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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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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控制风险,将危害降到最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也可以依据风险制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欢迎大家来阅读。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篇1】

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各车间应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车间主任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车间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消防安全管理小组

组长:焦明江高树森

副组长:解恒宁隋万东衣云光

组员:王夕庭凌人安于长磊刘元龙

殷录海庞传乐

二、消防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车间的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车间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车间的生产、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组织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办公楼、会议室、档案室、仓库、施工现场及现场职工宿舍等场所。

三、防火检查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4、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四、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害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五、消防应急电话

火警:119 急救:120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篇2】

一、 工地消防安全工作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 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领导机构。项目经理为工程项目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安全员是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管理主要人员,班组设兼职消防员。

三、 工程项目应成立与生产班组相结合的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组长由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助理)兼任。副组长由项目安全监督部长兼任。义务消防员全部由项目部管理人员组成,义务消防组应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学习和训练。

四、 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要符合工程实际的消防方案和措施,有特别要求时,应编制单独的消防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括消防安全机构和措施,并附有临时设施、消防设施、防火器材、消防安全通道的平面布置图。

五、消防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按规定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既可根据季节变化或需要开展专项消防安全教育,也可在安全教育的同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及逃生自救知识。特种作业人员要在参加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木工、油漆工、仓库管理员、宿舍管理员等应接受专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在易燃易爆处及有消防安全要求的场所进行作业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所有接受交底人员应全员签字。

六、消防安全检查:进行安全检查的同时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根据需要进行专项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时应做好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按照“三定”原则认真整改。

七、 电气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管理:电气焊接(切割)作业必须经过动火审批。一级至三级动火审批按照深圳市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施工现场没有明显危险因素的动火作业由项目部审批。电气焊接(气割)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前应接受消防安全交底,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电气焊接(切割)作业前对周围环境进行检查,如存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采取清除或隔离等消防措施,否则严禁动焊。焊接、气割作业现场要配置灭火器、消防砂、消防水等灭火器材及设施。作业时要有专人监护。作业后要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在管道、容器等通风不畅的场所应同时采取气体测试、通风、防毒等措施。其它明火作业也要经过动火审批,作业前要进行检查,作业时防火及灭火措施要到位,作业后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八、 临时设施搭设完毕须经分公司验收合格才能使用。临时宿舍与建筑物应保持20米以上的距离,与高压架空线路必须保持规定的距离,不得建在高压线路的下方,临时宿舍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得小于6米。临时宿舍顶的高度不低于2.5米,门宽不少于1.2米,门向外开。临时宿舍不得存在“三合一”(宿舍、仓库、车间及作业场所设在一起)现象。临时设施不得使用易燃材料搭设。脚手架不得使用竹架,外架防护不得使用竹笆。

九、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易燃易爆物品应由专人管理,有严格的领退手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存放,不得与普通物品混放。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或场所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并且经项目部检查认可。易燃易爆物品距离明火不得小于规定距离,严禁烟火。木工房、木加工场所、木料堆放场所严禁烟火。刨花、木屑、纸皮等物品必须工完场清,及时将其清除到指定的防火场所。

十、 电气消防安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它有关电气安全规范的要求。配电房、发电机房应符合防火要求,空间应符合规定,门向外开。电气开关、电缆电线、电气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老化、破损的要及时更快。每一线路、用电设备都须有短路及过载保护,熔丝选择合理,接法正确,不得以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电箱及电器安装底板不得使用木质材料,箱内不得放杂物。各电气连接点要求连接可靠,宿舍及仓库不得使用大功率灯泡。临时宿舍用电应由工地电工统一安装,符合电气安全要求。严禁私拉私接,严禁使用电热电器及大功率电器。

十一、 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并根据现场情况和作业需要布置在合理的位置。施工现场在施工前要设置消火栓,消火栓的口径为2~4英寸,安装数量按占地面积每5000平米设一个。超过30层高层建筑要安装高压水泵和直径不小于两英寸的竖管,每层设消防接口不少于两个。施工现场及宿舍区应有蓄水池和消防砂。所有临时设施及加工场所应配备灭火器、消防铲、消防桶,每间宿舍每50平方米不得少于一个灭火器。灭火器的规格型号应满足灭火需要。施工作业层必须设置灭火器。易燃易爆存放处必须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所有的消防器材必须采用消防部门认可的产品,定期检查,对失效的要及时更快。

