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美育活动策划方案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大学生美育活动策划方案,欢迎阅读!
大学生美育活动策划方案精选篇1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面深化学校美育改革,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聚焦“教会、勤练、常展(演)”,将美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学校教育各学段,提高学生审美、人文素养和创新能力。20xx年,开足上好美育课程,优化美育资源配置,改革美育评价方式,健全学校美育教学、实践、展示体系,学校美育取得明显进展,学生美育核心素养明显提升。到2035年,基本形成全覆盖、高质量、体现我省优势与特色的学校美育体系。
二、健全学校美育工作体系
(一)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程。
学校美育课程以艺术课程为主体,主要包括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课程。
学前教育阶段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围绕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艺术领域目标要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引导幼儿观察美、体验美、感受美,快乐生活、健康成长。
小学每周至少开设4节艺术课程,初中每周至少开设2节艺术课程,丰富课程内容和形式,引导学生掌握1—2项艺术特长,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普通高中每周至少开设1节艺术课程,课程内容要多样化,注重丰富审美体验,开阔文化视野,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文化观。
中等职业学校要将艺术课程列为公共基础必修课,保证72个学时,注重艺术课程与专业课程有机结合,以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艺术课程为主,培养审美修养高、创新意识强、符合现代社会要求的技术人才。
高等教育阶段学校要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满公共艺术课程2个学分方能毕业。公共艺术课程要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艺术经典教育为主要内容,强化学生文化主体意识和文化创新意识,培养审美追求高尚、人格修养完善、责任使命感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将美学、艺术课程纳入研究生教育公共课程体系。
(二)丰富美育实践活动。
拓展校园美育活动形式与内容,丰富艺术实践项目,搭建学生美育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平台。每3年举办1届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每2年举办1届学生合唱节、舞蹈节、器乐节、戏剧节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每年举办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活动。学校每学期至少举办1次以班级或院系为单位的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工作坊等集体美育活动,确保每个学生每年至少参加1次校级美育活动、观看1场高雅艺术或戏曲演出。有条件的学校每年组织学生参观1—2次美术馆、书法馆、博物馆。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学校为依托,开展戏曲、书法等特色活动,形成本地、本校的特色和传统。鼓励中小学在课后服务中开展美育活动。每年培育一批“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美育特色学校,认定一批高水平美育社团,挂牌一批美育实践基地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美育教师队伍。到2025年,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美育教师与在校生比例达到1∶220;普通高中美育教师人数满足开齐开足美育课程需求;高校美育教师人数占在校学生总数的0.15%—0.2%,其中专职教师人数占美育教师总数的50%以上。未达到标准的地方每年要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招聘美育教师。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与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向中小学提供美育教育教学服务,缓解美育师资不足问题。将美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指导学生艺术社团、课外活动、课后服务等第二课堂和走教任务计入工作量。在优质课、教学成果奖、“中原名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等评选、认定中,保证美育教师占有一定比例。优化美育教师岗位结构和考核评价机制,畅通美育教师职业发展通道。
(四)建立美育帮扶机制。
全面帮扶美育基础薄弱的地方和学校,缩小城乡差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向美育教师倾斜。在中小学教师“省培计划”中加大农村美育教师培训力度。实施美育名师送教工程、“快乐成长”乡村学校少年宫文艺志愿服务行动,提升农村学校美育水平。实行县(市、区)内美育教师交流制度,鼓励美育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发展“互联网+教育”,应用优秀数字教育资源推动美育智能化教学,保障城乡学校共享优质在线资源。实施美育浸润行动计划,鼓励师范院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与农村美育基础薄弱学校“手拉手”,协作共建、资源共享。
三、深入推进学校美育改革
(一)加强教材体系建设。编写教材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美育课程目标,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开发一批美育课程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中小学美育教材按规定审定后使用。高校要探索建立以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类、艺术实践类为主体的高校公共美育课程教材体系。
(二)完善美育教学模式。
