前申请,遇紧急事件或生病等临时特殊事件,无法提前申请的,需电话告知直属上级,并得到批准后方可请假,并在钉钉系统内补填请假单并提交,审批完成后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6.6.3.2各部门负责人在审批请假时,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原则,同一天内部门员工不得全部请假,特殊原因必须请假,需找到代替人员行使其岗位职责。

6.6.3.3关于续假,经上级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续假,且必须在钉钉上重新申请请假流程(也可在原有请假流程中进行修改日期后重新审批);未获批准的续假,视同旷工;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续假者,员工本人应向直属上级口头申请或电话申请,并在事中或事后24小时内补办钉钉请假审批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6.7审批

6.7.1适用范围:本人发起某项审批流程或领导审批相关事项时使用。

6.7.2使用方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审批”。在“我审批的”、“我发起的”、“抄送我的”里面操作相关事项审批流程。

7.钉钉指纹考勤机的使用

7.1适用范围:员工因不会或不能使用钉钉APP手机软件的情况下,可以选择钉钉指纹考勤机打卡。

7.2使用方法:钉钉指纹考勤机的使用方法与公司之前考勤机的使用方法一致。

7.3管理方法:特殊情况下如不能打卡或忘记打卡,应向上级领导报告原由,并在事后及时填写《考勤异动登记表》参照附件2,由上级领导签字确认,在当日或三个工作日内交人力资源部备案,无故不打卡又未能说明原由的以未打卡、迟到、早退、旷工等实际情况处理。

8.打卡地点及连接方式

8.1钉钉APP手机软件

8.1.1考勤打卡地点:公司会统一设置一个常驻办公打卡地点。将公司整个办公区设为考勤范围,通过手机定位,精确到50-300米的定位方式,离开此地点则显示为外勤打卡。

8.1.2网络连接方式:可以用公司网络,也可以用自带的手机流量,打开手机GPS定位后进行打卡。

8.2钉钉指纹考勤机

8.2.1考勤打卡地点:公司门卫处。

8.2.2网络连接方式:公司网络。

9.迟到、早退、忘打卡、旷工的管理

9.1除无法避免之客观情形(如恶劣天气、事故、意外等)或未得到上级的特别许可或批准的情况外,任何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9.2当月迟到第一次扣款10元,第二次扣款20元,第三次扣款30元,三次以上扣款50元。

9.3早退的,扣款50元/次。

9.4实际按时上班但忘记打卡的,可在当日或三个工作日内申请补卡,每月申请补卡次数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的每次扣款10元。

9.5无故缺勤4小时以上的,视为旷工半天,扣除半天的考勤工资。

9.6无故缺勤8小时以上的,视为旷工一天,扣除一天的考勤工资。

9.7连续旷工2天(含)以上或年度内累计超过3次(含)旷工,属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予以无条件开除。

10.附则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与修订,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1.KL/09-05-01员工考勤管理流程图

2.KL/09-05-02钉钉审批流程与权限表

3.KL/09-05-03考勤异动登记表

考勤管理制度(完美版)篇11

一、请假的类别与期限

(一)全体教职工执行签到制,一个月统计公布一次。实行按月评比检查。

(二)事假、病假:教职工本人因病或有重要事情确需离岗,申请病假、事假。请假在3天以内(含3天)由分管园长审批;请假3天以上15天以内报园长批准,15天以上的根据《__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仁教科字【20__】89号文件》要求,报教科局、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备案。

(三)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术讲座(交流)、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

(四)婚假:教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可享受婚假3天,若到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享受婚假__天,(含周末和节假日,请婚假时必须要结婚证,必须在结婚期间享受)。

(五)产假:女教职工符合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____规定生育的,可向幼儿园请产假98天,晚婚晚育者又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证的产假180天。产假正值寒暑假,可以顺延其休假时间(请产假时需要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产假从请假日期算起)。

(六)人流假:人流可享受休假3天(必须有医院相关证明和医药发票为准)。

(七)丧假:丧方为直系亲属(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姐妹)可请丧假3天,(父母、公公、婆婆、子女)丧假5天,若在外地,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八)探亲假、绝育假按照《__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仁教科字【20__】89号文件》的通知执行。

(九)特假:制度内调班一月内一线教师可上下午调班一次、一天调班一次,后勤教师可以调班一天或两个半天,调班必须写好制度内换班条,交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调班;教师学历提升及职称晋级考试,自行找人代班,学校发代班费,不影响教师考勤及满勤;教师子女参加中高考,可按特假请假,请假期限2天以内;送子女读大学可按特假请假,省内3天,省外5天,自行找人带班,学校发代班费,不影响教师考勤但不予发放满勤。

