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保密管理规定
保密,是一种不让秘密泄露,保守事物的秘密的行为。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企业保密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
企业保密管理规定
1.0 目的
为保证公司保密信息不外露,更好的控制保密文件,特制定本规定。
2.0 范围
适用于********保密文件。
3.0 内容
3.1 保密范围
3.1.1 重大的经营方针、发展方向的讨论及其决策内情;
3.1.2 对外合作与商贸洽谈中的内部方案、谈判立场及其策略;
3.1.3 项目招标标底金额、相关项目预算底价、股权、资产评估底价;
3.1.4 讼诉及仲裁和解底线;
3.1.5 评标委员会报告(结论、决定)、评标领导小组审批决定;
3.1.6 尚未公布或付诸实施的投资计划、经营决策、经营战略等;
3.1.7 财务状况、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财务担保等;
3.1.8 员工的人事档案、涉及个人薪酬收入、奖金等数据资料;
3.1.9 检举及信访文件、专项调查及稽核监察报告等;
3.1.10 关于重要会议的讨论事项(尚未公开之前);
3.1.11 关于业主或租户的档案资料;
3.1.12 契约、协定或根据协商而决定的事项;
3.1.13 规定、命令中特别指定的事项;
3.1.14 拟开发的项目;
3.1.15 有关的设计技术资料,商业性情报及业务渠道,技术成果;
3.1.16 技术专利和专有技术秘密等;
3.1.17 集团规定保密的内部资料及其他属于秘密的事项。
3.2 保密文件的密级确定与管理
3.2.1 凡属于国家秘密、企业商业秘密的文件和资料均属于保密范围。企业中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一经产生应当由产生部门标明识别标志。识别标志由标识、密级和保密期限三部分组成。
3.2.1.1 国家秘密标志为: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标识、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
为国家秘密的标识,
前为密级,
后标明保密期限。
国家秘密的密级划分和保密期限,依照《保密法》规定执行。
3.2.1.2 企业商业秘密的标志为:企业商业秘密的密级(分为商密A、商密AA、商密AAA三级)、
标识、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
为企业商业秘密的标识,
前为密级,
后为保密期限。
“商密A“是一般的商业秘密,泄露后会使企业的利益遭受损失;“商密AA“是重要的商业秘密,泄露后会使企业的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商密AAA“是特别重要的商业保密,泄露后会使企业的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3.2.1.3 书面形式的公司密级标志标在首页的右上角;非书面的其他实物形式的密级标志在明显易于识别的地方。企业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情况的变化而及时变更,变更时要在原件上做出明显标志。
3.2.2 保密文件由其制发部门制成正本、副本两份,一份由制发部门分门别类加以保管,另一份由行政部专人保管。保密文件应加盖相应的红色标记(商密A以下的保密文件或资料统一标为“保密”字样)。
3.2.3 保密文件的制发部门应备有发文簿,文件发送至有关部门时,必须请收件人签字或盖章。
3.2.4 总公司及分公司之间进行文件的来往传送或邮寄时,应采用启信函方式,必要时应采用挂号信函方式。
3.2.5 公司内保密文件的传递,除责任者随行携带方式外,必须加封后传递。不能以文件方式传递的秘密事项必须由直接关系者亲自传达。
3.2.6 保密文件须经制发部门的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复制。保密文件复制时,制发部门应将复制件数量在原件或副本上详细记录,并在发文簿上记载复制件的去向。
3.2.7 保密文件及其相关草案、其他无用物品超过保密期限,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可销毁。
3.2.8 保密文件的撰文、传递、接收和保管均要有书面的文件备查,各部门须借用的保密文件“商密A”级以上的文件均须经得部门领导和主管领导同意。“商密AA”以上的文件还需经得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
3.3 密件的使用规则
3.3.1 以公司名义传递、发文、保管的保密文件由行政部统一负责传递存档,由行政部负责设定密级和保密期限,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属于部门内部保管、传递的保密文件由部门专人负责保管,密级和保密期限的确定由部门负责人确定,部门主管领导审批。所有密级文件的等级和标识要求按集团《保密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3.3.2 密级文件由机要人员传递与保存,其他人员不得私自保存密级文件。阅读与传达密级文件须在指定地点进行,不得随意扩大传阅范围。
3.3.3 因公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携带密级文件和资料,确实需要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指定专人保管,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所有人员不得携带密级文件和资料出境。
3.3.4 不得在通信、电话、传真、电传中涉及秘密事项。不准用普通邮政传递密级文件、资料及属于保密的物品。
3.3.5 未经发文部门许可,不得擅自复印密级文件。
3.3.6 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场所谈论管理秘密。
3.3.7 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3.3.8 严守保密纪律,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3.3.9 和合作方谈判要选择利于保密的场所,谈判不得涉及与谈判内容无关的国家、本公司的秘密。
