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物业小区的物品放行管理标准和相关规定你知道吗?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物业物品放行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物业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1.0目的
为加强物品出入的管理力度,维护业主利益,保障小区正常的工作秩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XX秩序维护部物品放行的管理。
3.0职责
3.1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办理业主物品放行手续。
3.2各出口岗位核对放行条上所列物品予以放行,并回收放行条。
3.3巡逻队每周将各出口岗位放行条回收移交客户服务中心存档。
4.0程序要点
4.1物品放行条的办理
4.2.1业主办理放行条必须持业主身份证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
4.2.2公司内部物品出入必须经各部门经理批准,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放行手续。
4.2.3施工单位物品出入,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和业主一起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物品放行手续。
4.3工作原则
4.3.1禁止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4.3.2执勤时必须文明执勤,热情服务。
4.5 物品出入管理
4.5.1业主物品出入的管理
4.5.2来访者及施工人员禁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进小区。
4.5.3 如业主需搬运物品出小区时,首先要带身份证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物品放行条,客户服务中心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核查是否欠费(若有欠费须缴清欠费方可放行)审核后开物品放行条。
4.5.4如租户需搬运物品出小区时,在没有业主的陪同或无法取得业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业主本人亲笔签署的物品放行证明时,原则不予放行。在特殊的情况下由客户服务中心物业助理根据业主资料记录的联系电话,联系业主取得业主的授权,核查是否欠费(若有欠费须缴清欠费方可放行)开放行条。并记录租户的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业主姓名、联系电话、联系时间、租户签名确认。
4.5.6 各出口岗位认真核对物品放行条上所写内容,进行一一核对,核对清楚后,秩序维护员将物品放行条回收。
4.5.7如搬出物品与物品放行条内容不相符,秩序维护员有权将不相符物品扣留,并汇报当值班长,带到值班室处理。
4.5.8如业主强行搬走时,立即汇报当值中班长、巡逻队前往处理。
4.5.9 如业主已办理放行条手续,但放行条物品未在当天搬出(放行条24小时之内有效),请业主到客户服务中心重新办理放行手续。
4.6公司内部物品放行管理
4.6.1公司内部物品放行,必须经所在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物品放行手续。
4.6.2客户服务中心根据物品放行的数量、使用单位、使用人做好记录后,方可办理放行手续。
4.6.3如不能提供此证明或没有办理放行手续,各出口岗位严格控制公司内部人员将物品搬出小区。
4.7施工单位物品出入的管理
4.7.1装修材料及工具的进场管理
a.对进入小区内的装修材料及工具,岗位要及时督促清运上楼,不允许堆放在公共区域。
b.如所运装修材料是红砖、沙子、沙石、水泥必须用袋装好后清运上楼,岗位督促搬运人将卫生清理干净。
c.装修材料及工具每次乘坐电梯的重量不得超过800公斤,如造成电梯损坏,装修单位负责赔偿,如故意损坏,按原价10倍赔偿。
4.7.2装修材料及工具的放行管理
a.装修单位负责人、业主持《装修许可证》、身份证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物品放行手续。
b.如装修单位负责人持《装修许可证》、身份证,业主不在现场,客户服务中心物业助理应及时联系业主,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办理放行手续。
c.如业主本人持身份证,客户服务中心根据业主资料核实后,方可办理放行手续。
d.各出口岗位严格把关,严格核查《物品放行条》上所列物品与实际是否相符,如不相符,岗位立即通知巡逻队、当值班长前往处理。
5.0 记录表格
5.1《物品放行条》
5.2《装修单位物品放行条》
5.3《物品进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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