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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大楼管理制度规定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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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制定好办公大楼管理制度?看看吧。在当下社会,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办公大楼管理制度规定,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办公大楼管理制度规定9篇

办公大楼管理制度规定(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树立公司良好公众形象,维护公司本部办公区域秩序,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办公楼内各部门、中心负责人为本部门(中心)第一责任人,必须带头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督促所属员工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综合部负责来访人员前台接待、会议室使用安排等管理工作及公司本部和管辖区域物业及设施的维护保养、安全保卫、清洁卫生、员工餐厅等物业管理工作。

第四条 物业管理工作包括:办公楼物业服务、物业设施维护、人员出入管理、消防系统维护、车辆停放管理、员工餐厅、办公空调管理、安保监控系统管理、绿化管理、电梯管理等。

第二章 人员出入管理

第五条 办公楼实行出入登记制度。

第六条 员工和代维人员进入办公楼须主动出示配发的工作牌,服从安保人员验证,不得将门禁卡、工作牌、临时工作证等有效证件转借他人。未带工作牌的员工必须在保安处进行登记方可进入大楼上班,未带工作牌上班月累计3次的,由综合部进行通报,并扣除当月个人绩效1分(部门内员工月考核平均分须低于77.25分)。

1. 员工刷卡进出办公区域时要注意防止无关人员跟随进入,办

公楼通道已经设置有监控录像,如属于员工刷卡开门让无关人员进入办公楼的要追究责任。

2. 需要进入办公区域办公的外来人员,如各部门代维、外包等工作人员,由需求部门向综合部安全管理报备,填报《办公楼人员物品通行单》,向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申请办理临时工作证。

3. 临时需要进入办公区域工作的外来人员,如施工、维修、设备保养等,由需求部门向综合部安全管理员报备,填报《办公楼人员物品通行单》,陪同外来人员办理临时出入证手续。如施工、维修、设施保养时间为非工作日,承办部门须事先书面公告各部门。现场安全管理由施工承办部门负责,严禁施工人员进入其他办公区域,要确保施工安全和大楼的设备运行安全。

第七条 公司对外公务、接待工作在办公楼一楼大厅进行。外来办事人员须从办公楼正门(玻璃门)进入,凭有效身份证件在一楼接待处办理会客手续,外来办事人员禁止从除办公楼正门外的其他门口进入办公楼。除公司贵宾外,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公司二楼及以上办公区域。确实需要进入办公楼的来访人员按要求办理登记后由被访部门人员负责接送。

第八条 办公楼电动铁门为备用通道,除紧急情况外实行24小时关闭,仅公司车辆进出时可临时开放,车辆进出后立即关闭。

第九条 公司贵宾进入办公区域,安保人员需电话请示贵宾访问的相应领导,经领导同意后方可登记放行,由公司领导下楼迎接的贵宾可免登记放行。

第十条 非值班人员不得在办公室留宿;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进办公楼(含员工亲友)。

第十一条 非工作期间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办公楼。

第十二条 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不定期在办公楼内巡检,所有人员进出办公楼及工作期间应佩戴工作牌。如遇未佩戴工作牌或无法出示工作牌的内部员工,月累计3次的,由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进行通报,扣除当月个人绩效1分(部门内员工月考核平均分须低于77.25分)。

在巡检过程中如遇未能出示工作牌的外来人员,将追究认领部门的责任,经综合部审核并与各部门确认后进行通报,并进行扣罚1分/次。

第十三条 如果因未按本办法执行而出现的安全等问题,要追究责任部门及部门领导的责任。

第三章 办公区域及公共区域管理

第十四条 办公大楼一楼接待前台不准长时间寄存各种杂物,个人邮寄物品在接到接待处领取通知后应及时领取,最长存放期限不能超过两天,随时保持接待处的干净、整洁。

第十五条 办公室家具位置摆放不得随意移动。办公楼内区域划分及各楼层的布局和墙体建筑结构不得随意变动或拆改,如需改动,须报综合部安全管理批准后安排专业人员施工。

第十六条 消防通道不允许堆放任何物品,随时保持通畅。消防器材应摆放在干燥、通风、易取的固定地点,不准随意挪动位置或在

器材周边堆放杂物。各部门、中心每周检查一次办公区域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需要综合部协助整改时,应及时向综合部安全管理报告。

