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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员工规章制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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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酒店上班工作就要遵守酒店的管理制度,那你知道酒店一般都有哪些员工管理制度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酒店员工规章制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酒店员工规章制度篇1

1、上下班走员工通道,并接受保安员的检查。

2、上下班及用餐时需要打卡,不得漏打或替人代打,如出现漏打要及时告之部门主管。

3、确因某种原因不能上班的员工,应事先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应设法于当日通知部门主管,并得到许可,否则视为旷工。

4、工作时间不能穿着制服外出购物,不准吃东西、喝酒,不准听收录机,不准看电视,不准唱歌、大声喧哗或闲聊。

5、除指定人员外,不准使用客用设施。

员工守则

一、工作态度:

1、按酒店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员工对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见但不能说服上司,一般情况下应先服从执行。

3、员工对直属上司答复不满意时,可以越级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4、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5、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告直属上司。

6、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员工尚未接班前当班员工不得离岗。员工下班后,无公事,应在30分钟内离开酒店。

7、员工不得在任何场所接待亲友来访。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员工不得使用客用电话。外线打入私人电话不予接通,紧急事情可向直属上司申请。

8、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9、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员工制服由酒店发放。员工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

2、所有员工应佩戴作为工作服一部分的工作牌。不戴工作牌扣人民币5元,员工遗失或损坏工作牌需要补发者应付人民币10元。

3、员工离职时须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门,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损,须交付服装成本费。

三、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4、女员工应梳理好头发,使用发夹网罩。

5、男员工应穿皮鞋,禁穿拖鞋或凉鞋。女员工应穿鞋,肉色统补袜其r端不得露于裙外。

6、手指应无烟熏色,女员工只能使用无色指甲油。

7、只允许戴手表、婚戒以及无坠耳环。厨房员工上班时不得戴戒指。

8、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

9、工作时间内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四、拾遗:

1、在酒店任何场所拾到钱或遗留物品应立即上缴主管作好详细的记录。

2、如物品保管三个月无人认领,则由酒店最高管理当局决定处理方法

3、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

五、酒店财产:

酒店物品(包括发给员工使用的物品)均为酒店财产,无论疏忽或有意损坏,当事人都必须酌情赔偿。员工如犯有盗窃行为,酒店将立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六、出勤。

1、员工必须依照部门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变更班次,须先征得部门主管允许。

2、除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上、下班都要签工卡。

3、员工上班下班忘记签卡,但确实能证明上班的,将视情节,每次扣除不超过当天50%工资。

4、严禁替他人签卡,如有违反,代签卡者及持卡本人将受到纪律处分。

5、员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时上班,应电话通知征得部门主管认可,补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6、工卡遗失,立即报告人事部,经部门主管批准后补发新卡。

7、员工在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店。

七、员工衣柜:

1、员工衣柜的配给由主管部门负责,必要时,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员工合用一个衣柜。员工衣柜不能私自转让,如有违反,将受纪律处分。

2、员工须经常保持衣柜的清洁与整齐,柜内不准存放食物、饮料或危险品。

3、主管部门配给衣柜时,免费发给一把钥匙。如遗失钥匙,须赔人民币10元。

4、如有紧急情况或员工忘带钥匙,可向人事部借用备用钥匙,但须部门主管同意,故意损坏衣柜,则须赔偿,并予纪律处分。

5、不准在衣柜上擅自装锁或配钥匙,主管部门可随时检查衣柜,检查时两个以上人员在场。

6、不准在更衣室内睡觉或无事逗留,不准在更衣室吐痰、抽烟、扔垃圾。

7、员工离店时,必须清理衣柜,不及时清理衣柜,酒店有权清理。

八、员工通道:

1、员工上下班从指定的员工通道入店。

2、后台员工非工作关系不得任意进入店内客用公共场所、餐厅,使用酒店内客用设施。

3、员工在工作时间要离开酒店时,应向主管部门申请,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方能离店。

消防安全

酒店配有标准的消防控制和报警系统。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熟悉并了解正确使用火器和消防设备,熟记酒店消防楼梯和疏散通道。

一、火灾预防:

遵守有关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

严禁把烟蒂或其它燃烧留在电梯内、棉织品运送处或字纸篓里。

酒店内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积堆积废纸、脏毯、脏棉织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绝易燃源。

不准在灶台或高瓦数电灯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楼内。

任何员工发现还在冒烟的烟头都应该立即把它熄灭。

如果发现电线松动、磨损、折断、电源插座和电器的破损等情况,应立即报告工程部,以便及时修复。

厨师上班前必须检查燃油管道、燃烧器、开关等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泄漏,应该关闭阀门,报告工程部。

