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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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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是保障劳动者和国家财产安全健康、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障,也是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进一步实施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工厂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条例,欢迎大家来阅读。

工厂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条例

工厂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条例精选篇1

第一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四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五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九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工厂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条例精选篇2

为了更好的规范车间工作人员的行为,也更好的防止车间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望车间工作人员遵照执行。

一、总则

1、车间主任对给排水车间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2、车间主任编写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

3、成立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成员由副主任及工段长组成)。

4、安全员负责对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督促检查、员工安全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台帐,及时把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情况、培训情况汇报安环处。

5、车间负责督促各工段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

二、安全生产制度

1、新入厂员工和来厂培训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2、员工家属、儿童及无关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生产区。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

3、员工在班前和班中不准喝酒,发现带酒味上班者,应立即停止其工作。

4、车间要害部位:锅炉房、主控室、油库、配电站等,非本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5、2米以上(含2米)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派专人监护。

6、特种设备的管理要落实到人,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或工具,未经批准,不准动用。

7、严禁非电气人员接电源或从事电气设备、线路、开关的检修、操作等工作。

8、行灯和机器设备上照明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槽罐、沟道、潮湿场所使用的照明灯为12伏,绝缘必须良好。

9、各种设备、工具开动或使用前,要经过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起重物品时下方严禁站人。

10、各种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指示器等,要经常检查、效验,保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11、严格执行工艺指标,按工艺规程和操作法进行操作,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度。大型设备的检修和倒换实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制度。

12、设备运行中,擦洗和加油时不准触动转动部位。

13、检修(检查)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修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在非动火区内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

14、生产中遇到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或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等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有权先停车后报告。

15、人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人人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16、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备可靠,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接地(接零),绝缘必须良好,否则不准使用。

17、车间和仓库内的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并经常检查、维护。

18、为保护地下的电缆、管道和构造物,防止人身和其他事故,需动土施工时,必须按“动土(动工)安全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动土许可证,待批准后方可施工。

19、自行车必须放入规定的车棚中,严禁进入生产区内。

三、下列场所非操作人员不许逗留

1、挂有“危险”标志的地方。

2、进行起重作业的场所。

3、在进行电焊、气焊的场所。

4、在进行检修、安装或高空作业的地方。

5、正在运转的设备附近。

6、有倒塌危险的建筑物、土石方作业的沟、坑、孔、洞近旁。

7、厂内生产区动火要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

8、在易燃、易爆区域内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9、除发生火警、火灾外,各种消防用具,器材和设施,未经领导同意,不准随便动用。

10、高压线下,严禁站人和堆放物品。

11、酸碱储罐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人员卸酸碱和使用酸碱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私自发放酸碱。

12、油泵房和油管区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禁止打手机,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未经批准不准放油,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四、保障安全十禁止

1、禁止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

2、禁止非木工动用电锯、电刨。

3、禁止非焊工从事焊接作业。

4、禁止非机动车驾驶员动用车辆。

5、禁止在厂内用明火照明。

6、禁止在厂内焚烧杂草、垃圾。

7、禁止在厂内及生产场所吸烟。

8、禁止携带引火物及发火物进入危险场所。

9、禁止不戴安全帽进入交叉作业区。

10、禁止未系安全带登高作业。

五、检修作业十不修

1、检修任务不明确不修。

2、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修。

3、带压设备不修。

4、带电设备不切断电源不修。

5、不切断有害物质来源不修。

6、危险物质设备不经过处理不修。

7、容器内部作业分析置换不合格不修。

8、设备结构和性能不清的不修。

9、正在运行的设备不修。

10、空中悬挂设备无牢靠措施不修。

六、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合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七、进入设备、容器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佩带规定的防护用具。

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监守岗位。

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八、生产区十四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进入未成年人。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11、未办高空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人员,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九、处罚规定