第十七条 办公区域及公共区域堆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其他易燃、易爆器具,公共区域严禁吸烟;各部门员工须妥善保管纸张等可燃性物品;严禁私接、更改电器线路和设备,严禁使用非办公设备以外的大功率电器;电源插座旁边不准堆放易燃物品,下班后必须关灯、关空调、关闭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饮水机等电器设备及插座电源,关窗锁门。由综合部安全管理检查发现未关设备电源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绩效扣罚1分/次。

第十八条 办公楼内及大院公共区域,不得随地吐痰、泼脏水,乱扔烟蒂、果皮纸屑等杂物。禁止在楼内及大院公共区域堆放物品,垃圾及废旧物品要及时清运。楼内安全通道门在工作期间要保证能正常开启。

第十九条 楼道、走廊等公共区域,由综合部安全管理负责日常管理,不得自行改动和占用公共部位。不得随意在办公楼外墙、走廊和室内的墙壁、门窗上粘贴图画、宣传广告及安装物品。若因工作所需,须书面报备综合部。不得在窗外悬挂衣物等物品;不得拆卸建筑装饰;不得在地面(地毯)上拖拉重物和用水冲刷地面(地毯)。

第二十条 各办公室的灯光照明要做到节约用电,使用中要爱护开水器和节约用水。

第二十一条 现金、有价卡等贵重物品不准随意存放,各部门要

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下班后锁好门关好窗,防止被盗案件发生。

第二十二条 办公楼所有防盗、防抢、防火等安全防范设施要爱护,严禁人为破坏,需要挪动位置及时协调综合部安全管理通知厂家完成,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

第二十三条 爱护办公设备,不得随意调换办公室和已配备的办公设备。员工工作调动时,配备的办公设备按规定移交。

第二十四条 卫生间要保持清洁,大小便入池、使用后及时冲洗,卫生纸扔进纸篓内,残茶倒入卫生间的垃圾桶内。

第二十五条 办公区域严禁携带食品进入食用,各楼层饮水设备及烧水壶应分别安放在各办公区域内指定位置。

第二十六条 办公桌面要简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办公室内不得堆放有碍办公的杂物和个人生活用品。

第二十七条 重要节日及重大庆典活动期间,综合部党群管理负责布置办公楼内外场景。

第四章 物业服务

第二十八条 办公楼内及公共区域的保安、物业管理和清洁工作外包给专业服务公司负责。

第二十九条 综合部安全管理负责对保安、物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听取被服务人员意见。

第三十条 服务管理公司负责落实办公楼内及公共区域的安全保卫、物业管理、清洁等各项工作,确保办公楼内及公共区域人财物

办公大楼管理制度规定(篇2)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公司办公楼是公司各部门履行公务活动的场所,为保障办公楼的正常运行,维护文明、舒适、宁静的工作环境,实现优质、高效、规范和安全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和到办公楼联系工作的临时往来人员。

第三条 办公楼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具体履行对办公大楼的管理和服务职能。

第四条 办公楼内任何单位和进入本大楼内的个人均应严格遵守制度,努力创建精神文明。

第二章文明办公

第五条 进入办公楼人员应保持仪表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裤衩等上班;不准在办公大楼内大声喧哗;不得串岗闲聊,不得在办公大楼进行与公务无关的活动。