厨师下班前必须检查所有厨房设备,关掉所有阀门的开关。

二、志愿消防委员会:

包括下列人员:

1、副总经理;

2、安全部经理;

3、行政管家;

4、消防主管;

5、工程部经理;

6、前厅部经理;

7、餐饮部经理。

消防委员会要定期召开会议专项检查消防设备,确保消防工作落实。

三、火警程序:

当消控室火警报警时,消控中心值班员要立即查明火警指示方位板,并采取下列措施

1、通知巡逻安全员找出起火位置,并立即报告安全部经理和值班经理。

2、与楼面服务员保持紧密联系,随时准备提供帮助。

楼面服务员将采取下列措施:

1、检查楼面指示板,确定哪一间房间发出火警。

酒店员工规章制度篇2

1、结合总经理室对宾馆经济活动的安排,计划期内客源、货源、内务价格等变化情况,并作出详细分析和充分估计,以审定、编制财务计划。

2、依据总经理审定的宾馆财务计划,按各部门的不同经营范围、计划期的多方面因素和历史资料,参考部门年初的上报计划,分摊宾馆计划指标,下达给各业务部门实施。

3、财务计划分为年度、季度计划:

(1)每年第三季度进行宾馆财务内审,每年第四季度各部门向财务部提交用款计划,经综台平衡后,提出每二年的财务收支计划,报宾馆总经理室和财务部。

(2)宾馆财务部按标准的收支计划,合理安排比例,下达定额指标给各部门。

(3)各业务部门根据上报宾馆总经理审批后的季度计划指标,结合本部门的具体情况,按月分摊季度任务指标作为本部门季内各月指标检查尺度。

(4)宾馆对各业务部门的计划检查按季进行,全年清算。

4、财务计划内容:

(1)财务部应编制:

流动资金计划、营业计划、费用计划、外汇收支计划和利润计划、偿还债务计划及基建计划、利润分配计划等。

(2)各部门应编制:

1、销售部及前台:客源计划(包括外联部分)、 费用计划、营业计划和利润计划等。

2、客房部:备品使用计划(含耗用品)、费用计划、设备维修更新及购置计划等。

3、餐饮部:营业计划、利润计划、费用计划、食品原材料及物品采购计划、设备维修更新及购置计划等。

4、商场部:销售计划(分批发与零售)、商品进货计划(分进口商品和出口产品)、利润计划、费用计划、外汇使用计划、流动资金计划、商场装修计划、设备维修及购置计划、印刷品付印计划和费用计划等;

5、西餐歌舞厅:营业计划、利润计划、利润计划、费用计划、食品原材料及商品采购计划、耗用品购进计划和设备养护计划等;

6、采购部:物料进货计划、工衣工鞋订做计划和加工订货计划等;

7、旅游部:客源计划、营业计划、利润计划和费用计划等;

8、管家部:费用计划、用品使用计划、花瓶盆载及用品、用具购置计划、清洁机具养护及更新计划、花店经营计划等;

9、布草部:费用计划、布草添置计划和备品耗用计划等;

10、事务部:职工餐厅收支计划和费用计划等;

11、工程部:燃料进货和耗用计划、水电耗用计划、设备维修计划、零配件及工具购置计划和费用开支计划等。

(3v1)总经理室、人事部、财务部、保安部和事务部要编制费用开支计划。

(4)各部所需编报的计划、送财务部汇总呈报

酒店员工规章制度篇3

(一)处罚种类分为:

1、行政处罚:告诫、警告、辞退。

2、经济处罚:各类行政处罚附带相应的经济处罚。

①告诫:罚款 5~50元;

②警告:罚款 100~200元;

③辞退:只发放按出勤日计算的基本工资;

(二)奖励种类分为:

1、行政奖励:通报表扬、嘉奖、晋级。

2、经济奖励:各类行政奖励附带相应的经济奖励。

①通报表扬:奖金 50~100元;

②嘉奖:奖金 150~300元;

③晋级:原有岗位工资晋升一级(并不代表职位变动);

二、实施细则

(一)处罚细则:

告诫过失

1) 由于工作失误或不慎,引起客人投诉的;

2) 工作推诿、懈怠,工作被动导致服务工作受影响;

3) 在服务中漫不经心;

4) 没有正当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职工作的;

5) 工作时饮酒或睡觉;

6) 为个人目的下班后在酒店逗留,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

7) 未经许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的;

8) 个人的仪容仪表没有达到酒店要求;

9) 不遵守员工宿舍规定;

10) 不遵守酒店着装规定;

11) 上下班不按时签到;

12) 无故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内的;

13) 工作时在工作地点以外地区游逛;

14) 违反酒店制度规定;

15) 擅自在公共场所制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扰他人的行为;

16) 违反员工餐厅规定;

