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标准化管理规定
管理制度由具有权威的管理部门制定,在其适用范围内具有强制约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随意修改和违犯。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会议标准化管理规定,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会议标准化管理规定1
一、局务会议
(一)会议资料: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民政工作方针、政策、任务和要求。
2、讨论和布置重要工作。
3、讨论研究民政系统重大改革措施。
(二)局务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和局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组成。
(三)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并主持,议题由局长、副局长提出。
(四)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两次,遇有特殊状况可随时召开。
二、局长办公会议
(一)会议资料
1、讨论决定民政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研究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民政部门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4、讨论决定各科室及基层单位请示的重大事项。
5、讨论局长、副局长认为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其他事项。
(二)出席人员:局长、副局长;列席人员由局长确定。
(三)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议题由局长、副局长提出。
(四)局长办公会议实行例会制度,没有特殊状况,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三、支部会议
(一)会议资料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会议精神。
2、研究确定党的用心分子培养对象、发展目标,并考核预备党员及转正。
3、纠正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
(二)出席人员:支部全体成员。
(三)会议由支部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主持,议题由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提出。
(四)支部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会议标准化管理规定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嘉实集团会议制度指党委会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党政联席会议、集团公司办公会议、经营工作会议、部室会议、员工全体会议等会议,为规范会议形式,提高会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党委会议制度
第二条:党委会议是集团公司党委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组织形式之一。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提高党委会议的议事质量和效率,保证集团公司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制度特作明确规定。
第三条:会议原则。坚持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议大事、抓大事的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群众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第四条:会议资料。党委会议主要资料:贯彻学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议定涉及集团全局发展的重大决策;落实党的建设和干部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精神礼貌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信访工作、职工队伍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措施。主要资料有:
1、贯彻学习中央、上级指示精神,研究执行意见,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一个时期的工作。
2、审议集团公司党委向上级组织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3、审议作出集团公司党委的重要决议。
4、讨论研究集团公司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重大资金的使用以及改革、发展工作中重要措施的制定和调整。
5、研究集团公司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对一个时期在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等作出部署,讨论决定相关的总结表彰、奖惩和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事宜。
6、按“三定方案”研究集团公司机构的设置及调整。
7、讨论、决定集团公司党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奖惩和职责追究,研究决定集团公司所属部门领导班子和负责人的配备与调整,确定向上级推荐的干部人选。
8、研究纪律检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议并构成对违纪干部的处理决定,就一个时期的纪检工作作出部署。
9、研究集团公司精神礼貌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就一个时期的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宣传工作作出部署。
10、研究集团公司信访和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就信访和稳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或决议。
11、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一个时期的综合治理工作作出部署。
12、研究工会、共青团、统战、计划生育中的重大问题,就有关工作进行部署。
13、研究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状况。
14、研究需党委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会议准备
1、提交党委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务必做好充分准备。党委成员如有提交上会研究的事项,应写出简明扼要的意见稿,提前一至两天送集团公司办公室。
2、集团公司党委根据需要,指定有关部门或人员列席党委会议并作工作汇报。有关部门或人员需提前将汇报稿报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程序送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审阅,再列入党委会议议程。
3、办公室负责对提交党委会讨论的议题进行汇总,报送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审定后,列入党委会议程。会议议题一般应提前通知党委成员。有些议题材料应根据需要和可能,尽量于会前印发给党委成员审阅并准备意见。
4、会议主持人和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等。
5、办公室应提前落实会场,准备好会议所需的各种材料,通知与会人员等。
第六条:会议组织
1、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或委托副书记主持),党委成员出席。
2、党委会议务必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同志无特殊状况不准请假,如党委委员参加其他会议、活动如与党委会议有冲突的,应服从党委会议。
3、会议议题涉及部门负责人等需要列席会议的,由主持会议的负责同志确定,办公室负责通知。议题涉及部门等列席会议的人员,在其有关议题讨论完毕后,即可退席。
4、党委会议应严格按照议程和程序逐项进行,不得临时动议。
5、党委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决定以及相关资料,在必须时限内属于保密范畴的,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6、党委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决定,有关职能部门和职责人要按规定时限贯彻落实到位。
7、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并做好文字材料的归档和处理工作。
第七条:会议时间
