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员工管理规章制度规定
超市即超级市场,一般是指商品开架陈列,顾客自己挑选,出售的都是有合理包装的规格化商品,以下是小编准备的超市员工管理规章制度规定范文,欢迎借鉴参考。
超市员工管理规章制度规定(篇1)
一、超市日常工作制度
1.做好本职工作,积极主动、热情周到为宾服务
2.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明码标价
3.诚实守信,保质保量,不得出售有害产品
4.遵守纪律,做到不旷工、不早退、不迟到、不擅离职守
5.及时对商品进行整理,保证产品陈列美观
6.接受监督,虚心听取经验
7.交接班时,做好物品盘点工作
8.落实例会制度,对工作进行评价
二、超市商品保管制度
1.根据商品的储存条件,分类进行保管。
2.统一货物编码,标明商品存放的精确位置,并以明显的字迹将编码标明于货位、货架上。绘制库房商品储存位置平面图,以便全面反映库存情况。
3.保持库房的清洁卫生,消除导致商品腐烂、变质等隐患
4.控制库房温湿度,在库房内设置温湿度计,利用密封、吸潮、通气等方法加以调节,以适应保管商品的需要。
5.经常检查库存商品,及时发现在存储过程中数量、质量的变化情况,采取措施加以预防。
三、卫生管理制度
1.保持营业场所环境卫生。
2.根据商品的性质,清理商品上的灰尘
3.清洁卫生后,必须把商品迅速整理、摆设、陈列好。
4.服务人员按要求做好个人卫生,避免吃生葱、生姜等异味实物上岗。
超市员工管理规章制度规定(篇2)
一、考勤
超市员工每月积分预定为100分,有违反规定的扣除相应分数,月末时积分在90分以上的给予优秀员工奖__元,积分在80-90分的给予良好员工奖__元。
1、员工提前__分钟上岗,迟到__分钟以内,扣1分。__分钟扣2分。__分钟4分。
2、有事应提前给领班或组长请假,并办理请假手续,经过允许方可请假。没有经过同意的,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不享受一个月的效益工资)
二、人事
1、员工聘用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试用期七天,是否录用由双方共同决定。录用的,在办理入职后一个月内,超市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的社保手续。
2、员工辞职,应提前30天写书面申请,经组长领班部门经理同意,批准办完手续后方可离岗。
三、服务态度
1、接待顾客应主动热情,态度和蔼,因态度生硬与顾客发生争执,被顾客投诉的扣3分。
2、称量商品必须看称纸,计量商品人为作弊扣20分(好的当坏的秤;贵的当便宜的秤;称过的商品再往袋子里装;称重时缺斤少两;两个袋子秤完秤再倒到一个袋子里;称出的秤码商品和实际商品不符等情况,属于作弊行为)
3、带情绪上岗耍性子发脾气扣10分。
4、包庇违纪违规行为,欺骗管理人员扣10分。
四、仪表和着装
1、员工应化淡妆上岗,发不过肩,长发挽起。避免过浓的彩妆,夸张的发色。不能留长指甲。不符合要求者责令停工整改扣2分。
2、员工应着工装上岗,工装要求干净整洁。(黑裤、黑裙、黑鞋)短裤、短裙应在膝盖上方一寸。食品区必须严格执行着装要求,着白色工服,头发放进帽子里,口罩遮住口鼻。不得涂染指甲,不允许带戒指及过长的耳环,否则扣3分。
3、上岗前佩戴好服务证章,证章佩戴左胸上方,不按规定佩戴证章者扣2分。
4、站立姿势不正确:卡腰、靠柜、爬柜、托腮、抱肩、插兜者扣2分。
五、商品陈列
1、商品陈列保持整齐,美观,尽量追求纵向排列,随时保持前进陈列。发现当班人员不按要求陈列扣2分。
2、货签要求一货一签,货签对位。商品无标签或标签不完整。标签和商品价位不相符扣2分。商品标识不完整,不按规定摆放扣2分。
3、地推商品保持丰满、整齐,避免杂乱无章不分主次,pop爆炸花悬挂醒目整齐,否则扣2分。
4、发现变质商品要提前请管理人员注意,发现过期商品扣管理货架人员10分。
六、卫生安全
1、责任区内地面不整洁扣1分。
2、责任区内乱放拖布、抹布、私人物品的扣2分。
3、责任区内的货架、商品、柜台玻璃,不干净有灰尘的扣2分。
4、加工间的地面、台面、储物架、储物间、加工机器、应保持干燥整洁,不能存有油垢,严重时责令停业整改,并罚款200元。
5、责任区内的消防栓、灭火器、配电室请随时保持清洁,发现有灰尘的扣责任人1分。
6、员工不允许私自更换更衣箱,更衣室卫生要自觉保持清洁,发现乱扔纸屑、垃圾者扣3分。
7、库房卫生、更衣室卫生,各组轮流打扫,其他组员工可以监督检查,发现不清洁罚当班员工每人10元。
8、责任区内的垃圾、纸板、购物筐,请随时收起,一经发现罚当班员工,扣2分。
9、员工在责任区内随地吐痰,扔垃圾,损坏环境扣1分。
10、本商场是无烟商场,未劝阻顾客吸烟者扣1分。
11、未经劝阻擅自搬拉柜台、货架、推头扣4分。
12、员工在19:00后打完一遍铃,方可拖地,不按规定提前拖地的扣2分。
13、下班前应关闭责任区内所有电源,漏电电源者扣当班柜组每人4分。
七、业务技能
1、熟悉商品的品名、规格、产地、单价及负责货架的商品库存。一问三不知者扣2分。
2、所售商品不知性能、用途、特点、保养和使用方法等扣2分。
3、每期特价商品品名、规格、单价、促销时段、促销期限应该掌握,不熟悉者扣2分。
八、超市纪律
1、工作时间看书、看报、看无关工作短信,玩手机、打私人电话超过五分钟者扣2分。
2、在卖场里偷吃东西扣10分。
3、会客长谈超过5分钟扣2分。
4、与员工扎堆聊天扣2分。
5、打坐扣2分。