第六条 楼内办公人员言行举止要文明,态度热情和蔼,礼貌待人,公正处事,办公物品应摆放有序。

第七条 不准在公共通道、楼梯间、走廊、墙面、柱子等地方随意张贴通知、海报、广告等标识物。不准在墙面、柱子等地方乱画、乱刻。

第八条 禁用办公电话闲谈,严格执行公司电话管理规定。

第九条 未经允许一般不得启用他人电脑,更不得擅自拷贝他人电脑资料。

第十条 搞好个人办公区卫生,做到物品摆放有序,保持整洁、干净。保持个人使用办公设备卫生,下班及时整理桌面物品、文件。人走关好门、窗,将座椅摆放整齐,抽屉和资料柜须锁好。

第三章 人员与物品管理

第十一条 临时往来联系业务的外单位人员须在一楼履行登记手续,填写来客登记单,经确认后,方可入内。私人会客一般不得在办公场所。非工作时间,外单位人员一般不得进入大楼,本单位工作人员也不得带他人进入办公楼。

第十二条 办公室实行定置式布局,不得私自移动。移动较重的办公用具要轻抬轻放,不得磨损地面。

第十三条 认真执行8小时前台值班规定,办公大楼内不得留宿。

第十四条 车辆要停放整齐,车头向外,服从管理。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办公大楼白天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公司保卫部和综合管理部负责,夜间安全保卫由公司保卫部负责,各部门积极配合。

第十六条 各楼层所在部门负责人为各自责任区(本部门办公室)的责任人,公司领导办公室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第十七条 楼内各部门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各自责任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内外结合,全方位设防,确保楼内安全。

第十八条 办公楼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工作时间如有公务活动的,活动承办单位(或承办人)应事先向综合管理部报告,承办单位(或承办人)负责活动期间办公楼安全工作。

第十九条 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应随手锁门;下班前各办公室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锁好门窗(含卫生间、消防通道以及步行梯楼层的门、窗),防雨、防盗。

第二十条 加强现金和物资管理。财务室要认真执行现金和物资管理制度,备用金按规定数额存放。各科室使用的贵重物品、精密仪器要有专人负责,并存放在安全地方。

第二十一条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涉密图纸、文件、资料管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二十二条 认真执行消防法规,机关结合内部安全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办公楼内不得存放汽油、

火药、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物品,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要人人爱护消防设备,使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第五章水电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全体员工要树立安全用电意识,不准乱拉乱接电线;确因工作需要安装、使用大功率(300W以上)电器的,事先必须向综合管理部申报,综合管理部根据负荷承受情况确定是否可以安装使用;未经同意擅自安装的,一经发现要立即拆除。在此期内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安装及使用部门的领导负责。

第二十四条 加强对用电设备的检修。综合管理部要不定期对办公楼用电设备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第二十五条 综合管理部要根据办公楼用电实际情况,有必要时请电工进行一次维护和检修,以便及时排除用电故障。

第二十六条 全体职工要坚持节约用电、用水的原则;注意随手关灯、关水,严禁出现长流水、长明灯现象,保证办公楼的正常办公用电。

第六章楼内卫生

第二十七条 全体职工都要树立文明意识,要讲究卫生,净化环境,爱护公物;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第二十八条 个人垃圾要及时处理,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任何人不得在走廊内乱堆乱放物品,否则将作为废品处理。禁止向窗外抛扔杂物。雨具不得摆放在公共区域。

第二十九条 禁止在办公区域内吸烟。

第三十条 保持卫生间的清洁。不准在卫生间内乱扔乱倒杂物,茶叶倒入厕所便池内,使用卫生间后应及时冲洗。

第三十一条 办公楼内公共区域卫生由专职清洁员负责,每个员工负有保洁责任。

第三十二条 全体人员应自觉爱护办公区一草一木,不得采摘和毁坏绿化树木。

第七章保养与修缮

第三十三条 办公楼内各种公用设施,如消防与报警设备,电源插座等,不准私自拆装或挪用,如确实需要,必须经综合管理部安排统一处理。

第三十四条 办公室装饰和设备,各使用部门应保持原样,不准自行新增、移动或拆除;不准在墙壁和楼板上凿洞或剔槽,不准自行改造和装潢。

第三十五条 严禁使用非正常配置的高功率电器,严禁私自接拉电线。

第八章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办公大楼管理制度规定(篇3)