处罚的目的是惩前毖后,保证维持有效,有序的工作水准,保障车间和员工的权益。

1、在禁烟区内吸烟者,罚款200元,严重者承担一切后果。

2、进入生产车间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员工操作设备时不准戴手套进行操作。

3、上班后,不佩戴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罚款60元。

4、在工作岗位上睡觉者罚款50元。

5、在上班期间看与生产业务无关的书籍、报纸,罚款20元。

6、上班时间无故串岗、离岗或干私活者罚款50元。

7、上班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

8、出勤未签到按旷工或事后请假处理。

9、请假、公出未办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10、工作懈怠,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1、无故拒绝工作安排、指令,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2、违反安全规定或其行为危害他人安全,罚款50—200元。(严重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3、偷盗车间的财物,移交保安或公安部门处理。

14、不得在消防器材、消防栓前堆置物品,保持道路畅通,未经同意不得动用消防器材(特殊情况下除外)违者罚款50元。

15、上班时酗酒者,罚款200元/人。

16、无故损坏车间设备、附件者按原值赔偿。

工厂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条例精选篇3

一、注塑车间安全生产通则:

1、设备正常运转时,除注塑机前安全门、控制面板外,严禁接触设备任何部位。

2、任何生产异常的处理必须等待在设备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

3、各设备必须建立专人负责制(定人定机制),未经设备安全培训,并经取得操作资格,不得操作该设备;故障维修由车间指定人员进行,非指定人员不得进行维修操作。

4、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5、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6、各类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如有损坏,必须及时报修,待修复后才能使用。

7、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8、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长头发要扎起来,不准披发,不准穿背心、短裤或裙子,不准穿拖鞋。

9、使用电动工具前必须检查电线、插头、塑料外壳有无破损。

10、更换气接头时关闭气源,防止接头飞出伤人。

11、维持通道畅通,在通道内严禁长时间作业或堆放工件。

12、设备使用完毕必须关闭电源,注塑机PC料保温时例外。

二、注塑机安全生产须知:

1、注塑机半自动正常生产时,只有如下动作可以进行:

a.打开前安全门

b.取出产品和料杆

c.关闭前安全门

如需要额外动作,必须经技术员确认属正常生产必须动作,方可作业。

2、除此以外的任何动作,必须在手动状态下,关停油泵后进行;涉及电气的,还必须关闭电源,比如工作可能接触射嘴及熔胶筒时,必须关闭电源,以策安全,清理工模或调整任何机械零件之前,必须切断电源;

3、设备自动报警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从设备范围内撤出,切换到“手动”状态。

4、发生紧急事件(人身事故,设备、模具突然发出异常响声)时,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并大声求援。

5、机器运转时,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入关闭的安全门内;把手伸入模具前先将安全门打开;检查、修理时如上半身进入两模板中间,应关掉油泵;无论什么场合,整个身体进入两模板时都应先切断电源。

6、机器运转时,必须关闭后安全门,必须使用前安全门来控制模具的开锁模。

7、机器运转时。除注塑机操作者外的任何人接触注塑机前,必须通知注塑机操作者调到手动状态,关停油泵。特别是多人协同作业时,任一方有异常动作前,必须通知协同人员,得到确认后方可作业。

a.注塑机操作者就是操作注塑机进行生产、调试的人,可能是挡车工,顶岗人员,也可能是调试人员。

b.异常动作:除第一条款列出的动作之外的动作。

8、分别在手动、半自动状态下,检查拉开安全门能否切断油泵和电源。

9、检查紧急停止按钮是否有效,按下时能否切断油泵和电源。

10、保证设备及设备周围无油、无水,保障行走安全。

11、发现注塑机的异常情况(漏油、电线损坏、电器插头损坏等等)及时向班长或技术员报告。

12、拆除喷嘴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避免高温原料、气体飞溅烫伤。

13、清理阻碍物或移动料斗时,请勿操作此机。

14、对空注射时,关闭前后安全门,并且任何人不得站在料筒两侧,以免为胶料射出损伤遗憾终身。

15、机器长期停用后再开机,必须检查安全装置(如机械锁、安全门行程开关及液压锁等)正常后才能运行该设备。

16、维护作业时,切断主电源,挂上“禁止通电”牌,运行前,确认机械按规定连接。

17、当射台向前移动时,不可用手去清除从射嘴漏出的熔胶,以免伤手。

18、料斗里必须放有磁力架,防止混入金属异物而损坏注塑设备。

19、检查、修理时如上半身进入两模板中间,应关掉油泵。

20、无论什么场合,整个身体进入两模板时都应先切断电源。

21、任何安全设备的改动都是不允许的,安全装置损坏的状态下不得开动设备生产。

22、生产高温产品(模温高于120度的)必须使用厚棉布手套。

三、模、油温机安全生产须知:

1、电源必须使用规定的电压(220V/380V/415V/50/60Hz)。

2、不得使用状态不明的导热油。

3、电源线必须使用指定的规格品,防止造成过热、电压下降,发生事故或故障。

4、请务必将本机的接地端子与接地线相连接。

5、凡用于连接装置的所有的软管及其他装置,必须要耐热120℃,耐压1000kpa(10kgf/cm2)。

6、软管的安装请按照软管的制造商的指示进行。特别注意要绝对遵守最小弯曲半径。附属软管的连接,请参照所附录的软管配管要领书。

7、由于本机(包括外部接续的阀门类及配管类)运转时会产生高温,请不要直接用手去触摸。另外,运转后由于余热仍有高温。在本机及配管温度未下降到40℃以下,请不要触摸。

8、不要用湿手触摸控制箱,否则可能会引起触电事故。

9、在进行维修作业时,请穿着防护用品。

10、如有异常发生,在零件没有更换前,请不要使用本装置。

11、请定期更换导热油,当发现导热油呈黑绸状时请务必更换。

12、使用中如发现排水不畅或冷却效果差,请立即清洗电磁阀或检查冷水出入口有无阻塞。

四、机械手安全生产须知:

1、机械手在注塑机上安装牢固。

2、操作人员不得进入机械手臂作业范围。

3、维修前请关掉电源。

五、烘箱安全生产须知:

1、在主机周围1米内不得放置易燃物品。

2、设定温度一定要参考原料之干燥温度,配合实际经验进行设定。

3、烘箱高温,必须佩带防护用品,防止烫伤。

4、散落烘箱内的原料,必须及时清除。

5、清理、修理烘箱时,必须关闭电源。

6、每2小时检查1次烘箱是否正常运转,记录温度。

六、粉碎机安全生产须知:

1、在开机前确保料斗与网架关闭,安全螺丝必须拧紧。

2、转动刀片极锋利且能引起伤害,特别是在转动时。

3、在开关料斗网架时,易发生事故。

4、该机电盒处高压危险。

5、该机是由传动带传动的,不要让传动带碰到衣服、身体。

6、在机器维修保养时,必须关闭主开关和控制开关,等待刀片静止不动。

7、不要去掉防护装置。

8、如果料斗粉碎室中还有未被粉碎的物料,就不能停机,因为重开机时,余料会造成马达过载。

七、行车安全生产须知:

1、电动单梁起重机(俗称行车)须由专人操作,操作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开车前应进行试车,试车是在无载荷的情况下,检查各运转机构、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准确、安全可靠;检查吊钩,吊索是否牢固,外观无破损。

3、电动单梁起重机在起吊工件时,工件的重量应在吊钩、吊索及电动单梁起重机允许的范围内。

4、不得沿主梁方向斜吊工件。

5、不得在有火灾危险、爆炸危险的介质中工作以及用来吊运熔化金属和有毒、易燃易爆物品。

6、吊装工件行走过程中,工件以稍离地面为宜。

7、电动单梁起重机在吊运工件行走过程中,工件下面严禁站人。

8、严禁将工件吊起后,操作人员离开操作现场,行车无人管制。

9、工作完毕,电动单梁起重机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切断电源。

工厂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条例精选篇4

一、基本安全管理要求

1、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好安全用品;

2、造型过程中所用工具必须就近安放不得随意乱丢;

3、不得擅自接电源,需临时用电应有电工接线;

4、造型需留出浇铸安全通道,型箱不得影响浇铸;

5、浇铸前应检查所用器械,加穿浇铸时应穿戴的防护用品;

