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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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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023年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篇1)

前言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范我局安全生产管理,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本规程由我局安保处、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福建勘察基础工程公司、中国冶金地质勘查总局第二地勘院有关人员参考相关资料收集整理汇总而成。

本规程中同国家(行业)规范、标准、规章制度等不一致时,以国家(行业)规范、标准、规章制度为准。

第一章钻探设备的安装与拆迁

一、修筑地基

1、机场地基必须平整、坚固、钻塔底部填方部分不得超过塔基面积四分之一,填方部分还必须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塌陷和溜方。

2、在山坡修筑地基时,地基靠山坡一边的坡度要适当。在地层岩石坚硬、

稳固时,坡度不得大于80度;地层特别松软,坡度不得大于45度,并除掉坡上滑石。

3、修筑地基需要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爆破规定。

二、设备安装与拆卸

1、根据设备类型,钻孔设计深度和具体条件选定基座的结构形式。(一般用机台木、槽钢和工字钢等)都必须保证安装稳固、周正、水平。

2、基台木长度应比钻塔底座长出200-500毫米,连接机台木的螺丝杆直径不得小于16毫米,并在靠机台木上下加垫片,保证机台牢固。

三、钻塔安装与拆卸

1、安拆钻塔工作应在安装队长、机长的统一指挥下进行,安装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在塔上工作时必须系牢安全带和穿平底胶鞋,不得在台板上放任何物件,必要的工具、螺丝放进工具袋,不得在安拆钻塔同时在进行塔下工作。

2、塔架不得安装在输电线下,塔架立起或放倒时,其外侧边缘与输电线路线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一定安全距离,最小安全距离应不小于表列数值:

电压(KV)<11-1035-110150-220350-550

最小安全距离(m)4681015

3、钻塔应安装稳固、周正。安拆钻塔前,应对钻塔构件及所用工具、绳索、挑杆和起落杆等,要严格进行检查。

4、安装钻塔时,台板必须架设牢固、各部螺拴与构件的规格要符合要求,并装全装牢。钻塔安装完毕后,要从下向上认真进行检查、调整、直到符合要求。

5、拆卸钻塔时,应从上向下逐层逐件拆卸,禁止先拆下层构件,或同时拆卸上下层构件。严禁从塔上往下抛扔钻塔构件、螺丝、工具等。

6、夜间或刮五级以上大风,以及雷雨天气时,禁止安拆钻塔。

7、安装机电设备:

⑴安装机电设备必须周正、水平。各相应的传动轮,必须对线、连接线座与机台木的螺杆下端须加防松螺帽和垫圈。

⑵钻机立轴中心线,天车中心线与孔中心必须在同一条直线上。

⑶电器设备必须安装在干燥、清洁地方。严防油、水及杂物侵入,电器设备及起动、调整装置的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接零保护装置。

⑷拆卸各种机电设备时,禁止用大锤猛力敲打或盲目乱拆,机电设备上拆下的小部件,应专人妥善保管。

⑸严禁从高处往下滚放器材、设备。

8、电机场防护设施

⑴应根据现场气候条件选择场房,冬春季节能防寒防雨、夏秋季节能防暑降温。

⑵基台必须稳固、平整,地板厚度要大于30—40毫米。

⑶座式天车要安装安全档板、吊式天车要安装天车保险绳。

⑷铁塔必须安装绷绳,绷绳的直径不得小于12.5毫米,绳头必须有两个绳卡、绷绳于水平角度不得大于45度。

⑸雷雨季节施工时,塔上必须安装避雷针,并要求与钻塔绝缘、避雷针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5欧姆。