1、集团公司党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不少于一次,如遇重要状况随时召开。
2、集团公司党委每月组织一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年召开一次党政领导班子民主 生活会。
第三章:董事会会议制度
第八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集团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等,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本制度特作明确规定。
第九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参加,公司监事、财务负责人、经营班子成员列席。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可邀请市政府或有关部门领导列席会议。
董事会会议每年召开1-2次。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执行董事提议、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能够召开临时董事会议。
第十一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规定的外,由集团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二条:董事会应当对所审议事项构成会议决议,并由董事签字。
第十三条:董事会会议主要议题:
(一)传达贯彻市政府、市国资委的重要文件、指示、决定和有关会议精神;
(二)审议、批准集团公司工作报告;
(三)讨论决定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项目投资方案;
(四)审议、决定集团公司年度经营、工作计划;
(五)审议、批准集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六)审议、决定集团公司的资产经营收益状况;
(七)审议、决定集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八)审议集团公司控股、参股企业的增资扩股、股份转让、重大对外投资和减资等事项;
(九)审议、决定集团公司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事项;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部门经理、副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十一)其他需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要问题。
第四章:监事会会议制度
第十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集团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监事会实际,本制度特作规定。
第十五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如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十六条:监事会会议每年拟召开1-2次。监事会主席认为有必要时,能够召开临时监事会。
第十七条:召开监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天前通知全体监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资料等告知监事。
第十八条: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规定的外,由集团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九条: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构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第二十条:监事会决定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决议应由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透过。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会议主要议题:
1、传达贯彻市政府、市国资委的重要文件、指示、决定和有关会议精神;
2、审议监事会工作计划、工作报告草案;
3、审议监事会对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层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财务会计报告、经营效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资产营运等状况检查的报告;
4、检查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层的经营行为,并能够对其经营管理业绩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奖惩推荐;
5、其他需监事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第五章:党政联席会会议制度
第二十二条:党政联席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参加人员:党委成员、经营班子成员,以及需要列席会议的有关人员。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月1-2次。
第二十三条:党政联席会议主要资料是:
1、传达贯彻上级领导机关、部门的重要文件、指示、决定和有关会议精神;
2、研究集团公司工作的思路、要点、措施、步骤;
3、讨论集团公司重要的经营管理工作,财务预算执行状况及需要讨论的费用开支状况;
4、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认为需要提请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办公室根据召集人指示,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并负责会议记录、保管、存档及有关协调落实工作。
第二十五条:必要时,由办公室及时起草会议纪要,由召集人审批后印发。
第六章:集团公司办公会议制度
第二十六条:集团公司办公会议由集团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每两个月至少一次,一般在每月初的第一个工作日召开。
第二十七条:集团公司办公会议主要资料是:
1、传达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等上级部门重要文件、指示、决定和有关会议精神。部署董事会、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有关工作;
2、总结、交流、布置月度工作;
3、董事长、总经理认为需要通报、讨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行政办公室根据召集人指示,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并负责会议记录、保管、存档等工作。
第七章:经营工作会议制度
第二十九条:经营工作会议由集团公司经营班子成员、集团公司各承资企业负责人、相关部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每季度至少一次,一般在每季度初召开。
第三十条:经营工作会议主要资料是:
1、传达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等上级部门重要文件、指示、决定和有关会议精神。布置党政联席会议、集团公司办公会议决定的有关工作;
2、各承资企业总结、交流上季度工作;汇报下季度工作计划。
3、董事长、总经理认为需要通报、讨论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办公室根据召集人指示,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并负责会议记录、保管、存档等工作。
第八章:部室会议制度
第三十二条:集团公司各部室应建立部室会议制度,部室会议指由各部室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每月至少一次由本部室人员参加的部室学习或讨论会,讨论部室工作、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与领导要求等。
第九章:全体员工会议制度
第三十三条:由公司领导主持召开,公司全体员工参加。主要资料:传达有关指标精神;组织政治、业务学习;总结表彰、部署、通报工作;宣布有关公司管理工作、员工福利等综合事宜。全体员工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十章:其他
第三十四条:针对具体议题,各类会议可扩大到相关人员参加。
第三十五条:经集团公司领导同意,可召开各条线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其中:
安全生产例会每季初召开一次,投资发展部负责召集,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分管领导及安全专管员参加;项目进度汇报会,原则每季一次,由投资发展部召集,所属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条线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相应部门须建立会议记录,需构成专题会议纪要的,由举办会议部门拟稿,相关部门会签,分管领导审阅,董事长签发,办公室存档。
