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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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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利,是员工的间接报酬。是指企业为了保留和激励员工,采用的非现金形式的报酬。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福利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

  福利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员工归属感,体现人文关怀,进一步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福利计划.

  一、实施机构:人力资源部,必要时由工会、公司办公室等机构组织配合实施。

  二、发放要求:所有福利实行无偿发放,部分福利实行强制使用监督强制参与,发放范围根据类型与性质,实行同类型全员普及发放。

  三、福利待遇条件:具备合法用工手续,在公司人力资源部有完整人事资料的正式员工。一般福利的发放需工作年限达到一年以上的职工,特殊工种福利的发放需即上岗即发放。部分贵重福利,针对新员工,可采取押金发放,等工作达到一定期限,具备稳定工作条件,再退还职工押金。

  四、福利待遇类型:

  1、医疗福利:

  公司每年规定时间为员工组织一次体检,体检由人力资源部和工会统一组织,在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在人力资源部备案。针对职业病防治,对于工作环境和条件恶劣的工种,选择具备相关资质的医院进行职业病专项体检。

  2、节日津贴:

  按照我国的民族传统习惯,每年的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春节、三八妇女节,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在节日为职工发放一定的过节费或实物,作为节日津贴。

  3、娱乐活动:

  为了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增加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公司根据各类节日习惯,适时举办各类文化娱乐活动、联谊会,以及文体活动等户外活动。

  4、旅游:

  公司可依据一定的规定,组织一部分职工外出旅游,适当放松心情,解除疲劳,增加阅历和见识。

  5、培训学习:

  公司应该根据不同专业和工种,及时组织各类学习培训活动,提供员工工作能力,增强企业技术文化水平。包括组织各类专题讲座、专业知识培训、岗位技能培训、新技术新课题培训、管理制度和日常文化建设培训等。

  6、工作服及特殊保护设施:

  根据公司统一规定,需给员工分发统一规格的工作服。一般保证春秋装各两套,冬装两套。若无特殊更换或变动,一般服装每隔两年下发一次。

  (1)一线普通员工:除分发一般工作服外,需针对具体工作性质、工作环境、工作工种和工作内容,分发下井工作服、工作鞋、手套、口罩、安全帽、耳塞、橡胶手套、水鞋、眼罩等防护鞋工作用品。夏季高温期间应分发防暑降温物品、驱蚊蝇防疫情药物等。

  (2)特殊工种:根据特殊工作劳保福利要求,针对性的下发各类工作服、比如:电工:下发绝缘手套、绝缘胶膝、绝缘服装和绝缘工具;电焊工:防辐射电焊服、电焊手套、防辐射眼罩等;包括建筑工安全防护等。

  (3)安全设施福利:各类危险工种和高危行业,公司需根据需要及时分发各类安全保障设施,如安全绳、安全网等常用安全设备。

  (4)取暖保温福利:冬季职工保暖、冷环境职工工作取暖等福利发放。

  7、通讯费、交通费等福利:高管人员、活动范围复杂的销售人员、驻外工作人员需报销一定数额的话费、交通费等。

  薪资福利管理规定

  一、 薪酬理念

  1. 市场化: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业内富有竞争力的薪酬,吸纳和保有优秀人才。

  2.因岗而异:薪酬体现不同岗位在决策责任、影响范围、资格要求等方面的特性。

  3.成果分享:公司获得的每一个进步都和广大职员的努力密切相关,公司发展的同时要让职员分享成功的果实。

  4.均衡内外部报酬:关注薪酬等外部报酬的同时,亦不能忽略对工作的胜任感、成就感、责任感、个人成长等内部报酬。

  5.为卓越加薪:薪金和服务时间长短、学历高低没有必然关系,但是和业绩、能力密切相关。

  6.薪酬保密:公司保持薪酬政策的透明度,但个人薪酬数据属于机密。

  二、薪酬发放原则

  1.从职员入职之日起开始计发薪酬。

  2.薪酬发放结果,包括计发时段、发放时间、应发和应扣项目、金额、发放形式等,应以电子文档和书面两种形式保存。书面记录必须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3.现金发放的薪酬项目,必须支付给职员本人,委托代领的,必须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

  4.公司根据政府规定承担社会保险义务,同时依法从职员薪金中代扣代缴应由职员本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原则上,社会保险在户口所在地缴交,由所在公司承担;对于户口不在公司总部所在城市的职员,在公司所在地缴交。如果职员对适用地有特殊要求,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审批后执行。

  5.个人劳动所得应根据国家规定在工作所在地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依法从职员现金收入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薪酬结构