四、设备搬运

1、两人以上抬运器材时,上肩的方向要一致,抬运的重物不宜过高,一般物件距地面200-300毫米为宜。

2、多人抬运大件重物时,要统一指挥,步调一致,互相联系,互相关照。抬重物的同志手要抓住杠子,防止杠子掉下,以防发生事故。

3、搬运大齿轮、皮带轮或其它圆形重物时,要捆扎牢固。停放休息时,要放稳后方可离开。

4、一切器材、工具、零件等严禁从山上向下抛掷或滚放。

5、在搬运之前,应对搬运物件和搬运用的大小杠子及绳索等进行一次详细检查。搬运的物体如有突出的棱角、钉子、扒钉等,应设法清除。

6、用汽车搬运时要放稳、绑牢。使用的跳板要稳固适用。严禁超载、超高、超宽、超长运输。

7、一切器材、设备严禁从汽车上向下抛扔和滚放。

8、用船只或木排搬运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指挥,装运的器材要放在船只的中部,不得超载。

第二章钻进与升降钻具

一、钻进

1、在正常钻进中,不许对设备进行拆卸和修理工作,及天车加油。

2、皮带运转时,严禁从皮带上跨。禁止用木棒压皮带,不准用带钩的工具卸掉皮带。

3、用人力松紧卡盘时,要有专人掌握离合器或皮带开关,并相互配合好。

4、开孔钻进前,要进行安装验收工作,符合安装要求后方可开钻。

5、钻机水龙头高压胶管必须设有胶管防缠及水龙头防坠装置,钻进时不得利用人扶持水龙头胶管。修理水龙头,必须停车,并指定专人看管离合器。

6、扩孔、扫孔、扫脱落岩芯或钻进不正常时,必须由班长或熟练技术工人操作。

7、经常检查皮带扣的连接是否牢靠,必要时就更换新皮带以防止人身和机械事故。

二、升降钻具

1、提引器提引钩必须牢固可靠,使用磨菇头必须上紧,起下钻时,要经常看是否松动。

2、升降钻具前,必须对提引工具进行检查,不合安全要求者应及时更换与修理。

3、操作过程中,应明确分工,互相配合、步调一致,操作拧管时,就由一人单独操作,以免配合不好发生事故。

4、下降钻具时,如因孔内水柱(或泥浆柱)的浮力,钻具下降速度缓慢时,提引器随蘑菇头慢慢下降,不得让钻具自动下降,而提引器提前下来。

5、立轴箱打开后,须盖上齿轮防护罩,防止脏物进入及避免意外事故。

6、升降钻具时,塔上不得进行修理工作。

7、岩芯管提出孔口时,不得用手伸到岩芯管内探摸岩芯。

8、上塔人员必须系安全带,井口人员应站在钻具起落范围以外。

9、发生跑钻时,严禁抢插垫叉。

三、活动工作台

1、活动工作台必须安有防坠器和手动定位器以及行程限制器,活动工作台其导向绳上必须距天梁0.3米和距地面2.5米处或第一层台板上。

2、使用前要检查平衡装置是否合适,防坠装置、制动装置和挂绳等是否安全可靠。

3、活动工作台每次只准一人乘坐,上升前要锁好门。携带工具(钳子、板手等)时要放置妥当,严防掉下伤人。离台前要锁紧制动装置。在最低位置时,还须挂好安全钩。

4、不准用活动工作台运载重物上塔,卸掉平衡重绳以后,严禁乘坐。

5、工作台的主要物件如底盘、立柱、栏杆都必须连接成一体,并焊接牢固。工作人员进入之后,要将门关好再进行工作。

6、工作台的平衡重铊的外面严禁吊挂任何重物,重铊应用导向滑轮导引至钻塔塔角或机台场外人员活动较少的一侧,重铊与地面之间的距离不得低于2.5米。

7、工作台上部安装导向滑轮的悬臂横梁须牢固可靠,发现有问题或弯曲较大时,应及时修理更换。

8、所有钢丝绳接头处均须两付以上同径绳卡卡牢。

9、工作台装有专用手拉绳,严禁用导向绳代替手拉绳,或用升降机导引工作人员手抓提引器上升。在操作地点停留时,必须先锁紧手动定位器,然后再进行操作。

10、活动工作台要定期检查修理,及时对润滑部位注油,保证安全使用。

第三章一般安全规定

一、个人和工作场内的安全防护

1、从事岩芯钻探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经考合格后方准进入岗位,新工人必须在班长或老工人指导下进行操作。