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成立全省中小学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发挥专家引领作用,更新教学观念,优化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式,帮助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形成有益终身的艺术专项特长。培养学生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启动美育教学改革试点工作。
(三)树立学科融合理念。
将美育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各方面、多学科。推动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相融合,与其他学科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挖掘不同学科所蕴涵的丰富美育资源,围绕美育课程目标开展跨学科教育教学和课外校外实践活动,形成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校园文化的育人合力。探索新时代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打通高校院系之间学分壁垒,融合各学科优势,全面提高学校美育质量。
(四)科学设置评价方式。
推进学校美育评价改革,建立艺术素质测评、中招艺术考试、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的美育评价机制。将中小学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完善全省中招艺术考试制度,扩大中招艺术考试试点范围,科学设置中招艺术考试测试内容与评价办法。逐步将高中阶段美育评价纳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继续开展全省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评估工作。
(五)推动艺术学科改革创新。
专业艺术教育坚持以一流为目标,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支持高校创建艺术类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艺术师范教育以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为根本,坚定办学方向、坚守师范特质、坚持服务需求、强化实践环节,构建协同育人机制。开展高校艺术师范专业学生和教师基本功展示活动。支持创建高水平艺术学科创新团队和平台,整合学科资源,加强基础理论研究,推动高校艺术学科创新发展。
四、强化美育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学校美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本地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谋划,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具体措施,重点要配齐美育教师、加强场地建设。建立由省教育厅、团省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各地参照建立本地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学校美育工作管理机制,校长为美育工作第一责任人。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建立美育教研组,高校要成立美育教学部。将学校美育工作纳入有关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二)强化督导评价。
将美育课程落实情况、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和支持学校开展美育工作情况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学校每年进行一次美育工作自评,自评结果纳入对校长的考核内容。高校要把美育工作列入学校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将美育工作及其效果作为高校办学评价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合格率持续下降的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依规依法予以问责。
(三)增加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要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完善投入机制,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支持学校美育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学校美育发展,吸引社会捐赠,多渠道增加投入。学校要把美育工作经费纳入公用经费预算,保障美育工作正常开展。
(四)改善场馆设施。
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美育设施标准化建设,建好中小学美育课程教学专用教室和艺术实践活动专用场馆,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1间以上音乐、美术专用教室。按标准配足美育器材,建立美育器材补充制度。将农村学校美育设施建设纳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小规模学校以保基本、兜底线为原则,配备必要的功能教室和设施设备。高校要具备开展各种艺术实践活动的大、中、小型场馆及设施,美育专用教室的数量及设备要能满足需要。
(五)丰富校园文化。
将美育浸润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鼓励师生全员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结合美育教育教学实际,发挥美育实践活动和美育社团作用,营造向真、向善、向美的校园美育文化氛围,塑造鲜明独特的学校形象,使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感受美、欣赏美、展示美、创造美,接受美的熏陶和感染,在良好的校园人文、自然环境中温润心灵、陶冶情操。
(六)统筹社会资源。
拓展美育社会资源,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为学校美育教育服务。选派优秀文化艺术工作者参与美育支教服务。推进高校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结对开展志愿服务,开展乡村学校少年宫支教活动。探索组建美育教学组织、文艺工作者援教组织,搭建农村美育支教平台。聘请艺术家和民间艺人进校园,成立工作室。城市和社区建设规划要统筹学校和社会美育资源,满足学生美育实践需求。鼓励学校与社会有关机构、校际之间建立美育课程、场馆共建共享机制。