  1.职员薪酬包括现金收入和非现金福利项目。

  2.职员现金年收入为:岗位薪金(基本工资+效益工资)+福利补贴+奖金。

  2.1岗位薪资根据岗位评估级别、职员胜任程度及岗位薪金对照表确定,以月为支付周期,按职员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付薪日为每月15日,发放上一自然月度的薪金。若付薪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公司将在每月付薪日将薪金转入以职员个人名义开立的银行存折账户内。

  2.2福利补贴包括住房补贴和经公司批准设置的其他补贴项目。其中住房补贴为领班以上人员放弃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下发放,等同于同岗位级别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费用,自转正之日起享有,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随岗位薪金一同发放。

  2.3奖金包括年终奖及公司规定的特别奖。

  3.因单位性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部分岗位设置特殊的薪酬结构,

  经公司综合管理部审批后执行。

  4.加班费根据基本工资计算。

  5.各地政府如有关于福利项目的强制性规定,按政府规定另行发放。由相关单位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备案以后,自行制单发放。

  四、薪金调整

  1.公司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根据个人业绩和市场价值变化各进行一次统一的薪金调整,具体时间、操作办法按集团人力资源部通知执行。

  2.因转正、职位变动、违纪而进行的调薪,属于即时调薪。转正调薪自转正之日起执行,其他即时调薪依据公司审批意见执行。

  3.薪金调整须经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执行。

  五、奖金分配与发放

  1.各单位可用奖金额度由集团核定后通知。

  2.在可用额度内,各单位可根据公司规定自行确定发放形式和金额,但须在发放完成5个工作日内将分配方案和发放明细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备案。

  3.区域中心和非区域模式一线公司第一负责人的奖金由集团确定,从集团额度中列支。除区域中心外,区域成员公司第一负责人的奖金由区域中心确定,从区域可调配额度中列支。各公司不得为本公司第一负责人确定奖金额度并发放。

  4.集团高层领导、总部部门第一负责人的奖金由集团确定,从集团额度中列支。

  5.奖金属于业绩分享,只授予发放日在职的职员。奖金分配时应考

  虑岗位、业绩、实际工作时间等因素,不设下限。

  6.来源于政府及任何第三方的税务奖励、代理费、项目奖励等,均计入公司营业外收入。须经公司审批后才可列入奖金额度。

  7.不得提前支取下一计发时段的奖金。

  六、特殊期间的薪金支付

  1.工伤职员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薪金,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的基数为职员岗位薪金和住房补贴。工伤医疗期满停发工伤津贴。

  2.职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须停止工作进行医疗的,若 :

  2.1连续病(伤)假或一年内累计病(伤)假不超过6个月的,按以下原则支付病(伤)假期薪金:

  1)司龄不满5年者,为本人岗位薪金和住房补贴的60%;

  2)司龄满5年不满10年者,为本人岗位薪金和住房补贴的70%;

  3)司龄满10年及10年以上者,为本人岗位薪金和住房补贴的80%。

  2.2连续病(伤)假或一年内累计病(伤)假在6个月以上的,停发病(伤)假期薪金,按下列原则给付救济费:

  1)司龄不满5年者,为本人岗位薪金和住房补贴的50%;

  2)司龄满5年及5年以上者,为本人岗位薪金和住房补贴的60%。

  2.3连续病(伤)假6个月及以上者,每第7个月起酌情下调岗位薪金一次,每次下调幅度不超过原标准的30%,救济费随之调整。救济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0%,低于此限不予降薪。

  3.事假期间岗位薪金和住房补贴不予发放,奖金和其他福利项目的扣除依据所在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4.职员根据公司规定享受年休假、婚假、丧假、调动假、生育假等带薪假期,岗位薪金和住房补贴视同正常出勤支付。

  5.旷工期间岗位薪金和住房补贴不予发放,当季度奖金不予发放。其他奖金和福利项目的扣除依据所在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每旷工半天,当月起岗位薪金标准下调5%。

  七、薪酬扣减

  1.公司可依法从薪金中扣除职员因本人原因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赔偿费用,每月扣减金额不超过其当月岗位薪金标准的20%。

  2.公司可依法按照公司规章制度从薪金中扣除因职员违纪而进行的经济处罚金,每月扣减金额不超过其当月岗位薪金标准的20%。

  3.以上两条扣减总和不超过职员本人当月岗位薪金标准的20%。

  4.因职员原因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赔偿费用或因违纪接受的经济处罚,亦可从岗位薪金以外的现金性薪酬项目中扣除。

  八、管理职责

  1.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统一审核岗位级别表,制定岗位-薪金对照表。

  2.一线公司第一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人力资源负责人对薪酬发放和管理承担相应责任。

  3.集团人力资源部和审计法务部对薪酬的发放负有监督职责,对违反公司薪酬政策的行为将追究各单位第一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 休假制度