6、员工购物中午在下班前10分钟,下午在七点以后,夏令时7:30分以后,必须在员工购物通道结款,否则扣4分。
7、别的柜组的商品不允许放在自己的柜组里,发现一次扣2分。
8、为自己或他人私留促销商品的扣2分。
9、盗窃公司物品,超市商品,或私人钱物的,处以10-50倍罚款。
10、工作时间窜岗、脱岗、办私事、干私活扣6分。
11、因整理货物,记账,盘点而不接待顾客扣1分。
12、未到下班时催促顾客离开,对顾客不礼貌扣2分。
13、员工不允许在工作岗位议论家中私事,对顾客评头论足发现一次扣2分。
14、严禁在卖场和任何人发生争执,否则扣10分。
15、生鲜部员工应在9:30分之前把货上完,下午收货冬季7:40,夏季8:10分撤货,否则扣2分。
16、员工需要从卖场拿出的赠品由组长负责送出,私自带出一经发现按盗窃公司财务处置。
17、员工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泄密者视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8、会员卡、积分卡应该实事求是的使用,利用工作之便使用他人或顾客的,弄虚作假的扣10分。
19、中午交接班或下午下班,因在下班后到更衣室换下工服,如提前换工服扣2分。
超市员工管理规章制度规定(篇3)
为了完善商场员工的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及经济效益,保证商场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促进商场的繁荣发展,特此制定如下制度:
1.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需要请假、调班、调休或离开岗位时,必须经过店长或督导批准同意。(请假时间达3天者需督导批准方可。)否则,将以早退或旷工论处。
2.上班前应换好工作服并检查个人仪容,衣着是否整齐规范,工作证有否佩戴,长发必须扎起,不准染异色发,上班不准穿短裙、短裤、拖鞋。
3.员工下班后不得穿工服或戴工牌进入商场。员工必须保管好各自的工牌,工卡、饭卡、如若丢失,按商场有关制度交纳相关补办费用。
4.上班时间,员工不行做与本工作无关节事,更不许说脏话,靠商品、货架、大声喧哗、吃零食等其它有损商场形象的行为。
5.员工购物必须是当班员工帮忙买单并小票确认签名。
6.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7.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情耐心地接待每位顾客。优质服务,提高工作质量,增强凝聚力,提高销售营业额。
8.严禁将背包、行李及各种包装袋带入商场,贵重物品须自行保管好。员工的水杯统一放在指定的位置。
9.员工用品必须贴有商场相关标记签字样方可带入卖场,未经允许不得随便将商品带出商场。
10.严禁在商场内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取笑顾客及其它损害他人的行为。
11.严禁在商场及仓库内吸烟、乱丢烟头、火种等。
12.员工要认真配合保安人员共同防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加强防范意识。
13.不准任何人私自挪用商场的商品(物品),否则将作盗窃论处。
14.员工有权利和义务对,人窃取及其他有损商场利益的行为进行举报,商场将对该员工身份进行保密,并给予相应奖励。
15.商场各部门员工,都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如对管理人员的管理方法执有不同意见者,可以书面形式向督导或公司反映。
16.员工上班时间有事外出者,必须经店长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17.聘用的员工必须按本商场的《招聘制度》办理好一切入职手续,再由商场人事部组织上岗前培训。主要培训员工的纪律性、组织性及其吃苦耐劳精神;了解商场的有关制度;商品基本知识、礼仪道德、服务规范等,培训时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超市员工管理规章制度规定(篇4)
1、维护和传播超市和促销人员所代表厂商的公司形象;
2、严格按规定作息时间出勤,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3、随时保持得体的仪容仪表,在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按要求佩戴工牌和着装;
4、员工进出超市所带个人物品应按规定统一寄放在规定的地方,不准带入卖场内;
5、服从主管人员的指示或命令;
6、严格遵守安全规则;
7、礼貌的对待客户和同事,不得怠慢顾客,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不打骂同事;
8、不得在上班时间打磕睡、打堆聊天,不在工作时间喝酒,不在上班时间内串岗、戏闹、干私活、打私人电话;
9、不聚众赌博,不打架斗殴,不吸毒,不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
10、严格遵守轮班、换班制度,工作时间不擅离工作岗位;
12、不阳奉阴违,不消极怠工;
13、不营私舞弊,不利用职务之便贪图小便宜;
14、不随意拿取卖场内任何商品和赠品;