十二、 其它规定:施工现场的消防道路要畅通,不得阻碍人员疏散及消防车辆通行。消防通道要有明显标志。工地门口及重点部位(宿舍、仓库、木工房、配电房及其它易燃易爆处)应设有明显的消防安全标牌。工地应建立领导值班制度,做到昼夜有人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对消防安全工作资料,工程项目应存档备查。

十三、 工地消防安全纪律: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消防安全教育后才能上岗和入住,特种作业人员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未经动火审批,严禁私自动火。严禁私拉电缆电线和私接用电设备。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热电器及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内动火做饭,不得点蜡烛或焚烧信件、纸屑。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要到专门的吸烟室。严禁乱扔烟头、火种。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得有“三违”行为。不得私自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工地或私藏易燃易爆物品。

十四、 事故报告与处理: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报警,并积极组织扑救。火灾事故单位及当事人应积极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对火灾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项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法规的,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篇3】

(一)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计划,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状况务必及时向其所在的部门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整改意见,切不可拖延。

(三)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四)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职责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应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状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篇4】

1、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日常防火宣传,管理和维护本单位所属的灭火器材,检查火险隐患和组织整改工作,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

2、加强全体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火意识的遵守消防法规的自学性,明确“预防和扑救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每个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做好防火工作。

3、利用黑板报、墙报、广播、班会课广泛宣传消防法和防火安全知识。

4、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制定突发安全疏散方案,并定期组织疏散演练。

5、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教师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拨火警电话、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学生疏散,每位老师都要熟悉各班、各功能室的学生的疏散线路。使每个教师都必须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校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处理险肇事故;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6、每条安全通道装上标志牌,每人每个部室配置灭火器,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7、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丢失。

8、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擅自封闭,不得堆放物品,每天值日教师把检查楼梯、通道、安全出口等工作作为值日重点工作之一。

9、不得将带有火种的杂物丢入垃圾桶,严禁在校内烧废纸杂物。

10、各场所要做好通风排气工作,有利于降温、防爆。

11、每学期做好两次消防设施检查工作,做到及时维修、及时保养。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篇5】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状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状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状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状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状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状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状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状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状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状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状况;

(十)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状况;

(十一)其他需要检查的资料。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篇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公安消防机构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

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安全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安全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及各部门的防火安全责任人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

第五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

各分公司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势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明确消防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

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第十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

加大检查和整改力度,除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要有保卫部三级巡查制检查防火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

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公安消防机构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每年组织全体员工进行灭火疏散演练不少于二次。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防火工作,并制定专门的防火保卫方案。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好天然气、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除火险隐患。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并落实维护责任人。

第十六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

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火栓、软管卷盘、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班组和要害部门配置充足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

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第十九条

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安全技术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保卫室提出意见,经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主管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总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员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等电热电器。

第二十条

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应分门别类堆放整齐并留出行走通道,由专人堆放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发现火情,都要及时、准确地向公安消防机构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

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的。

2.坚持执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生产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事故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二十三条

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必要时可给予经济处罚。

第二十四条

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法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篇7】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研究,特制定上步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消防安全责任人:胡爱民

消防安全管理人:刘建玲

各处室消防安全责任人:

教务处:米卫民

政教处:王梓维

教科室:王波

总务处:叶国雄

图书馆:于世娟

食堂:

财会室:熊雪松

电脑房:黄小林

体育馆:杨协飞

教师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

教室:各班班主任

消防教育培训人:刘建玲

义务消防队:

灭火组:组长:叶国雄

副组长:李金繁

组员:白剑桥、严闯林、张华

疏散组:组长:杨协飞

副组长:周子坤

组员:各班班主任

救护组:组长:龚莉莉

副组长:赵淑琪

组员:李春恒、张战普、赵征

通讯组:组长:王波

副组长:朱莉

组员:各班主任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归口安全处。

二、职责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批准实施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协助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各处室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各处室负责人是本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对本部门防火工作全面负责。

(二)协助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搞好本部门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常识,增强教职工的消防意识。

(三)每天组织防火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四)督促检查师生员工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五)负责详细记录本部门消防活动以及检查情况,建立台帐。

(六)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同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七)负责管辖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器材完好。

教职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一)热爱消防公益事业;

(二)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规定;

(三)严格遵守消防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班前班后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五)学习消防知识,接受消防教育、参加各项消防活动,维护保养消防设施。

