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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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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板大家了解吗?只有制度完善才能更好的约束人的行为,规范人的行为,企业才能管理规范。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板,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板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板【篇1】

第一条预防火灾,保障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共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

(一)影剧院、录象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游艺、游乐场所;

(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第三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中确定一名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在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负责检查和落实本单位防火措施、灭火预案的制订和演练以及建筑消防设施、先锋通道、电源和火源管理等。

公共娱乐场所的房产所有者在与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租赁、承包等关系后,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由经营者负责。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其消防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建设和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将消防设计图纸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经审核同意方可施工;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六条公众聚集的娱乐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必须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发给《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第七条公共娱乐场所宜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物内;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不得毗连重要仓库或者危险物品仓库;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相毗连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商住楼内的公共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应当分开设置。

第八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内部装修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管理的规定。

第九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通畅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第十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墙面上。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二十米。

第十一条公共娱乐场所内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

第十二条公共娱乐场所必须加强电器防火安全管理,即使消除火灾隐患。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第十三条在地下建筑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除符合本规定其他条款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只允许设在地下一层;

(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安全出口、楼梯和走道的宽度应当符合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三)应当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

(四)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五)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第十四条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条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第十六条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

第十七条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第十八条卡拉ok厅及其包房内,应当设置声音或者视像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各卡拉ok房间的画面、音响消除,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们安全疏散。

第十九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紧急安全疏散方案。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第二十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一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建筑灭火器材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灭火器材,设置报警电话。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九五年一月二十六日公安部发布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板【篇2】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2、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的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

二、防火巡查制度

1、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3)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2、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3、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三、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制度

1、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定期检测、调试、维修和更换,并按时认真填写检查、检测、维修保养记录。

2、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3、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编修检查。对灭火器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板【篇3】

第一节消防日常管理

1、无论本单位、外单位及施工单位,如果要动火都必须到安全部消防控制中心办理"动火证",严格遵守消防动火规定,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2、重点部位动火须由工程部经理签字,然后到消防中心办证。动火时,安全警卫人员必须在场监护。

3、严禁在防火通道、楼梯口内堆放货物,疏散标志和出口指示标志应完好,应急照明设施必须保证正常。

4、严禁施工单位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酒店范围内,如施工单位确需使用,应报安全部消防监控中心及工程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5、仓库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仓库照明灯限制60w以下白炽防爆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物品入库时,防止夹带火种,入库后,保安人员要经常巡视检查。、

6、进行油炸食品、电烤食品电动机注意控制油温、油量,防止油锅着火。

7、变电所、配电室、空调机房等地,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学物品,严禁吸烟。

8、生鲜处所有的排油烟机及管道,应定期清理油垢,在清理卫生时,不得将水喷淋到电源插座和开关上,防止电源短路引发火灾。

第二节防火设计与施工管理

1、凡新建、改建、扩建的'装修工程,必须按照消防规范设计施工。施工前必须将施工图纸上报消防监控中心,由监控中心报消防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2、扩建、改建、装修工程不得随意改动消防设施,确需改动的消防设施,要经安全部经理及消防监控中心批准,由本地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施工使用。

3、外来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到安全部办理手续,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4、所有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酒店的所有规章制度。

第六章消防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严格维护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工程部要定期派人协助消控人员进行测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设备的完好状态。

2、店内的烟感及温感探测器需每年清洁检测。

3、每年排放一次喷淋管网内的水,使自动喷淋系统管网内的水形成活水。

4、自动灭火装置、加压泵、消火栓、喷淋、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查一次。(手动和自动分别检查)

5、店内消火栓每季试放一次。

6、店内消火栓、送风机、排烟机、防排烟阀每季试启动一次。

7、消防中心监控系统,事故广播系统及事故备用电源每季检测一次。

8、店内各部门办公室,安全部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及灭火推车,摆放位置须明显易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随意挪动。

9、灭火器由辖区部门派专人负责保管及外表卫生清洁,abc干粉灭火器每两年由消防中心经过测试更换一次。

10、各种消防管道的维修、停水、消防设施的维修与调试等,都应事先报安全部批准后方可进行。制度写的蛮好,值得收藏。明天会更好。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板【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和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规范安全管理和操作行为,确保集团公司安全发展,根据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安全红线分为“安全管理红线”和“安全操作红线”,凡触碰安全管理红线者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触碰安全操作红线者给予开除留用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三条集团公司、二级公司、矿(洗煤厂)对执行本制度负主体责任。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涉煤控股单位。

第二章安全管理红线

第五条凡违反安全管理红线规定的责任者,给予以下处分。

1、安排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操作人员上岗作业,给予分管矿领导降职处分。

2、未严格按规定执行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给予降职处分。

3、矿井无证照、证照不齐或证照失效仍生产或建设;存在超层越界或开采防隔水煤柱。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矿长撤职处分,给予生产矿长降职处分。

4、矿井风量不足;违反规定串联通风;未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未实现分区通风;采区巷道一段进风、一段回风。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通风助理撤职处分,给予总工程师降职处分。