(七)营造社会氛围。
宣传部门要加大对美育政策、措施和成果的宣传力度。教育部门要积极展示大中小学美育成果,鼓励、支持学校创作体现中华美育精神、地方艺术特色的优秀作品,培育一批优秀美育活动品牌。各地要积极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学校美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大学生美育活动策划方案精选篇2
一、加强学校美育工作
(一)完善课程设置。学校美育课程以艺术课程为主,主要包括音乐、美术、书法、舞蹈等课程,各学校要按照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教学指导纲要,开齐开足开好美育课程,并按照美育课程标准进行教学,提高课程实施水平,确保学校美育课程开课率达100%,制定学校美育学期教学计划,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内容,撰写单元和课时教学计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艺术课程小学一、二年级每周不少于4节,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周不少于3节,初中每周不少于2节,普通高中艺术课累计每学期不少于108节,中等职业学校要将艺术课程纳入公共基础必修课,累计每学期不少于72节。按照相关要求,美育教师配备以专职为主,小学(不分年级)每6-8个班配备音乐、美术教师各1名;初中(不分年级)每10-14个班配备音乐、美术教师各1名;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不分年级)每12-16个班配备音乐、美术教师各1名。
(二)全面规范办学行为。面向全体学生,以学生为主体,关注学生人格的发展,关注学生对美育的兴趣和感知能力,积极开展协作式备课,认真教学,潜心研究,使美育课程教学的内涵更为丰富;各校要针对当前学校美育教育和社会文化现象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多种形式教育教学探索,推动美育教育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积极开展美育活动,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提高学生艺术素养,切实让每个学生充分感受美育课堂教学的快乐,提高歌唱、欣赏、绘画技能水平,不得消减、挤占美育课时间。
(三)强化特长生培养。各校要根据学生的先天素质和兴趣爱好,在加强美育教学的同时强化特长生培养,发展学生个性化特长,成立声乐、书画、摄影、课本剧、小品、相声兴趣小组或社团,定时加强辅导,并借助各种艺术活动提高学生艺术技能,逐步完善“艺术基础+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
(四)开展艺术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养。各校要坚持以活动为载体,充分利用课外时间,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
1.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面向人人,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大力推广惠及全体学生的三团(合唱、舞蹈、器乐)一社(美术书法)活动,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众性展演活动。每学期必须开展一次以上全校性艺术展演、竞赛活动,着力提升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帮助学生形成艺术专项特长。
2.加强校园文化美育环境建设。通过校园广播、演出、展览以及设立教室一角、校园一角、宣传栏等校园的整体设计应当有利于营造健康、高雅的学校文化美育氛围,有利于对学生进行审美教育,经常性地举办美术、书法、手抄报等艺术作品展示、竞赛活动,增强学生自信心,不断提高学生审美素养。
3.深挖民间艺术项目。各校要根据地方民间民族文化特点,成立以民间文化为主的'社团队,并加强排练,如:粑槽舞、布依族舞、芦笙舞等,做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特色、校校有品牌,逐步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民间艺术特色。
(五)改进评价办法,推进美育工作规范开展。各校要建立学生、教师、学校美育工作评价制度,以评促学,以评促教,逐步推进学校美育工作常态化,对学生美育评价由任课教师组织,通过课堂技能测试,对每个学生的艺术学习和发展情况进行公正、全面评价,并记入学生素质报告册。对教师美育工作评价由学校组织,进一步完善美育教师和兼职从事美育活动教师的工作评价制度,合理计算工作量,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工作量具体办法为:小学16/18节,初中14/16节,普通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12/14节;社团活动训练,每次(1小时)折算一个课时;校内竞赛、表演每天按4个课时折算;校外竞赛、表演每天按5个课时折算。
二、强化学校美育保障机制
(一)各校应当健全学校美育管理机制。成立美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美育工作指导和检查,学校美育工作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一项基本内容,各学校由一位副校长主管美育工作,促进美育工作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在制定计划、总结、评选先进时,把美育工作列为重要内容。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各校要根据现有的条件配备专/兼职美育教师,为美育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通过培训、观摩等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培养具有较高思想素质,良好的敬业精神,具有一定的艺术教育理论水平和较强的艺术教育能力的专业教师队伍,以科研促进教学,以活动推普及,推动美育教育跨上新台阶。
(三)加大经费投入。各校要将美育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做到专款专用,要积极改善办学条件,从多方渠道添置和补充相关美育教育设备器材,满足学科教学和开展课外活动的基本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各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必须成立各种美育兴趣小组、社团,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学校美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对教师美育工作评价由学校组织,各校要进一步完善美育教师和兼职教师工作评价制度,合理计算工作量,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将美育教师的常规教学、课外辅导、训练、比赛、艺术活动组织情况、特长生培养等方面纳入常规、目标、绩效、25%增量绩效考核。