(六)遇有火灾,及时报警,并积极扑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教工宿舍消防安全职责

(一)教工应自觉学习消防法律法规,服从消防安全管理,接受防火安全检查,遵守学校用火用电管理规定。严禁私拉乱接和违章使用电器,违者一律没收,并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学校行政纪律处分。

(二)教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教工宿舍。为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教工宿舍楼道内停放自行车或堆放杂物。

(三)教工宿舍禁止私自安装电源插座、插线板或电源设备,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

(四)教工应自觉接受宿舍楼长每日防火巡查和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及学校组织的防火安全检查。自觉维护和爱护宿舍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室内消火栓箱、水带、水枪、应急疏散标志)、消防器材,禁止将消防设施设备、器材任意搬动、损坏或挪作他用。

(五)宿舍楼长要对住校教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督促住校教工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制止私拉乱接和违章使用电器的行为,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各类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和其他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规划,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单位正常工作两不误。

(三)配齐配足消防器材,确保消防演练活动正常开展。

(四)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逐步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台帐。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学校每季应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教育,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处室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防范。

(七)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灭火逃生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八)配合区教育局及消防大队开展火灾调查,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九)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防火检查制度

防火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应当填写防火检查记录。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巡查制度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整改火灾隐患制度

(一)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计划,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情况必须及时向其所在的部门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整改意见,切不可拖延。

(三)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四)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应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消防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制度

(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二)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三)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乱用。

(四)对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善备用。

(五)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堆放物品。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一)学校内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消防法》的有关规定。

(二)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货物,不准停放车辆和其他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三)安全管理部门每天要进行安全巡视检查,严禁安全出口上锁、堵塞,保证单位内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四)学校内所有行政教学楼、教工宿舍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五)安全处、总务处应对单位各种安全疏散指示牌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损坏要及时更换维修。

(六)教室、功能室、教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一)加强消防职业安全培训,教育教职员工群防群治,做好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二)定期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挂消防宣传图,致力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消防业务水平和防火、灭火基本技能。

(三)制定落实每半年组织全体师生进行一次消防灭火实战演习,义务消防队每月进行训练。

(四)严格要求教职员工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培训,使在各自懂得在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方法。

职工定期消防培训制度

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开展学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模拟演练,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生消防演练;

(二)根据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

(三)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由政教处、安全处组织实施);

(四)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五)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黑板报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六)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动火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校内需要动火的人员(包括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提前到申报并经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后方可动火。

(二)落实现场防火监护人员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三)动火过程中,一旦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四)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处理、扑救并报警。

(五)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在动火完毕后,应彻底清除现场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防止用电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凡动用电维修、安装各类用电设备者必须持证上岗。

(二)非电工人员严禁动用、检查、安装各类用电设备,外来人员要动用电时必须交用电说明并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后方可作业。

(三)发现用电设施损坏、不安全(包括各类电器)应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

(四)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插座和电线。

(五)电工安装、维修用电设施时,一律严禁赤脚。

(六)各处室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电工要定期对单位各类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如有发现各类电器、电线等用电设施损坏,及时更换。

(七)所有办公室、教室等人员在离开时要切断电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灭火疏散预案制度

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学校实验室应当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及处置药品的名称、产地和储备等内容报学校安全处备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防火档案制度

(一)为了使防火工作能顺利地进行,便于有效的安全管理,特建立本制度。

(二)为便于查找和使用,防火档案资料应按其系统进行分类编号。

(三)单位防火档案由消防安全管理人严加保管,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任何人员不能查看档案资料。

(四)消防监督档案在保管人员变动时办好移交手续,不得把档案带走或据为己有。

(五)凡涉及到重大机密内容,不能归入此档,以防泄密,并严格落实防火档案保管责任人。

(六)消防防火档案及其材料在撤销、销毁时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方可进行。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级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清当前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学校是人员密集区,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非常重要,要切实加强对学校消防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学校消防工作责任制,将学校消防安全责任逐一落实到每一个班级和每一名老师,每名教职员工在班前和班后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做好记录。

(二)严格落实消防经费。将消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消防经费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学校日常消防经费用于校内灭火器材的配置、维修、更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备用设施、材料,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保证学校消防工作正常开展。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解决火灾隐患,维修、检测、改造消防设施。消防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消防经费。

(三)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学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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