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制度范文3篇
人事考勤制度是现代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事业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行业竞争的日渐激烈,企业对管理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一个经济、高效的考勤管理系统在企事业单位完善信息化管理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考勤制度范文,仅供参考。
公司考勤制度范文一: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时间
1、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50至12:00,下午为1:10至5:30。每周六、周日休息,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2、 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
3、 所有人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不办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4、 迟到一小时之内,8:55—9:00到公司的算迟到,以1元/分钟处罚(主管翻倍),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者,按迟到论处;30分钟至1小时到班者按旷工1小时论处;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旷工1小时论,超过15分钟提前下班者按旷工半日论。
5、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6、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二、事假管理方法
1、 事假应在前一日下午5时前申请,经主管查实认可并核准后方为有效,一次不得超过5天。
2、 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4天,超时为旷工。
3、 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应于两日内提出申请,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后准予补假。事后申请一月不得超过3次,超3次者则视为旷工。
4、 员工无故旷工者,除扣除未出勤时的工资外,并每次扣其该月份薪金总额1%,充为福利金。
5、 凡请事假当月累计4小时以内,计扣半天工资,超过4小时至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扣。
三、病假管理方法
1、 因病请假一天者,最迟应于请假的翌日提出申请,经主管签核后将请假申请送交人事科登记。
2、 请病假一天内者免附医师证明,但当月边续请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计逾一天者必须提供当日就医的证明(必须为公立医院,私立医院无效)。
3、 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届满时因病情严重经公立医师诊断必须续疗养者,可酌给特别病假,但以3个月为限,现住院者,以1年为限。
4、 当月请病假1天者,本薪照给, 4天以内者计扣半天工资,超过4天至8天者扣一天的工资。(须有公立医院的医生证明,并经行政部门审核)
5、 不按上列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
四、员工请假核准权限
1、1-3天由直属核准。
2、4-6天由经理核准。
3、7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五、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 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写出门申请单,经本部门负责人核准,转交前台,由前
台负责出入时间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备查。
2、 因病或紧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时应先请准给假,并填具请假卡,由主管核准,
转交前台,由前台负责出入时间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备查。
3、 其他零星事务,不予准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规定议处。
六、员工打卡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为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物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
1。经总经理核准免于打卡者。
2。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时间规定如下:
上午:自8:50至12:00。
下午:自13:10至17:30。
第三条 员工于上班时间后打卡出勤者即为迟到,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上的需
要擅自下班者,即为早退。
第四条 上班迟到5分钟以内打卡者,为第一类迟到;上班迟到超过5分钟以后打卡者,为
第二类迟到;凡一个月内,第一类迟到3次者,视同第二类迟到一次。凡一个月内第二类迟到三次者,视同旷职半天。
第五条 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2次打卡的时距应在30分钟以上,否则视同第二
类迟到。
第六条 员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于卡片上核准签注外,一次扣除5
元。
第七条 员工属第一类迟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单位统计,并送呈有关部门主管,作为平时
考核参考资料之一。
第八条 员工下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于卡片上核准签注外,视为早退,
上项签注必须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时前亲自呈主管签注为限。
公司考勤制度范文二: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3条 基本定义
迟到:按规定上班时间没进入工作岗位打卡签到,视为迟到。迟到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计算。
早退:按规定下班时间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提前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离岗的按旷工半天计算。