  9.1国家法定节假日

  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员工放假,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五一”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十一”国庆节3天,中秋节1天。期间照常支付薪金。

  9.2 公司带薪假期

  2.1 职员转正后可享受带薪假期,包括:年休假、婚假、丧假、调动假、生育假。

  2.2 若职员的配偶为在役军人并分居两地的,可享受每年22个工作日的带薪年休假,不再单设探亲假。取假制度同其他职员的年休假。公司可报销其一次探亲路费,按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标准报销300元以上部分的金额;费用不满300元的,因公司已发放休假补贴,不再予以报销。

  3.年休假

  职员自加入公司的第二年1月1日起,即享有15个工作日的年休假。

  3.1 职员可根据工作安排并征得上司批准同意后取假。取假的一般原则如下:

  ① 转正以后才能取假;

  ② 一次取假在5个工作日(含)以上的,需提前一个月申报休假计划,未提前申报者,上司可以拒绝此类休假请求;

  ③ 年休假只在当年有效,不累计到下一年;

  ④ 各单位经理以上人员的休假需报直接上司审批、公司总经理批准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休假前应依公司有关规定发布休假知会;

  ⑤具体假期审批规定依所在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3.2 计算方法:年休假取假按照工作日计算,最小取假单位为0.5个工作日,不足0.5个工作日以0.5个工作日计,超过0.5个工作日不足1个工作日以1个工作日计。可多次取假。

  3.3 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① 一年内病(伤)、事假相加超过65天;

  ② 一年内休产假超过30天;

  ③ 一年内一次性病假超过45天或累计病假超过65天;

  ④ 一年内一次性事假超过25天或累计事假超过30天。 如在年休假后再请病(伤)假、事假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则在下一年度取消年休假。

  3.4 职员在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请假时,如当年年休假尚有剩余,可按年休假取假审批流程从年休假中折抵,经公司同意后作为年休假处理。

  4.婚假

  对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的转正职员给予婚假3天,如到外地(不含旅行结婚)结婚的,路途时间另计,但最多不超过3天,如符合男25周岁、女23周岁及以上初婚的晚婚条件,另加12天假期,路途时间不再另计。婚假必须当年一次性修完,休假期包括公休日,且职员必须在结婚注册日后6个月内一次性取假。

  5.丧假

  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去世,可取假3天(异地奔丧路途时间另计但不超过3天)。

  6.调动假

  异地办理行政和户口关系调动手续,可根据办理相关手续的实际需要取假,累计不超过5个工作日。

  7.生育假

  女职员产假:平产3个月,难产(含剖腹产)3.5个月,多胞胎每多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双方符合晚婚晚育的男员工在配偶生育期间,可享用3天的有薪护理假(配偶在外生产的,路途时间另计但不超过3天)。如当地政府另有生育假规定的,可按天数多者取假。

  员工福利管理规定

  1 目的(Purpose)

  加强员工之福利管理,规范相关申请及支付流程,便于操作及指引。

  2 适用范圍

  用于XX集团(下称“集团”)设于深圳坑梓的XX工业园内所有公司(下称“工业园”)雇员,在工业园工作但没在中国大陆设有户籍之雇员含港、澳、台及外籍雇员于本规定未列明适用时,依其与集团签订之合同为准。

  3 責任

  人事行政部及财务会计部负责贯彻执行及适时检讨修订本规定。

  4 定义

  4.1 本地雇员:指受聘于工业园,并在中国大陆设有户籍的雇员。

  4.2 长驻工业园之非本地雇员:指隶属集团或其属下公司并长期派驻工业园工作的雇员。包括港、澳、台、外籍雇员以及持中国护照于海外获聘的雇员。 4.3 其他非本地雇员:指不符合4.1及4.2规定的XX集团雇员。

  4.4 工业园员工应不同职级享有不同类别的福利标准,主要分为员工级、主任级、高级主任级、主管级、经理级五个大类。(分类表请见附表1)

  4.5 伙食津贴:本地雇员因公被派往工业园所属的全国各地之分支机构工作,未能享公司所提供的免费餐,则以现金形式发给津贴。

  5 福利项目及范围

  5.1 以下福利项目,集团全体雇员在工业园工作期间均可申请,并由工业园人事行政部视当时环境作出适当安排

  5.1.1 免费餐

  5.1.2 免费提供宿舍

  5.1.3 免费交通车:因应工作需要,按职级安排免费交通车,定期、定点接送员工

  5.2 以下福利项目供本地雇员及长驻工业园之非本地雇员申请,合资格者按批准之金额享用

  5.2.1 电话费津贴

  5.2.2 生日礼物及生日晚会

  5.3 以下福利项目限本地雇员申请享用

  5.3.1 深圳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险。非本地雇员依其与集团签订之合同规定处理。