17) 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及其它不卫生习惯;

18) 不维护工作区域,员工宿舍,更衣室等地点的卫生;

19) 未经许可进入非公共区域(如:厨房、餐厅等);

20) 报告工作时不诚实;

21) 随意使用酒店客人设施;

22) 工作时干私活;

23) 管理干部所管辖的直接下属一个月内合计3次以上告诫过失的;

24) 管理干部发现员工过失不予纠正或隐瞒不报的;

25) 管理干部的直接下属有重大违纪现象的;

警告过失

1) 由于违规操作或不慎造成财产轻度损失或客人投诉;

2) 未经许可随意使用酒店电脑,国际/国内直拨电话或其它设备造成公司损失的;

3) 未经酒店或客人许可进入宾客房间;

4) 未经许可,擅自或带外来人员在客房内过夜的或使用酒店设施设备。(需同时缴纳等额的房款);

5) 未经许可在酒店兜售物品;

6) 因粗心大意丢失酒店楼层房卡或工作间钥匙;

7) 未遵守酒店经营程序,导致酒店,客人或员工损失;

8) 浪费酒店财物,如纸张,易耗品等;

9) 制造或传播有损酒店、客人或员工的闲言碎语;

10) 未经管理人员许可更改工作班次;

11) 未通知有关人员而无故缺勤一天,未对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12) 违反或拒绝接受酒店领班以上领导的决定,指示,政策或工作程序;

13) 不参加酒店有关部门规定的活动;

14) 违反国家或酒店防火规定、安全政策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5) 为其他员工签到;

16) 拿取酒店或客人的财务,尚不构成盗窃的;

辞退过失

1) 同客人吵架或当客人的面争吵;

2) 对客人粗鲁或顶撞客人;

3) 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希望得到小费;

4) 为个人目的向客人兜售物品;

5) 欺骗或骚扰客人;

6) 未经许可复制酒店钥匙;

7) 未经酒店许可受雇其它公司或从事其它工作;

8) 在未通知酒店管理人员的情况下,无故缺勤连续两天或本月累计两日;

9) 故意不向酒店报告自己的传染性疾病;

10) 拾遗不交,据为已有,情节较严重,如现金等;

11) 同酒店客人进行个人交易,从而与饭店利益发生冲突;

12) 在酒店质量监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或知情不报、管理不善;

13) 偷窃行为;

14) 骚扰、欺辱,危害酒店客人或员工;

15) 斗殴或怂恿打架斗殴;

16) 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如赌博等;

17) 违反国家其它法令;

18) 由于失职,造成酒店较大损失或宾客投诉的。

备 注:

1、在告诫处分有效期内,重犯类似错误将给予警告处分;

2、在警告处分有效期内,再犯任何错误将同时给予留店察看处分,岗位工资下调一级;

3、留店察看期间,有违纪现象的酒店将对其进行辞退处理;

4、处分的有效期:告诫1个月,警告3 个月,留店察看6个月。

(二)奖励细则:

通报表扬

1) 由于优质服务而得到宾客表扬的;

2) 一惯工作表现好,得到领导认可的;

3) 拾金不昧;

4) 连续四个月没有违纪现象的;

5) 积极参加部门文化和业务培训,业务和文化考核达标并名列前三名的;

6) 服务技能优越,能够带领其他员工共同进步的;

7) 为维护社会公德和酒店秩序见义勇为的;

嘉 奖

1) 对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证明行之有效的;

2) 因能及时发现苗头或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或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事故或损害酒店的事件的;

3) 见义勇为且为酒店挽回较大经济损失的;

4)4个月内连续3次以上受到通报表扬的;

5) 其他表现优异或贡献突出的;

晋 级

1) 发现事故苗头或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为酒店挽回重大损失的;

2) 1年内连续多次以上受到表扬及嘉奖的;

3) 服务技能优越、管理水平突出得到到宾客多次表扬或事迹突出的;

酒店员工规章制度篇4

为确保酒店员工对客提供优质服务及良好的工作效率,特制定员工奖罚细则。本细则依循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奖惩分明,以改善员工品行及工作表现,并允许员工有自我陈述的权利。

一、奖励

(一)奖励细则:

1、嘉奖(奖励人民币50元)

(1)、提出开源节流、提出有利酒店发展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一定效果者;

(2)、工作中表现较好,在本部门起到表率作用者;

(3)、节约酒店资源,制止浪费,为酒店挽回巨大损失,事迹突出者;

(4)、推销成绩突出,为部门创造佳绩者;

(5)、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为本部门争得荣誉者;

(6)、服务热情,团结同事,综合成绩优异,被评为季度优秀员工者;

2、记小功(奖励人民币100元)