旷工: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无故缺勤;或请假未经批准私自休假者;各种假期愈期不归,又无续假手续者;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视为旷工。
第4条 处罚标准
迟到、早退:每发生一次罚款10元,月内累计超过五次者,扣罚本人当月5%工资,超过十次(含十次)者,扣罚本人当月10%工资。
旷工:旷工半天者,罚款50元,并扣除半天固定工资;旷工一天者,罚款100元,并扣除一天固定工资;累计旷工二天者,罚款200元,并扣除两天固定工资;累计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二章 考勤规定
第5条 上班时间规定
后勤部 冬天: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8:00
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周日休息,休息日及工作时间原则上按规定执行,如变动、特殊情况以公司通知为准。
工作日内需每天四次打卡:
冬天:
A.上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上午7:00至
8:00点,下班打卡时间段为中午12:00至12:30。
B.下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时间为晚上17:30至18:30。
夏天:
C.上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上午7:00至8:00,下班打卡时间段为上午11:30至中午12:30。
D.下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时间段为下午18:00至晚上19:00。
门 店:冬天 一门店7:00—21:00 其它门店7:30-20:30
工作时间以倒班为准,实行上下午倒班制。工作日内实行每天两次打卡: 注:如特殊情况未按以上规定时间打卡,可按实际到岗时间打卡,后可经领导批准后申请补卡。
第6条 打卡规定
A.公司所有员工实行打卡上班,上下班必须按第5条规定打卡。
B.每天上班后由专人打开安装有OA考勤系统的电脑,找到考勤打卡界面,进行打卡上岗。
C.如因临时原因无法准时到达公司,须与规定上班时间之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D.因公外出或因其他公务等,上班或下班未打卡者,必须于上班后或次日下班前由各主管领导核准并说明理由补卡。
E.忘记打卡的员工, 需要其直接上级核实,情况属实的,后将漏掉打卡的时间经经理同意后给予补签。
F.公司领导及部门经理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
G.总经理办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分管部门。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记录,总经理办公室不定期监督检查员工出勤状况。
第7条 处罚标准
A.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每发现一次扣罚双方当事人10元。
B.员工要自觉爱护考勤卡,要保持卡面清洁,如有损坏或丢失,及时到办公室办理补卡手续,并交纳补卡费10元。
C.员工辞职(调离)时要将考勤卡交回公司,办理相应的手续,如有损坏或丢失,将给予10元的经济处罚。
D.部门主管对补卡审核不严格或包庇,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E.门店不遵守营业时间早关门、晚开门,每发现一次扣罚门店负责人20元。
第8条 考勤统计时间
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月初1-2号由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所有员工的考勤进行审核。审核后考勤提交财务部作为制作工资的依据。
请假管理制度
第三章 各种假期规定
第9条 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
病假:员工因病休假,需持有医院出具的医院诊断(三天以上),基层人员有事打电话请假、方可休息。因急诊,不能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应用电话向有权限批假者请假,并在24小时内持急诊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事假:员工确因有事需休假,应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特殊情况来不及提前请假时,应用电话向有权限批假者请假,经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工伤:凡在工作中因发生事故而受到的伤害,经由所在部门写出事故报告并附医疗鉴定,经劳动部门认定方可确认为工伤。
丧假:只限员工直系亲属死亡时。
婚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结婚登记手续者,给予带薪婚假。
产假:为了保护怀孕女员工的身心健康,可享受3个月的假期。
第10条 相关规定
病假:员工休病假时,应提前提出请假申请,假期结束附(旗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如需续假应提前申请,病假每发生一人次(天)扣款30元。如超出请假天数,未办理请假手续,视为旷工,处罚标准按旷工处罚标准执行。
事假:员工请事假时,每发生一人次(天)扣款50元。
工伤:经行政管理中心鉴定后确认属于工伤的,福利待遇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含配偶父母)、按请假手续办理申请,可给予3个工作日丧假(不含旅途时间),丧假期间享受100%基本工资,超出假期按事假进行计算。
婚假:婚假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可享受10天带薪婚假,一次连续休完。超出的假期按事假进行计算。
产假:在本公司工作满1年以上,女员工享有90天产假,产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女职工产假结束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给予授乳假,一日两次,上下午各一次,每次1个小时。男员工在配偶生育期间享有3个工作日带薪假期。
第11条 请假方式
员工及部门主管请假,全部采用OA系统进行请假申请,按照审批流程审批批准后方可休假,具体情况参照《请假流程》。
附:《请假流程》
请假流程
公司所有员工全部用OA系统进行电脑请假,员工首先登陆OA系统,进入系统内在左边有功能导航、内部分设几大块,在个人办公内分设请假申请,选择请假申请后选择添加申请。请假流程共分四步:
提出请假申请——提交门店店长、主任、副店长、主管审批——零售管理科科长审批——经理审批
具体请假方法:
第一步:请假申请添加,申请时选择请假类型、请假时间起止,申请理由内写明请假理由,填写完成后进行保存。选中请假申请后提交请假申请。请假申请将会自动进入下一审批流程。