会议标准化管理规定3
(一)总则
第一条 为改进作风,减少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二)会议分类及组织
第二条 公司会议。归纳为四类:
1.公司级会议:主要包括公司董事(扩大)会、公司副总经理会、全公司干部会、全公司班组长会、全公司职工大会、全公司技术人员会以及各种代表大会。应分别报请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由各办事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召开。
2.专业会议:系全公司性的技术、业务综合会(如经营活动分析会、质量分析会、生产技术准备会、生产调度会、安全工作会等),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主管业务部门负责组织。
3.系统和部门工作会:各部门、车间召开的工作会(如部门办公会、车间员工会等),由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
4.班组会议:由各分部、中心或班组负责人决定并主持召开。
第三条 上级或外单位在本公司召开的会议(如现场会、报告会、办公会、联营洽谈会,用户座谈会等)一律由总经理办公室受理安排,有关业务部门协作做好会务工作。
(三)会议安排
第四条 例会的安排。
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全公司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例行会议安排如下:
1.行政技术会议:
(1)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部署生产、营销、行政工作,讨论决定全公司的重大问题。
(2)副总经理办公会:总结评价当月生产、行政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3)班组长以上干部大会(或全公司职工大会):总结上季(半年、全年)工作情况、部署本委(半年、新年)工作任务,表彰奖励先进集体、个人。
(4)经营活动分析会:汇报、分析公司计划执行情况和经营活动成果,评价各方面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揭露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5)质量分析会:汇报、总结上月产品质量情况,讨论分析质量事故(问题)、研究决定质量改进措施。
(6)安全工作会(含治安、消防工作):汇报、总结前季安全生产、治安、消防工作情况,分析处理事故,检查分析事故隐患,研究确定安全防范措施。
(7)技术工作会(含生产技术准备会):汇报、总结当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科研、技术和日常生产技术准备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布置下月技术工作任务,研究确定解决有关技术问题的措施方案。
(8)生产调度会:调度、平衡生产进度,研究解决各部门、车间不能自行解决的重大问题。
(9)部门、车间办公会: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0)分部、中心、班组会: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1)班组班前会:对前一天工作进行讲评,布置当日工作任务和注意事项。
2.各类代表大会:
(1)职工代表大会;
(2)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3.民主管理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公司管理委员会;
(3)经理联席会;
(4)生产管理委员会;
(5)生活福利委员会。
4.科技成果发布会:
(1)QC成果发布会;
(2)科技成果发布会;
(3)信息发布会。
第五条 其他会议的安排
凡涉及多个部门、车间负责人参加的各种会议,均须于会议召开前由召集单位经部门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汇总,并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第六条 总经理办公室每周五应将全公司例会和各种临时会议,统一平衡编制会议计划并印发到副总经理和各部门、车间及有关服务人员。
第七条 凡总经理办公室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其他会议时,召集单位应提前2天报请总经理办公室调整会议计划。未经总经理办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第八条 对于准备不充分或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总经理办公室有权拒绝安排。
第九条 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适的几个会议,总经理办公室有权安排合并召开。
第十条 各部门会期必须服从全厂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应安排在全公司例会同期召开,(与会人员不发生时间冲突除外),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四)会议的准备与记录
第十一条 所有会议主持人和召集单位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备好坐位、茶具茶水、通知与会人等)。
第十二条 会议召集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归档。
第十三条 本公司所有与会人员必须自备工作记录本,做好会议记录,回到个部门、车间后落实会议内容,必要时将落实情况记录在案,并及时上报。
(五)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实施。
会议标准化管理规定4
(一)、安全办公会议
1、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会议。由总经理或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主持会议。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并负责整理会议纪要。
2、矿山部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会议。由矿长或主管安全生产副矿长主持会议。矿山部办公室认真做好安全办公会议记录,并负责建立会议纪要。
(二)、会议内容
1、公司安全办公会内容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等。
(2)、听取各部门关于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监察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安全大检查情况的汇报。
(3)、研究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责任,限定解决期限,追踪结果反馈。并对下一阶段安全工作做安排和部署。
(4)、通报发生工伤事故情况,对安全事故进行分析,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5)、抽查分管领导安全工作的完成情况。
2、矿山部安全办公会议内容
(1)、总结、分析上一周矿山部的安全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组织落实,并对下一阶段安全工作做安排和部署。
(2)、通报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对事故提出整改意见,制定防范措施,责成专人监督落实。
(3)、传达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并研究落实。
(4)、检查上一周布置工作的完成情况。
会议标准化管理规定5
1、会议室是研究院专门用于召开学术报告、会议、组织活动和接待客人的场所,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本管理办法所指的会议室包括:302会议室、306学术报告厅、409咖啡厅。
2、会议室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负责使用登记与调度、设备维护等相关事宜。未经院办公室允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会议室、不得擅自挪用会议室多媒体设备和桌椅等物品。
3、会议室实行提前预约制度。相关人员(部门)使用会议室,需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包括会议主要内容、参会人数、使用时间、申请人及联系电话、安全负责人等信息,经登记批准后方可使用。
4、使用人应爱护会议室设施,并保持会议室清洁。活动期间,要爱惜会议室的设备及物品,特别是多媒体设备等。
5、会议室活动结束后,使用人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关闭会议室内各种电器设备的电源,特别注意必须等待投影仪散热,指示灯变红后方可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对会议室进行清扫和整理,如有损坏照价赔偿。经劝说后,仍未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将停止其继续借用会议室。
6、严禁涉及商业的各类活动。
7、本暂行办法自__年1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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