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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规章制度范本

惠燕分享

  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员工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员工规章制度范本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员工规章制度范本如下

  1、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2、不准迟到,需提前15分钟到达办公室(特殊情况必须说明),如果不能遵守,迟到一次扣除5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有特殊情况请假,批准者按无薪假期。未经批准无故旷工者,按旷工处理.

  4、不准在上班时间浏览与业务无关的网页或登录私人qq,看电影、下载歌曲,以及做其他私事,一旦发现记过一次。

  5、员工不得对外泄露公司的工作机密、工作方向和客户情况,网站后台用户名和密码,服务器登录密码,如有违反本条者,作立即辞退处理。

  6、员工有义务制止和谢绝外来者动用公司内部的计算机,为防止外来计算机病毒入侵公司计算机系统,非本公司拥有的光盘、软盘不得在公司网络系统内使用。凡公司拥有的书籍、光盘、软件非经登记和同意批准,任何员工不得出借,带出公司办公地点。

  7、员工对待客户应该礼貌、热情、周到、不卑不亢;处处为客户利益着想,对客户所提的问题应该耐心解释。为了保持公司形象,员工外出联系业务需着装整齐,举止文明,不得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情。

  8、员工应该热爱自己所从事的事业,要有拼搏敬业精神,工作中要不断努力学习,积极开拓进取,不怕吃苦,没有业务和任务的时候要努力学习新的技术,不断加强自身的竞争能力。

  9、员工应该在工作上互帮互助、协调配合,生活上互相关心照顾。员工应该爱护公司财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关心和爱护其他员工的身体健康,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吸烟。

  10、本规章制度的考核与员工薪金挂钩。

  员工守则范本

  一、录用

  1. 用工部门根据人员现状,本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合理利用人力资源”的原则,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

  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送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向社会公开招聘或内部调配。

  2. 聘用程序:

  行政部门面试并审查有关证件→根据需要做工作性测验或专业知识的测试→相关用人部门面试、笔试→特殊人员由总经理室审查或复试→资料送回行政部。

  3. 面试人员经核准雇用,应按公司规定日期到行政部办理报到手续,并交验下列资料,否则视为拒绝受雇,报到通知因而失效。

  3.1 身份证。

  3.2 学历证书、培训经历证明。

  3.3 职称证。

  3.4 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由公司视实际岗位需要而定)。

  3.5 一寸照片三张。

  3.6 年内有效体检合格单。

  3.7 劳动手册。

  3.8 其它经指定应校验的文件。

  4. 本公司雇用人员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者外,其余人员均应试用六个月(含受训期)。

  试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 凡试用人员经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1) 国家法律政府规定不得雇用者。

  (2) 发现通缉在案者(正式录用亦同)。

  (3) 经公司指定医院实施体检不合格者或发现有传染病者。

  (4) 不能胜任工作、不接受合理指挥或不遵守公司规定者。

  (即违反劳动合同条款约定者)

  (5) 提供不实个人资料者。

  (6) 曾经受有期徒刑以上处罚者。

  6. 员工在试用期间,每月由部门负责人对员工当月工作表现在《员工试用期评核表》上记录,员工对自己在试用期间的表现进行总结并签字确认后上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试用期满,行政人事部经理及相关部门经理对其做出考核鉴定,并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报请总经理批准后,行政人事部及部门/车间负责人与员工面谈确认转正事宜。

  7. 员工在试用期间休假累计超过十天(不含休息日),其试用期时间作相应延长。

  8. 试用期间,公司与员工均可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但需以书面形式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对方。

  员工离职后,如再重新加入公司,需填写《复职申请表》交行政部,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入职,其工龄按最近一次加入公司的时间计算。

  9. 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合同期限自员工入职之日起计算,劳动合同一经确定,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人事档案

  1. 员工档案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建立和保管。

  主要内容包括:劳动合同、培训记录、个人资料、升迁记录、工资福利、表彰及处分记录等。

  员工离职后,此档案留存本公司。

  2. 员工入职时需真实地填写《员工登记表》,对于提供不正确或虚假情况者,视为违反公司诚信原则,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考虑作为解雇的理由。

  3.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的全部考勤、晋升、调动、降职、调薪、培训、奖惩、绩效考核与评估等,都将记录保留在员工档案资料中,直到劳动关系结束或终止。

  4. 若有以下事项发生变动时,员工应立即填写《个人情况更新表》并向行政部报告,同时将相关资料送行政部备案,否则公司将会认为员工虚报资料,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以处分。

  (1) 本人联系电话、住址发生变化时

  (2) 新取得某种学历、资格、职称时

  (3) 婚姻状态发生变化时

  (4) 发生意外或病痛时的联系人

  (5) 本人的姓名

  (6) 其他应告之的事项等

  5. 除工作所需,员工不得私下打听他人的个人情况。

  三、工作时间

  1. 公司按法律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和标准工时制。

  员工如因工作需要须在假日加班工作的,公司按劳动法规定给予加班费,具体参照《加班管理制度》。

  2. 所有加班必需由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审批,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经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相关人员录入考勤系统。