5、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或不能自动切换;未设置“三专两闭锁”。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机电矿长撤职处分。

6、未进行瓦斯等级及突出危险性鉴定;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在采掘区域内瓦斯抽采不达标(以检验报告为依据);在突出煤层进行采掘活动而综合防突措施效果不达标(以检验报告为依据);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监控系统(或监控系统失效)或者瓦斯超限断电值设置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通风助理撤职处分,给予总工程师降职处分。

7、未采取措施查明采掘区域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及井田范围内采空区、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或建设,分别给予矿长、总工程师撤职处分。

8、未制定采掘探放水设计或未真实开展探放水作业,给予总工程师撤职处分。

9、使用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工艺或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电气设备违规入井,给予机电矿长降职处分。

10、煤矿建设项目私自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给予矿长撤职处分。

11、凡不执行上级下达的停工停产指令或未经验收而私自复工复产,给予矿长撤职处分。

12、对违反安全红线规定监察不力、追责不到位,给予安全矿长降职处分。

第三章安全操作红线

第六条凡违反安全操作红线规定的责任者,给予以下处分。

1、凡酒后或携带烟火、易燃易爆物品入井,或在井下吸烟,给予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2、凡扒、蹬、跳矿车或乘坐斜井物料车,或乘坐皮带、溜子,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处分。

3、井下、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地面煤仓上下口、地面瓦斯抽放泵站不按专项措施进行电氧焊等动火作业,给予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4、严重违章爆破作业或私藏火工品、私带火工品上井,给予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5、故意移动或遮挡瓦斯传感器;在瓦斯检查中瓦斯检查员漏检、假检或擅离职守。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处分。

6、凡破坏通讯、通风、监测监控及瓦斯抽采设施设备或私自打开密闭、私自进入盲巷,给予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7、矿井或作业地点受到水害威胁或出现停风后不及时撤离或拒不撤离;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处分。

8、掘进工作面未按探放水设计进行超前探放水或超出允许掘进距离而进行掘进,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处分。

9、大型设备、特种设备在保护装置失效或甩掉保护装置情况下继续使用;在用电气设备存在失爆;违反规定强行带电检修或挪移电气设备;不执行停送电规定设备故障未排除强行送电。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10、违反规程、措施规定不使用超前支护空顶作业;擅自改变支护材料、支护参数降低支护强度;遇地质构造或巷道开口、贯通等特殊情况时未按规程措施加强支护。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处分。

11、无特种作业资质从事特种作业、强令无特种作业资质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处分。

12、发现其他严重危害安全的行为将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四章执行程序

第七条煤矿安全红线规定经集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程序发布执行。

第八条集团公司各级各类安全检查,必须严格对照安全红线规定进行检查。

第九条凡发现违反安全红线规定,检查人员必须现场认定并作出责任追究处理意见。

第十条对认定的责任追究,由人事(力)部门具体落实,安监部门督查。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十一条违反安全红线规定的情形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范畴。

第十二条出现多人多次违反安全红线规定,集团公司对二级公司及矿(厂)主要领导进行安全诫勉谈话。

第十三条安监部门每月对违反安全红线规定的情况进行公开通报,接受广大职工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安全管理红线”中的处分对象“矿长”包含煤矿的董事长、总经理。

第十五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晋能集团有限公司。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板【篇5】

1、“KTV”经营的主要负责人确定为消防安全责任人,责任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掌握本场所的安全生产情况,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房装修,按技术标准安装灯光、音响。保证安全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要求;

2、配合酒店保安部检查及有关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全体职工都应当掌握保证顾客安全的有关知识和防范措施,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了解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以及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责;

3、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4、检查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正常,如有损坏或异常须及时报保安部;

5、加强电气防火安全管理,及时消除隐患,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的电气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防止发生漏电事故,下班后要及时断电;

6、服务员要不断进行安全巡视检查,特别注意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梗,发现要及时清理;

7、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严禁在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特殊情况需动火作业的,要到保安部开具《动火证》,在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报方可施行;

9、禁止明火照明;

10、营业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11、不得遮挡、圈占、挪用、拆除、停用消防栓、灭火器材以及其他消防设施。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板【篇6】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板【篇7】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开展本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

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象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本单位各级领导及全体员工;

4、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每半年开展一次;

5、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6)对特殊工种人员应进行专项培训。

6、新员工应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7、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由专人授课,并制作教案,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全体人员应做好学习记录,对无故不参加者通报批评,并组织补训。培训过程中应采集现场照片和影像资料,并做好记录,装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8、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办法,针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应组织补训。

二、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1、消防安全例会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召集、消防安全管理人配合组织召开;

2、参加消防安全例会包括以下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3、消防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

4、消防安全例会议题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各部门负责人汇报上月消防安全工作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提出整改建议、方案以及需要投入整改隐患的资金情况;

(2)消防安全管理人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精神以及领导批示等;

(3)总结近期消防工作取得的成绩及不足,解决近期发生有关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

(4)消防安全责任人部署本月消防安全工作;

(5)适时针对春防、冬防重点防火期以及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安排部署防火工作。