2、上班前和上班时都不准喝酒,进工场工作,必须穿戴整齐合体的工作服和安全帽,不得赤脚或穿拖鞋。

3、在塔上工作时,必须系牢安全带。

二、防风防洪

1、听大风紧警报后,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⑴将塔布卸下,并妥善保管。

⑵将钻杆立轴下到孔内安全位置,用提引器吊住钻杆,卡上冲击手把或叉上垫叉。

⑶根据大风预报的级别,采取压顶、支护、绳索栏护等方法加固场房。

⑷切断电源,盖好机电设备,将现场报表、易损零件、小件工具等装箱保存好。

⑸检查钻塔绷绳质量和牢固程度,必要时应更换与加固。

⑹严禁封盖孔口。

2、暴雨和洪水季节,严禁在易滑坡、易坍塌和泥石流发育的地方施工。如果在洪水期非施工不可,必须挖好排水沟和修筑堤坝。

三、防火

1、预防火灾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⑴根据施工场地情况适当配备消防器材和灭火用具。

⑵要除净场房周围杂草,防火道宽应大于5米。在林区草地施工时,应执行当地有关防火规定采取预防措施。

⑶场内严禁用明火照明或取暖。

⑷内燃机的排气管和取暖火炉要避开易燃物。

⑸在塔上工作时禁止吸烟,场内不准乱丢烟蒂。

⑹场内油料和其它易燃物,必须妥善保存,严禁烟火靠近。

⑺预热机油要用文火,并离开场房五米以外。严禁用明火直接烘烤柴油机底壳。

⑻电器着火时,首先切断电源,然后才扑救。

⑼钻进有天然气的钻孔时,机场内要清除一切可能引起的火种。

四、处理事故

1、打吊锤时,要有专人指挥,吊锤下部钻杆必须安装冲击把手。打箍上部应连接钻杆,挂牢提引器并拉紧钻杆。

2、使用千斤顶时,要垫实地梁,绑牢千斤顶及帽子。打紧卡瓦时,必须用铁锤垫打,卡瓦上部要用冲击把手贴紧卡死并绑牢。孔口要围好,提引器要绑牢。顶拔时要缓慢,不能过猛,要有一定的间歇时间。回杆时,禁止用升降机提吊被顶起的事故钻具。

3、反钻具时,应使用钢丝绳反管或棘轮反管等方法,不得使用钳子。换杠及用升降机提拉时,应统一行动。

4、进行孔内爆破作业时,必须由专职的爆破手进行操作。下入爆破筒前,应用相当于爆破长度、直径木棒试探深度。采用并联、电雷管起爆。多余爆破器材应由专人负责归库。

5、采用上述各种方法处理孔内事故时,除直接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要离开危险区域,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场房,处理事故前、后都必须对现场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第四章安全用电

一、一般规定

1、各类用电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⑴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熟悉开关电器的正确操作方法。

⑵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佩戴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认真检查电气装置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⑶暂停使用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⑷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整改,没整改前,禁止使用。

2、凡在架空输电线附近作业时,各种勘察设备、机械应与架空输电线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其距离必须不小于各级架空输电线路应延伸距离再加上勘察设备、机械的高度。

3、作业现场的机动车道与架空输电线路交叉时,从架空输电线路下通过的运输机械及其载物顶端与架空输电线路最低点之间的垂直距离必须不小于相关安全距离。

4、用电设备及电气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5、搬迁和移动用电线路、电动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不得带电作业。

6、线路跳闸后,必须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严禁强行送电。

7、雷雨时,不得进行户外用电设备的安装、维修和拆除作业。

8、地质钻探现场的线路、电气设备及附近输电线路,在未确认其是否带电以前,必须按带电情况处理。勘察现场严禁有带电的裸露导体。

二、地质钻探现场临时用电

1、勘察现场的动力线路,必须采用橡套电缆。在三相五线制系统中,不宜采用3芯、4芯电缆另加单芯电缆或导线做中性线。

2、电缆线路应根据实际架空或悬挂敷设。对经常移动的电缆,应敷设在不被车辆碾压、人踩、器具碰擦及介质腐蚀的地方,否则必须加设保护套。

3、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应做绝缘包扎,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张力。