(三)各校务必要提高认识,强化落实,要严格执行,规范学校美育管理,按照文件要求制定具体方案和考核细则,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
(一)健全通报问责机制。县教育和科技局将对学校美育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专项督查,对落实较好、成绩突出的学校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挤占课时落实较差,重视不够的学校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二)考核评价。县教育和科技局将学校美育工作列入对学校的考核内容,对成绩突出的学校给予加分,被通报或落实较差的学校予以扣分。
(三)加强专项评估。县教育和科技局每年将开展一次全县中小学校美育工作评估,并将评估列入学校年终目标考核。
大学生美育活动策划方案精选篇3
一、总体目标
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把美育纳入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学校教育各学段,整体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美育发展。到20xx年,美育课程开齐开足,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资源配置不断优化,评价体系逐步健全,管理机制更加完善,育人成效显著增强,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明显提升。到2035年,基本形成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现代化的具有江西特色的新时代学校美育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学校美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中小学要建立和完善“晒课表”制度,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学校美育课程以艺术课程为主体,主要包括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课程。学前教育阶段要深入落实教育部发布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要求,充分创造条件和机会,让幼儿在大自然和社会文化生活中萌发对美的感受和体验,丰富幼儿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培养幼儿感受美、发现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丰富艺术课程内容,在开好音乐、美术、书法课程的基础上,逐步开设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艺术课程,音乐、美术课程每周各2课时,一至二年级每周另开设1节写字课,三至九年级每周另开设1节书法课。高中阶段开设多样化艺术课程,增加艺术课程的可选择性,普通高中艺术课程为每周1课时。非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必修课程不少于72课时。高等教育阶段学校要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满2个学分方能毕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将美学、艺术学课程纳入研究生教育课程体系。
(二)面向人人加强美育实践。学校美育活动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确保每名学生在校期间掌握1—2项艺术技能。加强分类指导,鼓励特色发展,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美育发展新局面。建立面向人人的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大力推广惠及全体学生的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博物馆、非遗展示传习场所体验学习、研学等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展示交流,特别是要以合唱为突破口,唱好江西本土的红歌、民歌,推进学校美育整体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广国学经典吟诵活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每3年分别组织1次省级大学生、中小学生和幼儿综合性艺术展演,每年举办1次红歌合唱展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每年开展中小学生幼儿艺术专项展示,各大中小学幼儿园每年至少要举行1次校级美育(艺术)展示活动。继续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非遗进校园等品牌活动。
(三)配齐配强美育教师。各地要加大中小学音乐和美术教师补充力度,未配足配齐音乐和美术教师的地方应在每年新招聘教师计划中划出不低于15%的比例专门用于招聘音体美教师,音乐和美术教师入校后不能转岗转教其他课程。在申报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中,适当增加音乐和美术专业人数比例。义务教育阶段城镇学校到2025年、农村学校到2030年,每百名学生拥有音体美专任教师达到0.9人以上(申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县市区须在当年达到标准)。加快高校公共艺术教师队伍建设,到2025年,未设置艺术类专业的高校担任公共艺术课程教学的教师人数应不低于在校学生总数的0.2%,其中专职教师人数应占艺术教师总数的70%以上。严格中小学美育教师准入条件,美育学科教师岗位招聘要设置相应专业门槛。在美育教师招聘考试笔试科目中,将“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分值比例从原来的5∶5调整为4∶6,提高学科专业知识考查的权重。依托“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培训项目,搭建美育教师业务培训与能力提升平台,培养一批思想政治素质高、教育教学能力强、职业道德水平好、能上示范课、能训练社团的全能型教师。持续实施音体美专业师范生农村实习支教计划,建立多元化专兼职美育师资队伍,解决结构性短缺问题。
(四)加强教材体系建设。中小学校要按照国家规定选用艺术课程教材,注重教材纵向衔接,实现主线贯穿、循序渐进。鼓励学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成长规律,围绕课程目标,精选教学素材,丰富教学资源。鼓励学校积极开发具有当地民族特色、地域特色、非遗特色的美育课程资源,按照音乐、美术课程标准要求的比例,作为校本教材必要的补充和完善。