5、会议应形成会议记录(专人记录),并装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6、消防安全例会应单独召开,不能与其他会议合并召开。

三、防火巡查制度

1、酒店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对火、电源、客房、厨房等部位进行不间断的巡查。班组交接班前,班组负责人应共同进行一次巡查;

2、防火巡查应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明确专人进行巡查;

3、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防火卷帘下方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6)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4、防火巡查应做好记录,并在巡查结束后经当日值班领导签字后存档。

四、防火检查制度

1、酒店各部门、班组每周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防火检查。每季应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

2、周检查应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开展。月检查、季度检查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责任人参加;

3、周检查、月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及其它重要场所防爆、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8)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9)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10)其它需检查的内容。

4、季度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消防水泵启动状况;

(2)自备发电机组切换功能;

(3)最不利点消火栓压力、出水量;

(4)消防电梯迫降功能;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放水情况;

(6)手动和自动报警设施动作情况;

(7)防烟排烟设施启动情况;

(8)其它消防设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检查应做好记录,并在检查结束后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

五、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安全疏散设施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为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维护、检查、管理,保证完整好用;

2、安全疏散设施种类包括:消防电梯、防火门、防火卷帘、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火灾事故应急广播、声光报警等;

3、酒店应落实下列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措施

(1)保证安全疏散设施设置齐全、功能完备;

(2)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图示,在常闭防火门上设有警示文字和符号,在客房设有疏散指示图示;

(3)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

(4)禁止在疏散走道、楼梯间悬挂或摆放可燃物品

(5)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禁止在公共区域的外窗上安装金属护栏。

4、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在检查结束后经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范围和职责包括:消防设施的运行、维护、日常操作管理等;

2、当发生突发事件时,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确认是否存在火警,如发生火情,应按照《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火警处置规程》,根据火情启动相应消防设备及时进行处理,并立即通知本单位义务消防队组织灭火,同时将情况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并立即拨打119报告火警;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数量应不少于2人,保证24小时值班,并应经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严禁睡觉、饮酒以及从事各种娱乐活动;

5、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按时做好各种记录,并在交接班时应做好交接。

七、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为消防设施、器材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主要职责是掌握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种类、数量、设置部位、功能和使用方法;

3、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种类、数量、型号以及新购、报废情况进行登记,并确定维护管理人;

4、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应制作图示并分别粘贴在消防设施和器材上;

5、酒店对其配备的灭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具备资格的维修单位实施的功能性检查;

6、酒店每年应由具备资格的单位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功能测试;

7、消防设施、器材的维修、检测应做好记录。

八、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对火灾隐患应采取措施整改。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逐级上报至消防安全责任人;

2、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申报复查;

3、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

(1)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使用甲、乙类可燃液体、气体作燃料的明火取暖炉具的;

(3)违章用火、用电的;

(4)客房内卧床吸烟的;

(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

(6)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它用的;

(7)常闭式防火门关闭不严,防火卷帘下方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8)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9)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10)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

4、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九、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酒店应加强电气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核、审批手续;

(2)营业期间不应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作业;

(3)不应在营业区、仓库区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

(4)非营业时间应关闭非必要的电器设备;

(5)停送电时,应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2、酒店应加强可燃物及明火设施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严格内部动用明火审批制度,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和防范措施;

(2)固定用火设施和大型用电设备应确定专人负责;

(3)酒店内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客房内禁止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5)服务区禁止使用溶剂汽油、可燃气体做燃料的取暖炉具;

(6)在客房的明显部位应设置禁止卧床吸烟的警示文字和符号,制止住宿客人卧床吸烟行为,及时清除烟头等杂物;

(7)装修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应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禁止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3、每年应由气象部门对有关设备进行防雷、防静电检测,并做好记录。

十、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1、酒店应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机构;

2、义务消防队成员包括: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成员,楼层负责人,全体员工;

3、义务消防队的职责主要是及时扑救本单位初期火灾,当发生火灾时,要迅速展开灭火行动,并维护火灾现场秩序;

4、义务消防队要每季度开展业务技能学习,并开展灭火演练。

十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及职责:

(1)指挥员:公安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

(2)灭火行动组:按照预案要求,及时到达现场扑救火灾;

(3)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迎接消防车辆,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4)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抢救重要物资;

(5)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

(6)其它必要的组织。

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要点:发现火警信息,值班人员应核实、确定火警的真实性。发生火灾,立即向“119”报火警,同时,向单位领导和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发出火灾声响警报;

(2)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要点:开启火灾应急广播,说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线。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危胁的楼层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疏散过程中,应开启自然排烟窗,启动防排烟设施,保护疏散人员安全。情况危急时,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员;

(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要点:火场指挥员组织人员,利用灭火器材迅速扑救,视火势蔓延的范围,启动灭火设施,协助消防人员做好扑救火灾工作;

(4)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程序要点:按预定通讯联络方式,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进行必要的救护,及时通知救护部门救护伤员;

(5)善后处置程序要点: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调查。

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演练一次;

4、演练时应在酒店入口处设置带有“正在进行消防演练”字样的标志牌;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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