二、请假的程序和批准权限

(一)教职工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须有请假条,写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并经幼儿园有关领导批准签字,报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离岗。事假和临时病假及特假由本人与本班老师协调,做好班级的工作安排。所有请假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方可离岗,如遇急病或其他特殊情况未能提前请假的应在恢复行为能力后5个工作日办理补假手续,虽已请假但尚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被批准,或请假期满逾期不归,均以旷工论处。

(二)事假、病假请假、销假严格按照《__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仁教科字【20__】89号文件》的请假程序和批准权限执行。

三、请假期间的有关工资待遇

(一)事假的待遇

1、半学期内教职工因故请事假连续半个月的或累计超过半月,每天扣100元及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事假连续1个月的或累计超过一月者,扣发请假期间基本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

2、事假15天内的一天扣100元。

(二)病假的待遇

1、职工病假一月以内的,提供医生药物处方发票,一天扣50元。

2、住院病假需提供医院住院证明,审核小组确认情况属实,住院期间不扣发教师工资。出院疗养需请假的每天扣30元,疗养超过1月的扣除请假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

3、半年内请病假连续1月以上累计超过2月者,扣除请假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

4、病假超过2个月(不含2月)至6个月(含6个月)的,按照《__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仁教科字【20__】89号文件》执行。

5、大病病假待遇:上报教科局,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议(包括各处室召开的会议)、各种业务学习、政治学习等,请假一次扣30元并计在满勤内,迟到、早退每次扣20元,(会议当天如已请病、事假的,当天调班的不记会假)在会议开始5分钟后到会者为迟到,会议没有结束提前走为早退。

(四)、旷工一天扣200元;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五)、由行政、工会负责做好全园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填写考核表,事假、病假将存入个人业务档案,做日后调资、晋级、评聘、评奖的依据。

(六)、一个月内有请假情况者扣除当月满勤奖100元。(公假除外)

四、旷工的界定和处罚按照《__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仁教科字【20__】89号文件》执行。

五、各类假的将按照《__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仁教科字【20__】89号文件》执行。

六、其他

(一)、已婚女职工在请假期内,必须按规定参加妇检。

(二)、本制度若与上级相关政策规定有冲突的,以上级的规定为准。

考勤管理制度(完美版)篇12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在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时自觉打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

三、无论执行夏季作息时间,还是冬季作息时间,上午、下午打卡时间界线均以中午1:00划分。在1:00以前打卡的,相应计入上午上下班时间纪录;在1:00以后打卡的,相应计入下午上下班时间纪录。

四、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时间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五、经单位统一安排,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加班,执行正常作息时间,并需要兑现加班工资的,应按规定打卡,并以打卡记录兑现加班费。没有打卡记录的,不予兑现加班费。

六、遇停电或考勤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时,考勤人员在当月考勤表后附文字说明。

七、工作人员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有效。在没有确认打卡有效情况下放弃打卡或因疏忽忘记打卡、无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按照早退处理;

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按照迟到处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旷工处理。

八、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本班次内及时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重新录入指纹,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班次内向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不主动向办公室打招呼重新录入指纹或办理核销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九、工作人员因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办公室根据本人的请假条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事先未向办公室递交请假条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十、部门职工因下列情况之一,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本人负责,于当天或次日持部门负责人签批的《因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向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未及时办理核销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1、因公出差的;

2、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到单位打卡的;

3、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开会、办事的;

4、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按时返回的;

科室、部门负责人有上述情况者,由分管领导签批《核销登记表》,并由本人负责向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

干部、职工或部门负责人在形成上述事实之前,应分别征得部门领导或局分管领导的同意。

十一、经调查核实,工作人员确因疏忽忘记打卡的,可按照本制度第十项规定的方法和程序,经部门负责人或局分管领导审批后办理更正。

十二、故意不打卡形成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即认同为迟到、早退或缺勤,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工作人员因个人失误,在非打卡时间打卡或打卡次数不够、操作不当,导致考勤机错误记录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十四、干部、职工个人考勤记录由局办公室负责定期公布,干部职工有异议的,可以到办公室查询。

十五、本制度与《房管局干部职工工作考勤和请假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结果作为兑现工资奖金和工作人员考核、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十六、为了维护房管局的整体形象,严肃工作纪律,干部职工要树立大局意识,自觉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现有损于团队的言论和行为。工作人员出现无理取闹,与考勤管理人员争执的,或行政管理人员营私舞弊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本局有关规定处理。

十七、局机关各科室及公房管理所的考勤登记适用本制度。

房地产交易中心、泰昌物业公司的考勤登记由本部门负责,参照本制度执行。两个部门的考勤汇总表于次月2日以前报局办公室审核。

考勤管理制度(完美版)篇13

一、总则:

经理是考勤管理者。各部门要实事求是,认真执行。

各部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以及现行的点名制度。

各位员工必须严格按照酒店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各部门员工不得私自倒班,换休,如有特殊情况需向经理提出申请,否则按旷工一天处理,如换休造成工作脱节或重大过失者视情况予以严肃处理。