一、大楼安全管理规定

(一)值班制度

1在工作时间内,大楼的安全由值班人员和门卫共同负责,非工作时间内,由门卫具体负责。

2办公楼、院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门卫应坚持工作岗位,不得擅自脱岗、离岗。门卫因事外出,需事先报经办公室分管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批准,否则,每次扣工资3元。如果造成财产物资损失的,应照价赔偿。

3在正常情况下,工作人员下班后,电梯、拉闸门应及时上锁(如遇停电则在停电后立即把电梯上锁)。

4坚持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工作,对非工作时间外来的人员应予如实登记,发现可疑人员应立即向后勤服务中心主任或公安机关报告。以下人员不得入内:

(1)推销员、废旧物品收购员。

(2)没有身份证、工作证、介绍信或其他有效合法证件证明身份者。

(3)没有大人携带的小孩。

(4)其它闲杂人员。

5门卫应负责搞好门坪及值班室的卫生,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6在非工作时间内,门卫应不定期对楼、院进行巡查,尤其是在晚间睡觉前,要对整个楼、院的门窗、水、电关闭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遇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

(二)安全要求

1杜绝易燃易爆物品(含液化气罐、鞭炮等)进入办公大楼。

2不得随意动用、安装电器设备,乱拉电源线路、电话线路。

3下班后或节假日应注意关好门窗、水阀、电源及空调开关,不得在办公楼内留宿。

4不得在办公室或公共场所内大声喧哗。

5服从门卫和值班员的安全管理,支持配合做好大楼的安全工作。

二、大楼卫生管理规定

办公大楼的卫生工作由各股室、分局和勤杂人员共同担任。

(一)建立卫生清扫制度

1各股室、分局主要负责各自室内卫生工作,坚持每日一小扫,每周五一大扫,重要节假日另行通知大扫除。

2勤杂工负责大楼楼道、过道、卫生间、扶手、会议室、大厅、大楼前院和县局领导办公室的卫生清扫工作,县局领导办公室坚持每日一扫制。

(二)卫生要求

1各股室卫生应做到:

(1)杯盘、烟缸光亮洁净。

(2)报纸、杂志|、文件、书籍、茶杯等摆放整齐有序。

(3)桌椅台凳及地面、墙面干净、整洁无污物。

(4)玻璃门面干净明亮。

2公共卫生应做到:

(1)痰孟、果皮纸屑桶干净无积物。

(2)大厅、过道、走廊要求无不水迹和尘迹,无丢弃物,做到干净整洁。

(3)楼梯扶手干净光亮。

(4)玻璃、窗台及楼梯间和电梯门面干净明亮。 3全局人员在下午下班前应完成下列工作:

(1)将茶盘、茶杯、烟灰缸清洗干净,并摆放好。

(2)将地面、桌面、凳子擦洗干净并收拾整理好。

(3)将玻璃、窗台擦洗干净。

(4)将报纸、杂志、文件、书籍摆放整齐。

4勤杂工必须做到:

(1)每天下午下班后对大厅、过道、楼梯扶手打扫下次。

(2)痰孟每天擦洗一次。

(3)各楼层卫生间的地面、大便池、小便池、洗手池每天拖洗一次,每月用盐酸或洁厕净擦洗一至三次,保证清洁无污迹。

(4)果皮纸屑桶内的垃圾必须及时清理、严禁隔夜存放。

(5)电梯间每天擦洗一次,地毯每天更换,并清洗一次。

5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1)不得随意在公用场所和办公室所随意丢弃果皮、纸屑、烟头和其他物品,不得从窗口扔杂物,不得随意吐痰。