第二步:门店店长、主任、主管要随时登录自己的OA系统,系统会提示是否有需要审批的内容,如有打开我的审批,查询审批内容如同意或不同意在审核那选择自己的审核意见。如审核意见同意审批的申请将会自动进入下一审批流程。
第三部:零售管理科科长要随时登录自己的OA系统,具体审核程序同第二步一样。
第四步:经理对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批。
所部流程的审批意见最终会反馈到请假申请人,在我的申请内查看审批意见。
公司考勤制度范文三: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考勤管理,督促员工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好习惯,保证 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签到(打卡):
1、因公出差人员。
2、因故请假的人员。
3、临时事务,事后以文字形式说明事由经主管签字核准,将书面文件 交予行政部存档、备查(注:必须当天或次日补上书面说明)。
第四条 上下班时间为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具体公 休时间以公司排班为准,(注:下属机构工作时间以当地为准)。
第五条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当月考勤截止日期为每月底; 每日出勤规定打卡两次,正常打卡时间要求为早08:30 前(上班前) 和晚17:00后(下班后);(下属分支机构以当地为准)
第六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刷卡或签字登记,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 人代替打卡(代签字),如有违反,代打卡人(代签字人)和被代打卡 人 (被代签字人)均给予罚款100元,如再次违反者予以违纪处罚并 罚款200元,第三次出现此违纪行为公司将考虑给予除名;
第七条 未打卡者必须要有真实合理的解释并在未打卡登记表上登记(有直接主 管签字核实)。
1)忘打卡者:将从当月的工资中扣除罚金10元/次;若因工作关系忘 记打卡,需直接主管签字的书面证明,当天没有签字确认(后补的)需 提供当天的工作证明及上级领导签字确认的说明单,否则均按缺勤处理,
2)打卡机不识别:须及时在未打卡登记表上登记,并找本部门上级领 导或者其他人证明在未打卡登记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不做扣罚处理; 若当时没有签字确认(后补的)也将扣除罚金10元/次,并需提供当天 的工作证明;
第八条 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的员工必须填写外出登记单后,经直接主管签字核 实后上报行政部,方能离开,不办理者,均按缺勤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 经上级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并报行政部备查;
第九条 统计人员伪造、涂改现象者当日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 员工出勤情况每月底由行政部统计并交财务部一份,作为核发工资和 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十一条 全年出勤率累计低于97%或事假超期者,不予考虑当年调资。
第十二条 员工旷工半天扣发当日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两日工资,连续旷工3天 或全年累计旷工7天者应予解除劳动合同。
请、休假管理制度
员工请、休假,不如实反映情况,虚构请假理由,开虚假医疗诊断证明, 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条 请假程序:
1) 员工休假需事先经过部门负责人批准(批假人必须保证部门工作不受影响下批假),并到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休假结束后应立即到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
2) 请假人必须将工作交接清楚方可休假。
3) 请假有效程序为:请假人向逐级领导提交书面的《请假单》,经最终审批权限人批准后交行政部备案。附:《请假单》
第二条 批假权限
普通员工
部门主管请假,需总经理审批后按批准意见执行,并到行政部备案。
第三条 请假要求与相应的规定
1) 员工请假无论时间长短及假类形式,除急诊病假及突发事件(必须在当日10点之前本人或家人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外,一律需按照请假提前时间要求事先提交书面的请假单,否则按旷工论处,病假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每年累计病假不得超过12天;事假每月累计请假不得超过3天,每年累计请假不得超过12天;超过者公司予以劝退。
2) 员工假满后应及时至行政部销假,确有突发事件导致假满仍不能及时上班者须及时报知批准人,可按事假处理。逾期不归又无报告者按
旷工处理;
第四条 病假
1) 员工因病请假属病假。病假应及时告之本部门负责人。凡请病假者必须出具北京市三级以上医院 (私立医院无效)的病假证明,无病假证
明者按事假处理;
2) 员工病假经核实确属严重需住院,连续7天,按公司病假管理制度执行,连续病假达到十天者,公司可考虑为该病假员工所在岗位聘用其它人员,并协商辞职、辞退事宜。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连续住院治疗或休养,不能继续工作的,根据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可享受规定的医疗期,医疗期间,只发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额的生活费,公司给予北京市最低社保补助,医疗期满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公司可以予以辞退;
病事假扣罚标准如下:
1--3天扣除当日标准工资20%,绩效保底、补助全部扣除(住房、社 保除外)。
4--7天扣除当日标准工资50%,绩效保底、补助全部扣除(住房、社 保除 外);
7天(不含7天)以上扣除当日工资,绩效、补助全部扣除(住房、 社保除外);
3) 未按以上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 事假
1) 员工因私请假属事假,并应依据批假权限及请假时间进行请假和审批;
2) 若遇突发事件,不能履行请假手续,应及时通过电话请假并获批准,并于返岗后当日内填写请假单,部门负责人核实确属实情后,准予补假;返岗当日内报行政部备案;
3) 事假以小时为申请单位,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
4) 试用期员工请病、事假,试用时间顺延,累计达5天者,按自动离职
处理;
5) 月累计事假三天以内,扣除请假天数乘以日工资,月累计事假超过三天以上,公司予以劝退;
6) 未按以上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处(一天当旷工三天,连续三天者,公司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