(1)优质服务或拾金不昧(视情况而定)为酒店争得社会荣誉者;

(2)及时发现事故苗头,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3)遇有紧急事故,勇于负责,举措得宜者;

(4)检举违规或损害酒店利益的人和事,经查证属实者;

(5)被评为季度优秀班组,带领班次获得集体荣誉者;

3、记大功(奖励人民币150元)

(1)对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经济效益有较大贡献者;

(3)见义勇为、保护国家、酒店、客人生命财产安全者;

(4)参加对外活动表现优异,为酒店争得荣誉者;

(5)在酒店开展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

(6)积极拓展业务市场,业绩显著者;

(7)维护财务纪律,制止贪污挪用公款行为,或其他营私舞弊行为,使公司避免较大的经济损失的;

(8)与上述性质相同的其他行为;

4、晋薪、晋职(奖励人民币200元)

(1)工作表现一贯优秀,为公司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2)对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有突出贡献者;

(3)对酒店有特殊贡献,足为全酒店同仁表率者;

(5)被评为季度优秀部门者;

(6)其他有利于酒店或公众利益,有具体事实的部门和个人,均可申报获得上述各项嘉奖;

(二)审批程序

1、由部门主管并以书面形式呈报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表彰、奖励。

2、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晋薪、晋职先由各部门呈报事迹,然后由人力资源部对事实进行查证并提出奖励意见,经总经理核准后执行。

(三)奖励原则

应从员工的“德、能、勤、技”等方面进行考量,要求有具体事例,宁缺毋滥,严禁搞平均主义。

二、处罚

(一)、处罚细则

(1)、组织纪律类

1-1工作时间唱歌。(10元)

1-3工作时间未经允许接、传、打私人电话。(10元)

1-3工作时间睡觉。(20元)

1-4工作时间吃零食。(10元)

1-5工作岗位上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或嬉笑。(10元)

1-6工作时间看书、看报、听音乐、看电视。(20元)

1-7工作时间聚堆聊天,(10元)跨部门聚堆聊天。(20元)

1-8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下棋、打牌。(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9未经上级批准,离开工作岗位。(20元)

1-10私自带亲朋好友在酒店参观或将非本部门员工带入工作场所。(10元)

1-11当班时间未经允许会客或不在酒店规定地点会客。(10-20元)

1-12带情绪上岗。(10-3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13携带私人提包、传呼、手机、香烟等与工作无关之物进入工作场所。(10-20元)

1-14未经允许班前、班中喝酒或带酒意上岗。(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15不按规定回复传呼,不接听电话。(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15元)

1-16上级越级指挥工作,下级越级请示工作。(10-20元)

1-17不服从分配和管理或消极怠工,(20-3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18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

1-19推诿、抵抗、变相不服从管理。(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

1-20不接受检查、态度恶劣。(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21对酒店规定、处理有意见,不通过组织反映,妄加评论,(2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纠缠取闹。(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22隐瞒过失、知情不报、欺上瞒下、为过失者包庇、打圆场。(3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23弄虚作假。(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

1-24参加会议传呼机、手机不定在振动位置。(10元)

1-25未按要求参加酒店举办的各种会议、学习及其它集体活动。(10~20元)

1-26参加酒店集体活动,不顾大局,不听指挥,不服从管理。(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27集体活动起哄、鼓倒掌、喝倒彩。(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28参加酒店集体活动有失态形为。(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29扰乱会议秩序。(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30在宿舍内打闹、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20~50元)

1-31未经批准着装外出,(10元)(就餐除外)

1-32非住店员工下班后无故在酒店内停留、住店员工下班后无故在工作岗位或营业场所逗留。(10~20元)

1-33私自在包厢内看电视、不按规定使用客用电梯设施设备。(10~20元)

1-34带有酒意在酒店内闲逛。(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35私自带外人进包厢看电视、洗澡、留宿。(视情节给予辞退~开除)

1-36就餐时间过长,超过规定时间。(10元)

1-37不使用餐卡或餐券,私自带领亲友在员工餐厅吃工作餐。(10~20元)

1-38擅自在酒店内烹制个人食品(包括宿舍)。(10~20元)

1-39偷吃酒店食品、饮料。(50元)

1-40乱串宿舍。(20元)

1-41把客用品、店用品带入宿舍。(50~100元)

1-42私自带亲朋好友到宿舍。(20元)

1-43住店员工夜间外出不登记,(10元)。未经允许不按时归宿或外宿。(20元)

1-44擅自带人在宿舍留宿。(20元)

1-45在宿舍内喝酒。(30元)

酒店员工规章制度篇5

一、 实施奖惩的目的

为大力推进“像军队”的纪律要求,规范酒店奖励、处罚管理制度,统一奖励、处罚标准,使酒店奖励、处罚有据可依、有章可查,确保酒店管理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执行机构及工具