4、临时用房内的用电线路必须采用橡皮电线,并设独立的开关、漏电保护器。严禁缠绕在金属架上或用金属裸线作绑扎线。

5、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于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6、每一机台应设置一个配电箱,距用电机工作区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3m。

7、机台应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制,开关箱应设置在机台及用电设备便于操作的部位。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8、移动式的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应有防水措施,其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6-1.5m。

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坚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松动和歪斜。箱内的连接应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带电部位不得外露。

10、各种开关的额定值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额定值相匹配。

11、所有用电设备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设置防溅型的漏电保护装置。

12、配电箱、开关箱导线的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其他位置,导线不得与进出箱体口直接接触。

13、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14、各电气设备的外壳及配电箱、开关箱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

15、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

16、当地质钻探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17、保护接零单独设置并专用,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连接。

18、用电线路中严禁利用大地作为相线或零线。

19、在探井等潮湿或有特殊要求的地质钻探现场,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20、照明灯具及电缆的设置不得妨碍交通和施工作业。灯具必须与支架绝缘,应使用防水式灯口。

21、行灯的电源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的井坑内照明,应采12V以下的电源。

三、电动设备

1、电动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

2、电机、电焊机等设备,除应做好保护接零外,必须做重复接地。

3、电动设备的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先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套软电缆。

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5、潜水泵的负荷线必须采用YHS防水型橡套电缆,不得承受压力。

6、电焊机应放在通风良好、干燥、防雨的地方,远离易燃物品,电焊机进、出线必须设安全防护罩。

2023年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篇2)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有关责任部门及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保障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公司依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公司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

1、严格遵守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主奖惩办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和有效实施。

4、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

5、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及存在的不安全问题。

6、在事故调查组的领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迅速采以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亲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的重复发生。

7、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公司主管生产副经理:

1、在公司董事长领导下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董事长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组织制定并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参与编制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

4、组织制定项目经理部、分包队伍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及指标。

5、领导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施工现场设置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统一标准,安全生产考核。

6、审批每项工程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所需材料设备,并协助项目部调配。

7、领导组织公司定期(每月)的、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8、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障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9、组织并配合董事长主持做好工伤事故、配合调查组做好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0、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董事长汇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保障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

11、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三、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

1、在公司董事长的领导下工作,对公司施工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协助董事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技术要求。

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严格审查依施工组织设计所列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负责审批如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1)地下暗挖作业;

2)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

3)人工挖扩孔桩作业;

4)脚手架、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

5)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

6)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

7)起重吊装作业;

8)拆除、爆破作业。

3、审批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时,要重点审查其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4、对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严格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安全的工艺要求,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6、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四、总会计师

1、组织落实公司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安全措施经费到位。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经费。

4、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五、技术质量科长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五一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修定。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已、示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六、财务审计科长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撮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及上级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确认合同中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4、办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和工程项目意外伤害保险。

5、根据设计要求评估项目所需安全保障用品资金投放。

6、提供安全保障资金参考信息。

七、安全科长

1、协助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令,方针和政策。

2、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3、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对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4、经常进行以抓点带面的动工对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存在特别紧急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且立即通知有关责任人整改。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基层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新工人的上岗前培训。

7、指导基层专(兼)职安全员工作。

8、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9、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执行。

10、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止职业中毒的措施。

11、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八、生产经营科长

1、协助主管经理编制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和措施,召开有关生产经营会,解决施工生产中的疑难问题。

2、负责工程投标具体工作,协助联系工程活动,征求建设单位意见和要求,随时掌握各项施工进展情况。

3、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政策的规定,负责工程预决算工作,确保工程预决算的质量及各项费用准确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4、负责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日常检查落实,按公司的《管理制度》抓兑现。