(2)必须爱护花草、树木,不得踩入草坪和采摘花、草、损坏树木。

(3)不得随意向厕所、洗手池内丢弃杂物,以免堵塞管道。

(4)严禁在楼梯过道等公共场所堆放杂物,杜绝在墙体乱张贴、打钉、打洞现象,保证墙面整洁。

办公大楼管理制度规定(篇4)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办公大楼停车场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车场车位资源,规范停车场使用和车辆停放,保障工作人员及车辆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办公大楼停车场分为地上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两部分,属于办公大楼附属场所,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车辆凭办公室发放的有效停车卡进出停车场,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无卡车辆进入停车场。停车卡办理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负责。

第四条地下停车场为公司机关工作人员专用停车场,其他车辆一律禁止驶入。

第五条外单位车辆如需进入停车场,必须经过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停放,停放地点仅限地上停车场。

第六条所有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同时服从停车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与管理。

第七条地下停车场车位停满时,驾驶人员应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将车辆停放在地面停车场。

第八条地下停车场仅限停放小汽车或小型客货车,其余中大型车辆如有需要,可以停放在地上停车场,每个车位仅限停放一辆汽车。

第九条车辆在停车场内行驶,必须按照交通标志、标线限速行驶,有序停泊车辆,严禁随意占道停车。

第十条车辆停妥后,车主应当拉紧手掣、熄火,锁好门窗,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第十一条车辆驾驶员有责任维护停车场内设施不受破坏,任何车辆对停车场内设备设施或其它车辆造成损伤的,经确认后,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车辆驾驶员个人或车辆的资料如有变更,或遗失停车卡,必须立即通知总经理办公室,避免引起误会或造成损失。

第十三条严禁在停车场内对车辆进行维修、加油、加电池水、清洗或试刹车等活动。

第十四条严禁停车场内吸烟。

第十五条严禁漏油、漏水、车况不佳或超高、超重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第十六条严禁载有易燃、易爆、腐臭、污秽、有毒、病菌、放射性等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第十七条严禁在停车时擅自挪用、埋压和圈占消防设备,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八条严禁在停车场内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垃圾或污水等污物。

第十九条股份公司办公大楼停车场旨在为机关人员和外来办事人员提供车辆停放的便利,不提供车辆保管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停车场停放车辆的任何丢失、损坏或车内物品的丢失、损坏,管理部门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

办公大楼管理制度规定(篇5)

一、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出示工作证或临时出入证,自觉接受门卫检查。

二、外来联系公务人员凭单位介绍信和工作证,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并根据HZ市人民政府第四号通告精神,予以检测体温,无疑后方能进入。

三、因特殊情况未带证件的,由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用电话与接待人联系,经同意后,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根据接待人的意见是否予以进入或由接待人到传达室领入。

四、上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关大楼,机关人员也不得擅自将上访人员带入办公区域。

五、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禁止外来单位和人员在大楼办公区域从事各种营销活动,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大楼收购保密纸、废报纸、杂志等废旧杂物。

六、机关下班以后,非市综合办公楼的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准进入市综合办公大楼。每日22:00至次日7:00,大楼实行封闭式管理,大门夜间由门卫值班人员和保安人员负责关闭,原则上人员不得进入。确因公务需进入的大楼工作人员,应凭有效证件在指定处登记,值班人员必须验明证件后,方可予以放行。

七、各单位召开有大楼外人员参加的会议,事先须抄告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凭安全保卫部的会务通知单放行;大型会议或特殊情况时,主办单位应主动协助门卫维持秩序和验证工作。

八、凡办公设备、建筑装饰材料带出大门,应由单位出具证明(品名、数量),凭市综合办公楼管理处开具的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验单属实后,准予出门;物品无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有权暂扣。

九、非机动车进出大门应下车推行。

十、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执勤)岗位,文明执勤。

十一、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对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人员要认真查验、核实证件,凭有效证件放行。