酒店内实施奖罚由质检部统一管理,人力资源部备案。奖励由《员工奖励单》体现,处罚由《员工处罚单》体现,《员工处罚单》分为红单和黄单,红单用于过失、严重过失和重大过失的处罚,黄单用于轻微过失罚款的处罚,以上单据均由质检部统一编号定期审核,奖罚表单等同于有价证券进行管理。

三、奖罚权限及程序

(一)奖罚权限

1.总经理有权对部门总监级(含)以下任何一名员工提出奖罚。

2. 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有权对所分管部门总监(含)以下员工提出奖罚。其中使用红单对部门总监、经理实施的处罚,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对部门副经理、助理级(含)以下员工的奖罚意见,可直接通知质检部执行。

3.行政总值班经理在值班期间,行使副总经理的奖罚权限。

4.质检部经理有权对酒店各部门主管(含)以下员工实施奖罚。

(二)部门处罚权限及程序

1.部门负责人有权对本部门过失员工提出警告、轻微过失、过失、严重过失、重大过失处罚;部门主管、质检员亦有权对过失员工提出警告、轻微过失、过失处罚,但须经部门负责人签批。

2.各部门对本部门过失员工提出过失处罚时,如属“警告、轻微过失、过失”处罚,由部门直接签发《员工处罚单》,并定期报质检部复核,人力资源部备案 。如属“严重过失、重大过失”处罚则须向质检部报告,经质检部核实情况后签发《员工处罚单》,在此过程中,质检部有权对部门提出的处罚予以更正或调整。

3.大堂经理在值班期间,有权在所辖范围内对酒店任何部门主管(含)以下任何一名过失员工提出警告、轻微过失、过失处罚,并通知质检部,由质检部核实情况后签发《员工处罚单》,在此过程中,质检部有权对大堂经理提出的处罚予以更正或调整。

(三)、部门奖励权限及程序

1.对员工实施奖励,不论何种形式每次不得超过5000元。

2.员工奖励审批权限规定:总经理1000元以上,副总经理200-1000元,质检部经理200元以内。

3.部门负责人有权对本部门员工提出奖励,报质检部批准后执行,部门主管、质检员亦有权对员工提出奖励,但须经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方可报质检部批准。

4.大堂经理在值班期间,有权在所辖范围内对酒店任何部门主管(含)以下任何一名员工提出奖励,报经质检部批准,质检部有权对大堂经理提出的奖励予以更正或调整。

(四) 、奖惩的操作

1. 管理人员在行使奖励处罚权时必须按照权限程序审批,必须使用质检部和财务部统一编号的《员工奖励单》、《员工处罚单》,如出现无单处罚,则等同于贪污公款。

2.《员工奖励单》、《员工处罚单》一式四联,一联员工本人留存,二联员工所在部门留存,三联质检部存根,四联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奖励

(一) 奖励的目的

贯彻鼓励先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立一支自尊、自立、团结、奉献、有良好行为规范的员工队伍。

(二)奖励方式和种类

1. 表扬,分为部门内通报表扬,全店通报表扬。

2. 奖金,按照不同审批权限,根据本制度逐条对应兑现。

3. 奖品,按照奖金等同价值,根据实际情况给予。

4. 体验,按照奖金等同价值,享受酒店等价消费。

5. 休假,按照奖金等同价值,根据本人日薪兑换休假日。

6. 进修深造,根据本人特点给予培训机会。

7. 带薪旅游,年内安排省外旅游一次,全薪,报销全程车费、食宿费。

8. 职级晋级,本人贡献巨大,又在本岗有发展潜力,给予晋级。

9. 工资升级,根据贡献大小,通常在本岗晋一级,也可一次连晋几级。

(三)奖励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 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改善酒店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可给予500-3000元奖金或工资升级及其它等同价值的奖励;

2. 提供优质服务受到宾客书面表扬,为酒店赢得良好声誉者,可视实际情况给予20元—100元奖励;

3. 积极钻研业务技术,革新改造设备或提出新的工作方法并取得明显成效者,可视情况给予100元—1000元奖励;

4. 精打细算、节省开支,为酒店节约成本费用有明显成绩者,可视情况给予100元—1000元奖励;

5. 经批准参加市级以上各类竞赛并取得优良成绩为酒店争得荣誉者,可依据获奖名次给予100—500元奖励;

6. 发现事故苗头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可视情况给予200—1000元奖励;

7. 为保护集体财产和宾客财产安全而见义勇为者,可视情况给予报销医疗费用、带薪休假或200—1000元奖励;