15、珍惜、爱护公司的财产,不得以各种方式私自使用、占有和侵吞公司财产;
16、诚实可靠,不欺上瞒下,不弄虚作假,敢于对不良行为进行检举和批评;
17、团结协作,凡事多沟通,不拉帮结派,不勾心斗角,不搞小团队;
18、保守公司秘密,不泄露公司任何商业秘密;
19、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向顾客推销产品,保证顾客的满意;
20、不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和文件;
21、不伪造、涂改公司的报告、记录。
超市员工管理规章制度规定(篇5)
目的:为了提高公司人员的考勤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范围:全体员工
权责:人力资源部
一、工作时间安排
1、公司实行10.5小时工作制,凡每月工作满28天者可享有2天有薪假期,采用轮休制。
2、由人事部负责日常的考勤管理工作
二、考勤依据
1、本公司考勤依据为:指纹打卡、请假条时间,加班证明单来进行人员的薪资结算工作。
2、员工应遵守工卡管理规定以及假期管理规定。
三、打卡时间
1、公司全体人员必须按照公司所规定各级别工作时间及排班表进行打卡。
2、因出差无法按时打上下班卡者,由部门主管和人事部进行签卡方有效,人事部需留档备总经办查核。
四、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或部门要求集合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4、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均视为旷工。
五、本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打卡。
1、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店长以及总经理核准予不打卡者。
2、因公差填妥出差申请书并经主管,总经办核准者。
3、因事请假经核准者(请假时间以获批下班打卡开始)。
4、临时事由,无法打卡者,事后说明理由,由主管证实,人事部可给其补签卡。
六、正常打卡人员:
1、按照上下班出入时间进行打卡,严守秩序,不可插队。
2、应于规定时间前打卡,打卡后不得随意进出商场,不得外出。
3、下班者应在下班时间超过后,方可打卡外出,时间未到不得在打卡处等待。
4、业务务人员须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5、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6、未办理请假手续在上班时间外出办理私事的,经发现者按旷工处理。
7、上下班时间,由防损部防损员监督打卡情况,如遇打卡机故障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并记录当时人员考勤情况。
七、须遵照公司规定的时间打卡上、下班。
上、下班必须按规定时间打卡,不打卡者视为缺勤,加班不打卡者视为未加班,规定如下:
1、迟到、早退1至10分钟罚款10元,10至30分钟罚款30元,超过半小时不足四小时的扣除1天工资,超过四小时的扣除二天工资处理。
当月发生早退和迟到无当月全勤奖。
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者,取消当月各种奖励的评选资格。
2、无故不上班,视作旷工,旷工半天扣发全月奖金和一天基本工资,旷工一天将扣发全月奖金和三天基本工资。
累计旷工三天将按自动离职处理。
3、未打上、下班卡的扣当天工资,如卡钟坏而导致打不到卡由部门主管签名上交人事部主管或店长签名,如没有出示相关证明的当旷工处理,
4、特殊情况漏打卡,需要及时向主管说明并进行补签,否则视旷工处理。
但每个月不能超过3次,否则扣除全勤奖。
八、全勤奖
每月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记录,且按规定打卡者享有100元全勤奖。
九、指纹损坏要及时到人事部更换,遗失由部门开具证明到人事部补办。
十、加班
1、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按时高效率完成本职工作,不提倡延时或加班。
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书经店长批准后交人事部,以备查核。
2、员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而需计发加班工资的,由部门负责人书面申报,报店长或人事经理审批后交人事部核查备案,人事部按规定将员工加班准确计入《考勤统计表》后交财务部计发加班工资。
3、凡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理的劳动定额和工作任务而超时工作的不计加班(不包括盘点此类)。
十一、其它相关规定参考《员工手册》及相关制度
超市员工管理规章制度规定(篇6)
一、员工必须遵照店内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二、凡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未到岗或提前离岗且无正当理由,视为迟到或早退。