6、浇注前应检查型箱的干燥,压箱必须够重,边缝需填实,防止铁水溢出;

7、出水应慢放,在放水结束后方可移包,浇铸过程应做到实走、稳抬、慢浇;

8、应按规定时间出箱,逐件依次移出;

9、必须在工件冷却后再进行清沙处理;

10、注意车间整体卫生,型箱工具用完需摆放整齐。

二 、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1、职业危害防治方面应做到

(1)对存在粉尘、有毒有害气体、辐射、噪声和高温等职业危害的场所进行定期检测;

(2)制定防治粉尘、有毒有害气体、辐射、噪声和高温等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

(3)企业应每年组织相关人员对职业危害状况进行评估,以确认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有效性。

2、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规定发放

3、员工健康监护应做到

(1)企业应定期为员工体检,并建立员工健康监护档案。

(2)对职业病患者,应按规定给予及时治疗、疗养。

(3)对患有职业禁忌症,并确诊不适合原工种的,应及时调离。

三 、中频感应炉安全操作规程

1、在开炉前应先开水系统并认真检查个水冷管的畅通,及水压是否正常。保证各水接头不得漏水。

2、在开炉前应检查炉衬和炉口,炉嘴保证完好。保持感应圈清洁。并对炉台机械运行进行检查。

3、按规定对材料进行检查和部分加料。

4、通电由低逐步渐高,直到正常。增压过程巾应随时注意各仪表指示。

5、熔炼中应保证炉料按比例投入,随时除渣和松料,以保证不得出闷气,架牢现象。

6、按工艺要求温度及时出炉,在出炉前应造渣并清渣。

7、每一炉炉水出完以后应检查炉衬。

四 、混砂机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机器各部是否完好,辗轮转动是否灵活,刮板尺寸是否调节适当,再空运转3分钟~5分钟,确认各部正常后才能加砂、加料,并必须严格按规定量使用,禁上超负荷。

2、混砂机在转动时,不许用手扒料和清理辗轮,不许伸手到辗盘内添加各种物料,取样必须从取样孔去取。

3、无论新、旧砂都必须过筛防止将铁块等杂物投入辗盘内损坏机器。

4、因故停车应清除辗盘内的砂及物料后再行启动,不能重车强行启动。

5、运转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并应经常注意音响及辗轮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处理。

6、当辗轮未完全停止时,不准将手及其它器械伸进辗盘内,进入辗盘内清理检修时,除了要拉开电源开关,挂上“有人检修,不准合闸’’的警告牌外,还要设人监护。

7、工作后,必须检查、清扫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并将各操作手柄(开关)置于空挡(零位),拉歼电源开关,达到整齐、清洁、安全。

五、砂轮机操作规程

1、开动砂轮机使用前首先检查砂轮罩壳是否齐全牢固,砂轮是否有破损。

2、使用砂轮磨削时应戴好防护眼镜。

3、操作者,应站在旋转砂轮的侧面。

4、砂轮安装时需两面加石棉垫,加紧牢固。

5、磨削时工件应夹紧抓牢,工件应慢慢接触砂轮。不能速度太快或用力太猛,应均匀磨削。

6、磨削时发现砂轮跳动、运转不平稳应及时修整砂轮。

7、如有异常情况出现立即停止。

六、热处理炉操作规程

1、开机应认真检查各项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2、台车送出、进应仔细观察走线安全。