8. 拾金不昧,捡获价值一万元以下者,一次奖励50-200元;捡获价值一万元以上者,一次奖励200-1000元;

9. 各部门助理(含)以上管理人员可对酒店内任何一名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提出奖励建议,报质检部批准后实施。

五、处罚

(一)处罚的目的:

实施处罚的目的在于使所有员工都自觉的执行酒店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各级管理人员以身作则,自觉维护店规店纪的严肃性,严格贯彻“二十字方针”的具体内容。

(二) 处罚方式:实行罚不累计,现奖现罚。

(三) 处罚种类

处罚种类分为:警告、轻微过失、过失、严重过失、重大过失

(四) 处罚申诉

员工对受到的处罚如有不服,可书面向质检部申诉,质检部应在5天内给予回复,若质检部5天内没有给予回复,可直接向总经理申诉。

(五) 撤销处分

1、对非重大过失性错误,酒店执行将功补过的政策。员工受处罚后,如能正确认识,则在一个考核季度内,根据其工作表现考虑撤消处分及相应处罚。

2、员工过失处分撤销后,所受的经济处罚不予撤消。

(六)处罚范围

〈一〉、轻微过失(不入档案,予以经济处罚)

1.进出酒店不出示证件,罚款20元。

2.进出酒店不接受保安人员检查,罚款100元。

3.上下班不打卡或代人打卡、请人代打卡,罚款50元。

4.上下班不按指定的员工通道出入酒店,罚款50元。

5.不按指定场所存放私人交通工具,罚款10元。

6.仪表仪容未能达到酒店要求标准(有一项不合格者,视为未达到要求),罚款20元。

7.随地吐痰、乱抛杂物,在非指定吸烟区吸烟,罚款20元。

8.未经同意擅自使用客用设施,罚款50元。

9.工作期间在经营场所和工作区域大声喧哗,唱歌、吹口哨、行为举止不文明,打瞌睡、挖鼻孔、剪指甲等,罚款20元。

10.无故迟到或早退三十分钟以内,罚款30元。

11.上班时间内不戴名牌或戴别人的名牌,罚款20元。

12.上班时未经许可打私人电话,罚款20元。

13.在工作时间内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罚款30元。

14.上班时间吃零食、未按规定时间用餐,罚款30元。

15.上班时间私自会客超过5分钟,罚款30元。

16.下班穿着工作服装回家,罚款50元。

17.违反更衣室、制服房的管理规定,罚款20元。

18.违反员工食堂就餐规定,特别是浪费食品,罚款20元。

19.违反员工倒班宿舍的管理规定,罚款20元。

20.擅自脱岗、工作时间未经许可外出,罚款100元。

21.串岗或扎堆聊天,罚款50元。

22.下班后无故在酒店营业场所内逗留、游逛,罚款20元。

23.对客服务不微笑待客,不使用敬语,与客人遇见时不主动问候、让路,不符合“二十字”方针的要求,罚款20元,停职停薪一天,送培训受训,合格后上岗。

24.工作时间状态不佳,服务姿态不合格,罚款20元。

25.电话铃响超过三声仍不接听、接电用语不规范,罚款20元。

26.未经许可在四层以内乘用电梯或擅自乘客用电梯者,罚款30元。

27.工作时间内带小孩进入工作场所,罚款10元。

28.客人遗留物品下班之前不及时上交,罚款100元,通报批评。

29.偷吃、偷拿、偷用客人食品、物品及酒店客用品,罚款100元,通报批评。

30.无故不参加酒店、部门、班组的各类活动、会议等,罚款20元。

31.不规范操作造成酒店财物或设备轻微损坏,罚款50元。

32.造谣惑众、诬蔑诽谤、挑拨员工间关系,罚款50元。

33.对客岗位人员在工作期间,佩带奇异饰物、随身听,MP3,手机等,罚款20元。

34.随意在酒店墙壁、电梯、卫生间等场所或物品上乱写乱画(情节严重,另行处理),罚款100元,通报批评。

35.未经人力资源部许可擅自调班,罚款50元。

36.在酒店内兜售私人物品影响工作者,罚款50元。

37.所管辖的岗位环境、备品、工具等卫生标准不符合要求,罚款20元。

38.卫生检查不合格通报后未整改或反复出现,罚款20元。

39.其他轻微违反酒店规定或影响服务质量的行为,罚款20元。 〈二〉过失(经济处罚,记入个人档案)