二、点名及考勤统计规定:

所有员工出勤均须点名,忘记点名者,须当日向经理说明理由,由经理核实后,且接受每次扣罚2元处罚,未履行相应手续者按旷工处罚;

每个部门管理员,每月25日须将次月排班表交经理,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更换班次的,须向经理说明。一律按核对的考勤计算员工工资,

考勤记录统计时间为每月1日至5日,每月4日前需将前月员工考勤表核对后连同《请假单》一并交经理。

考勤记录和考勤报表将作为工资表制作的最终依据,一经交到经理,各部门无权更改或补充。

如因病事假、公差、外勤等特殊原因未能点名,应向所在部门经理说明情况。

三、考勤的计算:

全勤:正常工休外没有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的,全勤奖50元,工休没休的加发当天基本工资。

休班:本店员工每月有2天休班,

迟到:工作时间开始30分钟内未签到;

早退:工作时间结束前30分钟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旷工:

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

请假未经批准或不服从工作分配,擅自不到岗;

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凡各种假期逾期,未向有关部门办理续假手续;

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60分钟以上;

弄虚作假出具假证明,请假事由与休假事实不相符;

利用病、事假为其他单位或个人从事有关赢利性业务;

四、请假规定:

1.病假:

员工病假一般须经镇级以上医院开具证明,可向部门经理请假,但不可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或代他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无医院的病假无效.员工请病假在2天以内则经理批准,2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员工如患急病出需立即通知部门经理请假,并尽快补办有关手续,以便部门统筹安排工作,非工伤的病假需按酒店规定扣除相应工资,工伤按有关政策执行。

2.事假:

员工因私事不能上班,可以提前一天申请事假。事假在2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2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事假按旷工处理,假期内按酒店规定扣除相应的工资。

3.特别休假:

法定假日:全年共3天,春节3天,

婚假:本人结婚,休假7天;子女结婚,休假1天

丧假:配偶、父母(含养父母、继父母)、子女的葬礼,休假7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葬礼,休假1天;

五、缺勤及请假期间工资待遇:

1.迟到(早退):按扣罚5元计算

2.病假:病假只取消当天基本工资

3.事假:

A:事假1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扣1天基本工资

B:事假2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扣2天基本工资

C:事假3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扣3天基本工资

如此类推,直至当月工资扣完为止。

旷工:

A:旷工60分钟以下考勤记迟到+罚款5元

B:旷工2小时以下的考勤记迟到+罚半天工资款

C:旷工半天,取消当日半天基本工资+扣1天基本工资;

D:旷工1天,取消当日基本工资+扣2天基本工资;

E:旷工2天,取消当日基本工资+扣4天基本工资;

F:连续旷工3天自动离职。

六.离职的处理办法

辞职:到工资发放日发放未发放的工资,工作满半年的押金全额退还,不满半年的扣除服装折旧费。

自动离职或开除:没收所以未发放的工资及奖金,押金。

七、请假批准权限

1、请假,必须经批准

2、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1-2天由部门经理批准,2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3、部门经理级员工请假须由总经理批准;

考勤管理制度(完美版)篇14

考勤对象:

水利工程学院本科在校全日制所有学生

一、课堂考勤办法:

1、学生课堂考勤情况由各班学习委员和班委记录、任课教师记录、辅导员抽查记录、学风督察小组记录四部分汇总而成。学风督察小组由学习部成员组成,协助学工办、任课教师对课堂到课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

2、各班学习委员记录当天全部必修课程的到课情况,经任课老师、班长和学习委员签字确认后由学习委员在周五晚18:00到19:00将本班该周的课堂考勤单(纸质稿)上交到工三a344学生工作办公室。

3、学工办老师及学风督察小组人员进入教室检查时,各班班长及学习委员应积极配合,上报本班应到人数、实到人数、未到人员名单及未到原因,对于请假者应及时出示由老师签字的请假条,否则按该人缺勤处理。凡是在查课时,未在教室的同学一律视为旷课。

4、学风督察小组将各个年级、班级的抽查记录一并汇总,并对照假条进行核实,于每周六前统计好上交学工办,并且在每周一由学工办对上一周的出勤情况进行统一通报。

5、对通报结果有异议的同学可按以下操作流程核实澄清,并于异议时间前来办理异议,逾期不候。

(1)向负责本年级考勤工作的学风督导小组成员查询记录,若有误,由学风督导小组成员汇总到学工办核实更正。

(2)对于请假等情况,请本人到学工办查阅假条存根并出示。

(3)不在以上情况之列的,由本人上报学工办处理。

二、考核实施办法:

1、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学生手册》中德育评分细则第四节中(三)的第8条规定,上课迟到或者早退一次扣德育分0.5分,旷课一学时扣德育分1分。