(五)提升美育教学质量。以提高质量为导向,进一步明确美育课程育人目标,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在学生掌握必要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着力提升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帮助学生形成艺术专项特长。充分挖掘我省赣剧、采茶戏、剪纸、红色文化和民族民间歌曲、舞蹈等美育资源,鼓励民间美育资源、馆藏文物资源进课堂,拓展美育空间。依托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江西省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等,加大美育教学综合改革力度,推动学校美育整体发展。设有艺术师范教育专业的高校,艺术课程设置及教学要与中小学美育课程相衔接,并依托现有的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定期开展美育师资专项培训和美育实践活动,培育一批美育优秀教学成果。
(六)改进美育教学评价。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美育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认真做好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学校美育工作评估和学校美育工作年度报告等工作。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探索将美育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依据课程标准设计考试内容。围绕教会、勤练、常展(常演)的要求,完善美育教师绩效工资和考核评价机制,将评价导向从完成课时数量转向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将美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艺术社团指导、课外活动、课后服务等第二课堂指导和走教任务计入工作量。优化美育教师岗位结构,畅通美育教师职业发展通道,确保美育教师在职务职称晋升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将美育教师在美育方面取得的业绩视同为教学科研业绩,在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校教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设立美育专项课题,在教学成果奖等评比中保证美育教师占有一定比例。
(七)建立美育帮扶机制。深入开展乡村美育振兴行动,逐步补齐农村学校美育“弱、小、少”短板。通过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项目,培养能够承担美育教学的全科教师。鼓励对乡村学校各学科在职教师开展美育培训,培养能够承担美育教学与活动指导的兼职美育教师。推进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等综合改革实践,建立校际教师共享和城乡学校“手拉手”帮扶机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学校分布情况、交通情况合理制定“统一课表”,统筹组织县域内优秀音乐、美术教师到边远农村中小学开展“走教行动”。大力实施高校艺术专业大学生农村支教计划,支持高校开展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继续实施“特岗计划”,优先满足农村学校音乐、美术教师需求。
(八)推进美育融合发展。依托“赣教云”平台,开发和遴选一批美育精品在线开放共享课程,推进“互联网+美育”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快推进欠发达地区教学点美育教育资源全覆盖,促进全省美育资源共享和美育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继续开展“五个一百美育工程”(100个高水平学生艺术团、100个学校美育实践基地、100所艺术教育特色学校、100所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和100所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积极推动美育优质课展示、高雅艺术进校园、艺术展演、美育教师能力展示等各类美育活动资源共享。统筹乡镇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美育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和教师管理,采取同步课堂、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和共享优质在线资源等方式,补齐师资和资源短板。城市和社区新建文化艺术项目要优先建在学校或其周边,倡导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高校美育改革成果等为学校美育教学服务,剧院、音乐厅、美术馆、博物馆、非遗馆等社会公共文化艺术场馆按国家规定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整合校内、校外资源开展美育实践活动,作为解决中小学课后“三点半问题”的有效途径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载体。利用新闻报刊、广播电视和校园广播、宣传板报等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大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学校美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总体谋划,把学校美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加强学校美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教育部门要履行主管部门职责,牵头推进学校美育改革;财政部门要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完善投入机制,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支持学校美育工作;编制、人社部门要协助配齐配足美育师资;发改、自然资源部门要统筹做好学校美育场地建设规划;住建部门要加强学校美育场地建设指导;文化部门要推动文化艺术场馆按国家规定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鼓励专业人员参与指导;宣传、广电部门要加强学校美育工作宣传;共青团和文联要动员和组织美育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二)完善管理机制。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内设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建立以提高美育教育教学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统筹抓好学校美育工作。各市、县(市、区)教研机构要配备音乐、美术专职教研员各1名,建立音乐、美术教研员准入、研修、考核机制。高校要设立公共艺术教育教学部门,负责做好开设公共艺术课程,支持团委、学生会开展课外活动和大学生艺术团组建、教学、训练、展演等相关工作。继续发挥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专家咨询作用,成立江西省高校和中小学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鼓励各地成立中小学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学校抓好美育工作,提高美育工作成效。