1.服务态度恶劣、无礼对待宾客、与客人争吵,罚款100元—500元,停职停薪接受培训部培训三天,合格后方可上岗。

2.工作态度恶劣,对待上司或同事粗言秽语,罚款50元,调整工作岗位,一周内经考核后如完全悔改则重新上岗,如反省不足则转为初级员工。

3.无故迟到、早退30分以上2小时以内者,罚款50元。

4.在非指定场所聚众打牌、酗酒、看碟等,罚款50元。

5.不接受保安人员及监督部门的检查,罚款100元。

6.擅自动用或损坏酒店安全消防设施,罚款100元/次,并照价赔偿造成损失。

7.故意损坏酒店、宾客或同事的财物,原价赔偿造成损失并罚款200元。

8.擅自在酒店内张贴布告、小字报或擅自涂改、撕掉酒店的任何告示,罚款200元同时处以5天内抄写《员工手册》100遍。

9.非因工作需要在工作时间饮酒或带有醉态,罚款50元。

10.不按酒店出台的规定标准收费,罚款200元并赔偿全部损失。

11.未按规定程序交接各类钥匙或遗失店内钥匙,罚款100元并赔偿全套锁具的损失。

12.违反工作规程、服务程序,造成宾客严重不满或引起投诉影响酒店声誉,罚款200元,停职停薪送交培训部培训一周,考核后如合格则重新上岗,不合格则辞退。

13.未经酒店领导批准,从事店外兼职,罚款200元。

14.其他违反酒店规定的过失或影响服务质量的行为。

〈三〉、严重过失(经济处罚,记入个人档案)

1.工作时间睡觉,罚款200元,降职一级,通报批评。

2.不服从领导指挥、不听从领导的临时工作安排、不服从工作分配、紧急时刻下不做出积极的反映,工作质量不能保持连续性,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罚款200元,降职一级。

3.未经酒店保安部允许私自配制店内钥匙,罚款200,赔偿整套锁具。

4.私藏客人遗留物品,罚款200元,降职一级,调离原岗。

5.旷工1天(含1天),罚款300元,取消本年度年假。

6.发现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制止,或发现损害酒店利益的事却知情不报,罚款200元,降为初级员工,调离原岗或辞退。

7.因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酒店财产重大损失(1000元以上)。除照价赔偿损失外,要写出书面检讨并通报批评。

8.私自向外界提供酒店经营管理、财务、设施等方面的保密资料,罚款300元,写出书面检讨并通报批评。

9.工作时间内或在工作场所赌博或变相赌博,罚款500元,店内通报批评。

10.私自向客人索取小费或财物,罚款200元,通报批评。

11.玩忽职守,违反规程,导致客人、酒店或同事受到财产、人身等方面损失或危害,罚款200-1000元,通报批评,降职或辞退。

12.私进客房,或在客房内看电视、听音乐、打电话、洗澡、休息等,罚款200元。

13.工作中消极怠工,故意不按时完成任务者,罚款200元,降为初级员工或辞退。

14.丢失楼层万能钥匙或不规范使用万能钥匙,罚款200元。

15.其他违反酒店规定造成损失的过失行为。

16.其他严重影响酒店服务质量的行为。

〈四〉、重大过失(经济处罚,通报批评,辞退或降职)

1.无故旷工连续3天以内,或半年累计旷工3天以上(含3天),罚款500元,辞退。

2.利用职权收受回扣或接受贿赂,向他人行贿,罚款1000元,辞退并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3.侮辱或殴打同事,情节较重的,罚款500元,赔偿医治费用,辞退,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4.伪造、骗取文件或证明,欺骗酒店或客人,罚款500元,辞退,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5.消极怠工或拒绝工作,罚款500元,辞退。

6.偷拿公物,偷窃他人财、物,罚款500元,通报批评,辞退。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7.收藏、传播、复制、观看黄色淫秽画刊、书籍、录像,罚款500元,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8.携带、收藏违禁物品(包括武器、凶器、毒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罚款500元,辞退,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9.参与嫖娼卖淫活动的,罚款1000元,辞退,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10.触犯法律被依法拘留、劳教、逮捕的,扣除全部工资奖金、押金,辞退。

11.组织、参与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非法活动的,扣除全部工资奖金、押金,辞退,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12.鼓动骚乱、聚众斗殴、集体怠工或罢工的,扣除全部工资奖金押金,辞退,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13.其他严重违反酒店规章制度或严重影响服务质量行为。

1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奖罚现金的管理

1、各级质检人员对于过失员工的现金奖罚,必须使用《奖励单》、《处罚单》。

2、现金处罚一律实行现罚,受处罚人员必须在收到处罚单的当天将罚款交于处罚人,如当日内未交,处罚人可将处罚单转至质检部,质检部汇总后月底转至财务部按罚金的双倍从受处罚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3、对于同一件过失行为的现金处罚部门不得重复执行。

4、由质检部建立奖罚基金,全部奖罚款项由财务部设立专门帐户,收回罚金要统一经质检部审核后交财务部。实施现金奖励由质检部的奖励备用金中支付,质检部定期与财务部核对奖励款项的使用、节余情况。