3.4 奖惩
3.4.1 对保守国家秘密和保护企业商业秘密成绩显著的人员,企业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
3.4.2 罚则:
3.4.2.1 对违反本规定3.2.3和3.2.4条款的,给予相关责任警告处理;
3.4.2.2 对违反本规定3.2.5、3.2.6、3.2.7、3.2.8、3.3.1、3.3.2、3.3.4、3.3.5、3.3.6、3.3.7条款的给予相关责任人降职降薪处理;
3.4.2.3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责任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三)项的规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在上述情形下,公司有权依法不予以经济补偿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A、违反本规定3.3.3和3.3.8条款的;
B、有泄露国家秘密、企业商业秘密行为的。
3.4.3 企业商业秘密受到侵犯时,企业可根据其侵犯程度,采取下列方法追究责任:
3.4.3.1 通过协商或发公司信、律师信,要求对方停止其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其行造成我方损失的,要求对予以赔偿。
3.4.3.2 请求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停止侵犯行为,追究其有关法律责任。
3.4.3.3 向法院起诉,追究其民事责任。
3.4.3.4 通过司法途径追究其刑事责任。
3.4.4 其他相关保密、处罚的事项,按照集团《保密管理规定》执行。
企业军工项目保密管理规定
一、 军工项目保密领导组织
保密领导小组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xxx xxx
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军工项目的工作。界定密级、制定保密制度、进行保密监督和保密检查 ;确定与军队联系的责任人、对涉密载体信息的传送、复制、存储、使用等,对涉密人员的上岗、在岗、脱岗;对涉密计算机系统、相关设备以及对外宣传等工作进行管理。还有其他需要涉密管理的内容。
二、涉密等级与密级界定
(1)保密期:按军工企业保密资格规定,我公司军工项目属密级,保密期为10年。核心涉密人员脱密期3年,重要涉密人员脱密期2年,一般涉密人员脱密期1年。
(2)密级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结构设计、电路设计、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合同协议、相关的函电及信息等。
(3)泄密界定:向公司规定的涉密人员以外的人,泄露军工项目的密级载体资料;帮助或辅导他人使用军工项目的技术;许可他人参观技术使用或产品的生产过程;许可他人转让、使用甲方技术等。
三、涉密部门、涉密人员的确定
1、主要涉密部门:是公司的研发部,涉密的主要人员是xxx xxx xxx xx xxx(在军品管理方面);涉密的次要人员是研发部临时确定的相关测试人员。该部门的工作由朱涛负责。
2、 次要涉密部门:是公司的生产部,涉密的次要人员是涉及生产配置技术资料的生产人员。该部门具体的工作由蔡海平负责。
3、 涉密信息的渠道负责人:
(1)xxx负责与军方相关领导沟通军工项目的全面工作;
(2)xx除了负责军工项目信息资料(包括视频资料)的归集、保管、借阅、复制等工作外,还负责与军方研究所沟通相关技术与产品信息的工作;
(3)xx负责与试用单位的信息沟通,在沟通前要先征求保密领导小组xx副组长的意见,沟通后要及时反馈沟通情况。
(4)未经保密领导小组组长的许可不得擅自与军方相关人员联系。
4、军工项目样品的管理人:
军工项目样品(包括相关手册)由研发部门负责管理。存放地点为研发部的实验室,样品管理人为研发部的xxx。实验室钥匙的管理与样品的登记、借用、保存等管理规定,由研发部制定。
5、 军工材料的管理人:库管xxx。在军工材料管理上由研发部负责。
6、 军工项目研发合同管理人:由xxx保管。未经保密领导小组组长许可,不得向任何人泄露该合同的任何内容。
四、军工项目保密制度
1、涉密人员的管理:上岗前由办公室负责进行保密法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并签订保密协议;上岗后,由各涉密部门对本部门涉密人员进行军工项目保密检查、监督管理,办公室协助;离岗时,要向部门移交相关涉密资料载体,由办公室核实确定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严格按保密法规定和军工企业涉密规定,坚守该说的说,不该说的不说;该问的问,不该问的不问的要求。
2、涉密通讯的管理:不在通讯时谈论涉密信息,对方谈话涉及秘密信息事项时应及时制止;不得使用馈赠的手机谈军工项目;不得使用手机短信传送军工项目秘密信息;不得将普通手机与涉密信息系统连接;不得在涉密场所使用普通手机;不得擅自用手机拍照或录音、录像 。
3、涉密计算机系统的管理:不得安装来历不明的软件和随意拷贝他人文件;不要使用盗版软件或来历不明的软盘和光盘存储介质;不得在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处理和存储涉密信息;不得在涉密计算机上安装视频、音频等输入装置(调试的除外);不得利用未加密的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秘密信息;不泄露口令、密钥和其它安全保密措施;严格执行“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规定。
涉密硬盘中重要的数据要进行安全备份;要安装高等级防火墙安全软件,打好安全补丁,定期使用杀毒软件扫描系统,防止病毒的侵入;设置安全口令不得少于十个字符,并每周更换一次;涉密信息,
不得在QQ窗口沟通,也不得用未加密的邮件传送。
临时协助进行军工产品测试的人员涉密管理,由研发部负责。
4、涉密载体的管理:未经公司保密领导小组的允许,不私自复制、保存、出借、销毁涉密介质;不私自携带涉密计算机和介质外出;不私自将涉密计算机送往外部修理。