(三)改善美育条件。各地要建好满足美育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需求的场地设施、专用教室,配足配齐美育教学所需要的.器材设备,建立美育器材补充机制,并把农村学校美育设施建设纳入地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中小学校建设美育场馆,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与地方共建共享剧院、音乐厅、美术馆、书法馆、博物馆、非遗馆等艺术场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学校美育发展,吸引社会捐赠,多渠道增加投入。
(四)强化督导评估。健全教育督导评价制度,把学校美育工作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把美育工作及其效果作为高校办学评价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加强学校美育工作督导评价、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对政策落实不到位、课程实施不规范、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合格率持续下降的市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依规依法严肃问责。
(五)营造社会氛围。宣传正确的美育理念,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加强对家庭美育的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氛围。整合校内、校外资源,积极组织开展美育实践活动,充分展示新时代青少年健康向上、充满活力的精神风貌,引导全社会进一步重视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及时总结、推广学校美育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全面提升全省学校美育工作水平。
大学生美育活动策划方案精选篇4
为了培养学生艺术审美情趣和爱国爱校的思想意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活跃校园文化氛围,倡导同学们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展示我校艺术教育成果,推动我校艺术教育改革和发展,同时也为学生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增强师生的集体荣誉感。我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和县局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开展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艺术节活动要充分体现我校艺术教育的特点,展示我校师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营造健康、和谐、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
一、校艺术节组委会名单
主任:
副主任:
成员:各班班主任、音乐、美术教师及相关人员
二、20x年艺术节主题:——展示成就与梦想
要求:颂扬正气,内容健康向上,能充分反应我校学生的精神风貌以及综合素质的能力,节目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融思想性和艺术性统一。
三、20x年艺术节内容
(一)书画作品大赛
(二)征文演讲赛
(三)校园好声音大赛
(四)文艺汇演
四、艺术节要求
1、文艺汇演节目形式(演出时间不能超出6分钟)
声乐:合唱、小合唱、表演唱、重唱、独唱
器乐:合奏、小合奏、重奏、独奏
舞蹈:民族舞(群舞、三人舞、双人舞)、芭蕾舞、现代舞(国标舞等)、韵律操;独舞
其它:课本剧、小话剧、小品、相声、双簧等。
2、书画作品大赛
主题:不限
参加班级:全校所有班级,数量不限(每班最低1件)
创作形式:绘画(国画、水粉、素描)书法(硬笔软笔)卡通画
(1)绘画作品:A、国画,水彩和水粉,其他画种:尺寸8开;
B、卡通画:单幅尺寸为8开。
(2)书法、硬笔书法、篆刻作品:书法字体不限,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硬笔书法大小A4。
五、艺术节时间及活动
时间:20x年x月
六、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x年x月)
1、学校政教处根据县局文件精神制定本校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
2、将活动方案下发至各教研组和班主任,有教研组长组织教师学习、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认真学习,按要求积极准备。
第二阶段:师生现场书画大赛(20x年x月)
1、班级展评(20x年x月x日前完成)
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全员参与,将学生的作品在x月x日前展
于教室板报专栏,政教处拍照存档并发于x中学教师微信群,以供全体教师评比。
2、现场书画大赛(x月x日)
通过班级评比选出的优秀学生和各教研组选出的优秀教师,按现场书画大赛的具体要求,于x月x日上午二节课后,在教学楼前的大院内,由政教处组织进行。
第三阶段:征文演讲赛(x月)
第四阶段:校园好声音大赛(x月)
第五阶段:文艺汇演(x月)
七、艺术节奖项
1、书画作品大赛
设一等奖(3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8个)、优秀奖
2、征文演讲赛
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3、校园好声音大赛
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4、校园文化艺术节文艺汇演