5、负责各项工程图纸预算,图纸会审,施工中的变更通知,质量检记录等各项施工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九、办公室主任

1、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根据企业实际,配备具有一定文化、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干部,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

2、加强新调入、转业的施工、技术及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检查人员。

4、组织对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有关的学习,要安排安全生产的学习。

6、教育纳入职工培训教育计划,负责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

7、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检查,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提出处理意见。

8、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

9、正确使用防暑降温费用,保证清凉饮料的供应与卫生。

10、对冬季取暖火炉的安装、使用负责监督检查,防止煤气中毒事故发生。

11、对施工现场大型生活设施的建、拆,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2、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上报并积极组织抢救、治疗,并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伤势情况,负责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十、项目经理:

1、对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积极组织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及参与本项目施工管理的相关人员学习国家、市、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结合相关要求及项目工程特点,制定本项目工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各项管理措施并按要求组织具体执行。

3、开工前负责向建设单位索取地下管线交底资料并领导制定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4、开工前组织编制以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及监理公司总监审批签字后实施。

5、进场前依据相关要求及公司规定编制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报工程部初审,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保障生产、生活硬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

6、开工前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

7、开工前组织编制各项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及监理公司总监审批签字后实施: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控制措施;

(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4)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1>地下暗挖作业;

<2>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

<3>人工挖扩孔桩作业;

<4>脚手架、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

<5>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

<6>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

<7>起重吊装作业。

(5)冬、雨季施工方案。

8、负责签订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9、指导签订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及本项目现场及周边有关单位之间安全协议书,及落实以协议书为依据制定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应承担的管理责任。

10、组织制定项目部消防责任制、消防方案、消防预案,与相关方签订治安消防协议书。

11、监督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2、领导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施工人员档案与公司同步,保证所有施工人员均能接受三级教育。

13、接到工伤事故报告后,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组织抢救的同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与处理,认真制定防范措施。

14、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明确或不完善之处,项目部要采取可行措施予以完善防止潜在事故的发生。

15、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十一、施工员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施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施队)进行局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鉴任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跟踪落实,随时纠正违章作业,发现解决不安全隐患。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包括外施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包括外施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十二、技术员

1、对项目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负责在安全员协助下编制以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

3、负责编制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1>地下暗挖作业;<2>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3>人工挖扩孔桩作业;<4>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5>脚手架安装作业<6>整体提升脚手架安装。

4、负责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5、编制的总体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重点项目及部位的专项措施应由具体法人资格的企业技术、安全等相关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向操作者进行严密交底。交底后要跟踪检查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实施中发现的问题。

6、积极配合施工员、安全员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内部管理等工作。

7、负责对隐患、伤亡事故、已未遂事故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并提出技术方面的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8、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十三、质检员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项目工程特点,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2、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负监督责任。

3、日常工作检查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协助安全员消除事故隐患。

4、发生伤亡事故时,协助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项目部。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十四、安全员

1、对项目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按照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督检查现场设置,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3、审查劳务分包方,专业分包队伍的资质手续;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等的相关岗位证书;保障分包方的手续及参与工程施工的管理及作业人员符合公司要求。

4、认真做好对新入场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项培训及日常安全生产教育,提高所有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技能。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施工人员入场一周内必须将其详细个人资料及培训情况存入管理档案。

5、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控制措施、消防方案预案、协议,编制较大危险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1)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

(2)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式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

(3)起重吊装作业;

(4)大型脚手架搭、拆;

(5)模板工程。负责与劳务分包方、专业分包方及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范围内同时作业的相关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6、认真做好公司自有机械设备(包括施工机具及物料升降机)的安装、检查与验收。

7、认真做好公司租赁设备(包括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等)的设备出租方、设备、人员三个方面的相关手续及证件的审验,并做好设备安装、顶升、日常使用、拆除四个关键阶段的安全检查。

8、负责在如下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

9、按照安全技术措施及相关标准要求编写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向作业人员作书面交底,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0、对项目生产、生活所有场所进行巡查,制止违章冒险行为,消除不安全状态,排除安全隐患。