3、装料不得超重量(11吨)和炉料在进炉内前要检查稳定性,并不得超高和须离测温表10 cm~2 0 cm。

4、在设定温度前须再度检查炉料捌‘质对设定温度应复检后方可开启。

5、对直接入水件必须在顶起前要开启油泵,并保证安全卡在位。

6、热处理过程中要随时注意温度的升、保温情况。

7、处理完后应检查内膛电阻带和炉板清洁方可把台车进炉。

七、喷枪操作规程

1、使用喷枪前必须检查液化气瓶阀有无泄漏。

2、检查喷枪开关是否完好。

3、检查灭火器是否完好。

4、检查皮管有无漏气,连接各部位应严密。

5、点火时需在口后部点火。喷口不得对人和物。

6、点火前要对需烘烤得部件周围检查不得有易燃物品。

7、在对型模烘烤过程中必须先前后近的操作方法。

8、使用后必须管好气瓶开关,然后管好喷枪开关,枪瓶分离后分别放好。

工厂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条例精选篇5

1.各车间的火灾危险性

各车间内有大量的原料、半成品、刨花、锯末、pvc、抹机水、油漆等可燃物,遇到火源极易着火;砂轮、焊接等,对火花控制不好容易发生火灾;机械轴承、皮带摩擦生热或用电锯锯硬质木材时间长发热时,也容易引起火灾;吸塑机、包边机、机贴机、电炉等温度控制或操作不当也会引起火灾,电气设备安装不符合规定或使用不慎(电箱内堆积灰尘过多未及时清理),又缺乏必要检修,也能引起火灾;太阳灯照射不当或使用不慎,极易引起火灾;由于违反工作制度随意携带明火或吸烟,也会导致火灾。

2.各车间防火要求

(1)各车间存放物料整齐有序,不可堵塞任何消防设施。成品应及时运走,刨花、锯末每班下班前都要打扫干净,倒在指定地点;

(2)木工车间一般情况下不宜采用明火取暖,如用1000w太阳灯烤射半成品时距离应在300cm左右烤射,烤射时间不可超过3分钟,太阳灯要有专人负责,下班时要及时把电源关掉;

(3)木工车间使用下料锯、直v机、横v机等生产时一定不要连续作业超过6小时以上,防止摩擦生热引燃起火;

(4)贴皮车间电炉在操作过程中应温度控制得当,350°温度热包布不可在上面停留2分钟时间,电炉上面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5)贴皮车间吸塑机、包边机温度严格按照作业规范进行作业,吸塑机加热仓温度控制在90°~160°之内,包边机加热仓温度控制在0°~180°之内,加热管温度控制在60°~250°之内,加热仓内严禁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6)贴皮车间、装配车间作业时注意烙铁的使用和放置,严禁放置在靠近易燃的物品旁,抹机水在擦拭清洁的过程中严禁靠近含热量大的机器、工具及物品旁,擦拭后的抹布严禁乱摆放,一定要放置在规定的工位或区域内,每天下班前及时把电源关掉;

(7)贴皮车间网架班在编制网架的过程中,电烫斗同网布在同一位置接触时间不可超过3分钟,操作停留过程中一定要把电烫斗立起放置,不可平面接触在工作台面上,每天下班前及时把电源关掉;

(8)装配车间流水线机仓内每天下班前及时清扫干净,热胶炉温度正常生产时控制在120°~180°之内,开机前融化胶时温度控制在250°内10分钟调回正常使用温度;

(9)车间在操作各种机械前,仔细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轴承、滑轨等要经常加油,机器上、电控箱内、机器仓内积落的粉尘每天下班前要及时打扫干净;

(10)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要求。电锯等工作间的电气设备应是密封式的或防爆式的,防止粉尘爆炸(粉尘浓度高时若意外产生火花会引起爆炸);刨花、锯末较多的电动机(下料锯、直v机、横v机、双边榫、锣机、圆锯机、推台锯),应加防尘罩;

(11)车间落地扇、太阳灯放置位置得当,严禁电源线跨过道阻挡通道,车间内严禁私自同手机充电;

(12)车间内不得存放汽油、酒精、油漆、白碘油等易燃物品;车间内严禁吸烟和用明火作业;要在工作完毕和下班时,清理场地,将木屑、刨花等余料堆放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关闭门窗锁门。

(13)要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掌握防火灭火知识。

工厂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条例精选篇6

一、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制度有许多,如“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等等。这些制度的制定,要落实到进场人员的培训。使用的农民工较多,要提高这些人员的法律意识,熟悉和掌握现场管理的要求和方法。以行业规章制度为依据,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细则的具体实施工作。符合实际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细则,规范施工现场人员行为,增强自觉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自我安全意识。