十二、机关工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大门口的良好秩序,遇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向安全保卫部和主管领导报告。

十三、传达室一律不准寄存外来人员的行李包裹。

十四、本机关临时工作人员及在食堂搭伙的非本大楼工作人员应服从门卫管理,凭市综合办公楼专制。

办公大楼管理制度规定(篇6)

一、消防安全组织

(一)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确定安全防火责任人和职能处室,负责本单位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队伍。

(二)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每年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年底考核。

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浙江省消防管理条例》和《HZ市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暂行规定》,经常性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高层建筑防火、灭火、疏散等知识。

(二)分期分批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受训率:兼职保卫干部、义务消防队员及后勤服务、设备维修人中达100%,机关干部达50%以上,使干部职工普遍做到“三懂三会”(即:懂火灾危险性和不安全因素、懂防火措施、懂灭火预案,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三)切实加强对招用外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各单位对外来施工和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者,不准上岗工(操)作。

三、用火、用电、用气及危险物品管理

(一)用火。

1、设备用火及平时维修用火,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用火必须做到“三定”(即定用火地点、定专人负责、定防火措施)。用火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保持良好状态。

3、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物资仓库、重要机房、变配电间、机动车库等要害部位,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4、大楼内禁止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煤气炉(机关食堂除外)等明火设备,严禁焚烧废纸等可燃物。

(二)用电。

1、未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不准接、拉电气线路,临时确需用电的单位,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由职能部门组织本单位的正式电工安装,用完必须及时拆除。

2、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按技术要求定期测试、维护检修,严禁超负荷运行。

3、大楼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电取暖器、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杯等电热器具。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的,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送安全保卫部批准,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专人管理。

4、变配电间实行正式电工昼夜值班管理,非正式电工不得单独操作变配电设备。

5、照明线路更改,动力线安装(动力线应外加金属护套管),必须由市综合办公楼机电设备部负责勘察设计、安装、施工。

(三)用气。

1、使用管道煤气和石油液化气,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和管理,未经培训不得操作和管理。

2、市综合办公楼食堂备用的石油液化气钢瓶,必须存放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液化气专用仓库,数量不得超过5瓶,并落实专人管理;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石油液化气钢瓶带入大楼。

3、未经安全保卫部同意,禁止危险物品带(运)入大楼。

四、消防设施管理

(一)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按设备管理要求,定期对消防设备(消防监控设施自动报警、自动喷淋、消火栓、消防泵、灭火器等)进行技术检测、维修,保持良好状态。

(二)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会同有关单位(部门)每年联合组织1-2次消防、灭火系统综合演练。

(三)消防设施周围和消防安全通道处严禁堆放杂物,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不准无故按动报警按钮,不准擅自动用灭火器具和设施。

(四)市综合办公楼监控室的工作人员,应接受消防监控专业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五)机关内各单位的消防器材配置方案,由安全保卫部会同各单位(部门)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由各单位负责保管、使用。

五、消防重点部位管理

(一)安全保卫部每月对消防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消防重点部位要做到“一清五落实”。即:要做到火灾危险性清,防火责任人落实、义务消防员落实、消防管理制度落实、灭火器材落实、灭火预案落实。

六、基建项目、装饰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机关内新建、改建、扩建基建项目,装饰工程必须经市、区消防部门、安全保卫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各单位应加强对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杜绝违章作业。安全保卫部应经常检查、督促安全、消防措施的落实。

办公大楼管理制度规定(篇7)

为加强办公楼管理,构建节约型国税机关,营造卫生洁净、舒适优美的办公环境,确保办公楼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水电管理