  没有批准的加班为无效加班,不予支付加班费。

  3. 在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因公司生产需要加班,雇员应以公司整体利益为重,并配合

  公司的安排。

  四、考 勤

  1. 打卡手续:

  1.1 员工每日上、下班均须打卡。

  1.2 员工上下班如有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部门经理证明,并经行政人事部核准在考勤卡上签注,其余一律视同旷工处理;因任何原因漏打卡者,每月三次以内及时由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核实签字后方可有效。

  每月未打卡超过三次按照迟到、早退、缺勤制度处理。

  1.3 员工因事需早退或公出,离开公司且当日不再返回者,应打卡后方得离开公司。

  否则视为未打卡处理。

  1.4 考勤卡必须保持完整清洁,如因考勤卡记录不明而影响薪资核算者,除有正当理由不得要求重新核算。

  1.5 本公司员工打卡,如有以下情节之一者,均以旷工一日计

  1.5.1 委托他人代打考勤卡或代打考勤卡者(若有误打他人考勤卡者,因立即向行政人事部申请更正,否则以代打卡记);

  1.5.2 伪造或涂损考勤卡者;

  1.5.3 有迟到早退情节,而故意不打卡者。

  1.5.4 下班时间未办理手续无故早退者,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一小时;

  1.6 员工上班不得迟到,下班不得无故早退,否则按公司考勤制度处罚:迟到、早退每分钟处罚2元,每月超过3次以上,按4元/分钟扣款。

  超过30分钟,视作旷工。

  旷工一天扣罚3天工资,累计旷工满3天,作自行离职处理。

  1.7 员工工作时间中因公外出或因公会议需填写公出单,未填写公出单者视为旷工。

  1.8 丢失考勤卡,须申请补办,并扣罚款10元。

  由此而影响人事部门核算工资的后果自负。

  丢失门禁卡、工作证,须及时到行政部补办,并支付20元成本费。

  2. 公出

  2.1 员工因公外出一律事先填写《公出单》,注明公出时间、公出地点、公出事由,并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部门经理公出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2.2 《公出单》在员工离厂时交当值保安后予以放行;

  3. 旷工

  3.1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

  3.2 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一日论处。

  3.3 员工旷工时间不满半日的以半日计算。

  3.4 员工旷工按【(基本工资+技能工资+工龄工资)/工时】的三倍予以扣除。

  3.5 无故连续旷工满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三日,予以无补偿解雇。

  4. 员工的出勤情况为员工表现评估的内容之一,与绩效工资或奖金挂钩。

  5. 加班考核规定

  5.1 所有加班必需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为有效,没有批准的加班为无效加班,公司不予支付加班费。

  5.2 在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因公司生产需要加班,雇员应以公司整体利益为重,并配合公司的安排。

  5.3 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部分)支付办法按国家规定给付。

  5.4 员工每日应办事项,应于当日规定上班时间内完成,如确因公司订单必须在规定上班时间外加班完成者,应事先经部门经理同意始得加班。

  5.5 员工因故不能加班者,应事先征得部门经理同意,方得离开。

  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亦按公司制度处罚。

  5.6 加班结束后,应于加班单上注明加班时间内之工作内容。

  5.7 出差员工除暂调外不得请领加班费。

  6. 假 期

  6.1 员工休息及其休假,原则上依国家劳动政策法规实施。

  6.2 请假规定:

  员工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内)、丧假、工伤假、公假、年假等。

  6.3 请假程序

  6.3.1 员工请假,需填写《请假单》,并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应于事前由本人以书面形式叙明请假理由及天数,办妥请假手续及工作移交手续,并报知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如遇紧急情况应先征得上级同意,在事后补写《请假单》,并向行政人事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3.2 请假天数在三天以内,由部门主管批准;请假天数在三天以上七天以内(含七天),由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报部门经理批准;请假天数在七天以上,经部门主管、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

  请假工资按(基本工资+技能工资+工龄工资)予以扣除。

  6.3.3 除有紧急情况,员工请假三天以内的,应至少提前一天申请;请假在七天以上十五天以内的(含十五天),至少提前三天申请;请假在十五天以上的,至少提前七天申请。

  6.3.4 请假时数最低计算单位及累进单位:最少以半天为计算单位及累进单位。

  假期未满而提前上班者,本人须于上班当天亲自到行政部销假,否则不作出勤记录,并按预先请假时数计算。

  请假时数在8小时以内的,不得办理销假手续。

  6.3.5 假期已满而因故未能按时上班者,必须最少提前一天与公司取得联系并征得同意,同时请他人代续假,否则以旷工论。

  6.3.6 事假,病假之累计均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6.4 事假:事假为无薪假,每月不得超过7天(含双休日、法定假),全年不得超过14天。

  6.5 病假:员工请病假除需填写《请假单》外,必须提供请假当日,镇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以事假论。

  如因急病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者,必须事先征得主管同意,到勤后补办手续。

  外来员工返乡期间因病未能上班者,须提供当地乡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方能以病假论。

  病假工资支付按相关法律规定。

  6.6 婚假:员工初婚可按法律规定享受婚假,但应向公司提交结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行政人事部审核和存档。