11、如实记录安全内业资料。

12、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制定防范措施,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作好本项目安全生产资料的管理以及其他安全档案工作。

13、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十五、材料员

1、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诚实正派的工作作风,遵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熟悉材料规格、型号、产地、性能、结构特征、构造原理、内在质量和用途。

2、掌握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化,本着节约、就近取材的原则,精打细算降低材料的成本价。

3、采购材料做到七个坚持:

1、要核实材料计划单;

2、要货比三家,质量价廉;

3、要有主要材料的质保书、五金交电产品的出厂合格证及名优产品证书,必须随货交验;

4、要具备正当齐全的结算凭证;

5、要办妥遗留事务;

6、要确保工程施工用料的需要;

7、要材料进场及时办好入库手续。

4、积极参与项目的成本核算,坚持“三不”采购:一是无施工部门需要材料计划不采购;二是不合质量要求的物资不采购;三是感情投资的物资不采购。

5、随时了解所在项目的材料库存情况,杜绝因积压而影响材质和资金周转,同时也要防止因疏忽致使材料供应脱节,影响施工生产。

6、完成项目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机械管理员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操作规范,管理好本岗位范围内的机械使用、检查、维修、保养工作。

2、严格实行定机、定人、定职责、持证上岗,安全交底、交接班等安全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级主管汇报。

3、负责搞好机械设备台帐管理,对分管的机械日常运转、维修、保养的情况作详实记载。

4、参加制定机械管理的目标、措施、办法等并组织实施,参加现场中小型设备安装验收,监督整改措施落实,必要时行使安全否决权。

5、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现场机械管理情况,提出改进方案或建议。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机操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检查机操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协助处理机械事故,落实“四不放过”的措施。

7、完成项目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施工班组长

1、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岗全安全技术操作教育,未经教育考试合格,不准分配上岗作业。

6、发生因工伤亡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2023年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篇3)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梯

第三十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

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十、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四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第四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十八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2023年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篇4)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令、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对重大项目工程安装、检修时,要编制安全技术操作措施、计划,并严格贯彻执行。

三、公司定期组织全面、系统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四、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五、公司要坚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做好记录,督促各单位落实整改。

六、坚持搞好安全培训制度,职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

七、对重大危险源的工作场所,要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做好预案演练。

八、生产现场要经常清扫,保持清洁,各种物件摆放要整齐有序。

2023年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篇5)

为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公司安全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召开的各类安全生产会议。

二、会议类别及要求

(一)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1.每一个季度召开一次,由办公室召集,总经理主持召开。

2.参会人员、时间、地点根据会议需要由召集人在会前书面通知。

3.会议主要内容

(1)总结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制定部署下一步工作;

(2)解决、决策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重大事项;

(3)总结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及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和应急管理预防措施;

(4)研究、讨论如何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5)审定考核公司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及执行情况;

(6)对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处理和通报等。

4.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及人员签到,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办公室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二)总公司每月安全生产例会

1.每月召开一次,由安全副总经理召集并主持召开。

2.安保科、主营分公司、出租公司、汽车修理厂、机动车培训站、燃料供应科主持行政工作的正职和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参加。

3.会议每月第一周召开,会议具体时间、地点由召集人通知。

4.会议主要内容

(1)宣贯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级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文件,研究并提出本企业的贯彻落实措施;

(2)安保科通报安全检查情况,分析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3)参会部门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

(4)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

(5)检查上月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过处理;

(6)通报表彰安全生产典型和事迹;

(7)研究布置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有关安全宣传活动等事宜;

(8)布置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9)需要在例会上研究解决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5.安保科负责会议记录及人员签到,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部门。安保科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三)分公司、涉及安全生产的部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

1.每月召开一次,由本部门主持行政工作的正职召集并主持召开。

2.安保科、燃料供应科、出租公司由部门班子成员、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主营分公司由部门班子成员、路队长、安全员参加;机动车培训站由部门班子成员、部门工作人员、教练员参加;汽车修理厂由部门班子成员、班组长、安全员参加。