第一条办公楼内照明、电器、音响设备由水电管理人员负责管理。

第二条配送电由配电房统一总控,分楼层的照明、计算机、空调等电源开关的用途均有明确标注,严禁随意操作。

第三条办公楼实行限时供电,送电时间为上午上班前1小时、停电时间为下午下班后1小时。

第四条办公室内只准使用统一配备的电器设备,未经批准不准使用其他电器设备。

第五条办公室空调在运行时,不得随意开窗。每台空调均配有调控器,由所在科室指定专人管理。夏季最高气温高于30度,冬季最低气温低于10度,统一配送空调电。室内空调温度设定,夏季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

第六条办公室内所有照明、空调、计算机及UPS等电器设备,下班人走时应做到及时关闭电源。在光线不足的情况下,开启走道照明灯。

第七条楼层开水间自动开水器由保洁员负责开启,水电管理人员负责检修维护,保证自动开水器正常运行。工作日下班前一小时关闭电开水箱电源,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后放空陈水(注:另作他用),对水箱清洁后使用。

第八条机关科室需临时加班,应填写《送电申请表》,经科室分管领导审批后交机关服务中心,由水电管理人员及时送电、停电。

第九条水电管理人员每天对办公楼内用水、用电情况及其相关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损坏的,向分管主任报告,及时维修。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十条办公楼科室内部卫生由科室负责,科室人员为责任人;办公楼公共区域卫生、闲置办公室卫生由保洁员负责;后院、附属楼卫生由保安人员负责,以上卫生区域由责任人每天上班前打扫完毕,分管主任每周检查卫生状况不少于一次,发现卫生“死角”,及时清理扫除。

第十一条春节、五一节、国庆节前开展卫生大扫除,由机关服务中心牵头,党办、监察室和机关服务中心共同进行检查。其他时间每两个月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由机关服务中心牵头,党办、监察室和机关服务中心按次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办公室内要保持窗明几净、无异味、无蜘网、无杂物、无痰迹;办公室内桌椅摆放要整齐,书籍、资料放置有序,文件按密级要求妥善保存;办公室之间隔断台面及窗台不得随意摆放物品;潮湿物品不得放在办公桌椅及窗台柜几上。

第十三条办公楼内科室垃圾应集中分类放入垃圾桶内,茶叶残渣应倒入洗手间专用桶内,由保洁员每天下班前统一处理。

第十四条办公楼内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得乱丢烟蒂、杂物,不得随意吐痰。

第十五条办公楼各楼层拖把区分卫生间、办公场所使用。静电地板使用专用拖把,花岗岩地面使用静电拖把,其他地面使用拖把时水要拎干。

第十六条办公楼摆放的花卉应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定期进行更换。

第三章消防管理

第十七条办公楼内严禁动用明火。

第十八条严禁携带小电热水器等大功率电器进入办公楼使用。

第十九条办公楼内会议室、走廊、电梯间、计算机房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第二十条火警处理。

(一)发现火情立即报警(火警电话号码:119),同时报告办公楼消防监控中心(电话号码:3317702),并就地采取扑救措施。

(二)办公楼消防监控系统报警时,应按指示灯指示的方向从西侧楼梯疏散。

(三)办公楼消防设备按月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损坏的,及时报告维修。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机关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关闭门窗。

第二十二条办公楼防盗监控装置应定期检查维护,发现损坏的,及时报告维修。

第二十三条办公楼保安和消防监控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处置。

第二十四条外单位人员来机关联系工作,必须在门卫处登记,填写《来访人员接待单》并签名登记;外单位人员与市局主要领导联系工作,保安人员应首先与办公室人员取得联系,依照办公室人员意见办理。机关工作人员亲友来访原则上在一楼值班厅接待。

第二十五条车辆必须停放在门前及后院指定位置,不准乱停乱放,保安人员有权对乱停、乱放车辆进行纠正。

第二十六条各相关职能科室对档案室、资料室、机房、配电房、库房等重点部位要加强安全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告知机关服务中心处置,各重点部位防盗铁门钥匙要安排专人保管。