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管理者思想上的防线,安全生产,以人为本,人的安全素质决定项目安全生产的水平。强化施工现场管理者的安全意识、管理素质是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关键。只有通过对现场管理者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增强人的安全素质,才能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只有人人重视安全、人人懂安全,才能真正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施工现场的特殊部位、特殊工种,安全管理者、安全生产,要建立健全和贯彻实施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三、对则专门进行交底教育,不留死角。施工现场要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安全管理者安全事故追究制,在利益分配上要突出安全管理者的作用,奖罚分明,使其成为安全管理者搞好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经济杠杆。通过不断地教育培训,使安全管理者的安全素质得到提高,成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能手。

四、在施工现场提高作业者在施工中的安全操作能力和一定的安全生产职业道德水平,不仅是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基础,也是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前提。对现场施工作业者的.安全教育要生动细致,并能为广大作业者所接受,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通过学习教育,有力规范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引导他们体会安全。综上所述,坚持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项制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就一定能遏制住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工厂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条例精选篇7

一、劳动纪律

1、进入车间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所有人员需按照培训要求操作,专业岗位需持证上岗,规范操作;违规操作造成人员伤害,需承担相应责任。

2、员工进入车间禁止相互追逐、嬉戏打闹,防止滑、摔倒;进出车间时按照秩序,自觉排队,禁止拥挤,防止发生挤压踩踏的事故。

二、用电安全

1、禁止私拉电线、私接电器,非专业人员不得对车间线路进行改动。

2、电器安装、接拉电线或电器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不允许自行处理。车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不要擅自处理,要立即通知维修人员。

3、生产中应注意防止意外触电,任何设备需要移动前,先检查并关闭电源。

4、所有工作台上的工作灯在下班后均要关闭电源,设备使用完毕或者长期不用要断开电源开关。

5、车间清洗等用水后,应及时清理,及时清理地面积水,防止湿滑跌倒。

6、车间产后清洗地面、工器具及设备时,做好设备防护,禁止将水溅到设备电机上,以免造成设备损坏;用水完毕后,应检查水龙头,确保关闭,防止水泄露造成其它设备、材料等损害。

7、厂区、车间内禁止吸烟,禁止带易燃易爆的物品进出厂区、车间。

8、纸箱、托盘等易燃物品的存放要在指定位置,避免随处乱放。

9、禁止私拉电线、私接电器,防止引发火灾。

10、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员工应熟悉消防疏散通道,爱护各类消防施设,掌握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11、限制区域(配电房、制冷房、泵房等),禁止非本区责任人员进入。

三、设备安全

1、每台生产设备设专人负责,经培训合格后上岗,未经培训、授权人员严禁操作。

2、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设备,严禁违规指挥与违规操作机器。

3、开机送电前要检查设备及配套设施是否正常,正常方可开机,按照规范操作。

4、操作机械设备时,注意传送带等活动运行机构,避免手指、头发、衣物扯入。

5、在设备出现故障等情况时,不允许擅自处理,应按“急停”或“停止”按钮,并立即通知设备维修人员前来处理。

6、紧急情况下,拍下“急停”按钮,保证人员、设备安全,非紧急情况禁止按下“急停”或“停止”按钮,严禁在设备运行时直接将电闸拉下。

四、其他要求

1、上班期间禁止饮酒。

2、堆垛不得超过规定高度,禁止在设备与电线上堆放东西,禁止各种危险动作。

3、使用梯子等进行高处作业前先检查,确保没有损坏。应至少两人一组,保证一人在地面观察。

4、采用次氯酸钠等化学品清洗消毒时遵循《化学品管理制度》,穿戴好橡胶手套等个人保护用品,避免直接接触身体特别是眼睛。禁止在较小的密闭空间使用,防止发生意外中毒事故。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紧闭盖好,避免翻倒泄露,并放回指定储存点,以免他人误用。

5、员工上下班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使用电瓶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时应带好安全帽,穿反光服。注意观察路况,规避行人、车辆。

6、发生任何情况下的事故,应保持镇定,及时把意外的发生地点、事故情况等通知主管领导或专业安全员进行处理。

7、加工中心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全员参加,不得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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