  5.3.2 伙食津贴

  5.3.3 住宿津贴

  5.3.4 大陆有薪假期,包括:法定假、年休假、婚假、丧假。非本地雇员依其与集团签订之合同规定处理。

  5.3.5 新婚利是

  5.3.6 入户深圳

  6 规定

  6.1 公司按一定标准于周一至周六向工业园内工作之员工供应免费餐(含早、午、晚餐),周日则只向获准留厂工作之员工供餐;员工用餐分别安排在三个指定餐厅就餐。

  6.2 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并按不同职级分别提供不同条件的住宿环境。

  6.3 公司按本地雇员月交费总工资1%每月为其购买工伤保险,费用由公司承担;与目前执行之标准相同 6.4 公司按深圳社会保险条例规定为本地雇员参加医疗保险,深圳户籍员工参加综合医疗保险,非深圳户籍员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与目前执行之标准相同

  6.4.1 员工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则公司每月为每位员工支付其交费工资6.5%之保险费,员工个人支付其交费工资2%之保险费,公司及员工共同交纳之保险费按社保规定之浮动比例分别转入员工个人帐户及社保基金。与目前执行之标准相同

  6.4.2 员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保险费由公司承担,每月按该类员工总交费工资1%之交纳,所交保险费转入社保基金。与目前执行之标准相同

  6.4.3 因病到公立医院接受门诊治疗,则参加综合医疗的员工使用个人帐户中余额诊费,不足部份,由个人负担;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员工则由个人负担诊费。与目前执行之标准相同

  6.4.4 因病需住院治疗时,则凭社保卡,按个人负担10%治疗费,社保负担90%治疗费的基本标准享受保险待遇。因参保年限不同,各人由社保支付之医疗费用上限有所不同,按社保颁布之最新规定标准执行。与目前执行之标准相同

  6.5 公司安排本地雇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6.5.1 公司为每位参保员工每月支付其交费工资8%之保险费,员工支付其工资5%之保险费。公司及员工共同交纳之保险费中,交费工资11%之部份转入员工个人帐户,另外2%则转入社保基金。与目前执行之标准相同

  6.5.2 若员工为深圳户籍,公司更需支付其交费工资1%之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公司交纳之该部份费用亦转入社保基金。与目前执行之标准相同

  6.5.3 员工退休或离职时,按参加险种及社保规定,享受按月领取退休金或者一次性领回保险费等不同待遇。此项福利以社保颁布之最新规定标准执行。与目前执行之标准相同

  6.6 伙食津贴

  6.6.1 本地雇员因获派至工业园以外之分支机构工作未能享受公司提供之免费餐的,则按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补助,因工伤住院该补助不变。如遇假期则按比例扣除;与目前发放标准相同

  6.6.2 在工业园内工作之本地雇员因工伤住院不能享受免费餐,则按每天7.4元发放补助;与目前执行之标准相同

  6.6.3 本地雇员因罹患可能对其他员工身体健康有影响之轻度疾病,公司认可其不在公司就餐者,按每天7.4元发放补助;与目前执行之标准相同

  6.7 本地雇员在工业园以外之分支机构工作未能享受公司提供之住宿,则按员工每月200元,主管级及以上每月300元发放住宿津贴;与目前执行之标准相同

  6.8 电话津贴:公司因应各职级员工之工作需要报销工作电话费,或者支付电话费津贴。每月中旬,培训及活动组会代表公司为当月过生日的员工举办生日晚会,并赠送购物卡(价值RMB50元)或其他礼物;

  公司逢周三、五、六安排免费巴士送主任级以上员工前往深圳市内,行政组负责按先报名先分配原则派位,座位(每次30名)派完即止。如主任级以上报名乘车人数不足30名,可将空位按先报名先分配原则分配给其他员工。

  如当日座位派完后,还有主任级以上员工需乘车,公司亦不再另作安排。与目前执行之标准相同 6.11 大陆有薪假期:本地雇员按中国劳动法享有有薪之法定假、年休假、婚假及丧假。具体申请程序参见《考勤管理程序》。与目前执行之标准相同

  6.12 新婚利是:凡加入公司服务满半年及以上之员工新婚,可出示《结婚证》领取“新婚利是(金额为RMB200元)”;“新婚利是”在公司服务期间只能领取一次,且领取《结婚证》时间应为员工加入公司满半年或之后。

  公司向一对新人只发一份利是,而不论该对新人是均在XX服务还是其中一人在XX服务;与目前执行之标准相同 6.13 入户深圳:为吸引高素质人才,公司每年都会有计划地为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要求的优秀员工提供入户深圳的机会,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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