第二十七条法定节假日前2日内,机关服务中心安排假日值班,将值班表张贴于前门厅,并在市局网站公布。系统内各县区局值班情况,由办公室汇总,将值班表张贴于门厅,并在市局网站公布。

办公大楼管理制度规定(篇8)

为了规范办公楼车辆的管理,最大限度满足公司员工和来访车辆的停放,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 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车辆由总经理办公室安排固定停车位,其它车辆不得占用。

第二条 公司员工可以使用地下车库未悬挂车牌号的车位及路面指定员工停车位,其余车位供来访人员临时停车使用,员工不得占用。

第三条 办公楼员工停车位按先到先停的原则。员工车位停满后,由安护员在大门口外放置提示牌,其他员工的车辆可以停放附近小区并服从其管理。

第四条 员工及业务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得在公司车位上过夜,如遇出差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总经理办公室备案且车辆需停放在员工停车位上。

第五条 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非员工使用的固定停车位。在售楼处等外派现场办公的员工如开车到公司办事,按本规定执行。

第六条 办公楼一层非机动车停车点,停放自行车和摩托车;办公楼负一层非机动车停车点,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应遵循安全用电的原则,如有异常,立即报修。

第七条 所有进入办公楼的人员及车辆需听从安护员的安排,相互尊重。

办公大楼管理制度规定(篇9)

一、目的

为了加强内部管理、明确要求,规范行为,创造良好的工作和企业文化氛围,塑造公司良好形象,特发布此规定。

二、适用范围

所有进入公司办公楼办公(包括临时办公人员。下同)的部门或员工个人以及所有因工作需要进入办公楼工作的外协人员均应模范遵守本规范;本规范同时还将作为新员工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之一和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总体要求

凡进入办公楼工作的员工,应"精神饱满、仪表端庄,步履轻盈、着装典朴,言语文明,主动热情"。并做到"四不、三一样"。即:"不讲低级庸俗的话、不讲不三不四的话、不讲讽刺挖苦的话、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和"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忙时闲时一个样、心情好坏一个样"。

四、规范细则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按时上班、坚持刷卡,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离岗、串岗,不闲聊、不吃零食,出门时要主动登记,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2.公司员工应仪表整洁、大方。倡导着装端庄整齐,反对穿着奇装异服;女员工上班期间严禁穿短裙、男员工不准穿短裤。所有员工工作时间严禁穿拖鞋。

3.员工见面要相互点头微笑,出入门口或电梯要相互谦让,行进时应步履轻盈稳健,反对相轻、蔑视或嘲讽,杜绝轻浮或慌里慌张;

4.上班前不吃辛辣异味食品,保持口腔无异味;

5.定时打扫自己的卫生责任区,保持个人办公桌椅、物品整洁有序。

6.遇到陌生客人造访,应主动询问来访事由,并热情引导至相关部门。

7.不在办公室会见客人,不在走廊、办公室抽烟,保持办公环境安静。会见客人时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不可心不在焉;要使用规范用语,语气要温和,音量要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8.不随地吐痰、不随意丢弃杂物,严禁随意向楼下以及电梯间、储物间、供电供水间等场所丢弃垃圾,保持办公环境清洁。严禁在门窗、墙壁、玻璃等上踩踏、涂写或划痕。

9.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建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修;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或报警。

10.要今日事、今日毕,提高工作效率;上班时间不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不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11.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暂时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员工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要作好记录;

12.下班时要关闭空调、电脑,关好、锁好门窗,并对办公桌上文件、资料和办公用品进行整理,自动传真机应确保其正常运行;

13.提倡夏季气温在30度以下、冬季气温在15度以上不开空调。

14.保卫人员遇有客人需要进入办公楼时,应主动了解情况,严格按照《门岗工作规范》规定执行。董事长、总经理办公室未经允许不准进入。对不宜进入的来访者,应礼貌劝阻;

15.做到文明如厕,便后要及时放水冲洗。

五、附则本规范由管理部负责解释,并从批准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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