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5、综合团体奖
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八、艺术节评委会
1、书画类:组委会成员,美术教师
2、音乐表演类:组委会成员,音乐教师
3、演讲类:组委会成员,语文教师
大学生美育活动策划方案精选篇5
进一步加强体育、美育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全县各学校体育、美育教学改革发展,以实际行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增强提升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工作是新时代发展素质教育的根本要求,事关青少年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各校要充分认识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升体育美育质量水平,让每一位学生都享有良好的接受体育美育教育机会,努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重点围绕解决当前基础教育阶段体育美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构建以提升学生运动技能、强健体魄和培养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教学有案”“课时有量”“参与有面”“课间有样”“课外有影”的“五有”建设活动为载体,建立以提高体育美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督导机制,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工作,不断提升学校体育美育质量与水平。
二、优化学校体育美育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体育美育课程。各校围绕“一年养兴趣、二年打基础、三年有特长”工作目标,开齐开足上好体育、音乐、美术、书法等课程,并结合本校特点积极开发体育艺术特色课程,充分发挥人才培养的课堂主渠道作用。要严格执行省颁课程计划,规范实施体育美育课程,严禁挪用体育美育课时,严禁期末提前结束体育美育课程。广泛开展校园普及性体育艺术活动,帮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并学会1~2项艺术技能,会唱主旋律歌曲。健全学生视力健康综合干预体系,保障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二)加强体育美育教师队伍建设。各校要及时提出体育美育教师补充计划,严禁学校体育美育学科教师转任其它学科教学,已转任其它学科教学的体育美育教师必须由学校重新安排担任原专业学科教学。对部分体育美育教师由于课时量不够,兼任其它学科教学任务的,要计算工作量。加大体育美育师资培训力度,强化体育美育教师岗位练兵,提升教师业务水平。
体育美育教师承担学校统一安排的课后辅导和社团美育辅导、艺术实践活动和各类体育艺术竞赛及赛前训练(排练)等工作,工作课时与其它学科同等计算。对常年担任学校体育运动队训练的主教练或25人以上的艺术社团(合唱团、舞蹈团、管乐队、艺术工作坊、艺术社团等)的主要指导教师,被评为“课外活动优秀辅导员”的,在参加职务评审和聘任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加强体育美育教育科学研究。探索建立行政领导、教研指导一体化工作机制,形成体育美育教育教学教研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区域教研、校本教研、网络教研、综合教研制度。加强学校体育和美育教研组建设和管理,提高校本教研实效。
(四)积极开展特色示范创建活动。大力支持学校开展体育美育传统校、特色校和示范校创建活动,评选命名一批市、县级体育美育特色(传统)校、示范校,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体育美育特色(传统校)、示范校。深入实施“一县一品”、“一校一品”工程,打造体育美育工作品牌。每个学校都必须规划建设一个在全县乃至全市打得响的体育品牌和艺术品牌,鼓励保持传统、增加特色,挖掘传承地域艺术文化。支持普通高中差异化、特色化办学,开办体育、美术、音乐特长班。
(五)搭建体艺赛事交流活动平台。积极开展各级各类体育艺术比赛、展演及交流活动,为学生搭建体质健康与艺术素养提升的平台,营造良好的体育艺术活动氛围。进一步完善县、校活动开展机制,办好两年一次的县级运动会、艺术节,各每年学校都应当开展校园普及性体育运动和艺术活动,定期举办学生体育节(或运动会)、艺术节。鼓励学校组建合唱团、管弦乐团等特色艺术团队,办好学生艺术展演、艺术实践工作坊,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活动。
三、强化学校体育美育工作保障机制
(一)建立科学有效的'体育美育教育评价机制。强化考试测评的导向作用,将体育科目纳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计分科目,科学运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国家及省级体育艺术质量监测结果,将中小学生艺术测评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体艺测评成绩作为学校办学质量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体艺教师工作业绩评价、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二)规范体育美育教师从教行为。各校要认真贯彻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强化师德师风要求,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加强对体育美育学科教师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对“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体育美育教师在校外开设(或以他人名义开设实则由自己操控)培训机构、工作室或长期兼课,或长期兼职从事其它商业活动的,一经查实,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被纳入法院失信被执行名单的体育美育教研员、教师,不得牵头组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研机构主办(或联办)的教学与活动评比(比赛)工作,并原则上不得担任评委。
(三)加大体育美育工作经费投入。各校要充分保障体育美育经费投入,保证学校体育器材配备、教师聘任、教研活动、教学培训、外出比赛交流等所需经费,将体育美育工作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安排。要加强体育美育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资金绩效考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