  婚假应提前一个月申请,并在领取结婚证后3个月内休完,逾期不补。

  婚假须一次申请用完。

  6.7 产假:女性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而生育的,按国家法律相关规定执行产假;男性员工配偶生育时,按国家法律规定给予相应天数的产假。

  申请休产假时,必须提供行政人事部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

  6.8 丧假:员工请丧假应附死亡证明及与死者关系之证明文件,并按下列规定给假。

  6.8.1 直系亲属,如员工之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死亡者,给予丧假三天。

  6.8.2 非直系亲属,员工之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同胞兄弟姐妹,给予丧假二天。

  6.8.3 丧假工资按照月工资的70%计算。

  6.9 工伤假:员工因工受伤时,由所在单位主管立即向行政部递交报告,经工伤鉴定委员会鉴定,确不能出勤者,核给工伤假。

  6.10 公假:

  6.10.1 依照政府法令应给公假者,凭有效证件办理。

  公假期间,工资照给。

  6.10.2 员工奉公司指派参加进修,考察,开会等,可持出差申请单按实际需要向直接主管请公假。

  6.11 年假:

  6.11.1 工龄满5年的员工享受年假7天,以后每满1年增加1天年假,直至14天。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人员年假14天。

  6.11.2 不定时工作制人员试用期满后即可每年享受14天年假,年度内年假可冲抵事、病等假。

  6.11.3 年假为全薪假,年假请假3天(含3天)以上者需提前3天办理请假手续。

  6.11.4 年假不得跨年度累积,逾期未休者,公司不会给予薪金补偿并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6.11.5 雇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除法定假期及周六、日外,公司给予雇员带薪休假超过该雇员可享受的年假天数者;

  (2)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注:以上所谓“天”是指工作日(请假日期连接周六、日需向直属主管报备)。

  7. 薪金福利

  7.1 本公司员工薪资按工作繁简难易,职责轻重及所需专业技能,工作经验,岗位要求等要素支付,支付标准由员工与公司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议定。

  员工薪资于次月十五日发给,实行先工作后付薪。

  如员工对工资有任何疑问或异议时,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咨询。

  7.2 薪资以八小时为一日计算。

  延长工作时间的,以生产流程卡、加班申请单以及打卡记录上登载为准。

  无加班申请核准,或各项记录记载不清,或逾越核准权限部分均不予计算。

  延长工作时间计算单位按三十分钟进计(小于30分钟不计,大于30分钟小于1小时按30分钟计)。

  7.3 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部分)的支付,按不同工作岗位规定,分别以综合计时、不定时等工作制的有关规定给付。

  7.4 各部门一线员工加班费用结算当月统计,次月调休未完的随下月工资发放时一同发放。

  7.5 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部分)之工资依下列标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时制计算薪资的员工除外),本守则所称法定节日加班工资计算,按劳动部门有关规定给付。

  7.6 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据有关规定代为申报,纳税金额将直接从雇员当月薪资中扣除。

  7.7 员工严禁泄露自己或他人的工资, 严禁打听他人薪资状况。

  违反者一经查出, 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或解雇处理。

  7.8 本公司福利项目下设爱心基金、生日基金、员工活动基金三项。

  7.8.1 爱心基金:通过公司每月提留+员工爱心捐助+临时募捐的形式设立爱心基金,用以扶助思彤公司特困员工。

  公司成立爱心基金审核小组,用以审批并处理爱心基金运作各项事宜。

  员工爱心捐助自愿,需捐助或退出者请直接到行政人事部登记。

  (1) 特困员工的定义:系指上海思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职员工,因某种原因致自身或直系亲属面临困难,需要资助者。

  (2) 特困范围的界定:

  1)员工自身或直系亲属身患可能危及生命的疾病却又无力筹措资金治病者。

  2)员工自身或家庭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难(如水灾、火灾、地震等)而致无法维持基本生活者。

  3)员工子女因资金问题而无法继续学业者。

  4)其他经爱心基金审核小组认定可以视为特困的情况。

  (3) 特困补助的申请:

  1)员工根据自身困难的需要,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2)审核小组接到申请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召集会议。

  该会议以小组成员80%出席率为有效。

  审核小组对申请进行讨论并作出决议。

  3)情况紧急者经总经理同意后可另案处理。

  4)审核小组有权向申请员工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员工不得推托抗拒。

  (4) 特困补助的执行:审核小组将审核决议上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执行。

  行政人事部负责向审核小组及总经理报告执行情况。

  7.8.2 生日基金:公司在职员工,生日当月可获得生日礼金及贺卡一张。

  7.8.3 员工活动基金:通过公司每月提留+特殊申请的形式,设立员工活动基金。

  (1)员工活动基金的定义:指用于员工各类有利于树立企业文化、树立团队精神、增强企业凝聚力的活动。

  (2)员工活动项目的申请及执行:员工活动项目由各部门向行政人事部提出,或由行政人事部按需发起组织。

  行政人事部对活动申请审核并预算经费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行政人事部负责向总经理报告活动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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