2、各班级班长及学习委员,若在正常考勤检查和抽查中出现:

1)不配合学院考勤工作、不及时递交考勤表、不作为、态度恶劣,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2)包庇隐瞒真实考勤情况,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3)对考勤检查及负责人员进行人身攻击、顶撞、恶意辱骂等行(本文转自实用工作文档频道)为,每人每次扣德育分1分,并且进行全院通报批评,严重者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

3、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学生手册》违纪处理条例的第三章第十七条的规定,每学期已注册后,旷课者,视其旷课数量,给予下列处分:

1)一学期累计旷课11至25学时或擅自外出五天以下者,给予警告处分。

2)一学期累计旷课26至40学时或擅自外出六至八天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一学期累计旷课41至55学时或擅自外出九至十一天者,给予记过处分。

4)一学期累计旷课56至70学时或擅自外出十二至十四天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一学期累计旷课71学时以上或擅自外出十五天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4、抽查过程中,学风督导小组成员如有包庇,或者对工作玩忽职守的,由学工办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如果多次失误并导致严重后果,则撤销该成员职务。

5、根据《水利工程学院“优秀班级”评选办法(试行)》评选细则的第八条规定,班级学风建设方面,加减分细则如下:

1)班级成员不按时上课,出现早退、迟到、旷课现象减0.5分/人次。

2)班级成员不按时上早、晚自习,减0.5分/人次。

3)班级成员在考试中出现舞弊行为,并被监考或者巡考人员当场抓获,减2分/人次。

6、学习委员统一隶属于学习部,各个班级学习委员的年终测评外加分将由学习部根据学委工作表现统一分配。

考勤管理制度(完美版)篇15

一、医院实行院科两级考勤负责制,实行签到制度,科室月初送上月考勤表到办公室。

二、办公室、财务科以考勤月报表作为当月工资、岗位津贴及绩效工资扣罚依据。全年出勤率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优秀等次的出勤率必须达到95%以上且无旷工记录,病事假累计半年以上不参加年度考核;病事假累计不超过15日享受年终全勤奖,15日-60日按日扣除全勤奖;60日以上的不享受全勤奖,婚假、产假按全年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全勤奖,临聘人员病事假一年累计达60日者,按自动解除劳资关系对待。

三、各科室人员请假,须持请假条,由本科室主任签意见,送主管院长签意见后报办公室换取请假手续,科室留存。科主任请假由分管院长签字后,院长签字审批,护理人员请假须持请假条由科室护士长签意见、总护士长签意见、主管院长签意见后报办公室换取请假手续。请假期满,请假人应到办公室报到,并向所在科室及时销假,不及时销假者按逾期处理。因故续假,须于假期满前阐明理由,批准后方可生效。

四、请病假的须持医院诊断证明。一周内由本科室主任签意见,送主管院长审批。一周以上须由医务科核实或需专科会诊的`由医务科牵头组织院内专科医生会诊,专科医生会诊后提出意见出具证明,主管院长审批,院长申报,报上级主管部门逐级审批请假。

五、所有人员请假原则上必须提前办理完请假手续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假期的认可,均以批准的假条为准,不按规定请假私自外出者按旷工论处。

六、因事请假的,累计事假在30日以下的,工资按80%计发;15日以内绩效工资按日扣除,15日以上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当年累计事假在31-90日的,工资按60%计发;当年事假累计超过90日的,停发工资。

七、因病长期请假的,由医务科牵头组织院内专家会诊,确实存在不能上班的情况时,报院务会研究决定后,工资按90%计发,无绩效工资,病假超过半年以上的工资按85%计发,院内专家会诊不存在不能上班的情况时,按事假执行。

八、婚假、产假等按国家及本省规定执行。

九、劳动纪律及处罚规定

1、全院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更不得旷工,迟到、早退一次,处罚50元,旷工一天,处罚100元。迟到或早退1小时按旷工处理。

2、凡工作时间与患者及职工吵架、打架斗殴,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外,处罚当事人100元。影响恶劣的,从重处罚。

3、上班期间有干私活、上网、打扑克、下棋、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经查实后扣50元/次。严重影响工作的,从重处罚。

4、值班期间相关人员应在岗在位并保持通讯畅通,特别是科室负责同志,如因通讯不畅或脱岗而影响工作,除视情节处罚相关责任人外,并扣除科室负责人一个月的职务津贴。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当事人处300-500元的罚款。

5、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着工作装,挂胸牌上岗。职工仪表大方,语言文明,符合职业身份。严禁蓬头散发、浓装艳抹、留长指甲、蓄长须及穿短裤、穿拖鞋上岗,违者处罚50元。

6、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的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三十天的,视同自动离职,给予解聘或除名处理。

7、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5次者,扣罚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

本制度由院办公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之前如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以本制度之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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