5、涉密宣传与报道的管理:未经公司保密领导小组组长批准不得对外宣传报道;对外公开宣传报道时,军方单位代号、真实名称、掩护名称不得同时使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特殊情况需要涉及军工项目秘密的,应当办理审批手续;涉及密级的宣传用品的印制必须经保密领导小组组长的批准;宣传用品涉及军工项目秘密的,应按涉密资料保管,并按规定办理领用手续。
6、涉密会议的管理:未经军方主办涉密会议(或技术鉴定会)的批准,我公司参加涉密会议的各部门或个人,均不得进行私自的涉密询问、照相、录像、录音等活动。未经参会的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在会下私自会见军方人员,沟通交流涉密的军工项目。
7、泄密报告的管理:
(1)发现军工项目秘密载体在使用中下落不明,应在八小时内向公司保密领导小组报告,向军方报告不得超过24小时,同时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2)确认泄密事件的期限,绝密级10日内无下落,机密级、秘密级60日内查无结果的,以泄密事件论处。
8、军工样品和材料的管理:研发部负责军工材料管理和军工样品的管理,特别是军徽和军帽的管理,完善相关管理规定。由办公室协同研发部定期盘点检查。
9、军工产品的生产管理:由公司生产部负责制定,经审批后落实保密规定。
五、涉密监督检查制度
公司保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军工项目的保密监督检查工作。研发部是保密领导小组委托的军工项目档案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涉密军工档案的具体工作;办公室是保密领导小组委托的日常监督检查部门,具体开展日常的涉密监督与检查工作。
保密纪律管理规定
一、总 则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和《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3, 工作原则: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肃纪律。 全体员工应该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做的不做。
4, 任何人不得在生产车间进行拍照,如遇外地客商及参观人员拍照,员工要主动阻止。任何闲杂人员不得随便进入车间,参观人员必须由中层以上领导陪同,如有违反每一位员工都有制止的权利。
二、保密具体规定
5, 文件和资料保密:
a)拟稿。文稿的拟定者应准确定出文稿的密级
b)印制。文件统一由行政管理部门印制。
c)复印。复印秘密文件和资料,由主管经理批准。
d)递送。携带秘密文件外出由两人同行。并包装密封。 e)保管。秘密文件由行政主管部门统一保管,个人不得保存。如需借阅,由主管经理批准,并于当天收回,不准借阅者复印。不得随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账本表册函件。
f)归档。没有解密的文件和资料存档时要在扉页上注明原定等级,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g)销毁。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6, 对外披露信息,按公司规定执行,批准程序如下: 承办人请示请示请示
7, 员工个人或近亲不得经营和投资与公司有关的事业,员工不得兼任公司以外的任何职务。
8, 严守公司机密。公司为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计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不得泄露。
9, 不向客户或外界人员谈论本公司的一切事物。一切内部文件、资料、报表、总结等,都应做到先收锁在离人,保证桌上无泄漏。
10, 本公司财务报表,预算报告,统计报表,人事档案,主要技术图纸,工资性及劳务性收入资料,内部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任何人不得泄露。 本公司员工离开公司后,不得用公司的技术秘密(包括公司经营所特有的专利),为他人和自己服务。
11.公司保密内容按以下三级划分;
A绝密级。公司领导的电话、传真、书信;非公开的规章制度、计划、报表及重要文件;公司领导个人情况;正在进行研究的经营计划与具体方案,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技术资料。
B机密级。公司传真、电话、合同;生产工艺及指导生产技术的文件和资料;员工档案;组织情况、人员编制。人员任免(未审批),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
C秘密级。公司的经营数据,策划方案及有损于公司利益的其他事项;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人、尚未进人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12.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1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14.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1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1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三、出现泄密后的措施及处罚规定
1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办公室;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18.对公司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相关信息严重泄露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当事者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