2.会议安排在每月月初召开,具体时间、地点由召集人通知。

3.会议主要内容

(1)检查上月部门安全情况,分析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学习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

(3)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

(4)分公司路队长汇报总结上月安全情况,存在问题,路检路查工作情况。(部门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汇报总结上月安全情况,存在问题,及安全巡查工作情况)

(5)讨论本部门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里安全生产上的各项决议;

(6)布置下月安全检查、宣传、活动,准备各分公司、各部门安全学习内容等事宜;

(四)分公司、涉及安全生产的部门每月职工安全培训学习

1.每月召开一次,由本部门主持行政工作的正职召集并主持召开。

2.部门全体人员、安保科专职安全员参加。

2023年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篇6)

一、目的

1.1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各车间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2.1班组及以上各部门安全生产会议

三、职责

3.1安全科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3.2各单位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工作。

四、工作程序

4.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一个月召开一次,由安全科召集,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安全生产负责人(法人)、全体委员、领导小组、技术人员等,并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时间由生产副总经理决定,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4.2会议主要内容:

研究、讨论如何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审定、分解考核公司里的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及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隐患,且在会上提出对策,拟定解决的办法及防范措施,协调各部门在隐患处理过程中的分工和协作,指定隐患整改的具体负责人及隐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检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和决定;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典型任务和事迹;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等

4.3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由安全科负责进行,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主管。安全科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其他部门、科室、车间会议记录(台账)的执行情况。

4.4部门(车间)级安全会议

4.4.1部门(车间)级安全会议,每周至少召开一次,由分管安全的领导主持,各部门主管须参加,钢构、彩涂二、三线、制漆(树脂)交班人员以及白班人员参加,时间为每周二早上:7:20分,地点在生产技术部办公室门口(其他地点另行通知);同样周二设备科、品质科、镀锌车间、彩涂一线7:45分在彩涂一线门口集合;

4.4.2办公室各行政部门的安全会议,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定期召开,并详细填写会议记录;

4.4.3会议主要内容:讨论本部门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里安全生产上的各项决议以及公司在安全生产上的一些重大问题。

4.5班组安全会议

4.5.1由班长负责召开,小组成员参加。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由各车间部门自定。

4.5.2会议主要内容: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布置、检查、交流、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等;分析班组内外事故案例;结合本班组特点开展事故隐患的预测预控等。

4.5.3会议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车间领导和安全科每月进行定期检查并签字。

4.6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

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的季节性和突发性等情况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由召集人负责记录。由各职能部门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4.7相关要求

4.7.1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按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4.7.2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4.7.3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请假)。并在《安全生产会议签到表》上签字,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4.7.4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4.7.5每次安全会议都要有会议纪要(台账)。会议纪要包括日期、参加人员、召集单位、主持人、会议主要内容、处理结果、决议执行情况的检查等;

4.7.6安全科应定期对各种《安全会议记录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五、附则

5.1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2023年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篇7)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__迪盛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例会制度。

第一条、公司每月月初(暂定为每月的一号)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车间每周周一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班组每天上午交接班时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

第二条、公司安全生产例会的参会对象为各科室、车间负责人等,车间安全生产例会的参会对象为各生产班组值班班长。

第三条、会议主要内容有:

(一)传达贯彻上级及有关部门各种文件精神;通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__全生产工作计划。

(二)各科室、车间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月总结(上月例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含采取措施、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等)。

(三)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工作重点,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务。

第四条、参会人员须做到:

(一)按时参加会议并汇报工作,同时上报主要工作任务情况的文字材料。

1、汇报工作时间不超过5分钟;

2、文字材料1000字以内。

(二)认真听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有安全生产工作专用记录本。

(三)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向主管领导请假。

第五条、遵守会议纪律

(一)参会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或早退;

(二)开会时必须将手机设置为关机或震动状态:

第六条、安全生产例会工作内容、完成任务情况、会议记录将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与相关人员绩效工资、奖金挂钩。

第七条、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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