八、本规定由质检部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如与其它规定发生抵触时,以本制度为准。

十、本制度从二O__年二月二十日起实行。

质 检 部

二O__年二月二十日

酒店员工规章制度篇6

一、严于职守

1、宗旨:“宾客至上,服务第一”。本酒楼必需通过严格的管理、高效的'工作、一流的服务为宾客提供方便、舒适的生活享受。

2、所有员工必须热爱集体、关心企业、严守职责、热情待客、文明服务、热爱本职工作、讲究职业道德,为本酒楼建立良好的声誉。

二、上下班及请假规定

1、员工上下班必须按规定打记时卡,如因病、事假或其他原因未能打卡的,应立即向上级报告,以备核查;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或委托他人打卡。

2、员工上下班必须走员工通道,所携带物品必须交给保安员检查。

3、员工每月有3天带薪假期,节假日假期规定如下:清明1天,端五1天,元旦1天,中秋1天,劳动节1天,共6天。

4、员工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病假每请1天扣1天工资,事假每请1天扣2天工资,旷工1天扣3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者为自动离职。

5、员工入职,必须填《员工入职表》,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写辞职书,并退还公司所有物品,部门主管签名确认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三、处罚条例

1、准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认真完成好本岗位工作。(违者扣1元/分钟)

2、工作时不打私人电话,不会客,不玩手机,不看报刊杂志,不赌博,不抽烟喝酒(应酬客人除外),不嚼口香糖或其它零食,不发出有碍于公司安宁的声响、喧哗等噪声。(违者扣10元/次)

3、不得对同事、上司或客人表现出不礼貌或在酒楼内粗言秽语,不得和客人争辩,不得蓄意侮辱、诽谤他人或无中生有招惹事生端,不得向客人索取物品或小费等。(违者扣1天带薪假期/次)

4、工作中不得顶撞上司或不服从上司安排、调配,不得违反服务指标和工作纪律。(违反者扣1天带薪假期/次)

5、不得使用客用洗手间,不得食用客人专用饭,不得私自到包厢或以外的地方休息或看电视。(违反者扣1天带薪假期/次)

6、谢绝客人一切不合理要求,若是不听警告一意孤行,后果自负,本酒楼概不负责。(违反者扣1天带薪假期/次)

7、爱护财物,不得损坏公司任何东西,不得使用酒楼物品作私人用途,如果损坏照价赔偿,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违者扣1天带薪假期/次)

8、每位员工必须保持仪容仪表的整洁,女服务员必须化淡妆,不得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厨房工作人员不得留长发和胡子,长指甲,上班时间应戴工作帽。(违者扣1天带薪假期/次)

9、入住公司宿舍必须《遵守员工宿舍制度》,任何员工不得带非本酒楼员工逗留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需向会长或上司请示,否则宿舍一切损失由该人员负责。(违者另扣1天带薪假期/次)

10、上班时间,不得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位员工都有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利益的义务。(违者扣1天带薪假期/次)

四、即时解雇条款

1、偷窃、行骗、不忠、不信。

2、有意损坏公司或客人物品。

3、侮辱或袭击上司、同事、客人挑拨任何打斗行为。

4、参与社会上非法集会、宣传及协助卖淫等违法行为。

5、鼓励或谋划任何方式罢工行为。

6、无充分的理由拒绝执行本岗位职责,玩忽职守的。

7、严重违反本公司制度、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对本公司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以上条款如有违反,造成的损失公司可以从当事人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公司可以扣发当事人工资或单方面终止劳务合同。

酒店员工规章制度篇7

一、奖励制度

1、工作积极,团结同事。

2、员工过生日时,酒店为其赠送礼品。

3、工作能力优秀,不迟到,不早退,无旷工。

4、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经常得到客人的好评。

5、所管理的器具、用具无破损、无丢失。

6、从酒店的利益出发,为酒店的发展,尽心尽力。

以上6条,酒店按季度、年度进行评比,依据评比结果给予表彰和现金奖励。

二、惩罚制度

(一)违反以下条款按次进行现金处罚

1、浪费公物,视情节轻微的。

2、对客人指手划脚,品头论足。

3、对宾客不礼貌,与客人争辨。

4、与客人争吵,把个人情绪带入工作中。

5、妨害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6、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7、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随意拨打电话。

8、当值时擅离工作岗位,闲逛,干私人事情。

9、随意进出厨房、餐厅,到厨房抓吃、抓拿的。

10、不经请假,随意旷工。

11、上班时间随意吸烟,擅离工作岗位,无故迟到、早退。

12、当班时吃东西、看电视,用酒店电话办理私人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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