月累计3次或3次以上,扣发工资30元。
三、超过上班时间一小时未到商场,或不按请假程序请假擅自不来上班,或假已满不来按时上班均视为旷工,旷工一晌扣20元,一天扣40元。
四、员工请假一律先写假条,经店内主管批准方可离开。
特殊情况事后补写假条,非特殊情况不能以电话形式请假。
主管请假必须提前请示店长,待有关工作安排妥当方可离开。
五、因工作或业务需要离开工作岗位者,经店长批准,给予公假,工资照发。
出差回来必须按时到岗,不得以出差为名久假不归。
六、考勤工作由店内主管负责,考勤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坚持原则,做好考勤记录并保管好假条。
七、考勤记录不得随意涂改,如有差错必须及时更正,并由考勤员负责加以说明并签字。
八、店内主管必须将每月考勤报表与考勤记录核对无误后交店长,作为计算工资的依据。
九、员工请假必须到主管处领取统一请假单,正确填写,待店长签字后交给主管。
十、凡当月无迟到、早退、请假的员工,视为全勤,可获得当月全勤奖60元。
超市员工管理规章制度规定(篇7)
第一章 劳力管理
第一条 招 聘
1、企业根据实际岗位及工种的需要招聘员工。
2、企业员工的文化程度不得底于初中毕生,年龄18—28周岁,(特殊工种和引进人才不受此限)。
3、员工须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效《身份证》、《健康证》、外来育龄妇女须持有《外来人口婚育证》,且无经济、刑事犯罪记录。
4、员工招聘需经面试、笔试两个环节来完成。笔试答券做为个人入职档案备券存档。
第二条 上 岗
1、员工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后经考核合格才能正试上岗。
2、员工试用期为壹个月,实习期为贰个月,员工入职满三个月后给予办理转正手续。
3、员工正式上岗即开始记算工龄。员工在公司实际工作年限满半年后开始追加工龄补贴,第一个半年为每月工龄补贴贰拾元,下一个半年开始按上半年度工龄补贴的基数乘1.5倍计算。工龄补贴最高限为每月不超过捌佰元。
第三条 考勤卡、考勤管理
员工以打卡为出勤的唯一依据,打卡由员工本人完成,班中急事临时请假或班中餐外出用膳同样应打卡。
第四条 请销假
1、除每月班轮休以外的休假一律应请假。
2、三天以内的假期由领班柜台长审批,四天以上至七天由现场经理审批,七天以上的假期由公司主管审批。
3、员工三天以内的病假凭区级医院诊断证明可带薪休假。
4、员工入职满一年后,每年享有一周带薪年假。
5、无论任何形式的假期,期满回公司均应到人事管理部门销假。
第五条 员工待遇:
1、节假日享有休假的权力,若因工作需要员工加班者,凡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春节的假日加班,每满一个工作日加发三天基本工资。每月的轮休若工作需要加班,每满一个工作日按基本工资乘1.5倍计发加班费。
2、员工转正后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定后按厦门市劳动保障局的相关规定办理社保。
第六条 辞职、辞退
1、员工辞职需提前十五天递交辞职报告,经逐级审批后方可离职。
2、公司调整机构,压缩编制须裁减员工时,应提前十天通知被裁减的员工本人。
3、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在社会上参与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或触犯法律被政法机关传拘、收审者一律给予开除。若员工的行为已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已除名的员工公司保留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其相关民事责任的权力。
第七条 奖 惩
(一) 员工有突出表现者,公司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1、对工作认真负责,遵纪守法、超额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表现突出者;
2、为公司发展出谋献策,其建议和意见为公司所采纳,取得显著成效者;
3、为维护公司利益和坏人坏事作斗争,使公司财物不被侵害者;
4、举报公司内部的渎职行为,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二) 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公司将给予处罚:
1、上班迟到早退每分钟扣岗位津贴叁元。当班迟到超过三十分钟按旷工论处。当年度累计达八小时给予除名。
2、班中未经许可擅离工作岗位满半小时者,当天按旷工论处。
3、非因工作需要班中接听手机、小灵通或向外拨打电话者每次罚款人民币两元。
4、未经公司主要领导许可,擅自利用工作之便向厂商、供货商购买批价商品或向厂商、供货商索要赠品、试用品等,一经查实,每次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
5、工作人员私下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家、厂家的馈赠、钱物,一经查实概予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